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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产品电、油、天然气和水价改革的基本思路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4-06-19 共3312字
论文摘要

  资源性产品主要包括水、能源、矿产、土地四大类产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与人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不合理,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如何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关系,使其提高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探讨资源性产品中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电、油、天然气和水价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意义

  1.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明显提升。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依赖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为代价的,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随着经济规模逐步扩大,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使得能源、矿产、土地、水资源需求剧增;另一方面,我国资源禀赋较差,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由于国内资源有限,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巨大需求,近年来,我国对原油、铁矿石、铝土矿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量也大幅增加。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因而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的价格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对于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2.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推动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和低碳型社会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也是一个能源资源短缺的大国。以石油为例,2012年国内原油产量为2.05亿吨,而国内对石油的需求量约为4.7亿吨,也就是说目前国内的原油产量只能满足国内原油需求量的43%。与此同时,原油进口量为2.66亿吨,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7%,而且以年均3个百分点的速度在递增。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约低10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支撑的。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导致地方和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多地使用稀缺资源并且加大了污染物的排放。在资源和劳动力价格偏低的情况下,企业即使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也能获得足够的利润空间。这样就抑制了企业对先进技术特别是节能减排技术的需求,降低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消费环节看,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刺激了居民对稀缺资源及其产品的不合理消费,从而加剧了资源的短缺矛盾和环境污染程度。

  3.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合理形成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的需要

  目前我国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受体制因素的制约,资源性产品市场化程度偏低,价格没有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构成不合理。许多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只反映资源开发成本,生产过程中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三是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天然气等价格明显偏低。四是资源性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在国际市场资源性产品定价过程中缺乏话语权。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资源性产品低价政策,在“中国制造”产品畅销世界的同时,也使国内资源性产品大量流向海外,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造成对外国消费者的间接补贴,为世界财富的增长做了贡献。与此同时,我们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一方面,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会全方位改变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节约型和低碳型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会提高生产生活成本,对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真实完全的反映资源价值,促进资源在不同部门、行业、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2.坚持稳步推进原则

  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改革目标与改革过程的关系。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关系、社会心理预期、企业消化能力和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正确选择改革时机,合理把握改革节奏和力度,坚持循序渐进,关注民生幸福,充分考虑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对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力争把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坚持成本共摊原则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质上是一次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改革的成本需要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任何价格改革都会涉及利益的再分配,因此,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与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相匹配。力争使得不同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利益得失相对均衡,最大限度地使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达到多赢的效果。

  4.坚持配套改革原则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能孤军深入,需要相应的配套改革整体推进。通过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能够促进建立资源节约、成本降低、提高效能的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快相关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财政税收金融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

  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通过政府宏观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合理的既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又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对居民需求范围内的资源性产品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对居民非基本需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采取市场调节价。

  1.电价改革:基准电价下,提高电价梯度,实行差别电价

  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占总用电量的12%,但在居民用电中,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的居民用电。电价改革将由过去按各发电场实际煤耗定价的政策,改为按平均成本制定统一标杆电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专项加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对再生能源发电实施价格补贴政策;鼓励实施峰谷电价;提高水电上网电价。

  2.油价改革:与国际接轨,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策指导

  理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选择时机推进油价改革。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在实施过程中,因调价周期过长,很难及时反映国际油价走势。下一步要围绕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价格操作方式,继续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3.天然气改革:改“正推”为“倒推”定价机制

  所谓“正推”是指我国现行的天然气定价是以政府定价为主,采取成本加成方法制定,终端价格由供应成本再加合理利润确定。而“倒推”则是指采用新的净产值法由替代能源价格确定终端消费价格,扣减管输费用后倒推得到气源价格。由原来的“正推”改为“倒推”的定价机制改革,有利于实现天然气价格由政府管制向市场化转变,也有利于在天然气上游资源引入竞争机制,使下游的消费者广泛收益。

  4.水价改革:提高水价梯度,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空间布局和时间季节失衡,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污染严重。目前全国城市中有三分之一缺水,四分之一严重缺水。而现行的成本加成定价机制忽视了价格杠杆作用,导致水价长期偏低。目前我国城市的水资源费平均为每立方米0.3元,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8元。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未来水价改革基本方向是:阶梯式水价将逐步落实;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实行非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简化水价分类,由原来的五类减少到三类,并实行工商用水同城同价;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有偿交易制度;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慧敏,崔景华.优化我国资源税费制度体系的对策研究[J].中国财政,2012.11.
  [2]黄海燕.完善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对策[J].天然气技术,2010.2.
  [3]温桂芳.资源价格改革的难点与出路[J].求是,2010.11.
  [4]曾贤刚.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新思路[J].环境经济,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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