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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的现状与体系建设研究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6-03-11 共4765字
摘要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在企业集团财务中运用越来越广泛。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作为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新的管理模式,不仅是现代成本管理研究的新课题,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标志财务报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等信息的完整性负责。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当做是慈善事业追求的目标,与企业的经济目标毫无关系。因此,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等一系列后果。国家针对这一情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为企业构建一个公平性、完整性、合法性的责任成本核算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定义及核算现状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定义

  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社会成本是息息相关的。一方面,社会责任可以对企业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及时反馈和掌控。另一方面,社会成本需要基于社会责任进行会计信息计算。总之,一个完整的责任成本核算体系需要企业履行会计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协调好企业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界定没有唯一的标准。按照企业社会责任发生范畴来看,社会责任成本主要分为环境污染成本、社会管理费用等;按照成本类型来看,社会责任成本分为税务成本、职工责任成本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现状

  近几年,我国企业一直实行"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成本核算方法,对企业责任成本核算运用还不够到位。虽然有些大型企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对会计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准则、制度还没有明确规定。另外,企业在对会计处理中遇到的责任成本费用问题当做常规费用支出,直接将生产成本纳入制造费用中去,将其他费用纳入管理费用中去,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费用纳入营业外支出,没有独立的核算账户,也没有设立明细科目。这些现象导致企业的成本在实际的账面上不能明细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能在实际账面上得到披露。总而言之,我国企业对会计责任核算体系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社会责任法规,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支出还不能准确计量。

  二、构建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

  (一)计量要素
  
  对会计要素内容加以延伸是社会责任成本信息的条件之一。从社会责任核算占整个成本核算体系中的比例看,社会责任能够有效反映企业经济目标、企业经济活动执行力情况。与传统的企业会计核算内容相比,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在形式上、结构上、内容上并没有做多大改变。但是在核算要素上增加了从宏观角度看待成本处理事项的内容,比如社会责任收益、社会责任成本、社会责任资产等等。社会责任收益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给企业创造的纯收益,具体反映在会计账面上就是扣除社会成本之后的净收入;社会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等阶段发生的费用支出,或者是企业在履行社会义务(如向国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种税款)时导致资金减少的行为;社会责任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实现经济效益而投入的资金,或者其他股东的股票、基金投入。

  (二)计量假设

  传统的会计计量假设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但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传统的会计计量假设以不能满足企业社会责任核算体系对会计信息处理的综合要求。企业成本核算不能单纯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价格机制标准来核算,也不能将货币作为唯一计量单位。因此,很多专家、学者希望可以在实际会计核算中用实物量或者时间单位作为假设计量单位。

  相比而言,用实物量或者时间单位作为假设计量单位,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真实、更可靠、更及时的财务信息。

  (三)计量方法

  现行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是构成传统会计计量属性的内容,货币是会计计量的单位。随着我国企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传统的成本信息输入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也不能全面评价企业费用支出和收益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因此,针对传统企业计量方法的不全面性、不专业性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洞问题,我国学者诸如周游对计量方法做出了一些调整和创新。综合归纳学者周游的计量方法主要有:替代评价法、调查分析法、生态社会责任法、其他核算方法。其中,周游对调差分析方法相当推崇,认为调查分析方法可以让企业了解博弈知识(调差分析法包括博弈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到一个指导性作用。目前,这些方法在上市公司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计量体系,国外和国内的许多学者虽然都对社会责任核算计量方法和核算单位上有过深入研究,但是要在企业中普遍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四)计量主体

  经济组织是区分社会责任会计计量主体和传统会计计量的临界点,经济组织可以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也可以是社会团体。计量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一个地区。所谓会计核算计量就是对主体企业产生的社会成本进行核算,对企业产生的社会责任收益进行计量。传统的会计计量只是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进行资产核算,忽略了政府、地区的社会成本,从而导致国家账面总成本支出与实际支出不一致现象。

  三、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途径

  (一)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成本核算部门

  我国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主要是以宏观调控为主,微观调控为辅。因此,站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政府需要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核算部门,配备专门的成本核算设施,实行双重成本核算模式。所谓双重核算模式是政府设置专门核算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形成一个统一的核算规则制度,方便政府向企业下达指标,也让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参考依据。而企业在接到政府指标分配后,根据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计算核算成本。

  首先,国家管理中心要事先计量好企业的社会成本率,针对特殊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成本根据特殊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计量。其次,对于有些企业采取自愿性社会责任成本计量时,国家要设立风险防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来归属各生产部门对自身企业成本负责。最后,对有明确归属的社会责任成本的企业,国家根据配比原则将社会责任成本分摊到产品成本中去。

  例如,国家对股票、基金、证劵等金融行业成立一个市场风险成本控制核算部门,不定期抽查企业社会成本,对企业成本核算后将社会责任依次分配到股票、基金、证劵行业,市场风险成本控制核算部门计算出各行业的社会责任成本率。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核算部门不仅可以有效调控各行业的成本率,还可以减低社会环境对企业的危害。

  (二)企业要明确核算方法

  国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成本率做出了明确指标,并在总体上对社会责任成本进行了计量,企业就可以将社会责任成本作为费用或者成本对成本进行计提、分配。企业对成本计提、分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可以避免出现费用在税后扣除现象,将社会责任成本当做是企业的费用,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费用可以在税前计提。对企业账户设置时专门设置一个"社会责任成本"科目和"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科目。社会责任成本率和当期税前利润的乘积就是社会责任成本,即当期税前利润×社会责任成本率=社会责任成本。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进行账务处理时的借贷方分别为当计提应付成本时,借方为"社会责任成本",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当对企业期末结转时,借方为"本年利润",贷方为"社会责任成本";当企业向国家缴费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贷方为"银行存款".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纳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从消费者的角度使社会责任成本得到广大社会的关注。

  第二,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本期发生的社会责任成本"当做"制造费用"处理,与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处理方法是相同的。社会责任成本率和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乘积就是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即期主营业务收入×社会责任成本率=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的账务处理的借贷方分别为:借方为"制造费用",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

  对比分析方法一与方法二,可以明确,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这种核算方法是国家提倡的,原因是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最后是要上缴国家的,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是企业提倡的,原因是社会责任成本纳入了产品成本,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留给了企业,并将社会责任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但是这种核算方法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的支出就不能从企业中得到补偿。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就要将一部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至国家。企业在向国家缴纳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时,需要在对应的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因此,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进行账务处理时的借贷方分别为:

  当提取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用时,借方为"制造费用",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当企业向国家缴纳费用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上缴国家",贷方为"银行存款".当企业留用一部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企业留用",贷方为"银行存款".

  企业将社会责任成本看作是费用或者成本进行不同核算方法时,需要依据国家对会计成本核算率的标准进行会计责任成本的计量。传统的成本核算是将成本信息通过账簿的形式记录,但是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在上月或者上个季度没有计提、分配,使企业整体账目不明确,不便于企业对本期成本统一规划。企业将社会责任成本作为费用或者成本对成本进行计提、分配这种核算模式不仅方便企业将本期成本发生额与各期成本发生额进行对比、计量,使财务信息更加完整性;还可以加强国家对企业责任管理的宏观调控,明确各行业的会计责任,让企业更加关注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将社会责任问题当做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探讨话题,承担企业应尽的义务。

  (三)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的监督是保障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有效途径之一。会计责任成本不是以一个单一的个体或者形式存在在核算体系中,在社会监督体系中还扮演着社会核算职能的角色。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成本核算的引导、监督力度。

  首先,国家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会计行为,将社会责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落实。

  其次,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监督机关要加强对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监督力度,让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个部门都成立社会责任管理组织,对企业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操控、虚假漏报等现象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做成调查报告书,最有上报给监督机关、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处理好企业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承担企业在社会环境中应尽的社会责任。

  最后,政府要改变单一的监督方式,采用多元化形式展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根据不同企业机构设置的不同,实施与企业核算体系的运营、监管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资产和社会责任成本相匹配,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有效融合,从根源上调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成本的有效控制一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中,成本的合理支出也是与一个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息息相关。构建一个完整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不仅需要国家政府的监督,还需要企业自身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与社会利益放在同等位置,自觉履行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义务。

  参考文献:
  [1]付建龙。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的构建--从毒胶囊事件谈起[J].特区经济,2012,10.
  [2]李姗姗,李成琪。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09,16.
  [3]孙静。简析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构建[J].中国集体经济,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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