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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与表现在纪实摄影中的作用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5-04-08 共4194字
摘要

  一、纪实摄影的属性特征

  纪实摄影作为摄影艺术中与艺术摄影、商业摄影等相并列的一个类别,必然要符合摄影本身具有的特质。摄影的出现将绘画从表现主义和写实主义的困扰中解脱出来,满足了人们通过复制来制造图像的愿望,现实世界的影像可以摆脱人的参与而自动复制出来。摄影所具有的真实客观再现的属性,是“不管我们用评判精神提出多少异议,我们不得不相信,被摹写的原物是确实存在的。它是确确实实被重现出来,即被再现于时空之中的”[1](P12)。然而摄影的这个本质特点在当初也成为摄影跨入艺术范畴的一道屏障,遭致巨大的责难,对摄影是否能被称为艺术的争论曾激烈地存在于摄影和艺术理论界。虽然时至今日这种争论已不复存在,摄影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视觉艺术形式。但也正是摄影独特的表现手法和语言,导致我们今天对纪实摄影这一话题的讨论带来定义上的难度。如果我们能够认可摄影是视觉艺术作品,那么,我们便无法绕开艺术的美学表现这一命题,任何艺术都必然有其表现的形式,虽然艺术并不排斥纪实,但毕竟原样复制出来的东西绝不会成为一件艺术品。

  如果将纪实摄影只是作为一个记录的工具加以讨论,那问题似乎简单许多,然而,今天我们所说的纪实摄影,更大程度上是作为一种表现社会现实的视觉艺术形式而存在的,我们势必无法回避形式与内容、表现与写实这样的美学命题。在纪实摄影中,只是艺术的视觉形式被淡化了,却并没有消失,其美学价值也更多地体现在对求真、至善的更高境界的追求,人性的涵义成为其最重要的部分。

  纪实摄影的出现使摄影摆脱了绘画中形式和唯美的束缚,其概念的英语名称“DocumentPho-tography”中,“Document”一词本意就是文件、证据。既然具备这样的本意,那它必须是绝对真实可信的。由于纪实摄影是把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事件作为审美表现的对象来进行创作,以反映社会和人的状况为本质的,由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纪实摄影师所要表现的目标要比艺术摄影师所要表现的目标宽泛许多。他们所关注的是要把所看到的事件或人物表现为与特定的环境、时间和地点相关联的图像,与艺术摄影师不同,他们通常不会去刻意追求艺术的形式美的东西,而是重在如何去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并激起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引起情感的共鸣,从而达到审美体验。

  纪实摄影是以记录客观现实并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意义和内涵,创造出真实可感的影像图片的一种视觉形式,其前提是图片信息的真实性,这是一种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表述;但同时也面对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纪实摄影中对自然界以及现实社会中事件和人物的表现,必然是带有摄影师主观意愿的,摄影师对现实生活经过提炼而塑造出的典型人物或典型事件,这一过程本身就让人产生了疑虑:这种影像是客观存在的吗?究其原因实际上是摄影技术上的忠实与艺术美学上的再造发生关系后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后果”,正如宋刚明教授的文章《纪实摄影:概念的“硬伤”》所言,这种讨论没有结果。

  正是纪实摄影的双重性,使纪实作品具有了绝对的“相对真实性”和相对的“绝对真实性”的属性,本文试图就再现和表现在纪实摄影中具有的共同作用和价值做进一步的讨论。

  二、纪实摄影的再现本质

  纪实摄影的再现本质表现为其“绝对真实性”。布勒松说过:“在所有表现方法中,摄影是惟一的能把转瞬间丝毫不差地固定下来的一种手段。”这也是纪实摄影赖以存在的基础。多罗西亚·兰格在谈论她的摄影实践时说:“对我而言,纪实摄影不仅是一个主题问题,更是一个方法问题,我自己的方法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不许动手!无论我拍什么,我都不干扰、干预或安排。二、地点感。无论我拍什么,我都尽力拍摄其周围环境的一部分……。三、时间感。我都尽力展示它在过去或现在的处境状况。然而,除了这三种东西以外,我唯一牢记在心的是……按事物的本来面貌来考虑事情,没有替代或冒名顶替,没有错误或混淆,这本身就是一件比发明创造的产物还要崇高的事情。”[3](P157)摄影所具有的瞬间记录的魅力是再现的有力证据,纪实摄影不仅秉承了摄影最原始的本体语言,而且其艺术表现形式本身具有更加苛刻的要求。在视觉艺术的各种形式中,摄影是唯一可以排除人的干预而还原现实本真的表现形式,“一切艺术都是以人的参与为基础的,唯独在摄影中,我们有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1](P11)。在真实世界与视觉影像之间,只存在一个无生命体,它真实记录了时间的瞬间和空间的完整,准确客观公正是纪实摄影的准则,也是对事件本身的尊重。纪实摄影不参与、不干预、不改变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物,通过镜头最大程度地还原现实世界的本来面貌而不掺杂情感因素,很好地将那一瞬间的“事实”记录下来,使人们能够在照片中去反复体验和感受更为客观和本质的现实世界,再现成为无可替代的唯一选择,这是关于纪实摄影再现理论的理想境界。

  如果从美学范畴去研究摄影,它的创作过程根据摄影师和创作主题的不同是有双重性的,一方面是摄影师努力地运用美学的形式法则去构造一种理想主义的美学概念,另一方面则是摄影师充分利用相机记录之功能努力反映和强调现实世界的现实主义美学观。这两种方式并无孰对孰错之分,但后一种应该更贴近摄影的本体语言,纪实摄影就是后一种追求的产物,它把“真”作为最高的美学追求。当照片的表现(美学形式)和内容(象征意义)都是通过照片主题思想的传递而影响人的情感时,其图像本身的形式美就不是人们对摄影美学价值评判的唯一重点了,此时人们完全有可能对照片所具有的意义或所描绘的物体的内容产生兴趣。[3](P132)纪实摄影的现实主义美学思想中所蕴涵的最基本特征就是“真”,纪实摄影追求这一艺术形式必须严格遵守对现实生活的再现,正是这种审美体验中的“真实美”,唤起人们情感的共鸣和心灵的震撼。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纪实摄影的再现,可以理解为物理和光学上的复制,这种再现是绝对真实的,它记录了事件的原貌,不存在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从这个角度讲,纪实摄影的真实性毋容置疑,再现是纪实摄影最好的表达方式。

  三、表现在纪实摄影中的作用

  然而,对纪实摄影的讨论或解释并不仅仅停留在上述的观点。鲁迅美术学院赵大鹏在《纪实摄影概念》中说:“纪实摄影是运用摄影的纪实手法,进行摄影的艺术表现。”

  这是一种重在表现的观点。同时我们知道,纪实摄影承载的社会使命和道德责任似乎要远远大于作为文件和证据的程度。那么,纪实摄影家在拍摄这样的作品时,必然会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在提炼和塑造典型形象时必然会深深地刻上摄影师强烈的主观倾向和道德取向的烙印。比如我们在拍摄一组表现现实生活中残酷与丑陋的画面时,透过镜头的影像截取,可以充分展示其痛苦绝望的影像,也可以展示事件中人物对希望和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一场灾难,拍摄事件的残酷还是人们互助的温暖,这取决于摄影师的角度,事件本身没有变化,但表现内容却不同,纪实摄影再现与表现的矛盾得以充分显现,这样的影像,我们可以理解为“相对真实性”,因为事件是真实的,影像也是真实的,但却是带有主观意愿的。任何艺术的真实都必须通过人为的方法加以实现,摄影也是如此,在摄影的创作过程中,必须要加以选择,究竟要保留什么,摈弃什么,摄影师在进行拍摄之前,必然有深思熟虑的创作目的和构思。虽然纪实摄影反对情节编造和人物塑造,但实际上提炼与概括又是纪实摄影必然遵循的创作方法,是纪实摄影获得生命力的唯一和必然途径。“纪实摄影在生动鲜活的艺术形象创作中完成了它的内在表现,这种内在的表现又紧紧依托在再现的形式下。那么纪实摄影作为现实主义的创作,它的提炼与概括是隐含的、自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但选择的过程必然造成我们对现实再现的怀疑,如果摄影美学的价值就是创造真实世界的图像,摄影艺术也正是在这样的矛盾中得以实现和发扬。对同一事件的表现,可以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每一种表现方式又必然对所表现的主体进行选择和取舍,而每一种表现形式又都会不可避免地引入美学和艺术的元素。纪实摄影在表现形式上,其本质是真实可信的,但是,“一切艺术,即使是最现实主义的艺术也摆脱不开共同的命运。它不可能把完整的现实捕入网内,它必然漏掉现实的某些方面”[1](P287)。

  另一方面,从摄影形式美学角度出发,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创作模式在整个纪实摄影发展历程中都能够找到。布列松这位现实主义摄影大师一生崇尚“瞬间的艺术”,强调摄影的记录,但透过他的作品,我们却可以发现一种特殊的超越了纪实摄影的普通界限的表现。[3](P161)他的那副着名的《巴黎圣拉查尔火车站》,与其说是一幅纪实摄影作品,不如说是一幅艺术作品,我们不是也常常在摄影教学中,去分析它所具有的形式美感而充满了表现主义的色彩吗?纪实摄影家罗伯特卡帕以拍摄战争题材的纪实摄影而着称,但他常常在拍摄的过程中,采用抖动照相机来创造一种画面效果,从而唤起人们在战场上奔跑的视觉体验,正是这个原因,他所拍摄的照片也常常被批评为不太符合纪实摄影师所信仰的真实和直接拍摄的信条[3](P166),但同样这并没有削弱他作为一名知名的纪实摄影师的地位。

  纪实摄影师在拍摄的过程中,确实淡化了艺术的追求,更多地依赖于摄影师的“直觉”反映。

  但正是这瞬间的直觉选择,不仅包含了摄影师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评判标准,也包含了摄影师对摄影语言和拍摄技巧的熟练运用;直觉还包含了摄影师从情感和目的出发对画面内容的选择,以及对摄影角度、光线、色彩、构成、协调等形式的把握。所以,纪实摄影必然是已经融入了情感和表现的现实生活的影像重建,从摄影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载入史册的纪实摄影家和他们拍摄的作品,不仅具有感动和震撼人心的真实内容的“真实美”,而且往往又是一幅无可挑剔的充满形式美感的艺术品。

  纪实摄影的创作过程,只有秉承“以本来面目去复制自然,以本来的目的去表现自然”这样的理念,纪实摄影作品才有了存在的空间和价值。

  纪实摄影就是这样一种艺术:它通过相机镜头去框取世界,将现实生活中流动的时间和连续的空间定格在一幅画面上,它逼真地还原了自然,使人们能够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和细致的观察去品味现实世界;同时,这种框取又融入了人类情感和道德的标准,以及艺术审美的取向,从而使纪实摄影成为既具有社会价值,又具有审美价值的视觉艺术作品。

  参考文献:
  [1](法)安德烈·巴赞.电影是什么[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
  [2]宋刚明.纪实摄影:概念的“硬伤”[N].中国摄影报,2009-04-27(31).
  [3](英)乔纳森·佛里德.美学与摄影[M].王生才,等,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8.
  [4]朱炯.纪实摄影[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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