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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论“道”中如何表述“形式”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23 共7421字

  从美学史的发端来看,老子美学是中国美学史的起点,毕达哥拉斯学派美学是西方美学史的发端。后者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元素是数,音乐、建筑、人体都是一定数量比例和谐的结果。如果说“西方美学是形式的美学的同时,也可以说中国美学是道的美学”[1].“道”与“形式”是中西美学中各自独立又有一定关联的美学范畴,那么,老子在论“道”的同时,如何表述“形式”?

  一、以“有”论“无”: “形式”是上达“道”的唯一途径

  “美”、“美学”、“形式美学”是内涵不断增加、外延不断缩小的三个词,在美之前加以“形式”的修饰和限制,是以“形式”这个特定的角度开展美学研究,或者说是从美学角度研究文艺的形式问题。

  “形式”概念是“舶来品”……最早是以毕达哥拉斯学派为代表的自然美学意义上的“数理形式”,其后是柏拉图提出来的作为精神范型的先验“理式”( form) ,然后是亚里斯多德的与“质料”相对应的“形式”,最后是罗马时代出现的与内容相对而言的“形式”.[2]“形式”概念来自西方,其内涵与中国话语中的语言与形象较为接近,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与罗马时代使用的“形式”概念。中国古典美学体系中对语言、形象的关注,就是在关注文学艺术的形式问题。《周易·系辞上》云: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 圣人立象以尽意。”这里提及的“言---象---意”之间的转化关系,就是形式、媒介和内容之间的关系,“立象尽意”说明象可以表达语言难以表达的内容,老子论道,采取的就是“以言立象”、“立象尽意”的表述方式。

  老子《道德经》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说明道本身与“可道”的语言之间有着内在的统一,道既抽象,又可以言说。老子认为“道”可道可言,又认为“言”出来的“道”非“常道”.看似矛盾的表述,蕴涵着老子对内容、意义与形式之间辩证的理解,即内容中有形式因子,形式中也包含内容,但人们语言表达出来的内容和形式并非绝对的等同,而是此局部与彼部分的一致。这表明,“常道”作为老子美学思想的渊薮,其深意是与“道至难言”联系在一起的。既然“道”非“常道”、“道至难言”,又为什么要“道”呢?魏源《老子本义》解释说: “( 老子) 及迫关尹之请,不得已着书,故郑重于发言之首,曰: 道至难言也。使可拟议而指名,则有一定之义,而非无往不在之真常也。”“道至难言”而又“不得不言”,表明“隐藏在道不可言背后的美学思想是在可道之中实现的”[3],要传达道,就不得不“道”( 言) ,非“道”( 言) 无可依凭。老子以“可道”之论,肯定了从形式中体味“常道”的路径和方式;以“道至难言”,提醒对语言形式保持警惕,以免有限的形式影响了人们对于“常道”的理解。

  在确认“道”可以“道”与“道”非“常道”的辩证关系后,老子认为,道以可观、可闻、可触等诸种人们可以体认的方式传达“道义”,人们也只能以道的形状、质地、所在等各种形式要素,从视觉、触觉、听觉等诸种感觉层面,由浅入深地体会“道”性。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而混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第十四章)[4]视、听、搏所关联的乃是色、音、形,其上与其下乃是边界,老子认为,道无形无声、无边无际、无状无象,如何理解这种“无”,老子运用的语言逻辑是经验世界中的“有”.因此,老子论道是以“有”论“无”,“所谓有',即是有规定性,有差别,有限制; 所谓无即无规定性,无差别,无限制。”[5]“有”是世界万物的形式和表象,“无”,是世界的本原和根本,即老子语境中的“道”.老子以物、象这些有形之物,说明道不仅是无形无相的,更是在无形无相中保持着完整、混沌、恍惚的状态。“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第二十一章) ”[4]

  道中“有物有象”,即道中亦有可见之形与可见之象。老子一方面认为道“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一方面又说“道之为物”,结合起来理解便是: 本原的道,无形式可依凭,故把握道不可执着于声音、形状、气味、色彩等等,不可执着也并非没有,而是“惟恍惟惚”之有。那么,何谓“恍惚”? 释德清认为: “恍惚,谓似有若无,不可指之意。”[6]157似有若无,既不是真有,也不是真无,而是有无、虚实的统一,故论无不可离有,论有不可离无。

  老子以“有”论“无”的论道方式,贯穿《道德经》的始终。在老子的论述方式中,老子认为道不可定义,只可以描述,老子的《道德经》各章就是从各个角度描绘“道”是什么样子。为了让难以理解的“道”被一般意义上的“民”理解,老子只能用经验世界的形式说明道的复杂性与难以感知性,为此他用了一些特定的句式,如 “…… 若……”句式: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第四十一章) ”“……若……”句式,化抽象为形象,以人们可感可闻可视的具体形式,描绘了道的复杂性和难以感知的特点。除上述句式之外,还有“…… 无……”、“不 …… 故 ……”、“…… 有……”等句式。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第二十七章)[4]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八章)[4]老子以这些带有对比、排比意义的句式,表达“正言若反”、“反者道之动”的辩证含义,表达了“道”和“形式”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些相对稳定的“有”“无”“若”句式,是“老子把他的言说方式提升为一种普遍的思想”[7],表达了欲上先下、欲先则后、以柔克刚、为无为而无不为的辩证思维逻辑。这种独特的句式也是形式,一种思维和逻辑相统一的内在形式。

  由此可见,老子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觉器官的比拟,描述了道的无形无相性,又通过道物关系、道人关系描绘了道与物、道与人的交融状态。道有无相生、明昧混一,与“形式”相辅相成。“形式”只是“道”的另一面,“道”也只有依托于“形式”才得以显现。

  二、以“象”论“道”: 依托“形式”实现对“形式”的超越

  上文所言老子哲学中的道不在于其本质“是什么”,而在于它是什么形式,或什么样子? 这个“样子”和《周易》“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观物取象有相通之处,有学者认为,“老子思想是承受易经而来”[8].《周易》里“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意象描述法,在《道德经》中是很多的。

  概而言之,老子对道的描述分为两个层次,一为感觉层次,二为意象层次。感觉层次诉诸直接感官之视觉、听觉、味觉、触觉; 意象层次诉诸综合感官,它需要直觉与想象的介入。法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在谈到哲学真理的特点时说: “形而上学( 即哲学) 就是一门不用符号( 即概念) 的科学。”[9]

  柏格森认为对哲学的理解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这与老子对“道可道,非常道”的理解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与这种直觉主义的理解不同的是,老子对道的形容、描绘与叙述,既通过感觉层次的多重导引,期待世人能够通过感觉层面去理解,也建构了各种各样的“道象”.就《道德经》而言,老子选取了自然现象与生活经验建构了各种“道象”,这种带有象喻特点的“道象”,是帮助人们理解“道”的第二个形式层次---借助于种种常见的生活形象,表达“道”的丰富内涵。故老子以象喻论道,可以说是依托“形式”而实现对“形式”的超越,是依托“道象形式”向“道本身”的迈进。老子《道德经》中的“道象”主要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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