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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查中汽车行车记录仪的应用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胡剑东;陈三林
发布于:2020-10-12 共2551字

  摘    要: 由于目前我国的监控设施尚不能全路段监控车辆信息,因此在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很多事故现场无法被还原,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带来了极大的不变。为解决这一问题,利用汽车事件记录器中的数据,可以准确分析汽车在碰撞前的状态,从而准确判断交通事故中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对交通事故现场的还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汽车事件记录器; 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 事故鉴定;

  一、汽车事件记录器简介

  汽车事件记录器又称为汽车黑匣子(即Event Data Recorder,简称EDR),是一个安装在汽车上,用于记录驾驶状态等资讯以便在交通纠纷时提供证据,事故发生后,从事故资料纪录器上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于分析事故原因和确定责任人。国标中对于汽车事件记录器有着明确的定义:对车辆行驶速度、事件、历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它能够完整、准确的记录汽车运行的数据,将汽车的使用情况完整的记录下来,并能通过专用软件实现再现。黑匣子体积小,防潮、防水、耐高温,具有事故分析功能,能够详细记录汽车的点火周期、行驶速度、制动状态以及各种信号传感器的状态数据等。

  目前一些汽车的电子控制单元集成了汽车事件记录器的功能,例如电子控制模块ECM(Engine Control Module)、安全气囊控制模块ACM(Airbag Control Module)、变速箱控制模块TCM(Transmission Control Module)等,能够记录一段时间的状态数据,例如车速、节气门开度、制动踏板踩踏程度、安全带状态等等。近年来,许多汽车工程师开始对汽车事件记录器进行研究,旨在为我们提供精确的数据,从而能够在事故调查、事故现场还原、汽车安全性能改善以及驾车行为研究等方面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汽车事件记录器已经被运用到实际汽车行驶当中,其本身由硬件以及软件两部分组成。硬件部分主要包括半片机、数据接口、控制面板以及辅助的电子元器件组成,软件部分则包括控制、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记录数据等功能,可以对车辆进行诊断,对车辆的速度信息、发动机转速、冷却液温度、剩余燃料、实时油耗、蓄电池电压等一系列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可以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准确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为交通事故的处理及定则提供科学、权威的数据。
 

交通事故调查中汽车行车记录仪的应用
 

  二、汽车事件记录器在事故调查中的运用

  案例1:车辆行驶速度的确定

  2019年10月12日,一辆本田牌轿车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其中轿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电动自行车经人行道横穿马路,两车相撞导致两辆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电动车驾驶员受轻伤。在始发路口有一处监控,能够照到事故发生时两车的状态,根据地面导向箭头的长度为5.7米,小轿车经过该箭头时,监控画面显示所使用的帧数为9至10帧,视频的帧速率为固定帧25帧/秒,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小轿车当时的速度约为51.3Km/h至57Km/h,而小轿车行驶路段限速值为50Km/h。由于视频拍摄距离事故发生地较远,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不能根据视频直接判断出小轿车是否存在超速行驶行为。而通过读取汽车事件记录器中的数据,发现小轿车在碰撞时的数据状态如下表1所示。

  表1
表1

  根据汽车事件记录器中的数据可以判断,在汽车碰撞前的6秒内小汽车均未采取制动措施,车速在50Km/h至55Km/h,碰撞前1秒开始实施制动,可以判断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前存在超速驾驶行为。

  案例2:高速连环追尾碰撞事故判定

  在高速公路上,多车连环追尾事故时有发生。在调查此类事故时,需要首先确认车与车在发生事故时碰撞的顺序,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交管部门一般根据车辆撞击的形变以及痕迹进行事故判断,在事故判断的准确性上有着很大的局限性。而通过汽车事件记录器可以分析出车辆的碰撞先后,从而对连环追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取证起到关键性作用。2019年5月,在一条城郊快速路上有5辆车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其中第四辆车主称在发现前方出现碰撞后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并且已经刹停,但是随即被后方车辆也就是第五辆车撞击,向前方发生移动,结果导致撞击到前方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在调取了第四辆汽车事件记录器的数据发现,第四辆车记录了两次与事故相关的数据,事件间隔为1240ms,最近一次事件与前一次事件中车辆的最大速度变化量分别为-15.6Km/h和32.6Km/h,可以得出第四辆车先是受到了正面的撞击,再受到后面的撞击。因此可以得出第四辆车是撞击了前方车辆后再被后方车辆追尾,因此第四辆车的驾驶员说法是错误的。

  案例3:对司机的操作行为进行分析从而确定事故发生

  一辆小型轿车在由南向北的国道上左转弯时,与一辆由西向东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小型货车向左侧冲出路面,通过采集小型轿车的汽车事件记录器的数据,发现在事发前车辆的速度参数、制动参数以及车辆油门踏板的开度如下表2所示。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在事故发生前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一直未采取过制动措施,车速始终高于78Km/h,事发前4.8秒到1.8秒期间,油门踏板深度从70.5%降至66.5%,表示驾驶员抬起了油门踏板,但是在事发前1.8秒到0.3秒期间,油门踏板深度从66.5%升至100.0%,表示驾驶员在急加速,并将油门踏板踩到底,结果出现了交通事故,可以分析出小型轿车驾驶员在转弯时存在加速抢行的驾驶行为。

  表2
表2

  三、结束语

  综上,通过三个交通事故案可以发现汽车事件记录器能够在车速鉴定、驾驶人操作行为以及车辆碰撞顺序等情况进行事故的分析,提供客观、精确的行车数据。汽车事件记录器的数据来自车辆中各个传感器,数据采集项丰富、客观性强、采集精度高,为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提供了新的数据来源。随着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实施,汽车事件记录器将在交通事故调查中的应用将更广,也能够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的精度,提升对事故预防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2017.
  [2]付燕青,龙科军.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治理工作机制设计[J].公路与汽运,2020(04):42-45.
  [3]姜列为,余春暄.基于CAN总线的汽车黑匣子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11,19(01):131-132+135.
  [4]武美霞.具有语音记录功能的汽车黑匣子的研究与实现[D].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
  [5]谢勤岚,余晓峰,杨玉甜.基于ARM和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的汽车黑匣子设计[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9(01):103-106.

作者单位: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
原文出处:胡剑东,陈三林.汽车事件记录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中的运用分析[J].法制博览,2020(27):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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