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死缓限制减刑具体运用问题探究
【第一章】死缓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研究绪论
【2.1】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的立法规定
【2.2 2.3】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的实质根据
【3.1】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实证分析材料的选取
【3.2】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现状分析
【第四章】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司法应用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摘 要
死缓限制减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的前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是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政策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是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的实质条件。死缓限制减刑自 2011年 5 月实施至今,各地法院陆陆续续地作出了限制减刑的判决,通过对这些死缓限制减刑案例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死缓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析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罪名、累犯的组合类型、判死缓的理由、适用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死缓限制减刑的溯及力等发现,死缓限制减刑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罪名的适用不当,适用标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限制减刑被过度适用。导致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范围较窄,限制减刑适用的实质条件过于笼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为解决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不当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适当扩大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通过司法解释将模糊规定具体化,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细化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条件,增加控诉机关对死缓限制减刑的建议等对策来予以防范。
关键词:死缓限制减刑;司法适用;对策
摘要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性质有两个方面的界定:其一,为不得任意减刑,而非不得减刑,即对部分死缓犯的减刑适用更为慎重和严格,减刑难度加大;其二为刑罚适用,而非刑罚执行,是人民法院审判时对犯罪人所宣告的量刑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