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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而生活”的伦理思想及其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0-12 共6975字
论文摘要


  随着科学的迅猛发展,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但伴随而来的则是越来越严重的生态危机,如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制约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对如此严峻的生态问题,关心生态平衡和保护环境成了世界性刻不容缓的任务.

  国际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十八大"也倡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主张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为生态文明寻求理论的支撑就是首要的前提.在这方面,古希腊早期斯多葛学派自然法的环境伦理思想---"按照自然而生活"---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和理论资源.

  一、早期斯多葛学派自然法思想的提出

  斯多葛学派( Stoics) 是希腊化时期一个有极大影响力的学派,按照时间顺序和思想倾向可以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斯多葛学派流行于公元前 4 世纪至公元前 2 世纪左右的希腊化时期,其代表人物有芝诺、克莱安塞、克吕西普.早期斯多葛学派的哲学思想是在克吕西普时期才正式形成的,它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和伦理学三部分.对自然法思想的探究可追溯到早期斯多葛学派的自然哲学,即物理学,包括宇宙论和神学两部分.他们的物理学带有浓厚的混合色彩,基本的概念是赫拉克利特的火与逻各斯,又吸收了阿那克西美尼"气"的观点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与质料的学说.

  早期斯多葛学派借助赫拉克利特哲学提出的新自然哲学认为宇宙中有两种原则: 主动原则和被动原则.被动原则是不具性质的实体,即质料; 而主动原则是内在于这种实体中的理性,即是神.神( God) 与理性( Reason) 、命运( Fate) 和宙斯同一,[1]( P457)它被冠以许多别的名称,如理智、命运、宙斯等.芝诺和克莱安塞都将逻各斯等同于火,因火中有热,能给宇宙万物以活力.在他们看来,自然是一团有美感并运转着的火,不断进行着创造; 它等同于一阵炽烈的、有创造力的或有塑造力的气息.[1]( P466)在克莱安塞的散文着作中,他仔细地思索了神性之火这一元素为世界所有生灵提供能量的方式.后来的克吕西普以普纽玛( pnuema 贯穿宇宙之火与气) 取代了克莱安塞的火,将其视为动植物的生命原理,普纽玛作为逻各斯的驱动力不是火与气的合成,而是有呼吸、灵魂那样的生命力意义,既是世界的物理构成要素,也是有能动的理智力的本原.[2]( P114)因此,早期斯多葛学派描绘的世界是: 神是宇宙的创造者,神首先创造了火、水、气、土四种元素或者质料,原始的火变成气,气转变成湿气而成水,一部分水凝聚成土,另一部分留在表面而成蒸汽,形成包围在外面的球形的空气,气的稀释又最后消解成火,从这些元素的混合中形成了动物、植物及其他自然种类.这些质料作为被动原则,需要贯穿于其中的逻各斯的推动.这个逻各斯,是永存不朽的"种子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秩序的制定者,是自然和命运,也是一种有技巧的火,"它等于普纽玛,其形火并具有匠心".[3]( P627)"种子理性"是万物的质料,像种子那样在个别事物中展示自己,但同时,又是在自身中拥有万物的能动形式.世界的存在既然有开端,也必定有终结.经过一段预定的、不变的时间,产生于火的世界又毁灭于世界大火,然后再重新产生.这是一个永无穷尽的轮回过程,每一轮的细节都和以前相似,这就是天意或命运,包括人的意志在内的一切都是绝对地被命运所决定.

  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的变化是在一种和谐的秩序和法则中进行,这种秩序和法则就是自然法.自然法是整个宇宙的支配原则,也就是理性、上帝、神.他们把自然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一个有生命的活的整体,自然里没有虚空,它是一个联系在一起的整体,是一种自我运动的力量,它生生不息.自然法就是一种理性法,是一种与宇宙保持和谐的真正理性,一种持续不断的永恒法律,在宇宙的各个角落都起作用,它是上帝的权利和命令的表达.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一切都按照命运而发生,这是因为一切都被"逻各斯""火"或者"神"严格地决定着.命运表示最严格的必然性,如天体在特定的轨道上运行,产生命运的原因是宇宙理性或者"逻各斯".早期斯多葛学派的自然哲学就为他们论述"人应顺应自然与天命"的伦理学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按照自然而生活"的伦理思想

  早期斯多葛学派和犬儒学派都主张"按照自然而生活",但两者对"自然"的理解却不尽相同.在犬儒学派眼里,"自然"是人的自然本能,他们要求不顾社会禁忌的束缚,随心所欲地生活.而斯多葛学派根据自己的自然哲学,认为世界的本性( 即自然) 乃是"逻各斯""正确理性"或者"共同法".按照自然生活也就是按照理性生活,按照自然律生活.遵从共同的理性规则的指导并不一定导致消极无为的宿命论.

  公元 2 世纪的基督教哲学家西波利特曾如此形容芝诺和克吕西普的学说: "好比一条狗被拴在一架车上,当它情愿遵从时,它拉车; 当它不情愿遵从时,它被车拉."[4]( P287)这个比喻生动说明了早期斯多葛学派所说的自然( 本性) 是一种驱动力( 普纽玛) ,不管人们顺应自然与否,它都在起作用,但只有顺应驱动力( 自然)的生活才是理性的生活.因为有些事情能够取决于我们,有些事情根本不取决于我们,不取决于我们的是神的密码和天机,以及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命运,既然宇宙自身的运行法则根本不取决于我们的意志,那就只好顺从它.

  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人个体的自然是自然全体的部分,个体的自然是人性所在.他们认为一切动物都向着自我保存的目标驱动,每一种动物都有适合于自身组织的自然本性,动物的第一个爱好就是保护自己.因为自然一开始就使它自己对这个感兴趣,像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目的》第一篇里所肯定的: 每一动物的第一个与最可贵的对象,就是它自己的存在以及它对这存在的意识.[1]( P437)驱动力就是动物以自身的自然构造完成自我保存目标的能力.他们主张自存、自爱是动物与人的本性,这符合自然法则.但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并非人的一切冲动都是自然、合宜的,他们排斥无规则和既不恒常又不稳定的激情.克吕西普将激情这种冲动看作是"过度的",表现为心灵的过分运动,就好像人的跑步超过了人的散步.[5]( P953)他们将激情看作是极端的冲动,是错误判断和行为的心理根源,也是一种非理性的自然冲动.

  早期斯多葛学派肯定正当冲动与欲望,并不是禁欲主义,是用融合情感的理性引导人通达善的结果,是成为幸福的必要成分.

  芝诺主张,主要的善就是认定去"按照自然而生活",这就是按照德性而生活,因为自然引着我们到这上面.[1]( P438)德性是达到善与幸福的手段,也体现善与幸福的目的本身.德性的生活总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要通过人自身的调节适应自然的安排,做合理的事情,不做反理性、反自然的事.人和世界的本性都是理性,顺从自然而生活即是顺应理性.德性生活的目的是要达到善,唯有善才有幸福."善"是发现了满足"顺应自然"的一般观念的行为原则,是通过归纳与反省形成的,也是人类理性的存在、有能力理解与参与自然的普遍活动这种人性的特殊事实.善是绝对的,如克吕西普说: "唯有从宇宙的共同本性和秩序角度才能恰当地探讨善与恶的问题".[5]( P957)各种具体事物都表现出合乎自然,而善就是合乎自然的最高观念,是直接理解了自然全体的本性.依据斯多葛学派的自然观,宇宙充满着有规律的灵魂,人的灵魂如果按照宇宙的节律活动,既不激昂,也不萎靡,它的力量就是智慧和一直的自制力.早期斯多葛学派强调德性是自制的意志,它使情感和理性相和谐,使灵魂的驱动力和自然相符合,与宇宙间的灵魂相呼应,在此意义上,德性就是按照自然本性生活.

  三、"按照自然而生活"对生态文明的理论借鉴

  ( 一) 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

  随着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歪曲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导致人类的生存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1962 年,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描述了一个被工业毒化的世界,没有虫鸣,没有鸟叫,"大地一片寂静".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三里核电站泄漏及日本福岛核辐射等工业污染事故至今还令人心有余悸,尤其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至今依然持续.2012 年 6 月 6 日,发布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里约峰会( Rio +20)前夕的全球环境展望报告 5( GEO - 5)[6]评估了 90 个最重要的环境目标,报告显示人类的生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人类人口在 2011 年达到了 70 亿,可能在 2100 年之前达到 100 亿;1992 年至 2008 年,人均能耗以每年 5% 的速度增长,过去五十年间全球取水量增加了三倍,原料开采速率已增加到每年 600 亿吨; 2000 年至2005 年,世界丧失的森林面积达一亿公顷,自1970 年以来,世界海草丧失了 20% ,自 1980 年以来,红树林丧失了 20%,部分地区湿地丧失率达 95%; 1970 年以来,生命星球指数中记录的脊椎动物种群平均减少了 30%,淡水种群减少了 35%.报告指出,全球环境污染持续加剧: 大气中颗粒物增加( 尤其是 PM2. 5) ,仅在2008 年,PM2. 5 就导致了 29 000 人过早死亡和340 000 个生命年的损失; 人均产生的城市废弃物 0. 4 ~ 0. 8 吨/年; 塑料袋使用量超过 5 000亿/年,大多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而最终沦为海洋垃圾; 电子废弃物产生量2 000 ~5 000 万吨/年; 海洋表面平均 PH 值从工业化前的 8. 2 降低为目前的 8. 1,海洋酸化可能正在接近星球性边界; 重金属污染加剧,每年因铅暴露新增约60 万智力障碍儿童,每年约有 143 000 人因铅中毒或摄入含铅涂料而死亡.另一个严峻的问题是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加,全球气温持续升高,海平面上升: 2010 年全球二氧化碳的平均浓度达到 389ppm( 自 1750 年工业化时代开始以来上升了 39%) ,甲烷达到 1 808. 0ppb( 上升了 158%) ; 2013 年前 9 个月全球陆地和海洋表面温度比 1961 年 -1990 年期间的平均值高约0. 48 摄氏度,北极大部分地区的气温升高了2℃ 以上; 自 1993 年以来,海平面正以每年约3. 2 毫米的平均速度不断上升,几乎达到 20 世纪观测数据 1. 6 毫米的两倍.

  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环境的污染,生态资源的危机,这些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严重问题.[7]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给人类敲醒了警钟,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类"诗意的栖居"成为当今世界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伴随着环保运动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伦理学理论---生态伦理,指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一种理性和谐状态,也就是人的理性生存样态.它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以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未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要求人类将其道德关怀从社会延伸到自然存在物或自然环境,强调人类的自觉与自律,开拓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生态伦理.生态伦理的生态文明理念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斯多葛学派的"按照自然而生活"伦理思想可以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三个方面对生态文明理念进行解读.

  ( 二) "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

  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人类是敬畏自然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人变得十分胆大、自信,越来越相信人类能改造、征服自然,能够重新设计自然.人类甚至有一种幻觉,以为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是无限的,认为"我们终将超越障碍"达到目的.恩格斯认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因为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破坏自然,实际上也是在破坏我们自身的生存环境,相当于破坏我们自己的身躯和大脑.尊重自己,也就要尊重自然,合乎自然而生活.

  按照斯多葛学派的观点,自然宇宙所有发生的事物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并按照一定秩序法则有分寸地发生,有分寸地结束.自然本身是善的存在,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一种向善的关系、友好的关系,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互利共生.[8]

  斯多葛学派这种对自然的态度可以阐释生态文明中尊重自然的思想,现代人所面临的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导致的.大自然是一个整体,人类处于这个整体当中,无论多么重要,多么特殊,也只是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体本身,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必然性的命运,人类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对自然恣意掠夺.人应该遵从自然规律,理解自己在整个世界中的位置,要理性地、自愿地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成员而尽其义务.早期斯多葛学派这种尊重自然的思想在现代生态伦理学家的思想中得到具体的展现,如法国哲学家施韦兹认为,人与万物之间是平等的,应该把道德行为从人与人之间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主张用道德的力量来补充以往传统的、经济的和法律的规定,以调节人与生物的关系,变人与生物互相敌视为相互帮助,把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扩展到生物界,用道德的纽带把一切有生命的物质联系起来,提出了人与自然的道德准则和尊重生命的伦理学.[9]

  美国哲学家保尔·泰勒认为,自然界每一个有机体都有一个生命的目的中心,有机体是一个完整有序而又自我协调的活动系统,这个活动系统指向一个目标,实现有机体的生长、发育、繁殖和延续,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物共同体,尊重每一个动植物的固有价值.施韦兹和泰勒的生物平等、尊重自然思想与早期多葛学派尊重自然、合乎自然的伦理思想是相符合的.

  ( 三) "顺应自然"的生态理念

  早期斯多葛学派认为,自然本身是理性的、神性的、善的,它所颁布的律令必然是普遍有效的、神圣的且具有道德效应的."自然"是指宇宙本身内在蕴含的,是有其必然性的,不管人们顺应与否,它都在起作用,人们"依照自然而生活"即是说要合乎宇宙的本性而生活,与宇宙的必然性保持一致.在强大的必然性面前,有些事情人类可以做,有些事情人类不可以做,而人类明智的选择就是用人类的理性去认识世界,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法",人类应该顺从它,不去僭越它.生态环境伦理学家、美国学者莱奥波尔德为此提出了大地伦理学: "大地"是一个有机体的共同体,人是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普通公民,伦理学的道德规范需要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展到调节人与大地之间的关系.我们之所以滥用"大地",是因为把它视为属于我们的一种商品,一旦我们把"大地"视为我们属于其中的一个共同体时,就可能怀着热爱和尊重的心情开始利用它.他抛弃了那种大地利用只是经济利用的传统思路,认为以单一经济私利为基础的自然保护系统,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不平衡系统.

  工业文明时期,人们强调"人为自然立法",认为人是世界的主人,人的荣耀在于对大自然的控制,由此导致了人在自然面前无法无天.实际上,自然不仅为自己立法,而且还为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万物立法,这是自然本身固有的规律,并且这法具有必然性.在强大必然性的自然法面前,我们应该遵守自然法,顺从自然,树立"依照自然而生活"的生态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观包括: 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要与自然的再生能力相协调; 对自然资源的消费要与自然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对污染物的排放要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相协调; 人口数量要与环境的容量相协调; 人类的活动要与自然规律相协调.

  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恶化,责任在于人,因此,建立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关键在人.要重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人类必须真正认识和掌握生态运动的规律,把自己改造自然的行为严格地限制在生态运动的规律之内.

  ( 四) "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

  生态危机主要是由人与自然的危机导致的,我们不能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人类的平等观.人类的平等观主要体现在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两个方面.代内公平强调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上机会均等,在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发展都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特别要维护后发展的国家和地区的需要;代际公平要求人们将代内公平的观念延伸到代际,即强调对后代发展的足够公平.地球并不是我们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而是属于我们的后代.给子孙留下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只有确立代际公平的原则,才能克服人类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维护人类的整体行为.

  早期斯多葛学派自然法的思想认为: 首先,人在自然界之间必须服从自然秩序和永恒的自然规律,在这一点上,所有人平等,没有特例.

  其次,自然法又不是与人完全隔绝的,人类可以凭借理性来辨认和识别自然的合理秩序.因此,我们可以依靠理性来合理利用自然,学习自然的内在规律,保护自然.世界生态伦理学会主席罗尔斯顿在这方面提出了"荒野哲学",认为荒野自然是一个自组织、自动调节的生态系统,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积极的创造",人类没有创造荒野,相反,荒野创造了人类,它不仅是生命的摇篮,而且是人类的摇篮,是一切价值之源,也是人类价值之源.为了所有生命和非生命的利益,必须遵循自然规律,把自然规律作为我们人类的道德义务.他说,一个人如果不研究自然的秩序就不可能达到最完美的生活; 更重要的,一个人如果不能最后与自然达成和解,就说不上有智慧.[10]( P78)早期斯多葛学派的"按照自然而生活"是人与自然和解的一种途径,即在遵循自然的基础上,保护自然.

  [参 考 文 献]

  [1]欧根尼·拉尔修. 何怀宏. 名哲言行录[M].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25.

  [2]〔英〕安东尼·肯尼. 牛津西方哲学史: 第1 卷[M].长春: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

  [3]苗力田. 古希腊哲学[M]. 北京: 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

  [4]朱德生. 西方哲学通史: 第 1 卷[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5]姚介厚. 西方哲学史: 第 2 卷[M].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6]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全球环境展望 5---我们未来想要的环境[R]. 里约: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2012.

  [7]巨乃岐. 技术价值论研究的意义[J]. 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 1) .

  [8]曹孟勤. 合乎自然而生活---斯多葛学派伦理思想研究[J]. 道德文明报,2012,( 1) .

  [9]〔法〕史怀泽. 陈泽环. 敬畏生命[M].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10]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哲学走向荒野[M].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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