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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安全教育影响因素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1-07 共66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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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一、选题的背景。

  中国的古语说"防微而杜渐,居安而思危",这足以表明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着强烈的安全意识。由此也可以推出,安全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安全是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人类社会在经历了与大自然的抗争、20 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尤其发展到了 21 世纪,这个凸显生命灵动的时代,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各行各业都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安全教育也随之而来,而在众多的安全教育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 1.6 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 40 多名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或安全事故,这其中排除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 80%的非正常死亡本能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避免。从上面的资料不难看出,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因此,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措施,对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任务艰巨。[1]

  这些资料也给我们的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迫在眉睫。

  一般而言,小学生的年龄阶段主要集中在 6 至 13 岁,这个阶段是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其在学校接受系统的正规的学校教育、在专业教师的悉心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各种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小学生其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和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安全教育,将有利于其终身发展。

  学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学生进行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学校肩负着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职责。我国的学校教育体系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即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其中,小学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中起着基础作用,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也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小学教育阶段是向儿童传授最基本的文化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使其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学习、生活以及身心更好的发展的基础。小学教育阶段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从人生发展的阶段看,小学阶段是儿童发展的旺盛期,他们的好奇心强、思维敏捷,好动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活动范围的增大、活动量大,又由于其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不成熟,生活经验少、社会阅历浅、使得他们在不经意间发生危险事故时很难做到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给家庭和学校带来巨大的伤害,更会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成为教育部和学校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选题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小学生安全教育总是和中学生的安全教育联系在一起而言的,并没有把小学生安全教育作为独立的单元划分出来,也就是说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大。本文探讨了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涵、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及其理论基础,旨在研究当前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策略。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深化生命教育理论,丰富安全教育理论的内涵,为我国安全教育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以辽宁省 S 县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为研究对象,经过笔者的调查研究发现,该县的小学生安全教育已经走进学校的课堂,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学校的管理者及教师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学校并未将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等等。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是每个家庭及学校所期盼的,笔者希望能用并不深厚的教育理论知识为 S 县的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的实施提供帮助。期待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其他省市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实践提供帮助。

  三、研究现状。

  (一)国外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研究现状。

  在国外,安全教育问题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不同的国家所关注的安全教育内容也不相同,在对待安全教育问题时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

  1.交通安全教育是各国安全教育中关注的焦点。

  国外的安全教育主要关注的是交通安全教育,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为此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着。日本、丹麦、瑞典、英国、美国以及德国等国在幼儿园阶段就已经开始实施交通安全教育,由此足以看出各国对于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视。

  日本的交通安全教育已经制定了从幼儿园到大学期间一整套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从幼儿阶段开始对其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师会根据幼儿发育的特点、幼儿所处的地区等不同情况,对其进行不同的交通安全教育。并且日本十分重视家长和社区参与到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中。在小学以体育活动以及学校内部的活动为中心,分年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关注的是各种交通工具的使用以及怎样利用各种交通设施。日本每年都要举行交通安全运动会,其目的是要学生领会和掌握各种交通规则、安全常识以及应对各种交通事故的措施。

  丹麦的交通安全教育也始于幼儿阶段。在丹麦,孩子两岁半时被邀请加入儿童交通俱乐部并开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在孩子六岁时开始接受学校开设的交通安全教育。当孩子八岁时,已经初步掌握交通安全教育的目标所要达到的各项内容。总体来说,丹麦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很成功的。

  瑞典的交通安全教育也是从幼儿阶段开始的。幼儿园会在幼儿两周岁时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以及一些交通常识的传授。在瑞典,特别重视对年轻驾驶员以及卡车司机的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是由于年轻驾驶员的驾驶经验不足,不能预见危险情况的发生,经常由于缺少经验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英国的交通安全教育开始于 20 世纪的 50 年代,并且制定法规明确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

  美国的交通安全教育实施的比较早,在保育院、幼儿园阶段就开始对孩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系统的、正规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小学阶段开始进行。并且,美国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渗透到了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家长,社区一起密切配合的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2.各国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

  日本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日本的教育界认为小学阶段是进行安全教育的最佳时期,通过安全教育指导的小学生能够将所学到的安全知识转化为行动,从而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但在小学阶段,儿童会因年龄阶段的不同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日本的学校根据小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分别制定了针对小学低、中、高年级的安全教育目标。张克勤在《守护生命:日本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中提到:小学低年级的安全教育目标为理解采取安全行动的重要性,为保证安全培养良好习惯,学会遵守纪律,遵守承诺,能意识到身边的危险,一旦发现危险或在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迅速告知教师、家长或附近的大人,并能听从指示,采取适当的行动;小学中年级的安全教育目标为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身边存在着各种危险的发生原因及如何防范事故,能意识到危险事态的发生并能采取行动保证自身的安全;小学高年级的安全教育目标为:能够通过对事态的观察预测到危险的发生,并能主动采取行动保证安全。不仅能自我保护,而且还能照顾、帮助家人和朋友,能采取一些简单的应急救护措施。[2]

  韩国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在韩国,安全教育是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理解日常生活所有领域中安全、保健所必要的知识,遵守安全、保健规则,培养能安全活动的能力和态度;(2)预测日常生活中潜在的危险,能经常确认安全、保健上的危险,培养以正确的态度安全的行动的能力;(3)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健生活,培养能在家庭、社会、企业中安全的发挥作用的态度和能力。[3]

  俄罗斯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俄罗斯历来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在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俄罗斯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学生对自身安全问题的自觉和负责的态度,培养学生认识和评价人的生活环境中和有害因素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并决定对未向的预防方法,以及在出现危险时消除不良后果和进行自救、互救的方法。[4]

  3.各国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各国教育发展的根本前提,是安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下面以美国、日本、英国为例谈谈各国的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情况。

  美国的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美国的教育经历了宗教教育、公立学校运动、教育地方分权和追求世界一流四个阶段。每次教育的改革,美国人都站在世界的角度,充满强烈的危机意识,并从国家和人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详细的改革方案,从而形成了美国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为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教育的立法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实力,那么安全是维持国家稳定的核心,不管是国家的安全还是社会的安全都需要安全教育来维系。美国的安全教育可以追溯到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创建的"阿南达学校"推行的是生命教育理论,而安全教育属于生命教育的一部分,两者互相支撑。而美国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由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以及联邦最高法院来来制定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其安全教育的立法主要针对的是校园暴力事件而制定的。

  日本的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众所周知,日本是亚洲第一个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自从 19 世纪中叶日本进行"明治维新"运动,并把"富国强兵"作为其政治、文化和教育的改革的方针。可以说,"明治维新"运动全面推动了日本在各个方面的发展。

  日本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日本的教育也开始发生着积极的变化。尤其是教育的立法也随着日本的发展而发展。日本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也得到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支持。为了明确国家在保护国民的生命安全问题上应发挥的作用,保障儿童安全地接受教育的权利,2006 年 4 月,日本制订了《学校安全法》草案,《学校安全法》草案的基本理念是:①儿童青少年从自身的最佳利益原则出发,拥有安全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保障权利,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努力履行保证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②在学校教育中,应当最优先保证儿童和教职员的生命、身体和健康的安全;③在学校教育中,应该不妨碍学校自主性教育活动;④在整备学校环境时,不仅要遵守本法律规定的学校灾害防范的最低标准,而且还要通过创建一个舒适而有创造性的学校环境及改善教育条件,来保证儿童及教职员的安全与健康;⑤儿童及其监护人和教职员,根据以上 4 条所列内容,有权利向学校设置者要求提供安全舒适的学校环境。并在此法案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和政府,学校以及家长的职责和义务。[5]

  英国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英国的教育立法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比较先进的。英国关于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最早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地方自治机关要做出一切努力,在学校教育中向儿童、学生灌输交通安全的思想和技术。"[6]

  另外,在英国的《1988 教育改革法》中也有对儿童安全教育的评估。

  另外,德国及美国也很重视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作了明确规定,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成为社会和学校的法定义务。

  (二)国内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研究现状。

  安全教育历来也受到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重视。不论是从中央还是地方,理论研究还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安全教育工作始终是人们关注和重视的焦点。

  1.国家制定安全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的最重要一环。我国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制定校园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先后出台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1996 年 2 月,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 3 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2002 年 3 月,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指出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06 年 9 月,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十部门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目的是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将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07 年 2 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该纲要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并明确提出我国中小学的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等。该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特制订本纲要。

  综上所述,上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表明了我国对安全教育的重视,尽管上述法律法规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其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各地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2.地方性的安全教育教材已经出版。

  在安全教育的教材方面,一些地方性的安全教育教材已经出版。例如,四川省制定和编写了《中小学安全课程标准》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安全》教材;2005 年 12月由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编的《重庆市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初中一年级)》已出版。《重庆市中小学公共安全与生命教育》、《重庆市小学生安全教育手册》、《生命健康与安全教育》三套教材已作为重庆市 2007 年秋季中小学地方选用教材。

  2008 年 2 月,由电子音像出版社、重庆市教委与晟业传媒联合主编的《今天你安全了吗--学校安全教育手册》已出版。[7]

  3.安全教育的研究逐渐引起学者的重视。

  在中国数字期刊网或者是一些比较大的网站上都可以搜到关于安全教育的文章,这些文章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反映了当代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的解决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安全教育理论。这其中不乏有高校的研究生、广大的一线教师、企业的管理人员等等,这足以说明安全教育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广大学者的重视。

  四、研究方法。

  (一)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指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8]

  本论文研究的重点是小学生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的对象是小学生及其所在学校的教师。针对本研究,笔者重点选取了 S 县三所小学的二年级、四年级、六年级的小学生及各所学校的任课教师作为研究对象,并设计了以"小学生安全教育调查问卷"为主题的调查问卷。

  小学生安全教育调查问卷分为学生卷和教师卷两部分,主要从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师资队伍、安全教育的实现方式、教学时间以及安全教育的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来设计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发放学生问卷 270 份,回收 262 份,有效回收率为 97%;发放教师问卷 60 份,回收 50 份,有效回收率为 83.3%.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尽量做到能够大面积的,真实地反映目前 S 县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

  (二)访谈法。

  访谈法:就是研究性交谈,指以口头形式,根据被询问者的答复搜集客观的、不带偏见的事实材料,以准确地说明样本所要代表的总体的一种方式。[9]

  针对本研究所涉及的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范围,笔者设计了针对教师的访谈提纲,由请您谈一下您对学校安全教育的看法?您认为学校在实施安全教育的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您认为目前您的学校实施安全教育的效果如何?您认为学校应该在哪些方面对安全教育进行改进?您认为学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时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将家长和学校联系在一起等五个题目构成。笔者分别与三位小学教师、一位教育局工作者进行了访谈,以弥补问卷中的不足之处。

  (三)文献法。

  文献法:通过搜集报刊、书籍、政策文本和相关网络资源,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的认识。在阅读、整理、归纳、分析这些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理论框架。为了本研究能够顺利的进行,笔者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首先阅读安全教育方面的书籍,通过人工及上网搜索了有关安全教育的着作及论文,《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并对其进行系统的整理,去粗取精,以备论文写作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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