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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论述及其在中国的研究(4)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曾诚,詹艾斌
发布于:2017-06-29 共14023字
  “沈洪嘉事件”表明,基于以下两点,网络数字技术已经在模糊阶级差异、强化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上取得了显着成效:被打包成数据包的信息可以被零成本地无限复制,并且能够被处于任意阶层的人轻松获取,由此给人们带来身份平等的意识;同样作为数据存在的 IP 地址是确认个人的位置、身份的唯一标识,因此,在网络社交集群中,不同个体在其他情况下仍处于平等的地位。在金融市场的形成过程中互联网的此类属性决定了它的商业化转向,这不仅是出于迎合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需要,更在于它顺应了新兴的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强劲趋势。互联网消解了传统媒介在中国现代公共领域中舆论领导者的主要身份,并将自身设立为舆论监督人和批评者,可以说,互联网的出现为中国网络公共空间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与此同时,不难发现,作为互联网主要产出的信息、舆论,出现了功用的弱化。从事件的报道、宣传到形成公众舆论并予以传播,网络信息在这一系列的扩散过程中其本身的真实性、公信力和利用率都大幅下滑,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互联网所营造的公共空间中公众批判能力的提升,而另一方面,可以更为明确地感知到的是,在形成明晰、理性、有效的政治见解和法律评判等问题上,日益扩张的互联网传播路径所提供的海量信息后续乏力。
  
  互联网及其周边技术有望恢复当今中国公共领域的活力及其功用,然而同时,这些新技术在几个方面削减了其发展的动力。首先,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狂飙突进式的多样化增长,网络社群组织蓬勃兴起,它已成为人际交往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促使网民更多地介入公共事务、推动民主化进程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管理的历史性挑战 (张品良,2014)[22],进而使得一批依靠互联网兴起的媒介在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诱导下,极其容易对之达成妥协。由此,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数据存储与检索功能所注入的讨论、批评是否可用,仍然需要得到充分和彻底的确认。第二,网络技术使得人们之间的讨论能够在世界各地进行,但也因此经常造成政治话语和法律判决的冲突和分裂。互联网的技术能力促使公民和匿名参与者的讨论更为客观、直接,每个人都被鼓励直言不讳地阐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但在在线讨论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突出的矛盾、争端和异议,也将得到快速的传播而影响公共政策的集中形成。其三,全球资本主义模式可能是互联网技术存在的先决条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能够以此创建出新的政治文化。互联网为独立的个体和组织提供了经济又快捷的社交平台,但它显然不负责对这些个体和组织作出甄别,或是更进一步地促进主体之间彼此视野的扩大和多元文化观点的产生,互联网技术的本质决定了这一虚拟领域的价值在于,它包含了猜测、怀疑和希望的可能。综上,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创建了一种公众面向政治的新的对话形式,而这种对话形式是否将进一步发展成为更加完善的公共领域,并不是技术本身能够回答的。
  
  五、结语。
  
  在上述关于罗威廉、黄宗智和许英的讨论中,可以看到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中的理论观点为中国学者立足于本国语境进行主动探索提供了有效助力,及其在当代中国社会历史语境中产生的影响。然而尽管”公共领域“概念已经在中国学术界得到了热烈的回应,但其整体的理论蓝图并没有得到完全展开。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论述直接导向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结构的现代性批判,因此其理路中预设着难以回避的社会历史前提和政治判断。国内学者若是在研究中把这些必要的理论前提直接摘除,或者忽视特定的政治现实而转向文化研究、新媒体研究等等其他领域,必然会使得哈贝马斯理论中丰富的政治社会内涵及其实践效力遭到削减甚至歪曲。
  
  另外,必须充分意识到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认识并不是停滞不前的。在全球化背景下,他将研究视野从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形成转向全球政治经济公共领域的建构,提出要开创世界性的公共领域以超越民族国家的限制,形成”世界性的零政府政治“,其公共领域理论体系的延展与深化在”后民族结构“理论中得到了集中体现。现阶段的研究若仍停留在以单一的民族国家为导向,这种理念无疑是落后又退步的。
  
  当下的中国正处于激烈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政治改革、社会重组、文化危机和价值观的迷乱等等都是眼前的不稳定因素,对此显然不能仅限于从传统理论资源中去寻找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体系中能够看到中国当代社会发展新的可能性。要因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需要,促进本土的公共领域进入更为系统的纵深拓展,就必须走出一条有别于西方民族国家的道路,在对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重新认识的过程中,重新审视当前我国的社会现实境况,或许能够为此提供重要而有益的借鉴和思考。
  
  参考文献:
 
  [1][德]哈贝马斯。 交往与社会进化[M]. 张博树,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2][德]哈贝马斯。 交往行动理论 (第一卷) ---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性[M]. 洪佩郁,蔺 青,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3][德]哈贝马斯。 交往行动理论 (第二卷) ---论功能主义理性批判[M]. 洪佩郁,蔺 青,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4]余灵灵。 哈贝马斯传[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5][德]霍尔斯特。 哈贝马斯传[M]. 章国锋,译。 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 
  [6]薛 华。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M].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  
  [7]郑召利。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8]李忠尚。 第三条道路: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研究[M]. 北京:学苑出版社,1994. 
  [9]曹卫东。 交往理性与诗学话语[M]. 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10]Habermas J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M].Massachusetts: MIT Press, 1989.  
  [11]Huang P. C. C The Paradigmatic Crisis in Chinese Studies: Paradoxes in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J]. ModernChina, 1991, (3):298-341  
  [12]Taylor C Hegel and Modern Society(Modern European Philosophy)[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68. 
  [13][英]大卫·G.格林。 再造市民社会---重新发现没有政治介入的福利[M]. 邬晓燕,译。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39. 
  [14][美]汉娜·阿伦特。 人的境况[M]. 王寅丽,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9:67. 
  [15]李学桃。 梁启超的土地所有权思想及对”新土改“的启示[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2):106-113. 
  [16]严中平。 试论中国买办资产阶级的发生[J].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1):81-98.  
  [17][美]罗威廉。 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 (1796-1889) [M]. 江 溶,鲁西奇,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18]彭雨新,江 溶。 十九世纪汉口商业行会的发展及其积极意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 (1796-1889) [J].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4):143-153. 
  [19][德]马克思·韦伯。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 于晓,陈维纲,译。 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180. 
  [20]黄宗智。 公共领域,市民社会和道德共同体[[A]. 黄宗智。 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C].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235.  
  [21]许 英。 互联网·公共领域与生活政治---刍议数位民主[J]. 人文杂志,2002,(3):141-146.  
  [22]张品良。 全媒体环境下网络虚拟社群发展及社会管理创新[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5):105-112.
作者单位:
原文出处:曾诚,詹艾斌.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致思理路及其当代价值[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02):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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