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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

来源:科技视界 作者:陈际明
发布于:2018-04-08 共22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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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论文题目:浅析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

  摘要:本文针对建筑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教学改革的方向, 探索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有效方法。

  关键词:课程教学; 内容选用; 组织教学;

  引言

  建筑法规是建筑类各专业学习法律法规的必修或限选基础课, 是一门职业技能基础课程, 只要学生在建筑行业就业, 就通过学习, 使高职学生能够接触我国建设工程中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操作实务, 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 解决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因课程具有较强综合性、跨学科性、系统性。所以, 如何通过教学, 把众多生涩的理论, 枯燥的法规变为学生可以触摸到的, 并融化于自身的东西, 以最终达到理论在实践中的有机结合与有效运用, 就成为本课程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的主要探索。

  1 目前建筑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教材陈旧, 教学内容抽象

  目前国内相关课程教材对最新专业研究成果以及最新修订的法律、规范引入不足;对建筑相关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及其有争议性的问题浅尝辄止;基础理论知识表达过于晦涩生硬, 不够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理论性文字过多, 图表及流程图等直观性表述内容过少;引入的相关案例实用性、针对性不强, 与岗位对接不够紧密等等, 不适合于高职学生自学。教材内容没有正确处理好理论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关系。造成学生缺乏实际运用能力, 对未来执业发展缺乏准备。

  1.2 重传统式教学, 轻实践环节

  说教式、灌输式仍然是目前教学主导的方法, 教学过多地依赖教师的讲授, 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 大大降低了教师的导学功能。缺乏互动思考的课程教学中, 学生对法律法规理解晦涩, 不能与实际课程设计相结合, 不能灵活应用于工程实践。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成为被动接受者, 忽视了学生的主体积极性的调动及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开发。教学中过多地注意法规条款的阐释, 忽视理论联系实际。

  1.3 考核单一, 教师工程经验不足

  单一的试卷考核方式把课程学习演变成了简单的应试教育过程, 学生还难将知识点转化为自己知识;教师工程经验不足, 导致教师授课太过理论, 对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不准。在工作中经常运用的知识点没讲深讲透, 学生没法真正掌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技能点, 相反不用或很少用的知识点和技能点而花了大量时间讲述, 与人才培养目标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

  2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

  2.1 加强教材及教学内容选用或自编

  1) 教学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实践性。教材及教学内容选用教学内容不过多偏向于其学术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而是更多地注重建筑法规技能点的培养, 通过案例教学及考核反馈出教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教师在课程内容选择上将实际工程抽象简化成与课程宗旨相一致的设计内容, 融入进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分析。

  2) 使用有实际应用意义的案例。根据工作经验遇到情景及有关建筑执业考试中法规的内容, 精选相关案例进行教学, 例如引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考试建筑法规案例教学等。学生所掌握的知识不再是法律法规单调的条条框框, 而是未来实际工作的点滴积累, 将设计中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有效结合。从问题引出概念方法, 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建筑法规职素的培养, 以执业资格的能力素质要求为中心选用或自编教材内容, 从问题引出概念方法, 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2 改革教学方式, 强化组织教学

  利用网络资源寻求相关数据和符合专业要求的案例, 利用文字、声音、图表、视频、动画等多媒体形式制成幻灯片课件, 形象直观的展现各类案例, 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使个性化教学成为现实;课堂讲授过程中穿插的工程案例, 使难理解的法律法规条款变得简单易懂。

  认真组织教学。第一, 教师首先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 将挑选好的典型性案例, 系统化后汇编成册, 印发到学生手中;第二, 案例的编纂上, 应注意难易程度的合理安排。应由浅入深, 循序渐进, 从开始一个案例解决一、二个法条 (规定) 或一个原理, 到逐步综合运用;第三, 汇编案例, 只记录案件的经过、情形, 不做推理和分析。但可以在案例后做一些提示;第四, 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 结合案例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分析, 并可将一些案例交由学生分析后教师再进行评讲, 注意培养学生进行“事实的推理”和“法律适用的推理’, 的逻辑思维能力。如此, 既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又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且通过这种方式, 还可以帮助学生巩固学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2.3 优化考核方式

  试卷考核太单一, 很难测评学生技能点实际水平能力。建筑法规课程不仅考核学生对法规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还考核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在基础知识考核的基础上, 通过实践能力的考核来衡量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课堂考勤到课堂测验、课堂提问、课堂笔记、课堂互动交流、结课考试等环节都列入考核范围。

  3 结语

  笔者通过自身教学经验以及收集诸多资料, 总结了建筑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但基于高职学院学生基础普遍比较簿弱, 学生厌学情绪严重, 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 着实提高学生技能, 体现高职特色, 仍需要不断探索该课程教学改革的方法。

  参考文献

  [1]石心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 2002 (09) :43-44.
  [2]赵剑峰.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的探讨与实施[J].大连大学学报, 29 (06) .
  [3]陈东佐.建设法规概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李秀红.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M].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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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陈际明. 浅析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J]. 科技视界,2013(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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