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服务业的作用和影响逐渐由弱变强,并最终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世界上发达经济体服务业占 GDP 的比重大多在 70%以上。与农业和工业不同,服务业部门不仅对经济增长的产值方面的贡献会越来越大,而且对经济增长的劳动力就业方面的影响也会越来越重要,具有劳动力的“蓄水池”之称。因此,服务业的经济增长效应包括了产值和就业两个方面的作用。但是,从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迄今为止在一个研究中同时关注到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文献少之又少,在国内仅庄丽娟的研究[1]同时涉及到了这两个方面,不过研究的对象还不是服务业,在国外鲍莫尔[2]和富克斯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就第三产业的经济贡献、就业容量、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本文同时就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产值和就业两个方面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研究的对象是我国中部地区及其所属的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六省。在分析过程中,注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并且关注了六省之间的地区差异性。
一、中部地区服务业的 GDP增长贡献分析
产业部门贡献及贡献率指标在衡量某个产业部门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作用方面既简单又直观,从而被广泛运用在经济增长分析中。其计算公式[3]是:
式(1)和式(2)中,GX、GXL 分别表示某产业某年份的 GDP 贡献、GDP 贡献率,Y 和 GDP 分别表示某年份的服务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i、t分别表示产业部门、年份。
本文利用 1997-2009 年的统计数据,运用公式(1)和公式(2)计算了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及其整个中部地区(即六省合计)1998-2009 年服务业对 GDP 增长的贡献和贡献率及其平均值,如表 1 所示。同时,为了进行比较,表中也列出了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应数值。
文中基础数据资料全部来源于 1998-2010 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在指标计算过程中,GDP和服务业增加值均经过了折实处理,因此表 1 中的指标数值在年度之间是具有可比性的。服务业增加值使用的是第三产业的数值,这样处理的可行性在于:服务业与第三产业虽然内涵不尽相同,但是二者外延重叠比例很大,因此其统计数据差异很小。
由表 1 可知,整个中部地区服务业对 GDP 增长的贡献及贡献率 1998-2009 年 12 年的平均值分别为 3.8%和 35.3%,分别小于全国 4.3%和43.8%的平均水平,在从 1998到 2009 年的各个年份中中部地区服务业的 GDP 贡献及贡献率几乎均小于全国的数值,因此中部地区服务业对 GDP增长的贡献相对来讲是较小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部地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过小、服务业发展水平低下造成的。2009年,中部地区服务业占GDP 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小 8 个多百分点,在1998-2009 年 12 年的均值中,中部地区的服务业占 GDP 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小 6 个多百分点,而中部地区的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GDP增长率与全国几乎是相同的,可见导致中部地区服务业的GDP 贡献及贡献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较大差异的影响要素主要在于服务业比重不同。
从变化过程来看,中部地区服务业对 GDP 增长 的 贡 献 从 1998 年 到 2003 年 基 本 上 稳 定 在3.5%左右,2003年到 2007 年有一个明显的上升趋势,由 3.6%上升到 4.9%,最近两年则是明显下降的,由 2007 年的 4.9%下降到 2009年的 3.8%;中部地区服务业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则经历了先降后升的趋势,1998 年到 2004 年在波动中由40.2%下降到 29.9%,然后又在波动中上升到2009 年的 31.9%.
晋、豫、皖、赣、鄂、湘六省服务业对 GDP增长的贡献及贡献率 1998-2009 年 12 年的平均值大都小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仅湖南省服务业对 GDP增长的贡献略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中部六省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相对较小。六个省份相比较,湖南省服务业的 GDP 贡献及贡献率 12年平均值分别为 4.5%和 42.4%,在中部六省中都是最大的,河南省服务业的 GDP 贡献及贡献率 12年平均值分别为 3.2%和 29.3%,在六省中都是最小的。从变化过程来看,就服务业的 GDP贡献而言,晋、豫两省是在波动中明显上升的,鄂、湘两省与整个中部地区的走势基本一致,安徽省从 1998年到 2004 年在波动中上升,然后是在波动中下降,江西省则是从 1998 年到 2002 年明显下降,然后是到 2009 年波动中的上升;就服务业的 GDP贡献率而言,豫、皖、赣、鄂、湘五省服务业对 GDP增长的贡献率基本趋势是在波动中上升的,而山西省则是从 1998 年到 2006 年在大幅波动中趋于下降,最近三年则是大幅度地上升。
二、中部地区服务业的就业贡献分析
产业就业产值弹性系数是衡量其就业贡献、吸纳就业能力的常用指标。该系数的计算公式是:
式(3)中,TXXS、E、Y 分别表示某年服务业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从业人员、增加值,i、t 分别表示产业部门、年份。
利用 1997-2009 年的统计数据,运用公式(3)计算了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及其整个中部地区 1998-2009 年服务业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及其 12 年的平均值,如表2 所示。同时,为了进行比较,表 2中也列出了全国的相应指标数值。
由于 2007 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未公布2006 年的省际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据,本文计算了 2005 年和 2007 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的平均值,近似地作为 2006 年的晋、豫、皖、赣、鄂、湘六省服务业从业人员数。服务业增加值和从业人员均使用的是第三产业的数值。
中部地区全部产业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 12年平均值是 7.97%,远小于表 2中服务业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的 12 年平均值 24.18%,可见中部地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明显大于其他产业部门,服务业的确起到了劳动力就业“蓄水池”的作用。但是,中部地区服务业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的12 年平均值小于全国 29.9%的平均水平,这说明: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期间的中部地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是相对较低的,就业贡献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原因何在?在 1998-2009 年 12 年的平均值中,中部地区和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年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11.0%、10.8%,中部地区的数值与全国相近,而其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年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2.69%、3.11%,中部地区的数值明显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服务业从业人员增长率低下是中部地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
从变化过程来看,中部地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的趋势是在波动中上升的,就业产值弹性系数由 1998 年的 - 43.4%上升到 2009年的 48.7%,但是年度之间变化幅度很大,例如 1999 年为 - 23.3%,而 2004年则为 51.1%.可喜的是,近年来中部地区服务业就业产值弹性系数连续上升,且大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晋、豫、皖、赣、鄂、湘六个省份相比较,湖北省服 务 业 就 业 产 值 弹 性 系 数 的 12 年 平 均 值 为31.5%,不但大于其他五省和整个中部地区,而且也同时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湖北省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强;其他五省服务业就业产值弹性系数的 12 年平均值均小于全国,其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弱;江西省服务业就业产值弹性系数的 12 年平均值为 17.07%,在六省中排名最后,其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最弱。从变化过程来看,中部六省服务业就业产值弹性系数波动幅度均较大,但都呈现为在波动中上升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