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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社工组织绩效评估的意义与实现路径

来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作者:吴骏
发布于:2017-06-27 共5696字

  [摘要] 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绩效考评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从已有的行业绩效考评结果来看,绩效考评机制能够从战略高度引导组织发展,改变原有行政直接干预和管理的模式,更有利于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回归公益性、专业性和社会性的本质。 国外社会组织发展经验证明, 绩效考评对于组织发展具有规范和激励作用, 在构建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绩效考评中,更应解决好“考评什么”“怎样考评”“为什么考评”的问题。
  
  [关键词] 绩效考评;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必要性研究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愈发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同时,随着人们对公共组织高效率、低成本和透明化的要求不断提高,绩效考评机制的运用已延伸至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加强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绩效考评工作已成为民办社会工作组织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领域绩效考评起步相对较早,而公共组织、社会组织方面的绩效考评发展相对滞后,如何完善和创新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绩效考评机制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相关概念的厘清

    (一)绩效考评机制绩效

      考评机制不是一个简单的报告系统,而是与组织的战略规划、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质量改进、效率提升、服务改善和标杆比较等方面共同发挥作用所构成的组织管理有机系统。 在社会组织层面,其主要是针对组织机构的战略目标、组织能力效果和效率的评价,旨在提供关于项目和组织绩效的各种客观信息,用以强化管理和为决策提供依据,从而达成组织工作目标和改进整体绩效。 在组织成员层面,其主要是通过把握组织成员的实际工作状况,对其在一定时期的服务成绩、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其提薪、培训、奖励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二)民办社会工作组织

      由于现阶段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处于上升发展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对社会工作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了民办社会工作组织概念和称谓的多样性,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事务所等。 一般意义而言,民办社会工作组织是指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的一种重要手段与方式,国内外学界在社会工作组织评估领域已积累了相关的研究经验。 常春梅(2012)认为,国外的评估可以分为针对机构的全面评估、机构所提供服务的项目评估和机构人力资源评估三种,而有学者认为针对机构的全面评估即是机构的绩效评估。 在我国,民政部作为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管理部门,并未出台该类组织绩效评估的专门指标, 相关评估只参考《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进行。 但在具体实践中,绩效评估尚未引起国内民办社会工作组织评估的重视,考虑到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有诸多共通性,并都致力于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服务,且在考评过程中均涉及到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和项目运作效率等方面,因此,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绩效考评可参照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考评体系。
  
  二、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绩效评估必要性分析

      我国民办社会工作组织仅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尚处于组织培育和上升发展阶段,各民办社会工作组织机制不够完善,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大多数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受制于自身困境,难以按照完全竞争机制推行严格意义的考评。 但在发展阶段的特殊处境,并不能否认对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绩效考评的必要性, 更不能成为回避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的理由。相反,通过在社会工作机构推行绩效考评,能够应对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快速发展出现的问题, 从社会工作者、服务机构、行业组织三个层次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 因此,充分认识绩效考评机制对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必要性,并在机构建设发展中探索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更应成为社会工作组织发展的自觉行为。
  
  (一) 建立绩效考评是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快速发展的保证

      随着一系列关于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促进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的相继出台,以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的推广,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 各地纷纷采取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孵化培育基地,提供资金等支持措施,形成了大力兴办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浪潮。 然而,并不能理想地认为只要投入资源、扩大规模,社会服务的使命就能实现。 社会服务从资金配置到服务提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有完善的配套制度,涉及到组织资质的审核、资金的有效利用、服务过程的有效监督、服务效果的科学评估等。 因而,在政府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成立条件放宽的情况下,政府组织、社会团体、高校教师,甚至一些并不从事专业社工的非专业人士也纷纷成立民办社会工作组织,意欲在其中分一杯羹。 但很多民办社会工作组织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运作规范化程度低、缺乏优秀高素质社工人才的问题。 面对该情况,民办社会工作组织不能因为追求量的扩大和快速发展而忽视考核评估。 因此,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引入绩效考评,不仅能够从购买资质的确定、服务资金的拨付、服务过程的监管、服务效果的考评等方面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有效剔除低效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防止出现资金使用中的贪污、浪费现象,而且还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社会提供高效、有价值的社会工作服务,保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 建立绩效考评是民办社会工作组织良性发展的需要

      作为社会服务部门的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时刻面临着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升组织效率的问题。 因此,引入绩效考评方法,势必能够提高其制度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从组织架构合理化、社会工作者激励、行业优胜劣汰等方面促进民办社会工作组织自身的良性发展。第一,组织管理层面。通过对绩效考评指标的测量,能够引导组织明确战略规划,设立发展目标,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决策科学水平,最终提高服务效益。 同时,引导其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内耗,让民办社会工作组织内部职能更加明确,分工更加合理,从而有利于通过及时调整服务内容、方式,有效满足服务对象多元化需求。第二,员工激励层面。引入绩效考评能够促进组织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工作者使用、 激励、竞争和保障机制,让社会工作者的劳动得到尊重,其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调动。第三,组织竞争层面。面对组织发展存在一些良莠不齐、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引入绩效考评机制能够对民办社会工作组织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淘汰那些服务能力较差、服务效果不佳的组织,从而有效破除利益保护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组织发展环境,培育优质的民办社会工作组织。
  
  

原文出处:吴骏. 建立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绩效考评机制必要性的问题研究[J].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04):14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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