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销群体对社会政治稳定带来的潜在威胁
目前,我国正处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任务的关键时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的大局。 同时,我国也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 面对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一些社会矛盾也在积累。 传销正是利用一些现实中的问题和矛盾,例如收入差距扩大、就业难等问题,以快速致富等欺骗手段大肆进行传销活动, 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和危机隐患, 传销群体对社会政治稳定形成潜在威胁。
1.传销群体利益受损,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传销群体是一个灰色人群, 他们参加传销是以快速致富获利作为唯一目的的。 这一群体多是城市失业下岗工人或无业人员、农民,家庭妇女、择业学生等弱势群体,大多又是被骗参与进去的。他们普遍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辨别能力不强。 他们希望通过传销摆脱贫困, 一旦传销组织者卷款潜逃,或者他们感到受骗上当,使他们利益受损,难以承受,很容量受到他人利用和强化,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如果他们的积怨和愤怒长期积聚,不能得到有效的疏导和化解, 就会演变成有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 或危害比较严重的社会泄愤或社会骚乱事件。 参与传销的多是一些弱势群体,而操纵传销的却可能是部分强势人物。 弱势群体一旦大规模陷入传销骗局而绝望的话, 极有可能造成社会大规模动荡!2010 年,我国传统传销的涉案人数达到 700 万,2012 年 9 月江西万安破获 3 起特大传销案,涉案人数达 1000 余人。 这样数量庞大的传销参与者极易成为威胁社会的高危人群,传销活动蕴藏着巨大社会风险。
2.传销群体被反复“ 洗脑”,人格扭曲,会演变为政治异己力量。
传销组织者对传销群体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他们为了最终达到掠夺金钱的目的,对参加传销人员反复“ 洗脑”,实行精神奴役,使传销活动已经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不法活动,成为经济领域里的“ 邪教”组织。 传销人员在反复的听课洗脑过程中,不断重复着“ 抵触-怀疑-认同-狂热-再怀疑-自我麻醉”这个过程,渐渐形成了扭曲的人格。 他们拒绝清醒,逃避现实,沉迷于虚幻的发财梦中, 难以面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面对他人的高收入、自己业绩的目标和周围有限的人际资源,他们常常限于焦虑状态,思维方式和处事的态度都有明显的改变。 为了达到“ 业绩”目标,往往不择手段,丧失理智,甚至近乎疯狂。 传销组织者经常唆使参与者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暴力抗法现象普遍,与政府的对抗性日益加剧。 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 还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 一些违法分子、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成员参与其中,利用传销和变相传销从事邪教、帮会、迷信以及政治性煽动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危害。 传销群体极易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者利用蛊惑, 演变为政治异己力量,危及政权巩固。
3.网络传销群体增多,使社会不稳定因素扩大。
近年来, 网络传销由于借助于互联网扩展其组织结构,其发展速度比传统传销方式更为迅速。据《 2010 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发布的数据,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 4000 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 60 亿元,致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 如果监管部门不能及时予以打击,其对社会稳定会构成严重影响。 网络媒体的虚拟性、信息互动以及远程快速链接的特点,使各种不同背景的、互不相识的人能够聚集在一起。 因此,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和各种电子交易手段的出现,可谓为传销“ 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容易使传销摆脱地域和人脉的限制,向更广阔的社会领域蔓延。 由于传销本身就是一种借用社会组织结构发展方式 ( 由上至下层级推进并增加控制人数、 上层从下层的持续加入和所缴会费中来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赚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因此这种“ 借用”现象越普遍,其对社会稳定构成的危害就越大。 以前传销群体面向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现在传销群体则通过网络渗透到了大学生、白领、公务员等群体。 一方面产生了更大范围的恶劣影响,另一方面,高级知识分子群体加入后,传销团伙对网络技术运用更娴熟, 更懂得利用技术手段来逃避执法机关,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 从我国现状看, 网络传销发展迅猛, 若不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打击遏制,它将成为影响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潜在因素。
四、对策与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舆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及时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非法敛财本质,并对传销的形式、方法和各种手段做详细报道。 请受害者现身说法,对抱有侥幸的“ 一夜暴富”思想的人给予警示,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活动给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 诱发各种犯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的严重后果。 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免疫力,自觉做到不参与传销活动,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宣传正确的价值观。媒体应该多宣传为社会前进而默默奉献的人, 帮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鼓励年轻人安心工作,致力于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创造财富,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 面对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新闻媒体对致富者艰难的创业史、历经的坎坷宣传得不够,使一些年轻人轻信不劳而获就能暴富, 从而失去正确的价值观, 为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不惜受害又害人。 传销案件屡禁不止决不是某些地区的个别现象也决不是某个部门的责任, 要想遏制住这种案件的发生,减少社会危害性,就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紧密配合,各种行业相互协调,各个阶层统一认识,进行综合治理,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现存的传销组织。 政府要完善涉及传销的法律法规,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排查, 同时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并对相关组织者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 8 月《 禁止传销条例》在国务院第 101 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 2005 年 11 月起施行。 到现在传销还在中国的许多地方存在, 且又变异出新的内容和形式,网络传销大量出现。 由于有关法规、规章不明确,给依法认定和处理带来困难。 因此,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为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面对严峻的形势,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 对非法传销进行了严厉打击。 各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继续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4.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扩大就业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民工、刚毕业的学生都迫切需要有一份工作能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面对沉重的生活压力( 攀高的房价、结婚的巨额成本、高昂的医疗费用),一些人为了改变自己贫困的生活现状不得不铤而走险,孤注一掷,成为传销的受害者,有的还继而成为了加害人,继续对别人施害。 针对这种现象, 国家劳动部门应切实可行地制定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开放就业岗位。 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劳动机会和工作岗位, 使劳动致富、多劳多得变为现实。 要加强劳动市场管理,使劳动者劳有所得,使传销等不法现象没有市场。
5.强化对出租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组织领导传销者或是传销人员一般将传销窝点选择在城镇结合地带的租房中。 不少房屋出租人为了经济利益, 往往对租赁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视而不见。 多数租房所有者要么未与租房者签订合同,要么未对租房者的确切身份进行核实, 导致公安机关在查办非法传销案时, 无法查获相关涉案人员的具体信息, 给案件的深挖带来一定的困难。 因此, 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排除、 登记管理, 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将传销活动以及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6.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由于传销活动涉及面广、跨地域活动,因此, 要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形成打击合力。 基层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电信部门要发挥主力作用;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 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责任; 要把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动员和鼓励社区居民积极举报传销窝点,使传销活动无立足之地。 特别是公安、工商、电信等管理部门,协同作战,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对发现的传销活动,坚决打击,不让它滋生蔓延。 对构成犯罪的,公、检、法机关要结合“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分化瓦解,将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打击重点,对于一般的传销参与人员则采取行政处罚和教育挽救相结合的措施。
参考文献:
[ 1] 王桂林。传销在我国的发展 、现状 、特点及危害[ J] .安阳工学院学报,2010( 5)。
[ 2] 荣 月。犯 罪学视野下的非法传销现象之理论解析[ J]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6)。
[ 3] 浩 明 .非法传销的新热点及对策[ J] .法 治与社会 ,2011( 8) .
[ 4] 张浩。非法传销揭秘[ M] .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
[ 5] 何 凯立 . 中国直销法规的演变[ M] . 北 京 :法 律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