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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悖论与秩序理论探析(2)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作者:毛寿龙
发布于:2017-06-17 共14080字
  二、集体行动的逻辑与悖论。
  
  这是人性利己与利他的故事逻辑。我们发现,利他是道德的基本原则,但利己是生存的基本原则。这两者在这个故事中存在着激烈的冲突和妥协。这一故事也表明,利己对于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从现实生活中发现这一点,而且发现利己有利于经济繁荣,并在理论上得以阐明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可以说是第一人。他在 《国富论》中写道: “因此,当每一个人企图尽可能地使用他的资本去支持本国工业,从而引导那种工业使它的产品可能有最大的价值时,每一个人必然要为使社会的每年收入尽可能大而劳动。的确,他一般既无心要去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对之正在促进多少……他指导这种工业去使其产品能具有最大的价值,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也像在许多其他场合一样,他这样做只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促进一个并不是出自他本心的目的。”〔1〕他在 《道德情操论》里,也曾经这样说过, “富有地主的消费比穷人多不了多少,而且尽管生性自私和贪婪,虽然他们只图自己的方便,虽然他们从其所雇用的千百万人的劳动中所要达到的唯一目的就是满足自己的无聊的和无厌的欲望,他们却同穷人分享他们所获得的全部改进的产品。他们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进行生活必需品的分配……这样,没有打算,也没有意识,却增进社会利益,并为人类的繁衍提供了生活资料”〔2〕。
  
  当然亚当·斯密说利己促进公共福利,导致国家富裕,但他并没有说利己就是道德的,只是从逻辑上看到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比利他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其实亚当·斯密依然把有利于社会利益看作是道德的,而追求自己的利益,不过是受到了 “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从而实现了社会利益。斯密这一似是而非的看法,可以说贬低了商人或者企业家的道德价值。因为在斯密看来,商人或者企业家不过是社会利益的工具,如果要实现社会利益,不能依靠为公众幸福而贸易的人,而要依靠并非出于本意却受看不见的手引导的利己的商人,在这里,商人,或者企业家,只是上帝的看不见的手的玩物。这个逻辑上的不一致,学者一般叫做 “斯密悖论”.
  
  美国伦理学家艾因·兰德在逻辑上解决了亚当·斯密的悖论。兰德的 《阿特拉斯耸耸肩》详细地讲述了一个国家如何因为服从利他主义的道德原则而走向经济危机。〔3〕兰德认为,人关心自己的利益,是道德生存的本质,人必须受益于自己的道德行为。人有其道德的尊严〔4〕。
  
  兰德的伦理学,可以说解决了乌托邦中张三和李四的内在纠结。利己,让自己有意义,而且生活自由、真实而富足,而且还是道德的。利他,让自己没有意义,而且生活在谎言、做作和饥荒中,这显然是不道德的。它也解决了亚当·斯密需要 “看不见的手”才得以过渡的道德鸿沟: 利他反而不有利于社会利益,利己反而更有利于社会利益。当然,在兰德眼里,所谓的社会利益,其实就是一个个个人的利益。而且更重要的是,兰德所说的自利,不是损人利己,而是能够得到合理理解的自利,因为兰德特别重视理性,而理性意义上的自利,绝不会意味着损人的利己。
  
  兰德的伦理学,在逻辑上无疑是正确的,但实践当中,似乎没有人很正面地应对过这些逻辑问题。甚至连亚当·斯密都懒得去面对,只是说利他的道德对人是非常重要的。人们普遍认为,利他是道德的,利己顶多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市场作为一个工具,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利己主义,依然是人类灾难的根源。经济危机,是资本家太贪婪。社会危机,是人们太自私。环境危机,是大家人人为私,不顾公共利益。战争,都是人性自私导致的。违法乱纪,集体行动的灾难,公地悲剧,无不是自私的逻辑。大家强调得多了,而且都可在事实上观察到这些逻辑,自然而然就信了这些自私的罪恶。更何况,和自私相比,利他要比利己稀缺,更值得鼓励,利己是天然存在的,而利他却需要鼓励,利他毕竟是要牺牲自己的利益,而利己是增进自己的利益,而且还可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而这显然是需要遏制的。从直观比较的角度来说,利他显然是道德的,利己则不然。
  
  理论逻辑的清晰性是利己理论的特征。实际思维的模糊性是利他理论的特征。但为什么一个逻辑清晰的理论反而不敌模糊的实际思维? 这需要进一步去厘清利己可能导致的两种逻辑是否是一致的,或者说市场治理的逻辑,其自身是否一致。
  
  实际思维的模糊性,与道德理论的复杂性有很大的关系。道德理论,往往是一种静态的理论。这种理论简单地界定利他是道德的,因为利他涉及到资源从自己流向他人,他人自然要感谢,而自己当然也有一种优越感、成就感。利己,往往被看成资源从他人那里流向自己,自己显然要感谢别人,而别人自然也不必尊重这个利己的人。静态的道德理论,看不到利他的动态逻辑所可能导致的恶果,更看不到动态的利己所能够导致的善果。斯密看到了动态的利己导致的善果,但他的道德理论依然是静态的,所以不得不用有利于社会利益去证明利己是道德的,而且还是因为受到了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于是引出了斯密的伦理悖论。〔5〕兰德看到了这个动态的后果,并因此追溯到静态的道德理论,认为这个静态的道德理论错了,利己是道德的。
  
  实际上,囚犯的难题和集体行动的逻辑,也证明了这一点。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囚犯的难题是成立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也是存在的。与此同时,公地悲剧也是成立的。自私的确会在逻辑上导致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其结果却是集体的灾难。但是,很多学者研究表明,这些灾难的存在只是因为它们是静态的逻辑,一旦静态的逻辑转变成动态的逻辑,囚犯之间的合作是可能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也将不再存在,而公地悲剧也可以通过自由的合作而得到解决。〔6〕实际在市场经济中,集体行动的逻辑,还是市场竞争的良好逻辑。所谓的恶性竞争,往往是有外力干预从而使得集体行动的参与者有恃无恐才可能出现的问题。
  
  因此,从纯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角度来说,在市场社会里,或者市场的治理结构中,利己无疑是合乎逻辑的,而且也是道德的,而利他则不合逻辑。利己和利他所导致的逻辑上的不一致,就因此得到了解释,而在伦理上的纠结,也得到了厘清。这就从逻辑上和伦理上确立了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道德地位,企业家完全有道德权利去实现自己的利益追求,要不要变成慈善家,这只是企业家的个人选择而已。当然,如果企业家这样选择,不仅在斯密和兰德意义上是道德的,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是道德的,而且在传统道德的意义上也是道德的。而企业家去实现自己的利益追求是道德的论断不能证明企业家应该去损人利己,如若那样依然是不道德的,尤其是不能证明企业家可以不关注公共利益和公共治理的秩序。而这一点恰恰成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家命运是好是坏的关键。
  
  三、集体行动与治理的秩序维度。
  
  集体行动的故事逻辑表明,事实上的市场经济存在利己与利他的道德悖论。集体行动的理论逻辑表明,经济人利己导致的集体行动的悲剧只是一个静态逻辑,经济人利己导致的集体的繁荣也是一个静态的逻辑。这两个逻辑之间存在悖论,但从动态上来说,这两个逻辑是一致的,从而说明了在道德上企业家也是高尚的。但是,我们发现,人们一旦回到现实,集体行动的故事逻辑还只是理论逻辑,尤其是其中的悖论,并没有因为兰德的理论和集体行动学者的理论而消失,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很实际地影响着企业家的命运。
  
  也就是说,理论上即使利己是事实,而且有利于社会和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伦理上也是道德的,但这在人类历史上却是非常晚近的现实,而且现在依然影响着企业家的命运。这说明,单一的人性利己理论以及相应的道德理论,无法完全解释这一现象。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存在,和人类的基本治理结构及其维度是密切相关的。
  
  因为在人类发展的初始阶段和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原始的治理和秩序。在初始结构的社会中,人们因为各种缘分生活在一起。大多数初始社会是因血缘而生活在一起,人们有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别,分工合作,需要相互照顾,相互帮助。人们需要有道德的凝聚力,而利他主义是非常好的粘合剂。父爱和母爱都要做出牺牲,孩子尽孝也要做出牺牲。原始治理和秩序的社会的领导者也需要有道德的凝聚力和威望,他们也要能够随时为本社会的利益牺牲自己。利他和牺牲的道德,显然也会高于利己和发展的道德。人生的意义,在于集体的生存和发展。这是原始社会内在治理和秩序结构的需要。更何况,原始社会体之外还有种种威胁,战争和冲突的可能性,更加强化了这种利他和牺牲的道德。在这样的秩序中,利己会导致集体的灾难,而相互之间的利他,在很多时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道德的。当然,即使在原始的秩序里,个人的创造和个性化的努力,同样是原始秩序中的人得以发展和应对新的挑战的机会。利己的企业家精神和行动,虽然不被待见,但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生命力。
  
  原始秩序往往是封闭的秩序,不同秩序体之间往往容易产生敌对、冲突和战争。战争扩大,就逐步产生了适应战争的扩展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逐步扩大,就变成了人类历史上的帝国。帝国的治理结构,往往是家天下的治理结构,而不是中国古代的天下为公的治理结构。这一结构,加上等级身份的官僚结构,构成了古代人类文明的基本治理结构。历史上四大文明都是因帝国的治理结构而闻名于世。西方世界因为罗马帝国、英帝国的崛起而崛起。现在,美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其治理结构也具有很多帝国的遗产元素,其总统虽然四年一选,但其掌握的足以在几分钟之内就毁灭世界的核战争的权力以及其他巨大的权力,甚至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帝国的君主。
  
  这种结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叫做小康社会,而不是大同社会。也就是说,国家是家天下的,而不是公天下的。纯粹的小康社会的各级政府却是家天下的。不过中国在秦朝之后有些特殊,官员实行科举考试,或者孝廉举荐,这使得国家是家天下的,有皇族和朝廷,但各级政府却是“天下为公”,是公天下,是大同社会。当然,官员本身是一种身份,能进不能出,而且这种身份具有唯一的重要性,一旦为官,就是读书人的最大成就。当不成官,就是读书人的最大的失败。而且官员是严格等级制的,跟军衔差不多。所以,它虽然有大同社会的元素,但基本上还可以算是家天下的秩序。
  
  即便如此,一部分 “天下为公”的官僚制度,也让中国古代的帝国充满了活力,让读书人和道德模范能够不分贵贱都可以进入统治体系。国家获得了人才,制度获得了活力和稳定。这使得天下为公的士大夫阶层自身获得了出将入相的资格。当然, “学而优则仕”也使得读书人只追求考试分数而去当官,反而忽略了学本身的价值。中国实行科举制度之后,读书人有了出息,但学术越来越没有出息,政治有了几百年的稳定期,但学术却走入了长时间向西方学习的现代悲剧。现在有学者对中国知识界很失望,现代知识分子基本上是西方学术的搬运工,或者是西方话语的奴隶,其历史的根源就在于 “学而优则仕”.
  
  帝国的逻辑和原始的逻辑一样,需要个人和市场的创新和力量,但从道德上是排斥个人和市场的。它喜欢用武力征服天下,用官僚管理天下。武力征服天下不可持久,官僚管理天下可以持久。当然,帝国和官僚本身的封闭性,以及强制性的管理,使得整个社会缺乏自由,政治也缺乏自由,军人都被管得没有出息,使得王朝一到末期,便无力应对内忧外患,更不用说思想自由,学术进步,科技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帝国的武力和官僚的力量让市场也处于其严格的管理之下,没有发展的空间,从而让经济也处于停滞的状态。这使得中国在现代失去了成为世界文明中心的机会,而西方文明则因为种种原因拥抱市场逻辑,并在市场的指引下成为现代世界文明的中心。这说明,原始的秩序和帝国的秩序,如果和市场的秩序相结合,就可以产生巨大的秩序红利,从而让一个文明产生巨大的活力,甚至成为世界文明的中心。这对西方是如此,对东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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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毛寿龙. 集体行动的逻辑与公共治理理论[J]. 社会科学研究,2017,(0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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