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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物证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的意义

来源:道路交通管理 作者:潘鑫
发布于:2019-06-11 共2056字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首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在实际应用中, 与普通公路相比较, 高速公路有着路面宽阔、封闭立交、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强等特征。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类型比较单一, 但因事故现场面积大, 撞击力度强, 散落物及地面痕迹涉及面广, 且高速公路允许封闭勘查时间短, 加之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前, 通过事故现场车流量大、车速快, 极其容易破坏事故现场的各类痕迹物证, 这就对事故处理员在现场勘查时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经验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相关案例进行解析, 供大家探讨。

  一、车体与路面形成痕迹的勘查

  在大多数交通事故中, 车辆在发生事故过程中, 事故车辆车体及相关部件会与地面接触, 从而在交通事故现场遗留印迹。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常见的地面痕迹物证有地面轮胎痕迹、地面挫划痕迹等。在实践过程中, 通过对地面挫划痕迹与轮胎拖印、侧滑印和挫划印迹的细致勘查, 可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接触点。同时, 通过对现场轮胎滚印、压印等痕迹的勘查, 可以为后续车辆发生事故时的速度鉴定提供测算的基础数据支撑。

  笔者所在辖区曾发生了一起车辆追尾亡人事故, 驾驶人驾驶改装面包车因疲劳驾驶追尾前方发生故障停在路面更换轮胎的小型货车, 停驶的小型货车是否占用行车道是该事故认定责任的焦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 停驶的小型货车被撞击后, 其左后轮发生向右前的侧滑印, 通过该轮胎留在路面清晰的印痕确定了事故的接触点, 从而确定小型货车的停车位置, 最终准确认定该事故责任。

  2015年, 笔者所在辖区发生了一起车辆横穿中央隔离带引发的亡人事故, 经现场初步勘查, 丰田小型轿车左侧面被路虎越野车严重撞击, 且丰田小型轿车右侧的中央隔离带存在2米长的破损缺口, 丰田小型轿车存在横穿中央隔离带嫌疑。为查清事故事实, 通过对两车留在路面的痕迹进行细致勘查, 在中央隔离带缺口处右侧的超车道内, 发现了一处月牙形挫划痕迹, 经仔细搜证, 查找到了一块月牙形轮毂碎块, 通过比对, 确认该轮毂碎块为丰田小型轿车左前轮轮毂被横向撞击后与路面形成的痕迹, 从而最终确定丰田小型轿车在横穿中央隔离带过程中被直行的路虎越野车撞击。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迎刃而解。

痕迹物证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的意义

  通过案例, 我们可以看出, 对车体与路面形成痕迹勘查, 可以解决很多实际困难。同时, 建议在现场勘查过程中, 要加强对痕迹的测量、固定、保全、提取, 尤其重点勘查痕迹中心、突变点、起止点等。

  二、车体在路面遗留物痕迹的勘查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都会产生碰撞, 碰撞后大部分车辆都会有车体部件散落到地面。在一些交通事故中, 还会有人体组织、血液遗留痕迹。对于这些交通事故产生的路面上的遗留物痕迹的勘查, 是现场勘查中的常见类型。在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 路面车体撞击后遗留物的固定、提取、保全尤为重要。常见的地面遗留物证有车体散落物、车辆所载物品洒落物、血迹、类人体组织等。根据地面物证的分布位置, 主要散落物、洒落物第一次着地位置和着地方向可分析判断碰撞的方向、车辆在碰撞时的运动状态、接触点以及车辆的碰撞速度等。

  笔者所在辖区曾发生了一起大型货车撞击进入高速公路逃逸的事故。通过有针对性的对事故现场中心范围内的路面散落物体进行勘查, 在事故现场中心不远处的道路边缘查找到了两块“一汽”品牌的大型货车前部粘贴的车标, 勘查人员将遗留在路面的物证保存后提取, 通过走访汽车销售企业, 确定该车标为一汽生产的J6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并通过对车标背侧表面附着物仔细勘验, 从而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灰色一汽J6型重型半挂牵引车。明确线索车辆后, 经过对驶出收费站该颜色和型号的车辆排查, 最终锁定目标肇事车辆。工作人员最终在牡丹江市将车辆扣押, 经过司法鉴定人员对公安交管部门提取的现场散落物与扣押的车辆前部车标缺失位置进行比对, 确定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在笔者所在辖区高速公路互通区, 一名男性被车辆撞击后死亡, 肇事车辆逃逸。在现场勘查过程中, 未发现任何路面轮胎痕迹或其他挫划痕印记, 事故现场中心范围内也未查找到任何车辆撞击后的散落物及车辆部件, 一度使案件的侦查陷入僵局。由于事故发生在夜间, 加之当晚野外风力达5至6级, 于是民警扩大勘查范围, 结合风势走向进行细致勘查, 在距离事故现场中心周边十米外, 发现了一小块新鲜的玻璃钢纤维碎片, 并按照程序将痕迹物证固定后保存。通过该痕迹物证, 打开了肇事车辆线索突破口, 直接指向一辆配置玻璃钢材质驾驶室的蓝色货车。通过查看高速公路收费站过车监控录像, 查找到了事故发生时段的嫌疑车辆。最终, 在一处货站停车场查获了肇事逃逸车辆, 通过对比确定, 现场遗留的玻璃钢纤维碎片正是肇事逃逸车辆所掉落的。

  逃逸车辆散落在路面的遗留物车标
逃逸车辆散落在路面的遗留物车标

  遗留物车标与逃逸车辆比对吻合
遗留物车标与逃逸车辆比对吻合

  事故现场遗留的玻璃钢纤维碎片
事故现场遗留的玻璃钢纤维碎片

  现场遗留的玻璃钢纤维碎片与逃逸车辆比对
现场遗留的玻璃钢纤维碎片与逃逸车辆比对

  通过案例, 我们可以看出, 在现场勘查时, 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地面遗留物应确定其种类、形状颜色及分布位置, 尤其是要确定主要散落物的第一次着地位置和着地方向, 可为确定车辆速度、事故接触点以及确认逃逸嫌疑车辆身份提供直接证据。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原文出处:潘鑫.浅谈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重要性[J].道路交通管理,2019(05):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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