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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投资和服务贸易创新区的构建

来源:产权导刊 作者:李胜毅
发布于:2014-05-05 共4221字
论文摘要

  2013年12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天津市考察时提出“积极探索,把滨海新区建成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区”的新要求。这既是中央扩大开放的明确信号,也是对滨海新区在全国引领作用的新定位,更是各地投资于服务业发展的新方向、新目标。为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深理解和采取对策。

  1 深刻认识“创新区”提出的历史背景
  
  21世纪以来,在多种因素助推下,我国吸引外资开始从制造业为主转向服务业为主的格局,尤其是以总部经济、信息产业、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逐步成为对外开放的新热点。2012年我国服务业占比为47.66%,超过制造业3.6个百分点,2013年我国服务业占比继续超过制造业,比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初占比24%的两倍多。但是,发展服务业因素远比制造业复杂得多,对我国来说,尤其在体制机制上有许多瓶颈亟待突破。

  在此背景下,2013年8月份,中央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把中国服务经济进一步推向世界,着力纳入国际中高端产业链条,在全国掀起一股“自贸区”热潮。2013年10月份以来,河北、浙江、河南、安徽、湖北、成都、重庆等各地申报自贸区的热情持续高涨。比如,唐山曹妃甸工业区在准备报给中央的自由贸易区新计划中,提出比照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打造成服务于环渤海地区的大宗进出口物资集散中心,为“空有漫长海岸线,实无对外开放平台”的河北新一轮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的桥头堡作用。

  我们分析后认为,在国内传统发展方式的高速增长阶段之后,各地通过申报成立自贸区,发展服务经济,是地方政府的一招新棋,本无可厚非,但自贸区的成败得失涉及到国内外开放整体大局,是国家重大的改革试验,中央已经做出顶层设计,即由上海承担起全国范围内的试验区作用,明确提出上海自贸区只有一年试验时间,其经验要可复制、能推广。因此,中央需要给上海的试验留出比较充分的时间,对全国其他地方自贸区的批复不会太快。特别是各省市自贸区定位不同,探索路径各异,如果一旦试验起来,即使再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也很容易打折扣从而走样。所以,目前亟需做的是,应该从体制机制、基础设施、服务规范等方面,通过综合创新,在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这一企业投资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上,开辟一个创新区域,并由此向自贸区实现成功过渡。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中央提出把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投资和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创新区,既是中央高瞻远瞩的一项重大决策,更是扎扎实实推进我国投资与贸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意义不亚于批复(上海)自贸区的重要性。

  2 抓住机遇,推进滨海新区发展导向的全面转型
  
  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希望天津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成为北方地区的“排头兵”和“领军者”,走在全国“最前列”.这一提法意味着中央有意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新一轮改革“特区”,像上个世纪的深圳那样放开政策限制,切实贯彻“先行先试”,在“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效,并落实到产业导向的全面转型和加速发展。

  一是推动经济结构深度调整。2013年前三季度,滨海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1%.在此过程中,物流运输、金融租赁、信息产业、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推动产业融合并向高端价值链延伸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北京产业和人口都已饱和,其产业向外转移成为必然,滨海新区必将受益于这一趋势。

  二是加快推进贸易的转型升级。贸易服务化是当前国际经贸发展的重要趋势。受外需低迷、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滨海新区货物贸易增长乏力,但服务贸易增势良好,服务贸易在整体外贸中的比重不断上升,2013年天津市服务贸易增长超过13%.由于服务贸易的发展可以降低GDP对能源、原材料的依赖程度,可以加快滨海新区对外贸易结构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促进外贸转型增效。

  三是有效促进高端人才的聚集。服务贸易作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高端劳动力具有天然集聚作用。加快滨海新区服务贸易发展,能够吸纳大量中高端劳动力,为解决大学生就业发挥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随着服务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和新领域不断涌现,滨海新区必然就成为各类中高端服务贸易人材的集聚洼地,为滨海新区的创新转型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是滨海新区与上海、深圳在产业结构上差距大,可以迎头赶上。2013年,深圳特区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82%,浦东新区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60%,而滨海新区则仅为36%.这说明滨海新区的产业层次过低,而低水平上的竞争力则比较脆弱,难以持续。新形势下,滨海新区通过提升服务贸易比重来调整产业结构已经刻不容缓。

  3 对策建议
  
  3.1 抓紧研究“创新区”规划和目标

  要抓住打造“创新区”的新机遇,抓紧研究新对策,目标是形成滨海新区服务全国的新优势,形成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撑。

  建议尽快组成专职团队深入研究“投资和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创新区”的概念内涵、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区域布局和战略举措等关键性问题,分专题对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服务、法制运行、监督管理、政策整合等领域进行深入调查。要鼓励研究人员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不受现有法规和通常做法的思维约束,拿出真正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抓紧编制《滨海新区投资和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创新区发展规划》、《滨海新区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的指导性纲领规划,明确到2020年“综改创新区”的目标、任务、路径、举措,确保落实中央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

  3.2 抓紧提出“创新区”的发展重点和特色

  通过出台后续相关政策明确“综改创新区”的发展重点和特色。首先,要体现投资便利,凡是符合新区投资目录的重点项目,应出台进一步的税收鼓励、离岸金融、外汇自由兑换、商务环境便利等多项新政策。在ECFA、CEPA协议框架下,加强同台湾、香港的投资贸易合作。增强对俄罗斯、蒙古以及中亚五国的转口贸易服务功能。探索建立中日韩和东北亚自由贸易先行示范区。

  其次,要体现服务贸易便利,凡是符合国家鼓励进出口的服务业项目,应出台进一步的海关监管便利、外汇管制便利、离岸金融便利、融资租赁便利等多项新政策。推动京津合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区域合作联席会制度,建立口岸、土地、港口、机场、教育等领域的资源共享机制。

  再次,要体现人员往来便利,凡是投资滨海新区企业的中外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才,应出台进一步的口岸交通便利、所得税收便利、子女上学、家庭安置等方面的新政策。设立市级“创新区”专项推进资金,将总部经济、金融创新、服务外包、云计算和物联网、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国际物流、文化服务、专业服务、中医药服务等滨海新区的优势产业作为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区集聚的重点产业,优先扶持、加快发展。

  3.3 抓紧加大部、市合力共建“创新区”力度

  一是推进创新区制度层面的深化改革。“创新区”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性改革创新,特别是国家层面的法律体系的创新。天津市要积极做好与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等部门沟通配合,提出改革建议,争取各部委支持,修订相关法律。比如,对“创新区”影响较大的“航运税收”优惠,开展跨境、跨关区的租赁业务等等,都需要在国家层面上通过立法予以支持。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天津市要学习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合作协议》,积极与商务部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天津市建成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区协议》,形成更加紧密的部市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成立分管市领导牵头的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合力解决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搭建国家级服务贸易促进平台。2010年以来,商务部联合地方政府共同举办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展示洽谈会,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

  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天津近年来会展业不断发展壮大,建议乘建设“综改创新区”的东风,与商务部、北京市共同打造中国(天津)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品牌,提高天津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国内外影响。

  3.4 抓紧集聚全市之力,开展联合攻关

  2013年,天津市集全市之力,六个部门联合推出的6个促进全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及相应的服务措施,初步打造形成天津影视服务产业链,成效显着,使天津市的技术贸易额和文化重点企业项目数量均实现翻番,特别是本市影视服务出口实现了8倍的高速增长。实践证明,政府部门的联合攻关,对突破瓶颈,支持服务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抓紧突破尽快解决:一是在外汇管理方面,为重点企业提供“外汇业务绿色通道”,鼓励企业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试点;二是在检验检疫方面,设立“快速检验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手续;三是在人员出入境方面,要出台服务贸易企业外籍高管的签证和居留便利政策;四是在知识产权等方面,要出台加强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等等,努力形成滨海新区便利化投资环境,提升聚集企业软实力。

  建议围绕滨海新区发展重点,加快推出打造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国际航运经济服务业大发展、推动影视服务贸易产业链建设、鼓励健康服务业和中医药“走出去”、做好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六大板块,集中发改委、商务委、经信委、财政局、海关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服务贸易领域的重点扶持计划,在政策资源、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从而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和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实现新区的转型发展。

  3.5 抓紧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市场准入模式建议

  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改变“政府管理的便利化”为“企业经营的便利化”.组建滨海新区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将各部门的审批权限集中划转,大幅减少、合并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创新市场准入模式,尽快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给予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准入待遇,激活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削减前置审批项目,降低后置许可证办理难度。

  3.6 抓紧把成功经验在整个滨海新区全面推开
  为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综改创新区”要扩大到滨海新区的要求,积极推进滨海新区整体转型发展的步伐,凡是在各功能区实验成功的改革成果都要积极向全区推开。比如,要总结东疆的融资租赁经验,中心生态城的意愿结汇经验,新区审批制度的经验等等,在认真总结基础上向全区推广。总之,要把能够共享的好政策、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用足,起到更大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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