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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生价值标准的认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2-09 共4860字
  当代大学生应当提高对人生价值标准的认识,自觉树立崇高的人生价值观。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对人生价值标准的认识”的人生价值观论文,供大家参考。
  
对人生价值标准的认识

  原标题:大学生人生价值标准再辨析
  
  摘要: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调查表明这一标准在当代大学生中的认可度偏低且教育效果欠佳。“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较高认可度。“人生价值在于做贡献和满足个人合理利益诉求的统一”是折中命题。从个人价值标准和社会价值标准两个层面解读人生价值标准具有现实意义。当代大学生应当提高对人生价值标准的认识,自觉树立崇高的人生价值观。
  
  关键词:人生价值;贡献;索取;标准
  
  人生价值是指人生实践活动对社会、他人和个人自身的用处或意义。人生价值的标准和评价可以从人生社会价值和人生个人价值两个方面来展开,其中最有争议和最敏感的是人生价值标准在个人价值方面的展开,即个人价值评价的问题。个人价值评价具有强烈的主体性,很多时候表现为很主观的活动。那么,作为具有强烈主体性的实践活动,个人价值评价依据的评价标准往往基于评价主体的人性假设。这是一个更深层次的思想观念领域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对人的本质的把握。因此,有必要结合不同的人性假设,剖析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生价值标准命题,使大学生克服人生价值标准和评价的现实困境,助力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的评价、创造和实现。
  
  一、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
  
  价值哲学认为人生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即人生价值是在主体与客体的被满足与满足的关系中生成的。就是说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对主体有用处或者有意义即构成客体对主体的价值关系。据此,人生价值是人生实践活动满足社会、他人和个人需要的价值。那么,满足社会、他人需要的人生实践活动 产 生 的 价 值 构 成 人 生 社 会 价 值(也 称“ 利 他 价值”),满足个人自身需要的人生实践活动产生的价值构成人生自我价值(也称“利己价值”)。“没有对社会、对他人的价值,也就不能真正满足自身的需要、实现自我价值--这是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的本质不同。”[1]
  
  “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的命题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很高的说服力和认同度。有的教师在课堂上公开兜售这一错误观点。他们将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截然对立起来,认为社会价值在于做贡献的大小,自我价值在于索取的多少。基于这种价值 二 分 观 点 ,人 生 价 值 被 抽 象 为 贡 献 和 索 取 的 统一。众所周知,贡献是指为社会、他人所做的贡献及其大小,它构成社会价值。这是正确的。那么,索取是指什么呢?它的本意是“要求得到,讨取”,指满足个人自身各种欲望和要求的言论和行为。它包括个人应得的、社会应该回馈个人的那部分价值。个人当然要求得到。这也是正确的。但“索取”也包括个人过分索要的不应该得到的那部分价值。个人一味过分索要社会可能负担不起的个人价值是不对的。段首命题的错误之处就在这里,是典型的二元论观点。它的错误不是黑白分明、非对即错类型的问题,而 是 一 种 含 糊 不 清 、鱼 龙 混 杂 、混 淆 视 听 的 表 述 方式。这种表述方式夸大了人的生物本能欲求在人生价值中的比重和作用,或者说这种观点是把人生价值当中的个人价值作为一种主观性价值来提出的。它的主观性的最核心内容在于肯定“索取”会导致依据个人的主观臆断、个人的膨胀私欲来提出各种各样的过分要求,以此来填充个人价值。这往往是唯经济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纵欲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滋生的温床。“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观点的主要弊端在于此。
  
  “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的命题不适合在大庭广众高调宣讲,更不适合在大学课堂上肆意讲授。这个命题迎合人们的自然本能,特别是迎合那来自遥远神秘地方的本能冲动和原始力量,那很“真实”的内心的窃窃的想法和杂音。人无法彻底摆脱这样的自然本能。这里称之为“小我”.“小我”的 存 在 和 膨 胀 很 能 够 调 动 人 们 工 作 和 学 习 的 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逐利需 要 . 所 以 这 个 命 题 在 市 场 经 济 的 社 会 中 很 有 市场,展现出丰富多样的存在形态。很多人把这个命题奉为人生信条,在社会上流传“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等价值观念。然而这是一个不高尚、不适合高调展现的命题。它总让人感到有点自私、狭隘、实在,总让人觉得有点把真实的想法刻意无遮拦地全部吐露出来。作为全体人民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它的格调偏低。在这样的标准下,人们追求崇高、体验崇高、凝聚真善美的需要得不到充分满足,被打嘴巴。人们会流于低俗、媚于低俗、释放假恶丑。大学是社会的精神文化高地,“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的命题污染社会精神高地、降低大学品位,不符合塑造大学生崇高人生价值追求的高等教育要求。
  
  “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是二分法的句式,是没有讲透彻的双重标准。这一价值标准激发出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也会把社会引向价值迷失和道德沦丧的深渊。它限制人的境界和视野,容易导致一系列价值观念上的悖论冲突。它使人私立至上、功利化,沦为不道德的人。它使人陷于唯经济论的泥淖,弱化生态环保观念。它干扰主流人生价值观教育,加速分化贫富阶层观念。在一些方面,该命题易于激发出人的私欲、主观欲求,激发出超过合理诉求之外的诉求。对于富人来讲,我就是要无节 制 无 底 线 的 索 取 ,就 是 要 满 足 个 人 贪 婪 的 欲 望 .我的存在本身就是索取的充分理由。那么富人会产生做人上人的思想。对于穷人来讲,我也是人,也要为 私 欲 而 索 取 . 我 容 易 被 激 发 出 仇 富 、仇 官 心 理 .照此下去势必会激化贫富矛盾,加剧贫富阶层之间的敌对。贫富阶层无法沟通协作,社会也就到了出现特权阶层进而阶层断裂的危险境地。“人生价值在于贡献和索取的统一”是一剂关于人生价值标准问题的毒副作用很大的“猛药”.
  
  二、人生价值在于做贡献和满足个人合理利益诉求的统一
  
  “人生价值在于做贡献和满足个人合理利益诉求的统一”的命题是对其他两个标题的折中处理,还可 以 对 其 在 形 式 上 做 进 一 步 的 凝 练 和 完 善 . 它 与“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他人做贡献与对得起社会、他人对自己所做贡献的统一”命题很相似,这里一并做出讨论。
  
  由于人格、经历和能力的差异,道德模范和普通群众在人生追求的境界上拉开了距离。笔者认为在大学校园里应该保持并且客观存在这一距离,而且要来缩小而不是拉大这一距离。现实是有些大学生受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以某种说不出的理由和心理有 意 无 意 地 拉 大 这 个 距 离 . 他 们 表 现 出 对 道 德 模范、道德权威、道德要求的冷漠、反感,甚至不信任。调查发现学生对“人生价值根本地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普遍存疑,学生普遍认同人生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学生普遍认同社会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有少部分学生认为人生自我价值在于索取,有少部分学生沉默,大部分学生认为自我价值不在于索取。有学生提出人生的自我价值在于对得起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贡献,有学生提出人生自我价值在于提出并满足合理的个人利益诉求。后面这两种观点得到学生的普遍认同。学生普遍认为个人诉求包括合理的适度的内容和不合理的过度的内容。合理的适度的个人诉求是“我应得的就应该给我”的内容。提出合理的适度的诉求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问题在于道德高尚的人出于种种考虑不公之于众,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讲“我认为人生价值 在 于 做 贡 献 和 满 足 个 人 合 理 利 益 诉 求 的 统 一 ”.毕竟这一观点还达不到“我认为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道德高度。此外,“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他人做贡献与对得起社会、他人对自己所做贡献的统一”的观点相对客观准确,表达方式也更加委婉饶舌。所以,还需要对此命题做形式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炼。
  
  不同的表述方式体现不同人群对人生价值追求的层次性差异。如果忽略这种层次性差异,不尊重不 同 人 群 的 真 实 感 受 ,就 会 招 致 厌 烦 、反 感 、不 信任。这会降低主流价值观的教育效果、亲和力、传播力和认同度,酿成恶果。所以,“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命题应当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社会价值即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而自我价值在现实社会中也应当得到体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2013版)把自我价值隐去或者合并到社会价值当中[2],即把“人生的个人价值在于提出合理的利益诉求”合并到“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当中不太恰当。思修教材中的表述是崇高的、极具挑战性的,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总之,把人生价值归结为社会价值的提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集体主义价值观条件下是可行的。这对人民群众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思想道德的高要求。
  
  不能纸上谈兵,要尊重实践、依靠实践。从实践层面来看,人们人生价值的标准和评价已经多样化和多层次化。我国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获得宪法保护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利益诉求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些利益诉求和个人利益、自我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个体的合理利益诉求、个体主观能 动 性 的 发 挥 、个 人 欲 望 的 合 理 满 足 是 天 经 地 义的。有的学生坚决反对忽略、轻视个人价值和个人诉求的做法。现实要求我们努力提出正确的多样化理论和多层次理论。那么,在矛盾冲突凸显、利益诉求多样的背景下,怎么统一思想认知、形成共识、扩大成果?怎么进行主流人生价值观教育,怎么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一些含糊不清的问题怎么明确回答,西方一些双重价值标准的险恶用心如何揭露出来?这些问题面临很多争议和阻挠。这给理论宣传教育工作者提出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工作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实践都需要理论直接指导。退一步讲,也许在这种情况下理论的条件还不成熟,这种情况根本就不需要理论直接指导。
  
  三、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
  
  面对教材给出的权威标准,面对学生的满脸疑惑,要从个人价值标准和社会价值标准两个层面解读“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
  
  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对“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观点存在疑虑。有学生认为要赞同 这 个 权 威 观 点 是 有 障 碍 的 . 学 生 给 出 的 理 由 是“做贡献需要有前提、基础和依据”.这也就是说,个人的生命财产应该得到肯定、维持、尊重和爱护。那么,前述权威观点显然在字面上没兼顾到对个人合理诉求的尊重和肯定。所以,在形式或者说表述方式上,发言学生认为权威观点有些曲高和寡。不同人的价值追求是有层次性差异的,不同层次的价值追求体现不同的人生价值。事实上,持不同人生价值标准观点的人,他们的人生境界和人生价值确确实实是有不同的。
  
  显然“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是一个“高调”的命题,是崇高的人生价值追求。马克思讲:“历史认为那些专为公共谋福利从而自己也高尚起来的人物是伟大的。经验证明能使大多数人得到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道德高尚的少数先进人物确实现了人生的最大价值,既满足社会和他人的需要,也满足个人的需要。这个需要都是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在我国公民多层次的人生观念中,共产党人及社会进步分子应当信奉‘人生的意义在于贡献而不是索取’的格言”[3].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尚的人生价值在于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
  
  当代大学生要自觉树立崇高人生价值追求和坚定理想信念。这是国家和社会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崇高目标和整体要求。然而,国家和社会不能把崇高的目标要求强加在每个当代大学生身上,那会适得其反的。伴随着大学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大学生群体也出现分化趋势。不同大学生对特定人生价值标准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精神“吐奶”现象。这类现象与多种社会经济文化因素有关,也与人生价值观教育不科学不理想有关。在价值高涨、价值觉醒的时代 背 景 下 ,人 生 价 值 标 准 和 评 价 不 能 没 有 一 个 定论。结合对全文三个标题的讨论,应当进一步明确,“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3].以飨方家。
  
  参考文献:
  [1]霍福广。“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教学设计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11)。
  [2][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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