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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行政执法问题与对策

来源:四川水泥 作者:党少辉
发布于:2018-10-24 共3115字

  摘    要: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给我国建筑行业带来了机遇与发展。但建筑工程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事故频发, 深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其政府的行政部门执法不力。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上, 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分析很少, 主要研究其安全生产与管理等方面。针对此问题, 我国提出了对行政执法进行深化改革, 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 重点研究在具体的领域内实行行政执法, 比如安全生产的领域。建筑工程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分支。本文从归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与综合执法的含义入手, 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 综合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行政执法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的经济与建筑行业的规模逐渐扩大, 建筑业的国内外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越来越高。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出现的安全隐患逐步增加。建筑工程中屡次出现高空坠物、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这不仅仅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也是对施工工人的生命不负责任, 给建筑业造成许多的不良影响。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的发生, 是由不同种类的因素造成的, 这与管理和监督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利用安全制度管理与综合执法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拒绝因认为原因出现管理的纰漏而使安全事故发生, 完成人身安全与经济效益共赢的目标, 是我国建筑监督管理人员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1、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市场的环境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与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市场的环境不规范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性因素, 现如今建筑市场有很多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及时的有效的对此种行为调查或查处, 使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处, 市场监督没有有效且可行的手段与措施。导致市场环境混乱, 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不能得到落实,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得不到实施, 这给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留下了严重的隐患。再者, 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 总而言之, 是建筑企业对现场施工的安全不够重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建筑工程实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很少, 并且其专业与整体素质不高;其次建筑企业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投入不够, 为了增加利润去除了大部分保障安全的设施, 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的安全检验上不认真, 仅仅就于形式, 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其次, 没有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增加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 因为疯狂的追求效益最大化, 施工安全方面的防护不符合标准, 安全培训只走形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杂乱, 并没有真正的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另外, 一些建筑企业还没有执行行政执法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与职责, 随意改动工期, 为了增加效益而置工作人员的安危于不顾。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 其安全防护意识相对比较薄弱, 大部分施工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基本素养, 对施工现场的基本设施不够了解, 而且在管理与培训制度上的不完善, 没有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知识培训, 导致现场施工工人缺少安全意识。我国建筑业的生产水平相对来说较低, 技术比较落后, 而且没有运用先进的技术来进行生产, 传统的生产意识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善。

  2、建筑工程中安全生产的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概念及问题

  随着我国执法制度的发展与传播, 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的概念也随着丰富多样了起来。行政执法的含义是以综合的行政执法理论作为前提来确定的。我们国家一直都倾向于把行政相当于管理或者被称作国家管理。而且还认为法律与行政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 由于现阶段法治政策的发行与发展, 行政的本质可以分为执行和管理。执行就是执行法律与法规;管理就是组织上的协调、检查与监督或者惩处等。我国权力包括三种, 分别为立法、行政与司法。其中, 行政权就是行政主体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 以及对国家的一些行政事务来进行管理的一种权力。所以, 对于执行来说, 行政是执行法律与法规。对于管理来说, 行政就是应该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综上所述, 行政执法就是行政管理实施的方法与手段, 但行政管理则一定要依靠行政执法才可以实施与实现。

  2.1 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相关问题

  机构与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单面对的范围广泛, 并且波及领域比较多。具体的不足有三个方面。首先, 第一执法工作人员在人数上不够充足, 在年龄结构上利用不合理, 不能有效的满足执法需求。因此, 导致其在执法的工作进行当中容易与生产企业产生不必要的口角冲突, 阻碍执法顺利的进行。第二执法工作人员没有有关的法律专业知识, 对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没有深刻的了解, 不能准确的判断与执行。导致执法效率低。第三基层的政府执法缺少专业的设备, 给执法工作添加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影响了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 执法的经费不够充足, 执法力度比较薄弱, 监督管理缺少有效的必要措施与手段, 致使与其他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出现职能交叉现象, 使安全生产管理不协调、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影响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性。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问题的解决措施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要以安全为主要方针, 在进行工程施工生产的过程中, 要全面执行安全第一的政策, 防预为主的方针。时时刻刻以安全为先, 不断提升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与觉悟。在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 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详细要求与施工程序, 确定具体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制定工程安全生产的培训制度, 落实技术培训的指标。使安全生产从实处落实,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与职责, 工程的监督管理不应该仅仅是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 应是对整个工程安全生产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 全面的检查生产设备是否具有安全性, 检查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出解决措施。工程监督管理单位也应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一起承担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处理。全面增强施工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意识。

  3、安全施工管理与行政执法制度的完善

  现如今, 我国的工程施工人员文化水平较低, 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缺乏, 所以建筑单位要利用其资源, 培养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例如安排施工人员参加工人培训与知识安全学习。整顿规范市场环境秩序, 建筑施工单位要从规范市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入手, 实现工程安全生产的目标。建筑单位应采取各种相应手段与措施来防止标准与资质不符合的企业来招投标。明确因为不良生产所应负担的责任, 让投标单位明白不当生产操作后的后果, 防止拖欠工款与安全措施不完全等现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离不开法律, 而行政执法制度既是行政体系的重要部分, 也是法律实际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深化加强建筑工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是否能取得明显成效, 直接影响到了法律法规是否可以全面的正确实施, 也影响到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与经济社会的秩序是否能够有效维护。

  4、结束语: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依然很严峻, 建筑安全的生产治理需要一步一步的来完成, 建筑市场的环境秩序要建立、建筑企业与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与管理的实施。因此, 不断持续的增加施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 提升其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范, 制定施工生产安全的管理任务, 是其共同的目标。随着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与发展, 以上问题都会逐渐得到改善解决。最终避免因为管理与行政执法制度或监督等其他因素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文铮, 王洋.建设工程安全执法监督与六项安全管理制度探讨[J].建筑安全, 2005, 20 (8) :21-22.
  [2]张炎清。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J]。建筑安全, 2004, 19 (5) :14-15.
  [3]杨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 2012.

原文出处:[1]党少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分析[J].四川水泥,2018(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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