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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的特征因素和发展对策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4-07-08 共3638字
论文摘要

  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经济的基础细胞,在城乡特别是在广大农牧区仍发挥着生产经营与消费组织的功效。作为一种微观经济运作形态---家庭经济是最具基础性、稳定性的经济形态。少数民族由于聚居在山区、高寒、干旱且交通不便的地方,恶劣的生存环境不允许他们从事集中化、统一性的农业生产,因此选择家庭经济也带有客观必要的成分。

  从狭义的经济角度可以看出,家庭是在生产和消费方面表现出的经济功能,保障和实现家庭其他功能以及满足人类在生物性需要之外其他需要的物质基础。根据经济学原理,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大部分少数民族农牧家庭,他们的生活水平正是依靠其主要从事的家庭经济的好坏程度来反映的。那么,考查影响家庭经济的各因素就显得相当必要。

  通过笔者实地考察,对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乡村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村寨的观察,看到了一些真实存在于现今祖国大地反差极大的乡村真实写照。例如,在湖北省贺家坪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盖起了二层、三层甚至四层小洋楼,建筑风格、周围绿化等都体现着现代化农村风貌,村民们耕种土地都是采用开沟机、播种机等设备,真正实现了铁耙换“铁牛”.同时,农业专家还定期下到一线,指导农民如何使用地膜等技术,亩产量及农作物质量自然逐年递升。而位于西部地区的多数少数民族村寨,仍然是农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模式,在极度贫瘠的土地辛苦劳作,由于长期缺水、农业技术落后,亩产量非常不乐观。

  1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的研究现状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吴兴旺先生认为,一些少数民族的运行模式已转变为自给为主型,但是在家庭经济内部仍然保持着“内循环化”---自给自足状态,经济发展模式相对落后,市场自发运行经济情况不多见。浙江大学史清华、侯瑞明认为,“家庭组织是一种农村独有的经济运行模式,它与家庭生命周期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农户家庭内部实行自给自足经济,在家庭扩展阶段,农户经济在家庭劳动消费人口增加时相应经济状况处于低水平;反之,经济情况好转。”龙远蔚则认为,多数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由于不畅的交通、封闭的环境,导致现今仍保留着高度的家庭经济为主的生活模式。以上对于家庭经济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综述可以清晰地发现,即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历史原因、资源限制及交通等问题的阻碍,多数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较为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模式。因此,找出形成家庭经济的因素以及推出如何改变现状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2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的特征因素
  
  2.1 朴素的经济原理主义
  这是一种历史状态下的经济发展状态。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回应。少数民族人民秉持着节约成本、传承祖先的心态,依靠家庭成员这一稳定的劳动力、现有生产工具及原始资本要素进行家庭生产,以满足家庭内部成员对于生活的基本渴求,得到稳定的收入。由于对于幸福的衡量尺度不同,朴实且寻求生活安逸的少数民族人民会因此产生满足感而继续沿用这一生产模式,世代相袭。

  少数民族的家庭经济方式所投入的成本,其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首先,2004 年,中央第一次提出在五年之内逐步取消农业税;2005 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 年 1 月 1 日,全面取消农业税。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少数民族村落,采用“包干到户”方式又不用缴纳农业税,所得粮食作物均为家庭自己所有;生产工具是必要的劳动投入,成本不高。其次,劳动力是现有的家庭成员,成员分工呈现粗放式,且不用在外聘请劳动力付额外工资,这都不同程度体现出在家庭经济条件下,农业劳动成本投入很低。从另外一方面看,国家定期派专人下到一线知道农牧民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与产量会逐年攀升,诸如此般,在成本效益原则下,总收益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成本趋于零,这种生产方式的激励定会使少数民族人民毫不犹豫地约定俗成。以 1998 年为例,我国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67.81%,内蒙古该比例为 86.87%,新疆为 92.2%,青海为 85.61%,由此可看出,在少数民族居多的省份依靠家庭经济获得收入的比例大于全国的比例。

  2.2 地域限制
  自古以来,少数民族长居于西部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山区、高寒且干旱的地方,与外界交流困难,无法快速获得现代化生产技术指导。同时由于地形复杂,无法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的集中化生产,客观自然条件限制农业化生产,因而无法科学地解放生产力,人们被迫长期依附土地。

  2.3 传统意识导向作用
  此处的传统意识是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拥有历史沿袭的思想意识,包括宗教信仰、图腾文化、封建残余思想等。

  少数民族发展家庭经济的原动力在于温饱无忧,狭义的家庭经济是小农经济。在这种经济形势之下,呈现出“内循环式运作”,即自给型的家庭生产与消费循环。形成这种生产模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传统意识的传承。少数民族因其自然地域的天然屏障,无法与日新月异的城市生活接轨,仍然保留有大量的封建意识残余,他们大多秉持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和自我运行能力,因此对外界社会的依赖很小,因此会形成一个封闭的“市场”---家庭内部自给自足。在封建社会中,宗教对于经济的主导力度不容小觑,很多民族拥有高度的自我存在感,不愿与外界不相熟的人进行往来,这也是导致家庭经济存在的因素之一。

  在家庭经济的发展中,人为的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加以限定,认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必须为农业人口,而从事工商业的人必须为非农业人口,切断了农工商的天然联系,促使从事家庭经济的人很难从现有生产方式中摆脱出来。

  2.4 “三观”的作用
  这里指的“三观”分别是价值观、消费观与嵌入式发展观。例如青海省循化县的一些村民,他们经常挣到了钱就盖房、买车,甚至相互攀比;一旦手头没钱,才想着到处挣钱再进行消费,基本没有投资意识和节约习惯。这种完全不理性的消费观念,导致他们没有资本积累,从而无法再进行其他经济生产活动,只能进行简单粗放式的家庭生产。

  所谓“嵌入式发展观”,是指当地政府根据上级批示,下发任务、制定目标来完成生产任务,从而发展当地经济。

  该观念完全没有考虑因地制宜,也没有根据当地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特色式政策制定,一味填鸭式灌输别人的成功经验,理论脱离实际,显然无法得到预想的效果,家庭经济的发展也因此止步不前。

  3 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发展的对策
  
  3.1 观念创新
  少数民族文化是绚烂多彩的,是祖先们留给中华儿女的宝贵财富。如何以此为插入点来寻找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的家庭经济才是重中之重。农业经济的特色就是农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在这一前提下,可以发展服饰经济、民俗经济或是礼俗经济等。现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开始从“民族特色”入手,发展以少数民族文化为载体的旅游项目,例如:开发身着少数民族服饰的玩偶为纪念品、在旅游区由身着民族服饰的少数民族男女表演舞蹈,以及以少数民族节日为依托的大型民族活动来打响名声,以吸引全国各地的游客去当地参观,以此提升当地收入水平。

  同时,还应该规避客观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例如可以在青海湖周边已沙化的土地上,种植沙棘。沙棘是一种既耐寒又耐旱的经济作物,生命力旺盛,且该植物利用率非常之高,可药用、制作饮品等,最重要的是可以防风固沙保护环境。当地政府部门可以请专家实地考察,得出行之有效的种植计划,并推广到自然环境相似的少数民族地区。

  3.2 经济结构发育
  近些年,国家大力开发少数民族地区,修路、教育,都是为了帮扶少数民族生活水平的改善。家庭经济只是一种生产模式,发展方式是可以多样化的,发展至今也有其相对稳定性,不要以偏概全完全磨灭这种经济方式的优势,而是应该“留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温州模式”或“苏南模式”.这里需要强调,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建议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首先应该进行市场调研,掌握该地区具体的客观情况,建构一个稳固可行的发展框架,因地制宜,诱导他们从自给型家庭经营向自给为主型家庭经营过度,在发展到市场主导型,最终成为市场型家庭经济,循序渐进,找好突破口。

  3.3 教育植入
  近些年,国家提倡文化产业化,映射到少数民族文化上来,就可以理解为少数民族特色农业文化、少数民族特色宗教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民俗文化、少数民族特色建筑文化等等。这就需要培养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学习适用于当地的生产技术、特色文化,顺应可持续发展的步调来发展经济。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应因地制宜,开设一些和本地区文化相关的课程,带同学们到实地调研,在学习本地区自然条件、风土人情的基础上,以拓宽思路,来寻求发展之道。

  4 结 语
  
  家庭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着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在国家大力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今天,重视家庭经济的民族性,加强特色产业开发,促进家庭经济发展形式多元化,意义非常重大。

  参考文献:

  [1] 龙远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导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2] 吴兴旺。山地民族的家庭经营与家庭经济[J].民族研究,1996,(5)。
  [3] 曼昆。经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 张协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探索[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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