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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个人灵魂及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9-20 共4651字
论文摘要

  西方的正义产生于古希腊时期,作为一种宇宙论原则而被提出来的古希腊的正义就是一种应得,即在宇宙中,每个人或每件事都有着他的或它的规定地位与规定职务,这种规定的地位与职务就是这个人或这件事的“应得”。正义(dike)一词首次在荷马史诗中出现,宇宙的基本秩序是古希腊人对正义的使用预先假设的前提,“要成为正义的,就是要按照这一秩序来规导自己的行动和事物”,而在秩序范围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就是一种“应得”,这种“应得”就是正义的。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杰出代表,将古希腊应得正义的内涵系统化、理论化,因此正义之于柏拉图,是一种“应得”。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其实在《理想国》的第一卷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就是西蒙尼德所说的“正义就是欠债还债”,然而经历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侵袭,人们歪曲了其中的含义,没有真正的理解正义的内涵。而《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对西蒙尼德正义思想的解说,即“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就是柏拉图正义思想的真实内涵。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柏拉图的正义,那么“应得”二字最恰如其分地彰显了柏拉图“正义”的内涵,即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找到自己应得的位置,做其应做的事,得其应得的东西。柏拉图用城邦的应得的正义和个人的应得的正义以及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来诉说这种“应得”的正义。在城邦的正义之中,正义是建立城邦的基础,柏拉图赋予其一种政治哲学的意义;在个人灵魂的正义中,柏拉图赋予正义是怎样成为一个好人的伦理的意义;但它们又都是一种应得的正义,无论是城邦还是个人(包括哲学家),都要处其应处之位,谋其应谋之事,行其应行之为,得其应得之利。

  一、城邦的应得的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观和以往正义的思想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以往的正义观都认为正义是某种外在的东西,而柏拉图追求的是一种根植于心灵深处的内在的精神,力图找到存在于灵魂之中的正义之精神。正如巴克所说:“柏拉图的目的证明,正义在起源上不依赖于某种偶然的约定,在效力上也不依赖于外部的强力,相反,它是从永恒走向永恒的。”

  巴克所说的这种“永恒”就是柏拉图想表达的那种内心深处的正义的精神。但是柏拉图并没有直接谈心灵的正义,而是把城邦与个人心灵类比,以大见小,从城邦的正义切入了《理想国》正义的话题。

  柏拉图认为看近处小写的字比看远处大写的字更容易,同样由城邦的正义类推个人的正义会更清晰的表达正义的内涵。

  柏拉图在建构城邦时确立了一条总的原则,即劳动分工原则,这条原则已经渗透了正义的内涵,每个人生而在本性上与他人不同,因而每个人都要选择与其本性相适合的工作,这项工作就是这个人天性的应得,这就是他在这个社会应得的位置,也就是《理想国》中所说的“全体公民无例外地,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就业。”

  虽然柏拉图认为一个人也许可以从事许多项工作,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全身心地投入一项与其本性相适合的工作,要比从事多项工作获得更高的质量,更高的效率,即“人既非兼才,亦非多才,每个人只能做一件事。”

  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柏拉图没有把劳动分工原则应用到生产领域,他的劳动分工是为了实现城邦的正义和城邦的幸福的手段,但它激发了马克思把劳动分工原则与经济领域相联系,对后世意义重大。

  柏拉图把城邦按自然天性分为三个阶级:生产者,辅助者,统治者。这三个阶层在城邦中拥有他们各自应得的位置,即生产者天性适合从事生产工作,因此负责城邦的生产工作是生产者应得的责任;辅助者天性勇敢,适合保卫城邦,防止外敌入侵,因此负责辅助统治者保卫城邦是辅助者应得的责任;统治者天性聪慧,适合管理城邦,因此胜任城邦的治理工作是统治者应得责任。三个阶层各自做与其本性相适合的工作,做其本身应得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各司其职,互不干涉,互不僭越,城邦各阶层就会处于一种和谐的正义状态。如果各阶层企图相互干涉或者相互代替,就会造成各阶层间的争斗,城邦会因此陷入混乱,不正义就取代了正义。

  柏拉图为了使得城邦达到和谐正义的理想状态,企图引用高尚的谎言说服民众,让他们相信这种应得是正义的。人的等级是由上天赐予的不同成分决定的,上天给予天性适合做统治者的人黄金的成分,给予天性适合做辅助者的人白银的成分,给予天性适合做生产者的人铜铁的成分,这些都是上天按照人们的应得预先设定好的。金、银、铜铁的命运在其天性成分,所以各阶层要安于其位,做其应做,得其应得,和谐相处,从而使得城邦的正义得以实现。但是柏拉图给这个“高贵的谎言”留有了余地,如果各阶层的父母生出其他阶层的子女,就要按其固有的秩序,送去他们该去的地方,以便其在其应得职位谋其应谋之事。

  柏拉图还划分了四种美德,即节制、勇敢、智慧与正义。节制、勇敢与智慧的三种美德分别与城邦的生产者、辅助者、统治者三个阶层相对应,城邦的各个阶层都需要节制的美德,但是生产者更需要节制来约束自己,因此生产者要具有节制的美德,辅助者要用勇敢保卫城邦,统治者要运用智慧治理城邦。只有这三种美德找到归属自己的应得的位置,各自发挥各自应得的作用,使得城邦的三个阶层能各司其职,正义才会在这种和谐的状态中显现。柏拉图的城邦的应得正义探讨的是什么样的国家才是正义的,开启政治哲学的先河。

  二、个人灵魂的应得的正义

  针对智者派过分强调个人,柏拉图主张首先从国家的应得正义着手,进而探讨个人的应得的正义,但这并不代表柏拉图忽视个人,他正是想通过城邦的应得的正义达到个人的应得的正义。按照形式论,正义是一种普遍的形式,无论是城邦的应得的正义还是个人灵魂的应得的正义,都分有了正义的形式,这是城邦的应得的正义和个人灵魂的应得的正义之所以能够进行类比的形而上学的依据。个人的灵魂与城邦同样被划分为三个部分:欲望、激情与理智,这三部分在心灵中占据了各自应得的位置。欲望是灵魂中无理性的部分,感受着爱、饿、渴等物欲的骚动;激情是灵魂借以发怒的东西;理智是为整个心灵的利益出谋划策者。个人灵魂的正义与城邦的正义同理,灵魂中的三部分凭借各自的美德发挥各自的应得的作用。压抑不必要的欲望是欲望依靠节制的美德在其应得的位置发挥的应得的作用,从而限制灵魂趋向堕落;辅助理性压制欲望是激情借助勇敢的美德在其应得的位置发挥的应得的作用,在理智与激情的斗争中,激情是理性的盟友,与理性并肩作战,压制欲望的不和谐的举动;理性在心灵中应得的位置类似于城邦中的统治者,凭借智慧的美德在灵魂各部分中起着统帅的作用。三个部分在其应得的位置各司其职,不相互干涉,才能达到灵魂中的和谐状态。三者相互僭越,不做与其本性相适合的应得的事,企图兼做其他部分的事,不正义就会趁虚而入,“正义不许可自己的灵魂里各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柏拉图认为真正的正义是内在的关于真正本身的正义,而不是外在的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他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永恒,灵魂自身内部要达到一种秩序井然的和谐的状态。

  三、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五卷界说了哲学家的含义,哲学家是智慧的爱好者,并且爱智慧的全部,是眼睛盯着真理的人。只有哲学家可以认识隐藏在可感的众“多”具体事物背后的永恒不变的“一”,把握事物的本身的理念,他们关注的是获取有关事物的知识而非意见。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是唯一能够掌握真理的人,因为只有哲学家才能运用辩证法获取善的理念,才能用知识和真理治理城邦。

  《理想国》的洞喻中摆脱影像的束缚最终走出洞穴看见太阳的囚徒,象征走出意见的禁锢最终获取善的理念和真理的哲学家。哲学家经历了先把精力集中于影像,然后转向具体事物,再转向事物的理念,到最终转向善的理念的本身的艰难过程。然而,柏拉图认为最终获得善的理念的哲学家必须返回洞穴,用他们的真理和知识取代城邦的意见。哲学家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家的最佳统治者,是知识与政治的结合。可是,让已经掌握知识的哲学家在可以过上面的生活的时候,强迫他们下回到下面的意见生活,这对哲学家公平么?柏拉图认为委屈哲学家们回来治理城邦,不但不是不正义的,反而恰恰是正义的另一种表现。正义是每个人得到的应该得到的一份,哲学家就应该通过纯思辨的学习获得知识,而他应得的那份是利用自己的真理与知识治理城邦,这是与其本性相适合的工作,是他们的“应得”。其次哲学家是由城邦培养的,他们受过比其他公民更高的教育,因此需要回报城邦的培育之恩,这是西蒙尼德所说的“欠债还债”的应得正义思想的再现。再次,因为哲学家最没有权利的欲望,就可以避免内战的发生,使他们全身心投入自己应做的事情中去,从而使城邦的统治愈加正义。最后,哲学家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做出牺牲是他们的“应得”,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国家的幸福就是哲学家的幸福,达到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是哲学家的应得的责任与义务。

  从政治哲学角度看,柏拉图城邦的应得的正义想讨论的是“什么是好的国家”以及“怎样建设好的国家”的问题,因此城邦的应得的正义力图建立一个正义的城邦,城邦中三个阶层运用各自的美德各司其职,各安其位,这就是正义的好的城邦,这种正义就是城邦的应得的正义;从道德哲学角度来看,柏拉图个人的应得的正义想要表达“什么样的人是好人”以及“怎么样才能造就一个好人”,因此个人灵魂的三部分凭借其相应的美德,做自己分内的应得之事,而不干预其他部分,这样的人就是正义的好的人,这样的正义就是个人的应得的正义;柏拉图把哲学家看作理想的个人正义的化身,灵魂各部分能各司其职,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哲学家是唯一能用辩证法的力量获取善的理念的人,哲学家做统治者是理想的正义城邦得以实现的唯一道路,下回洞穴治理城邦,用知识和真理取代城邦的意见和信念是哲学家应得的责任,这种正义是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的体现。

  但无论是城邦的应得正义,还是个人的应得正义,抑或是哲学家的应得正义,都分有正义的理念,都是为正义服务的。而柏拉图之所以讨论正义,是为了使得理想城邦的建立有理论依据,为了达到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古希腊崇尚整体主义,认为个人是整体的一部分,因此造就了好的有正义的人,灵魂的各个部分做其应得,然后这些好的有正义的公民作为城邦的一份子,在城邦中找到其应得的位置,按其天性做好应做的事情,个人的应得正义与城邦的应得正义得以联通。哲学家是个人应得正义的完美化身,他的灵魂中,理智运用智慧凭借辩证法的力量获取善的理念,主宰着激情与欲望,激情依靠勇敢的美德压抑着不必要的欲望,哲学家的应得正义与个人的应得正义彼此联通。而哲学家作为政治与知识的完美结合,是理想城邦的最佳统治者,是城邦的应得的正义的完美化身,位居城邦三个阶层中的最高阶层,用知识和真理治理城邦是他的应得,因此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与城邦的应得的正义彼此相通。个人的应得正义,城邦的应得正义与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是相互联通的,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城邦的最大的幸福服务的,正义不是为了某个个人的单独幸福,不是为了某一统治阶级的幸福,而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此,城邦的应得的正义、个人的应得的正义与哲学家的应得正义彼此相连,三者都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而努力,同时柏拉图认为只有三者的应得正义都得以实现,城邦就会得到最大的幸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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