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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水价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及其调整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5-03-02 共2781字
论文摘要

  1 水价分类及构成

  水价主要指的是水利枢纽工程供水水价,根据供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水利枢纽工程供水分成两类:一是农业供水,主要是指将水利枢纽工程的水供应给粮食作物、林木作物以及养殖等;二是非农业供水,主要是将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水供应给自来水厂、工业生产、水力发电以及其他行业用水等。根据水利枢纽工程供水的类别,可以将水价分成农业用水水价以及非农业用水水价。

  水价产生的费用主要指的是为了进行供水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管理、销售以及财务费用。利润指的是在对供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经营人员应该获得的比较合理的收益。

  2 制定水价的原则和法律依据

  2.1 制定水价的原则

  2.1.1 价值规律原则

  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商品水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因而水价必须要受到市场经济的价值决定机制的影响。

  2.1.2 供求规律原则

  水的供求和水的价格是互相影响的,也受到相互的决定,也就是说供求对水价产生影响,水的价格决定了水的供求。制定的水价必须能够具有促进节约用水以及调节供需的作用。

  2.1.3 补偿成本原则

  核订水价的基础就是供水的成本。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本,成本对于维持供水企业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具有重要的作用。

  2.1.4 合理利润原则

  制定的水价必须要对投资的回收进行考虑,必须能够不断的建立健全以水养水的良性运作的价格机制以及基础产业投资和融资政策。

  2.1.5 用户公平负担原则

  供水与国计民生具有重要的关系,供水具有非常强的垄断性以及基础性,所以在水价的制定中应该以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用水户的承受能力为依据,根据用水户的不同对水价进行分别的制定。

  2.1.6 及时调整价格原则

  必须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水价进行及时的调整,这样可以方便对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调整。

  2.1.7 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原则

  对水价的杠杆作用进行利用,从而对水资源配置进行优化,并且对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进行减缓,从而达到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和污染浪费严重的局面进行改善。

  2.2 制定水价的法律依据

  核订水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在 1985 年国务院颁布的《水利工程收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2003 年 7 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门共同颁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自 2004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成为之后进行水价制定的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

  《水利产业政策》。其第三章“价格、收费和管理”中对新建水利工程和原有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的确定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是水价改革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水价是政府行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进行确定。在该法中,还对定价的依据和强调价格应该适应并且实行听证会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 水价政策调整主要遵循的原则

  第一,水价政策调整必须要对流域水的富有性和稀缺性进行体现,对水价在解决流域性水资源供求矛盾的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

  第二,水价政策调整必须要对水利工程产业化的新形势进行适应和协调,达到促进培育和形成新的水利企业的作用。

  第三,水价政策调整要能够与我国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相符,保证为居民水资源环境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创造有利的条件。

  第四,水价政策调整要能够促进全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以及保护,能够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机制进行实现。

  第五,水价政策调整要能够保证对国有水利固定资产的有效保值和增值有利,能够对现有供水工程的现代化建设水平进行促进。

  第六,水价政策调整必要将其控制在用水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范围以内。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水利工程供水水价的制定

  4.1 根据核定水费标准原则由国家制定供水水价

  根据我国水费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中提出的核定水费标准的原则,对水价进行确定,该原则主要指的是水费标准必须在能够保证供水的成本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以及地区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对各种不同类别的水进行核定。水利工程是我国经济基础产业之一,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重大事件,是为人类造福的一项事务。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生产出的产品主要是水,水是人类以及工业生产发展的基础,所以水的价格必须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

  4.2 对不同用水部门应制定不同的水价

  在水利枢纽工程供水中,需要根据用水部门的不同,针对用水部门的特点制定符合该部门实际情况的水价。

  4.2.1 农业用水水价

  农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基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现状来看,还没有达到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机械化水平生产不高,并且农产品的价格也较低,对于农业用水的价格应该按照不完全成本收费。

  4.2.2 供给工业的水的价格应该成本加利润

  用于工业的水是属于商品水,所以对工业供水价格进行制定时,必须要将工业用水当作商品进行价格的制定,也就是成本加上利润的确定办法。水利枢纽工程向工业供给的水属于工业生产中的生产资料,所以在价格的制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问题,从全局出发进行全面的考虑。对于工业供水的成本部分,需要根据工业生产的具体消耗进行计算,对于利润部分就需要按照社会平均资金利润进行计算。在水价的确定过程中,还应该考虑到我国水资源的分布情况以及各个地区水资源的具体情况,在一些水资源紧缺的地区,水价的制定中利润部分应该高于社会中的平均值,使得水价高于其他相对来说不缺水的地区,这样可以起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4.3 水利工程供水要制定浮动价格

  在文章中提到的几种制定供水水价的原则以及方法都是以正常情况进行考虑的,但是在水价的制定中,还需要考虑到非正常情况。水利工程供水存在比较大的随机性,枢纽工程中的水量会受到气候、环境、季节非常重要的影响。有时来水量大于所需的供水量,受工程条件的限制,不能全部蓄起来,需要弃水。这时的水价就要下浮,使用水户尽量利用自己的设施,将水蓄起来,免得将水弃掉。当来量很少时,可供的水量远小于所需水量,此时的水价就要上浮,利用价格杠杆限制用水、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合理配置。

  5 结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于水利枢纽工程水价的制定以及测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如何按照水价制定原则和依据,对水资源进行配置,必须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对水利行业的相关动态进行全面的了解,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根据水的类别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供水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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