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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腐败的心理成因及干预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08 共9168字
论文摘要

  腐败是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反腐败是全党、全国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预防官员腐败除了要加强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外,还要关注并重视官员腐败心理的产生、变化和发展历程,有效防止官员的心理病变。从官员个体角度看,社会政治经济因素是导致个别官员腐败的外因,腐败心理才是诱发腐败行为的直接内因,即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因此,对官员的腐败心理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措施进行心理干预,一方面为解释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心理学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党和政府采取措施有效预防腐败提供政策建议。

  一、官员腐败的心理分析

  官员腐败行为是指拥有一定公共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一般而言,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其中公共权力是官员腐败行为的物质前提,腐败动机是内在直接动因,腐败机会是外在诱因。虽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其中腐败动机具有决定性作用。处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面对同样的诱惑,之所以有的官员能恪守节操,而有的却变节腐化,就是腐败动机的作用。官员的腐败动机是由其不合理的需要引导和激发的,腐败动机的形成大都有一个从初识、试探到被动参与,再到主动出击甚至“最后疯狂”的渐进心理过程。在初识阶段,每个腐败官员都有无形或有形的“引路人”,在其耳濡目染之下,对一些腐败行为和现象由看不惯到逐渐习以为常; 在试探和被动参与阶段,由于权、钱、色等诱惑,腐败官员相应的不合理需要被激活,开始被动、惶恐地参与一些腐败活动,活动的结果使需要得到满足,如果一直“平安无事”,就会变得坦然和心安理得,进而成为一种较稳定的心理模式; 一旦已经产生的需要未被满足,腐败官员就会处在心理失衡的紧张状态,进而创造条件主动受贿索贿,直至形成变态人格,达到“最后的疯狂”。综观腐败官员的心理状况,其心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特权心理

  特权心理是官员超出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把一般权力变为特殊权力,并不断追求权外之权的心理表现。腐败官员认为,官与民不同,大官与小官有别。官员的职位越高,在政治、经济及其他各个方面就越应该享有比普通百姓更高、更好、更特殊的照顾和待遇。职位即意味着高贵,权力即意味着财富,只要拥有了权力便拥有了一切。于是,对权力的过度追求便催生了“跑官、要官、买官”等乱象。为了满足自身的特权心理,拥有一定权力的腐败官员往往通过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权力寻租行为满足自身私利的需要,导致权力资本化; 还有一些腐败官员为了显摆自己有“能耐”或与众不同,虚夸海口,大包大揽,利用公共权力为亲朋好友谋权取利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需要。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人情大于法”“无处不求人”“拼爹”等怪现象及诸多的“潜规则”等,腐败官员的特权心理即为始作俑者。2013 年 7 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直接原因就是其在特权心理诱导下利用自身权力插手铁路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招投标等腐败行为。

  2. 贪婪心理

  贪婪心理是指对与自己实力不相称的某一目标的过分欲求,是一种贪得无厌、永不满足、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的变态心理。腐败官员的心理本质就是贪婪,突出的有“三贪”: 贪权、贪财、贪色。纵观所有腐败案件,虽然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但贪婪心理却无一例外。首先,由于国家的工资远远不能满足其极度膨胀的个人私欲,他们就把权力视为满足私欲的工具,挖空心思地谋权上位,大搞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两年不提拔,就得要说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屡禁不止,都是对权力过度追求、过分迷信的表现。其次,腐败官员对钱财的贪婪是贪欲的核心。他们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见利就沾,欲壑难平,只要给人办事,就要索取“回报”。最后,贪色表现为迷恋色欲,通过“包二奶”“养情妇”“通奸”等玩弄女性。腐败官员的贪婪心理使其为了私欲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并常常在腐败中不能自拔,越陷越深。如湖南衡阳贿选案、原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买官卖官案震惊全国,原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疯狂包养情妇达 146 位等,都是个别官员的贪婪心理在作祟。

  3. 畸形攀比心理

  畸形攀比心理指脱离自己实际水平而盲目攀高的变态心理,其本质是通过赶上或超过他人以满足虚荣心或“从众”的自我意识表现,是过度自卑的一种表现形式。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尤其是少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更是积聚了惊人的财富。相比之下,昔日以政治地位和自我实现为满足的部分官员的经济收入还是很有限的,看到别人买汽车、购洋房、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心理失去平衡,受不了清贫,耐不住寂寞,希望与“富者”为伍“缩小差距”,甚至与其他腐败官员比职位级别,比贪污数量的多少。在此种“我并不比别人差,为什么我该受穷”“别人有的我也要有”等畸形攀比心理支配下,由开始时的看不惯,到后来的竞相效仿,再到变本加厉、铤而走险,一个腐败分子就在与周围环境不断比较和心态失衡的过程中产生了。人称“许三多”的原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在思想检查中这样写道: “我看到与我打交道的老板,一个个都很富有,他们每年的利润有几千万元、上亿元,甚至更多。看着他们的财富迅速增长,我也存在着心态不平衡和红眼病,认为他们的能力也不比我强多少,凭什么有那么多财富? 看看他们赚钱也很容易,而自己工作那么辛苦,不仅要起早摸黑,还承担很大的责任风险,得到的工资又是那么少,越比心态越不平衡。”①
  
  4. 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冒险投机心理,是腐败行为的催化剂和强心针。腐败官员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惧怕“伸手被抓”,但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常常寄希望于腐败行为不被发现,自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保险系数大”。如有的官员认为自己与行贿者是朋友,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有的认为自己与上级领导关系好,一旦自己有事,领导不会坐视不管; 有的认为自己手段高明,行为隐秘,组织查不出来; 有的认为法不责众,即使事情败露也不会有问题。第一次腐败行为一旦成功,获利的结果反过来又使侥幸心理得以强化,并成为再次腐败的心理基础。如此往复,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腐败官员变得越来越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以致于东窗事发时已成巨贪。2003 年 2 月,原湖南省机械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林国悌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他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侥幸心理是我疯狂敛财、不计后果的‘催化剂’。第一次收受贿赂时,思想上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冲突,但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侥幸心理便成为主导思想,结果胆子越来越大,受贿索贿肆无忌惮。”②
  
  5. 过度补偿心理

  过度补偿心理是指个体通过努力使以前的缺陷转变成优势,以得到某种补偿或超越,是一种以过分行动寻求解脱的心理防御机制。腐败官员认为,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付出的比别人多,但收入并不比别人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一定利益是对自己的合理补偿,也是合乎情理的,于是便在很短时间内疯狂地聚敛不义之财。尤其是一些“政绩”突出又即将退职的官员,希望再捞最后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结果导致晚节不保,即所谓“59 岁现象”。另外,也有部分腐败分子受传统人情世故心理驱使,利用公共权力为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或领导、下属谋取私利,也是过度补偿心理的表现。如原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李永真的忏悔是: “我错误地认为,自己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现在自己有能力了,应该给家人一点补偿。因此,我对家人多有迁就。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办事,为儿子的公司办贷款、为弟弟协调贷款、为侄儿招揽装修工程、为丈夫调动工作等等,致使家人在自己的庇护下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③
  
  6. 盲从心理

  盲从心理即不假思索地在知觉、判断等方面跟从、追随他人愿望的心理倾向。腐败官员的心路历程都经历了一个从开始时偏离群体的恐惧、到为寻求安全的盲目从众、再到责任分摊、法不责众甚至心安理得,即由被动到主动再到理直气壮的变化过程。

  在近几年查处的官员腐败犯罪案件中,串案、窝案越来越多,关联犯罪的规模越来越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稳定的利益集团能使其成员获得相对安全的依存心理,是以个体盲从心理为基础的。2011 年 1月,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被判处死缓。

  他在庭审结束前所作的个人陈述中表达了悔意,“在对适者生存的错误理解和支配下,我完全融入到了庸俗化中。思想上的庸俗化,让我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党内生活的庸俗化,让我更加放纵自己; 社会风俗的庸俗化,改造了我的思想; 政治原则的庸俗化,支配了我的行为; 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庸俗化,让我禁不住各种诱惑; 待人接物的庸俗化,麻醉了我的神经。总之,我的犯罪历程就是自己对庸俗化由融入到融合、由随波逐流到推波助澜的过程”④。

  7. 定势心理

  定势心理是指先前心理活动形成的准备状态决定同类后继心理活动的趋势。官员在腐败之初既有一时得逞的窃喜,也夹杂着害怕被发现的不安与焦虑。随着屡屡得手不断尝到甜头,其贪婪、侥幸心理不断得到强化,进而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定势心理。

  习惯成自然,只要遇到稍有吸引力的目标就会不由自主地据为己有,只有占有才能缓解其内心的压力和紧张,否则就会感到痛苦和不安。在定势心理的作用下,腐败官员欲罢不能,欲壑难填,在腐败道路上越走越远。原广西玉林市市委书记李乘龙因长期受贿形成了强烈的心理依赖,就是定势心理的典型表现。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人向他行贿,他就会感到空虚,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于是就翻翻本子,查查电话号码,情不自禁地主动打电话给一些有求于他的人,暗示对方要有所表示。

  官员腐败心理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再到心理结构总体质变的过程。腐败官员产生腐败行为时,其内在的心理活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心理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上述几种腐败心理外,还有寻求保护心理、怕吃亏心理、恃傲心理等。不同的腐败心理最终导致同样的腐败行为,并最终内化为贪得无厌、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病态人格。

  二、官员腐败心理探因

  心理是大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映象。官员产生腐败心理是其外在诱因和内在动因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结果。虽然客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为官员腐败心理的产生提供了外在条件,但官员自身的人格缺陷及其认知偏差、情感错位和意志薄弱等则是其产生腐败心理的决定性因素。

  1. 人格缺陷使腐败官员的心理免疫力降低

  人格是由认知风格、气质、性格和自我调控等构成的复杂结构系统。人格中既有先天的趋利避害、趋乐避苦、追求感官享受等自然属性,又有后天的追求理想、完善自我、实现人生价值等社会属性。当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和谐统一时即表现为健全人格,而过度趋向于一端时,自然属性要么被过度压抑,要么被过度放纵,导致人格缺陷。在社会急剧变革的转型时期,腐败官员人格中的自然属性被激活并不断膨胀,再加上社会属性约束的有限性,一旦条件适当,就容易产生腐败心理,引发腐败行为。当腐败行为的结果满足了私欲,又会使自然属性被强化,社会属性被弱化,进而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官员执掌的是人民委托的国家权力,为了维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必须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这也是官员人格中社会属性的要求。但被过度放纵的自然属性又使其对权、钱、色等来之不拒,贪得无厌,导致双面人格。绝大多数腐败官员都是台前“忧国忧民,两袖清风”,台后则大肆收敛财物,挥霍民脂民膏。对他人讲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 对自己则放松要求,唯利、唯功是图,将个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对上级阳奉阴违,逢迎拍马,做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以虚假政绩捞取政治资本; 对下属打击压制,夸夸其谈,带着“面具”工作生活。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在前两任厅长都因腐败落马后,石上任之初大打清廉牌,逢会必讲廉政,讲到动情处,竟然眼眶湿润,令许多在场的干部深受感动。他还把这句话细化成“两个原则”: “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然而在背后,他却大开狮口,疯狂受贿索贿几百万,最多一次索贿 80 万元!

  2. 认知偏差使腐败官员价值观扭曲、信仰缺失

  认知偏差是个体根据主观感受而非客观资讯建立起来的“主观以为”的社会现实,与“客观存在”有一定差距。官员的腐败心理缘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认知偏差: 第一,对权力和角色期望的认知偏差。自古以来,“学而优则仕”“父母官”的官本位思想使许多腐败官员对权力及角色期望产生了错误认知,认为权力就是特权,就是控制,自己就是“官老爷”,有了权力便拥有了一切。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时,他们忘记了权力是社会公器,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忘记了民众对官员的角色期望是“人民的公仆”,而是将公权力当做谋利的工具,产生了权力错觉,视以权谋私、权力补偿、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为理所应当而心安理得。同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也影响和动摇着腐败官员的理想信念,加剧了其对权力的认知偏差,并认为这是人之常情、不以为然,甚至冠冕堂皇。第二,对自身需要的认知偏差。市场经济激活并强化了腐败官员对金钱和物质的极大需求,与先富阶层悬殊的财富反差使其在面对花花世界时心理失衡,产生了诸多不符合身份地位和经济实力的畸形需要,为了满足这些低级趣味的畸形需要,开始滥用公权力从而引发腐败行为。腐败之后短时间内“平安无事”,更会加剧这种偏差并最终导致更大的腐败。第三,对腐败行为的认知偏差。

  一方面,腐败官员错误地认为,自己因帮助他人而收受“好处费”是正常现象,因为自己付出了劳动,符合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不是腐败行为; 另一方面,边腐边升、“廉洁吃亏”的不良现象使某些腐败官员形成了错误认知,即“大家都在捞,不捞白不捞”,于是上下左右竞相效法模仿,由小错终至铸成大错。认知偏差催生了腐败行为,腐败行为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了腐败官员原有的价值观念和认知结构,周而复始,偏差的认知“正常化”,腐败行为亦愈演愈烈。

  3. 情感错位使腐败官员丧失官德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情感作为个体内心状态的晴雨表是其动机系统的基本成分。情为民所系是为官者应恪守的职业道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官之大德,“孝道”“忠诚”“尊重”是官之小德,小德应以大德为前提。腐败官员为官伊始,都能慎行修德,但当“亲情、友情和爱情”等私情与“民情、党情、国情”冲突时,情感开始错位,牺牲“民情”换取“私情”,从而丧失官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光宗耀祖”的宗亲意识使腐败官员认为,对子女的溺爱与补偿,对“贪内助”的满足与放纵,对“情妇”的忠贞与责任,对亲朋好友的“关怀与照顾”等都是情理中事,是有情义、不忘本之德,否则,内心就会不安和自责。于是,他们便利用本该为民谋利的公权力为少数至亲大开方便之门,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原广东省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因涉及股市内幕交易和为家族大肆敛财,由“全家福”成为“全家腐”。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为徇私情,违规为其弟陈良军征用土地 537 亩,不仅非法获利1. 18 亿元,还给国家造成 3441 万元损失。原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为包养“情妇”受贿 949 万元,还为私生子建立了 1500 万元的“贝贝生活基金”,人称“三玩市长”。情感错位不仅使腐败官员丧失了官德,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也使情感惠及的亲朋好友身陷囹圄,甚至最终家破人亡。

  4. 意志薄弱使腐败官员难抵诱惑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德行好则清正,意志坚则清廉。没有清正之气,不会有良好的道德,没有坚定意志也不会廉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做人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为官则要经得住考验而洁身自好。许多腐败官员最初也做到了这一点,但后来就是没能“忍住”,薄弱的意志使其未能做到善始善终。在繁杂的社会中,太多的诱惑在考验着官员的意志。首先,由于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缺乏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官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即能获得各种既得利益,掌握公权力本身就成为一种腐败诱因。其次,监督机制的缺位,使权力滥用成为可能,失去监督的权力不仅成为腐败心理产生的诱因,而且也相对容易逃脱惩处。最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尚有诸多欠缺,腐败官员被查处的概率偏低,致使腐败行为被认为是一件低风险高收益的事情,加大了公权力滥用的诱惑力。意志薄弱者常常具有以下心理特点: 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容易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决策时犹豫不决,决定后又常常动摇; 缺乏明确的行动方向,易受暗示;在诱惑面前常常不能自制,容易随性而动。如有许多腐败官员在忏悔和反思中都有过这样的悔意: 随着职务的升迁,拥有的权力越来越大,攀比心理也越来越重,侥幸心理越来越浓,对自我的要求越来越少,自我约束越来越无力; 如果政府的反腐力度再大一些,能在成为“大贪”之前被发现,就不致于再无改过的机会了。

  三、官员的心理干预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行为是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虽然外在的社会坏境和政治生态中不乏消极因素的不良刺激或诱惑,但绝大多数官员仍然能够清正廉洁,执政为民,只有极少数官员在腐败心理的作用下产生了腐败行为。因此,防止腐败不仅要从宏观上规范经济秩序,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弘扬社会主流文化,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而且要通过积极的心理干预,使官员自觉筑起一道心理防线,主动拒腐抗变。

  1.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养官员健全人格

  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优化政治生态,重建社会信任,并从源头上防治官员腐败。第一,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官员的人格进行润物无声的感染和熏陶,使其形成热情、乐观、信任、坦诚、充满活力、乐群、随和、乐于助人、富于同情心、公正、自律、尽职尽责等良好的人格特征,并最终形成健全人格。第二,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的廉政文化。如摒除“忠君”和“官本位”的糟粕,强化民主和公仆意识,弘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等。第三,加强榜样示范和警示教育。一方面,通过学习“感动中国”人物的崇高理想境界,树立信仰高于一切的信念; 另一方面,通过典型的腐败案例,警钟长鸣,汲取教训。要引导官员学会算好自己的三笔账: 政治账———腐败即自毁前程; 经济账———腐败即倾家荡产; 亲情账———腐败即家破人亡,从而对权力心生敬畏,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2. 建立心理评估机制,关注官员心理健康

  对官员进行心理测试已被很多发达国家所采用。通过一套完整的人格测评系统,有效识别对“财富评价系数”过高、思维极端、意志薄弱等不良人格特点的被测对象( 候选人) ,并据此提供“适宜岗位”或管理建议,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的几率。第一,在招录、遴选公务员时就要增加心理测试,在选拔、提任官员时,对其进行人格测评,建立心理档案。第二,要把官员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干部考核之中,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的人格修养。第三,将官员心理评估工作常态化,定期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如对高危官员要特别管理,对低危官员要重点管理,对有潜在危险的官员要多加关注等。

  3. 调控需要结构,树立官员合理的需要观

  需要是有机体由于缺乏某种对象而对客观事物的需求的反映,是一切行为的原始驱动力。官员腐败心理的本质是其对公共权力的过度要求,即当其合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或产生了极度贪婪的不合理需要时,他们即以公权换取需要对象,导致腐败。因此,通过调控官员的需要结构可以预防腐败心理的发生。第一,要适当提高官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满足其基本生活等合理需要,使其过上体面的生活。第二,通过负激励遏止官员的不合理需要。要有效整合反腐肃贪机构,继续加大反腐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打、有贪必肃,使反腐常态化,提高案发概率,减少逃避概率,使腐败官员产生畏惧心理,提高腐败的心理成本———只要其发生腐败行为,哪怕只是腐败的想法,心理就会高度紧张,寝食难安。第三,加大惩治腐败分子的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力度,提高腐败的经济和机会成本。当腐败成为一种高风险、高代价、低收益的行为时,腐败官员一“贪”即“污”,一“腐”即“败”,其内心就会经历从不敢腐败到不能腐败、再到不愿腐败的自动转变,实现主动拒腐,使腐败发生率大大降低。第四,引导和培养官员的高层次需要,尤其是成就需要,使官员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和国家利益尽可能地协调一致。具有高层次需要的个体关心的是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而不是成功后的名和利。

  4. 开展心理培训和心理训练,提高官员心理素质

  官员的腐败心理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其间的心理变化是官员自身自觉不自觉地进行内外信息( 负面刺激) 交换的过程。心理培训通过有计划地以大量的正面信息取代负面刺激,优化其人格结构,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防止腐败心理的发生。心理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价值澄清的自我探索、自我意识水平提高等内容,强化官员的公仆意识,增强角色认知,确立廉洁奉公、权为民用的职业信念,安于工薪阶层的生活方式。第二,情绪与压力管理。通过参与式学习使官员体验心理失衡的身心灵因素,评估自身的压力状况,掌握管理情绪的基本技巧,提高自身的情绪智力水平。第三,良好意志品质培养。了解动机冲突的心理活动过程,有意识地养成独立思考、果断决策、坚定不移及在诱惑面前高度自制的意志品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心理训练是运用心理的方法和技术对官员进行实际操练,提高其拒腐能力的过程。心理训练包括认知训练、意志力磨砺、承受力提高和人际交往训练等。如在诱惑或挫折面前,通过转换角度,改变不合理认知,重建理想信念等进行认知训练; 通过创设诱惑或困难情境,锻炼官员的意志力; 置官员于压力情境中,使其学会放弃或合理宣泄的技巧,提高其心理承受力; 使其深陷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历练其与各种人群交往的能力等。

  5. 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完善社会支持系统

  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为官员提供专业的心理帮助。一方面,建立成长小组,通过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官员的心理健康水平; 另一方面,对有需要的官员个体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压力,消解困惑。尤其是在官员成长的重要阶段,如入职、升降职、退职、岗位发生变化或遭遇挫折等关键时机,心理咨询师能为其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

  同时,要不断完善官员的社会支持系统,如官员所在组织要通过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培育感恩的心态等,营造和谐的组织人际关系氛围,对其进行更多的积极关注,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可以通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建设,使家庭和睦,为官员提供亲情支持; 通过不断丰富官员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其在休闲娱乐中释放压力,愉悦心情等,共同营造官员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旺杰. 腐败产生的心理原因与预防对策———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J]. 改革与开放,2013,( 4) : 30 -31.
  [2]涂文婷,陈圣泉. 腐败心理形成轨迹及对策分析[J]. 黑河学刊,2013,( 12) : 181 - 182.
  [3]黄红平,吴世丽. 贪官的心理劣变及其矫治[J]. 领导科学,2014,( 4 上) : 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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