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概况
自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成立以来,我国各级水行政单位有效管理、利用水利资源比率逐年攀升。四川省更是自秦朝时由李冰在成都建成了举世闻名、万代受益的都江堰,使成都“水旱从人,不知饥谨”,从此被誉为“天府之国”。到了今天,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精心管理,四川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程的防洪能力和输水保证率不断提高,为灌区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四川省已发展成为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之一。
2 坠渠事故概况及原因分析
2.1 事故概况
随着城市日益发展,部分过去偏僻的渠道道路逐渐穿过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行人或车辆坠渠事故频频发生。为了减少渠道底、壁漏水造成农田损失,保证输水力度,各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本来陡峭的两壁和渠底用水泥灰浆进行了“硬化”,使得渠壁两面平整光滑,加之河水长期冲刷,导致渠壁湿滑。人若落入水中,根本无法自救,就是施救者也大多无从下手,常常眼睁睁看着落水者被渠水卷走。据不完全统计,仅四川省每年坠渠溺亡人员少则十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让无数的家庭陷入悲痛当中。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达运集团渠县通林公司一辆客车从渠县三汇镇开往渠县县城,行至渠县李馥乡境内平桥处为了躲避达州市亚通实业有限公司一辆满载河沙和鹅卵石的货车,坠入3米高的河道内,造成死亡16人(学生11人),重伤4人(学生1人),轻伤5人的特重大事故。
2.2 事故原因分析。
在四川省近几年的坠渠溺水事故中,有的是过往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不熟悉路况坠入渠道,导致人员溺水死亡;有的是避让其他车辆、不慎掉入渠道溺水死亡;有的是不听劝阻、执意在渠道中游泳导致溺水死亡的;有些是因家庭、社会矛盾等原因跳渠自杀;有的则是小孩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在渠边嬉戏打闹失足落水死亡。
原因归纳起来总的来说有三:第一、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比较典型的就是四川省成都市东风渠,每年都有因为游泳溺亡的人员,成都市多家电视媒体、报纸都进行过专题报道。但是每到炎热的夏季,哪怕当着记者媒体的面,部分市民依然不听劝阻,执意下水游泳。第二、渠道安全措施不到位。坠渠事故中,有部分是避让车辆,坠入渠道溺亡。如果在这类事故中,渠道修建有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则大部分可以避免。第三、应急救援措施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就是积极施救。工程管理方在事故发生后,往往出于灌溉、供水、防洪等综合考虑有时不能及时响应、不能及时配合,易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形成二次事故。
3 如何减少坠渠事故的几项措施
3.1 加强沿渠宣传
渠堤通道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养、工程维护通道,不具备公路通行条件,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行驶机动车辆。管理单位大多也在路口处设置了禁止社会车辆驶入的标志,但当地居民为了出行方便往往对这些禁止标志熟视无睹。这就需要通过媒体宣传、政府公告、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强沿渠宣传,特别是加强沿渠附近学校等重点地区安全宣传,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当地群众的安全意识。
3.2 设置渠道隔离带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利灾后重建、水利工程岁修等工作中,规范渠道建设,划定管理保护方位,设置渠道隔离带。
3.3 建立安全防护措施
渠堤道路设计规范中并无对沿渠护栏进行要求,但是护栏有价生命无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让紧靠人口密集场镇的渠道增设渠道安全护栏。笔者所在的单位,由于人员负担重,每年财务入不敷出,资金上根本无力承担安装渠道护栏,这也是当前大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弊端。但正因为如此,我单位在渠道安全生产在这方面做出了做出积极的探讨,寻求到了一条可有效解决该问题的好办法:按照堤边两侧土地使用性质统一进行整改。渠道两侧为农田的,由水务部门按水利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交通道路的,由交通部门按交通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地的,有城建部门按城建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房地产的,责成开发商按房地产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当然,将这些条件落实离不开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该方法目前在部分地方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渠堤道路坠亡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
3.4 设立配套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由于配套渠堤道路护栏需要一定资金、时间,在此期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人口密集区域、场镇、交叉路口、设立了警示标志、标语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3.5 加强自身管理和水政执法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自身管理,加强渠堤道路的安全巡查,要提高巡查时间密度。对病险桥梁和渠堤要及时报告,立即整改或加固维护。对下河玩耍、垂钓、游泳的群众要先劝阻、后警告、终强制的三部曲办法,杜绝私自下河的各种陋习。
3.6 与政府联动,保障群众安全
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协商工作,对新建的便民桥、便民通道增设安全措施,安装安全防护栏杆和防撞护栏、防撞墩等。要与地方政府签订沿渠桥梁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督使政府投入资金、人员,规范完善安全措施。对地方政府如借用渠堤道路及桥梁作为交通道路的,应事前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后方能作为地方交通道路使用,并要求其承担运行安全和维护责任。
4 事故处理
4.1 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旦接警,应按照调水规范和应急预案,限制渠道水位,配合做好搜救工作,将事故伤亡和损失减到最低。
4.2 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后,家属情绪悲痛,容易做出过激行为,这就需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配合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开展耐心、细致的安抚、善后工作。工作人员要抱着一颗同情心参与安抚工作。在具体处置过程中,要消除冷血措辞,多一些人性化的举措。要允许和包容死者家属的情绪不稳,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角度来开展安抚工作。
5 结束语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将渠堤道路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全盘考虑,以减少渠道坠入溺亡事故为重点,积极寻求标本兼治之道,与当地政府齐抓共管,做好渠堤道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