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新农村建设路径探析(2)
来源:社科纵横 作者:谢双明
发布于:2017-05-05 共8304字
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大原则。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法速度,加大用法制调整不公平社会现象的力度,制定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公正和保障人的权利,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2005年公安部门“开门大接访”,修改后的信访条例也强化了政府信访工作的责任。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到免征农业税,从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免除上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都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蓝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必须做到: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支持力度;继续搞好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做好农村消防及其他安全工作,坚决制止污染企业向农村扩散,强化对各类地质灾害的监控,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胡锦涛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里,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要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4](P286)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2002-2007年中国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
(一)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连年显着增加,物价基本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创新型国家建设进展良好,自主创新能力较大提高。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着。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实现。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十五”计划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展顺利。
(二)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和金融、财税、投资、价格、科技等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进出口总额大幅增加,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
(三)人民生活显着改善。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增加,家庭财产普遍增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居民消费结构优化,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享有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
(四)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就业规模日益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健全,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管理逐步完善,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对改革发展稳定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着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要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2008-2012年社会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取得新进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连年增产;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从国际经验看,这种情况曾造成很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市化,才能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也才能最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城市化目标。否则不仅会使那些改变了农民身份的市民因为无业而陷入贫困,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分重要。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城乡才能和谐,新农村建设才能持续推进。将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既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要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但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将是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伟大壮举。
参考文献:
[1]李连仲主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研究[M].广东经济出版社。
[2]白南生着。农民的需求与新农村建设[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李剑阁主编。中国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61.
[4]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C].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277.
原文出处:谢双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J]. 社科纵横,2016,(0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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