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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论述及其在中国的研究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曾诚,詹艾斌
发布于:2017-06-29 共14023字
  摘 要:“公共领域”概念是哈贝马斯现代性哲学批判的基石,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一书集中展示了这一西方社会的理论命题的发展理路,同时对汉语学界公共领域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以此为基点,阐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体系与中国社会语境的契合之处,剖析在互联网传播语境下中国公共领域构建的成功案例,有助于发掘该理论的历史效用和当代价值,更进一步探索其与中国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关 键 词: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致思理路;当代价值。
  
  一、引言。
  
  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今,“公共领域”的相关论题在中国学者的研究中高频率出现,知网上检索到的相关成果数以万计,这无疑与尤尔根·哈贝马斯的重要论着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1962,英译本 1989) 在中国的译介有关,很多中国学者正是由此而开始对这个术语有所了解。
  
  20 世纪 80 年代末,自哈贝马斯的论着开始有中译本以来,学界掀起了两次关于其理论研究的热潮。第一次是在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以徐崇温主编的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交往行动理论》 (哈贝马斯,1993;哈贝马斯,1994) (1、2 卷)[2-3],对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论、交往行为理论、后民族结构理论、唯物史观以及话语伦理学等重要理论做出了明晰的译介。另外, 《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丛书》(共 25 册) 中也收录了部分国内学者对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历史形态论的研究。在这一时期的研究论着中,关于哈贝马斯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占了很大比例,其主要理论基本都有所涉及。但其中也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研究资料缺乏系统性。多数学者都是以哈贝马斯的一篇或两篇着作为其研究对象,这样显然无法较为全面地观照某个具体的问题,这类问题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国内学界对哈贝马斯的译介作品不够丰富的情况下表现得尤为突出。由此带来第二个问题,即缺乏对哈贝马斯思想系统的整体把握。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中,各方面之间的联系及其在整个理论大厦中的地位,鲜有学者对之进行较为清晰的阐述。由于特殊的政治、历史原因,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关于哈贝马斯的译介热潮有所回落,各领域的研究水平也没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随着政治氛围的松动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助推,2001 年 4 月哈贝马斯应邀在北京和上海做了学术演讲,掀起了另一波“哈贝马斯研究热潮”.这一时期有关哈贝马斯的研究着作也比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以余灵灵 (1998) 的 《哈贝马斯传》[4]、霍尔斯特 (2000) 的 《哈贝马斯传》[5]为代表的评传性研究;其二是哲学类的着作,譬如薛华 (1988) 的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6]、郑召利 (2002) 的《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7]和李忠尚 (1994) 的 《第三条道路: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研究》[8];第三类是文学性的研究着作,例如曹卫东 (2001) 的 《交往理性与诗学话语》[9].学者们开始以“公共领域”作为哈贝马斯思想系统的出发点和线索,将其理论探索串联起来,从不同的面向探讨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理论,对其学术价值和理论边界做出了相对明晰的定位,为以“公共领域”为主导的问题探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对“公共领域”概念的界定含混而缺乏基本的一致,导致很多基于此理论而展开的研究难以在同一个论点和平台上得到聚焦,因此尽管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仍难成争鸣之势。更为严重的是,不同领域的学者似乎是在忽略必要的区分点的前提下,在各自的研究范畴内对这个术语加以应用,从而使得国内学术圈部分关于此类问题的论争变成了由个人自说自话而导致的意义含混的谈话。
  
  哈贝马斯一生致力于从道德和文化维度探究现代社会的形成,他从根本上关心的是由人的“交往理性”构成的“行为世界”如何从日渐加深地受制于财富和权力系统的困境中走出来。如果对于“公共领域”的研究和使用是源自于哈贝马斯,就必须强调道德和文化这两重维度。本文以发生学的思考模式探究这一西方社会的理论命题的发展理路,阐述其与中国研究视野的契合之处,并进一步论证该理论在中国的社会历史语境中的历史效果,由此引申出问题的关键,即中国应该如何定义自己的“公共领域”来面对眼前日益紧迫的社会问题。
  
  二、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论探讨。
  
  不同的社会面貌和历史选择,展示了通往民主的诸多路径,而“公共领域”是这些路径避绕不过的中心点。在 18 世纪的欧洲发展出了一组通过促进广泛的公众讨论来规范公共事务的管理模式,参与讨论的公众主体并非由其社会地位和传统权威决定,而是来源于不同社会背景的民众的自由汇集,同时,理性的思考和表达增强了主体在交往过程中所具备的能动性。哈贝马斯的论着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主要在于关注这种现代公民基于公开而智性的讨论而不断达成自治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昭示了一种充满希望的民主政治形式,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它指的是在社会生活中公众意见得以形成的场域,这一场域由人们就公共事件进行议论、论辩、互相交换意见,最终促使公共舆论的产生而形成。它既可以是人们日常集会的场地,也可以成为他们表达观点和接收信息的交流平台,如此自由的信息流动、语言表达和交锋论战是公共领域发生的必要条件。理想的公共领域应该是真正的公民参与和对权力滥用的有效隔绝 (Habermas,1989)。[10]5虽然在现实中,直至 20 世纪结束这一设计仍未能达成,但在哈贝马斯看来,理想的公共领域形态仍然有论述和为之努力的必要,因为公共领域是良好的社会管理得以施展的核心,在公共领域内,民众可以做出能动积极的政治决断,政治行为的效果才能收到及时的反馈,进而促使决策者形成更为合理的判断。只有努力趋近这种理想模式,公共领域才能作为一种公正的标准来检验施政方针是否得到良好运作。
  
  随着上述哈贝马斯所说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不断发展,国家和社会这两个体系开始发生一种新的融合:公共领域改变了市民的身份,将他们由底层民众变为国家公民,这意味着其利益的合法化和普遍有效性,同时,政府逐渐消解成为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媒介。可以说,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获得标志着欧洲和北美国家自由民主的起源。
  
  作为一种理想典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显然与绝大多数国家的社会现实格格不入,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仍然与市民社会中民主理念的目标设定和实践过程密切相关。正如黄宗智指出:“在西欧的历史背景下,哈贝马斯对正在兴起的公共领域进行研究,同时还追问了民主的起源 (其中包括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相关拓展延伸及其‘结构转型’)。他不仅谈到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区别,更指出了另一对同时并存的矛盾:国家和市民社会。对他而言,这两组概念是相互渗透的。确实,正是由于对这两组概念的并置研究而使得他的论证分析更为有力。从民主起源的视角来看,社会生活中公共领域的拓展尤为重要,然而更为可贵的是,同时出现了市民社会对国家权力的抗衡。在这重意义上,才能更好地理解哈贝马斯论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或者’市民社会的公共领域‘)”(Huang,1991)。[11]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共领域”指的是在 17 世纪末的英国和 18 世纪初的法国开始出现的某种特殊现象,对哈贝马斯而言,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与市民社会、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兴起紧密相连的。正如他在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的序言中所说:“我们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视为一种划时代的新事物。这种事物无可替代,其生成趋势无可逆转,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不能脱离兴起于欧洲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史来审视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能够真实准确地把公众意见向上传达,那么他一定生活在 17 世纪晚期的英国或者是 18 世纪的法国。因为这些公众和民意的产生均是脱胎于市民社会” (Habermas,1989)。[10]12但这种“自由主义模式”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有别于“平民公共领域”,虽然两者都共同朝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方向发展,但在“自由主义模式”下,当进行必要的政治和文化动员时,这种类型的公共领域毫无疑问会把下层阶级过滤掉,而“平民公共领域”在主体的构成方面则有意识地把没有受过教育的“民众”吸纳进来,由于针对国家主体产生的批判意识是公共领域的本质特征,从公共领域主体的构成上看,两者的不同就显而易见了。另外,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两种公共领域也具有不同的功能,“平民公共领域”一直作为一股潜流追随着欧洲无政府运动的发展轨迹。在论述两者之间的差异时,哈贝马斯所谈及的“公共领域”是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用以指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形式的多样化。在对这些“公共领域”概念的使用上,他多次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并非其唯一代表形式,可见他似乎更多地偏向于说明在现代社会中,广义的公共领域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不断扩大,以此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构筑起不同程度的权力关系。
  
作者单位:
原文出处:曾诚,詹艾斌.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致思理路及其当代价值[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02):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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