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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研究评价的基本原则探析

来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孙建群,田晓明
发布于:2020-05-23 共14517字

  摘    要: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最为关键的是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在工程技术管理范式成为科研管理的主导和主流的当下,进行宏观上的制度设计与运行变革实在非常艰难,在这一过程尚未展开或者尚难展开的前提下,坚定变革的方向,进行相对微观的对策设计及对策运行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应该遵循“差异性原则”,精准把握科学理性;遵循“历史性原则”,消解马太负效应;遵循“开放性原则”,优化管理层级结构;遵循“多元性原则”,有效实施分类管理;遵循“人本化原则”,充分彰显人文关怀;遵循“特殊性原则”,有效修正管理偏差。据此可使整个评价系统运作富有弹性与契合度,最大限度地促生学术机体组织正反馈建设性进化,使研究者拥有相对宽松的生存空间。

  关键词: 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评价; 基本原则;

  对现代大学而言,无论是对大学教师的科研成果评价,还是其学术组织或学术共同体的绩效考核,都是大学有效实施学术管理不可或缺的且无法替代的关键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讲,“考核”与“评价”环节决定了大学学术管理是否有效甚至成败。然而,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在规定性以及人文学者独特的个性特征,决定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考核与评价十分复杂和敏感。这种复杂性和敏感性不仅来源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之间的学科差异,也体现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以及各具体学科、专业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评价等都有所不同,试图运用同一模式或标准来衡量性质不同的事物,不仅于学理不通,而且会限制研究者的学术空间,乃至形成误导性评价。如何在学理性与操作性之间寻找最佳契合点,这是现代大学学术管理者无法回避的难题,也是考量其管理智慧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笔者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最为关键的是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然而,在工程技术管理模式成为科研管理的主导和主流的当下,进行宏观上的制度设计与运行变革实在非常艰难。但是,在这一过程尚未展开或者尚难展开的前提下,坚定变革的方向和决心,顺应或者对接变革的内在逻辑,进行相对微观层面的对策设计及对策运行是必须的,也是可能、可行的。对策设计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增加政策工具运作的弹性与契合度,最大限度地促生学术机体组织正反馈建设性进化,让建设性适应者与建设性坚守者成为建设性学术创造者,使维持性坚守者拥有相对宽松的生存空间。1在笔者看来,这些属于一种改良或改善性质的、微观层面的制度设计,必须基于以下原则展开。
 

人文社科研究评价的基本原则探析
 

  一、遵循差异性原则,精准把握科学理性

  尽管时代进步日新月异,人类社会生活已经空前丰富和高度发达,但我们不能否认,随着人类社会分工的愈加精细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古代的思想精英们(如米利都学派、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及欧洲中世纪的笛卡尔、达·芬奇等)那种集“科学精神”与“人文理想”于一体且高度和谐统一的“景观”已经成为人们远逝的记忆了。“科学知识”作为一种整体的认识,在泛滥的“科学主义”和“工具理性”冲击下也受到严重忽略。然而,无论自然科学发展多么迅猛和发达,即便成为时代的主宰,也没有谁可以否认人文社会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抑或这就是人文精神的魅力所在。

  诚然,我们必须正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尤其是随着“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其在研究对象、方法、规范和价值追求等方面形成了迥异于传统人文社会科学及其研究的独特规定性”[1]34。只有理性认识、准确把握和妥善对待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大学学术管理者。

  笔者认为,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可以从存在论、认识论和发展论三个方面进行剖析和审视。这里仅以存在论意义上的差异为例,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差异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研究目的的差异。“自然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实现人对自然改造和获取资料的最大化。……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其功能在于创造人类生存的文化和精神生活,在于改善人类活动的社会。”[1]38二是研究路径性质的差异,即“可重复性”与“不可重复性”的差异。自然科学研究是可以被他人重复的,这种可重复性“意味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感性、体验、幻想、直觉和价值批判等失去了地位。自然科学研究强调价值中立,必须悬置人的信仰、价值、文化等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常常阻碍了可重复性。……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言,其研究是不可重复的,情感体验、个人价值理性批评、内心法则等都是研究者必须的素质要求。”[1]37三是研究价值实现形式的差异。“人文科学则通过教育和实践转化为人的品德、素养、人格和价值观念等,社会科学通过一定的领导机制转化为制度、规范、策略等,而自然科学则通过市场转化为经济效益。”[1]38四是研究评价方法的差异。对自然科学研究的评鉴往往采用通用的、国际性的标准;“人文科学研究的评判则是多元性的、多样化的,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甚至迥异的判断;社会科学的评判则是政治性的、地方性的和历史性的,评判的尺度较为灵活。”[1]38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自然科学的实证性、实验性、统一性、一致性、简单性和必然性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解释性、论证性、描述性、综合性、整体性、独特性、复杂性、创造性之间的诸多差异,分析和综合两者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区别;也可以从各自发展机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协作性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之间的关系深入分析和探讨两者在发展论意义上的差异。我们认为,对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差异性的总体表述,雅思贝尔斯的概括十分精辟,他说:“在科学技术上,人类总是一代比一代进步,但在有些哲学思想上,后面的人未必真正超过了前人。我们当下所致力于解决的一些问题,有些仍然是历史上的先贤所提出的。”[1]39

  尽管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共同分享了人类知识的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补充亦是非常明显。忽视了这种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是偏颇的,对于丰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是极其不利的。[1]40学者钱理群认为:“过度强化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离是一种倒退。”[2]那么,在自然科学强势发展的今天,人文社会科学又如何“与时俱进”而不至于沦为自然科学的附属物呢?我们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树立合理的自然科学意识,同时反思自然科学研究能否植入到自身研究中,它是否要经过一个人文社会化的改造过程。……不应该以自我与他者的不同而拒绝自然科学研究的先进成果。”“人文社会科学及其研究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科学,两者的沟通与交流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是必要的。‘科盲式’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不是我们致力追求的人文社会科学。”[1]41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看不到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或基于自身既有的和有限的知识积累而怀疑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或自我意识到这种差异性的客观存在而主观上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无视甚至否定这种差异性的存在,将会给科研管理工作过程和成效带来障碍和损失。

  二、遵循历史性原则,消解马太负效应

  人文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在本质上是关于人的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能撇开甚至背离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背景,这一历史背景不仅指研究对象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发展历程,还有学者及其学术研究活动所处的时代背景,而且两者不可或缺。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的制度设计必须遵循“历史性原则”。怀特海就曾指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方面只有把研究对象置于具体时代背景中,我们才能理解人文社会科学某一理论的本质。另一方面,唯有沿着历史的时间维度,以历史发展的历程为参照,我们才能理解人类社会的真相”[3]43。在经典的自然科学视野中,时间只是一个不变的外部参数。与自然科学不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具有历史性特征,与时代背景及其发展过程息息相关。因而,“历史”这一因素无疑也是判断、评价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重要参数之一。

  就研究对象而言,无论是研究者本身,还是对该研究活动的评判者,都必须尊重对象所处的历史背景,不能用当下的要求作为评判的标准,更不能以研究对象的所谓“尊卑”来衡量和判断研究水平的高低。当人们试图探析人类社会某一阶段的历史,研究者既可以选择帝王将相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了解和洞悉当时历史条件下执政者治国理政之思想;也可以将研究目光锁定某一特殊人群或个体,甚至可以研究处于社会最底层者,透过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人群的日常生活来考察、分析当时社会的本质。事实上,陈寅恪先生并没有因为研究柳如是降低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声望;相反,其皇皇巨着《柳如是别传》则更彰显出他深厚的学术底蕴与功力。我们强调尊重研究对象的时代历史背景,就是指通过研究对象来剖析和洞察当时社会状况,或以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来分析、审视研究对象。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历史性原则”的本义。

  就研究者而言,其所处的时代背景,或多或少但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研究者。如何尽可能地消解甚至消除这种影响,使学术研究活动回归纯粹和本真,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历史性原则”所坚持的主张。固然,人文社会科学探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旨在启迪当下,为我所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当下的标准诠释既往,而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汲取营养、把握规律,以规正当下。因此,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而言,更需要这种高度的自觉。

  就研究过程而言,无论是自然科学研究,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保障。但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来说,对这一时间概念的更精准理解应当是“时期”。换言之,自然科学研究的“时间”概念,只是一个不变的外在参数,除了以时间消耗的长短来标识不同研究者在知识积累、研究能力、勤奋程度以及机遇等方面的差异,其他并没有更多的含义,而且研究结论的验证(证伪或证实)都是可重复的。而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来说,不仅包含了与自然科学研究对时间概念的同样理解,而且还富有相当的社会历史意义。比如,不同的研究者因为所处社会背景的不同,其研究结论可能不同;同一研究者因为在两个不同时间段进行研究,其研究结论可能不同;等等。因此,“时间”作为一种影响研究结果的变量而成为“时期”。

  以上是基于学术研究活动开展本身的历史性理解和分析。如果从研究管理角度来审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性原则”则表现为“尊重历史、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毋庸置疑,当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面临着很多现实问题,务实、高效的学术管理者都必须在承认和面对既成现实的前提下,平缓、柔性、过渡性地解决历史积压下来的诸多问题。具体到管理制度的设计方面,就是要力主层级设计与层级管理的扁平化,缩小层级梯度,扩大层级宽度。这样的政策设计,将有助于弱化或消解正向尤其是负向的马太效应之消极影响。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建制化的今天和当下,中国学术研究场域中各种悖谬现象的普遍存在,且具有蔓延之势,其中马太效应显然是强大的推动和放大力量,尤其是学术研究的奖励与激励历来不乏马太效应的作用。

  正向马太效应是对建设性成就认可与激励。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个体、群体、组织或者区域,在优胜劣汰的进化性竞争中产生了初期的、优先的竞争优势,而后随着这种优势的不断积累,进而赢得更多的成功和发展机会。这种类型的马太效应,是对竞争早熟者和优先者成就的一种制度性强化与倾斜,但亦可能产生负效:造成资源(奖励、经费、话语权等)高度垄断,使得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边际效用递减,造成资源浪费;抑制学术研究场域的有效竞争,创新活力下降。在学术研究整体良性竞争机制健全的条件下,当正向马太效应负效发生时,会内在产生一种部分消解负效的补偿机制,这种机制主要基于两种力量的运作:一是资源竞争及相应的人才流动。马太效应一旦在某个机构或组织中发生,垄断的存在便导致资源的相对稀缺,使得竞争更为剧烈,比较受益降低,部分人才将流向比较受益较高的机构。为保持自身的活力,发生马太效应的单元,必将应对弱化马太效应之负效。二是马太效应获利者学术产出率将降低,一定程度上会自动抑制马太效应。一般而言,学术生产力的高低受学术生命周期的硬性约束。马太效应本身决定了马太效应受益者的学术产出率与其马太效应的指数增长率随时间变化表现出不协同性:当成名学者自身创造力衰退时,他的优势累积必将面临着其他学者尤其是年轻学者的挑战以及学术场域内共同体对于公平与公正的强烈诉求,从而限制了马太效应的无限扩展。

  负向马太效应是对破坏性结果的认可与激发。与正向马太效应不同,负向马太效应原初产生的环境就是反规则的恶性竞争,它是劣胜优汰后果的累积性放大,这种累积性放大的负效,无法通过学术机体本身发展必然产生的补偿机制得到消解。因为其本身运作的过程,就是遏制机体进化,这无疑是机体的“毒瘤”,它不仅蚕食尚存的机体进化力量,同时还会扼杀尚处于萌芽状态的进化力量,寄居于机体并瓦解和损毁机体,使机体退化和变性。

  在学术研究场域内,无论是正向的马太效应,还是负向的马太效应,基于“历史性原则”进行扁平化层级设计与层级管理,都可以在实际的学术研究管理中,一定程度上消解马太效应负效,且能够在宏观整体环境难以迅速转变的背景下,为学术研究机体中尚存的或者处于萌芽状态的建设性进化力量,提供相对宽松的空间和积聚力量的土壤,进而推动学术共同体整体学术信心的恢复和健康的学术生态环境的重建。无疑,基于“历史性原则”进行扁平化层级设计与层级管理,能够有效地发挥化解群体矛盾、提供激励机制的功能。

  三、遵循开放性原则,优化管理层级结构

  作为系统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开放性原则”是指基于现实中对自然分层和人工分层的实际存在的理解与把握。按照系统科学的一般观点,复杂的、开放的机体一定是一种逐级进化的层级结构,层级结构是进化速度最快、成功概率最高的结构,其层级间信息循环量最小,资源的使用效率最高。“在具有给定的体积和复杂性的各种可能存在的系统中,通过其演化过程可能出现的是由分系统构成的分层等级系统。自然选择的机制产生出分层等级系统的速度将比产生同样体积的非分层系统的速度迅速得多,因为分层结构的各部分本身就是稳定的系统。”[4]97对于自上而下的、外在生成的、上层控制下层的、封闭性的层级控制而言,上层一旦失控,系统整体必然彻底松懈,所有的建构将会沦为无序;但对于自下而上的、内在生成的、开放性的层级结构而言,整体结构的存在依赖于低层结构对高层结构的支撑以及高层结构对低层结构的调控,高层结构即便失控甚至瓦解,低层结构依旧会保持自身的单体稳定性,使得既往的进化建构得以保留,新的进化还可延续和推进。

  我们可以借助于系统论观念来审视和分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管理体系。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管理建制化的当下,无论是科研激励机制还是科研约束机制,“行政主导”是其主要特点。而“行政主导”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管理体系,无疑就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在控制的、封闭性的系统。由于其外在性特征,这种自上而下的系统必然无法与自下而上系统的活动单元所具有的针对性功能相对应,使得行政主导权、经济杠杆力等外在力量可以绕开各种预设的制约门槛,致使分层计划被严重扭曲,结果使分层计划所具有的化解社会群体矛盾、提供激励机制的功能消解甚至完全丧失,并且导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使用处于严重低效率状态。时下学术界所呈现的各种悖谬现象,就是各类行政性力量的大量渗透导致整体计划处于低效失灵状态,导致各种分层激励计划的社会认可度急剧下降,从而制定计划的合法性也面临整体性危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诺贝尔奖假如采取个人或组织申报制,而不是采取推荐、审核制,结果将会怎样?不妨再设想一下,假如不是来自上向的政绩指令和要求以及来自下向对政绩要求的追求和满足,如何会造成各种各样的“豆腐渣”工程与“冗余”学术?变行政主导为学术主导,并不是简单地否定行政力量的作用与功能,而是强调行政职能的核心不是行使权力,而是服务、调控与导向,是通过服务、调控和导向提高组织的运作效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努力追求的应当是,让分层主要成为一种荣誉与承认的机制、一种进化的机制,而不是利益与资源的占有机制和机体退化机制;即便是为提高效率进行有必要的人工分层,也必须遵从自然分层的形成机理。

  溯其缘由,正是由于曾经全面沿袭苏联科研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管理几乎完全被建制化了,工程技术管理范式成为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及其管理在内的整个科学研究管理体系的常态。尽管从学理上讲,工程技术管理范式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但是从目标实现、成本控制、资源配置和整体最优等方面来审视,却可以看到某种契合。换言之,尽管工程技术管理范式并非必然对应着计划经济体制,但是,这种范式的确能够在操作层面上实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上而下控制、整体最优的设计目标;尽管工程技术管理范式也不必然对应着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这种范式却能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实现市场经济所要达到的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制度设计目标。论述至此,人们似乎可以对工程技术管理范式的效用深信不疑。确实,工程技术管理范式曾经拥有过令人称叹的辉煌历史,人们也不必怀疑其历史功绩。然而,当时代进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体制并存共行的社会转型时期,我们又不难看到令人尴尬的场景:工程技术管理范式一旦游走在宏观层面的计划经济制度设计与微观层面的市场经济行为运作之间,则会产生整体有效资源的极大浪费与整体宏观功能的大幅退化。究其缘由,自上而下的、外在控制的、封闭性的模式与自下而上的、内在生成的、开放式的模式之间的冲突,使得工程技术管理范式的本质优势丧失,工程技术管理范式便被把玩在上下利益冲突与利益合谋的各种欲望之间,而成为丧失内容的形式。我们知道,“规则靠内容抑制着欲望,一旦规则被掏空内容,规则与欲望的鸿沟很容易被形式连接起来,似乎只要拥有了形式,任何欲望都可以实现”[1]134。事实上,工程技术管理范式本身无所谓优劣,无论是导致组织进化与退化,还是引领建造和破坏,这与工程技术管理范式本身并无关联,问题的关键在于,工程技术管理范式与何种体制运作系统对接以及对接是否流畅。

  基于历史面向未来,在激励约束机制的整体思维和政策设计上应当奉行自下而上原则。具体而言,在学术评价方面应该“自下而上”,变行政主导的专家评价为学术主导的同行评价,变量化一般性考核制度为重质的学术代表作考核制度;在学术奖励方面也应该“自下而上”,变申报奖励为推荐奖励;独立建立青年研究者激励机制;在心理和研究规范以及技术起点上培育与鼓励原创性。总之,无论是行政管理制度、经济刺激制度还是绩效考核制度,都应该将促进学术工作更好发展作为终极目标。[5]

  四、遵循多元性原则,有效实施分类管理

  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可操作性突显激励体系的多元化。对上述差异性原则、历史性原则和开放性原则的认可,就必然要求学术研究评价激励体系的多元化。只有对大学学术研究实施多元化管理,才能真正夯实大学学术之底气。

  首先,在管理理念、制度设计上必须充分尊重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一套适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应当在管理理念上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特征拥有精准的理解和恰当的把握。“有效实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必须体现多元文化,进行分类管理,具有人文关怀。所谓多元文化,就是允许不同学术观念在校园并存、碰撞与交流,允许教师自主开展感兴趣的学术研究,彰显学术自由。”[1]140所谓分类管理,不仅在管理制度体系上充分尊重自然科学研究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差异性,凸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本身的基本特征,而且还要充分了解、理解和把握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者的特点进行不同的管理。应该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复杂性,真正能够精准理解和把握这种基本特征,并在管理实践中充分体现和有效实施,确非易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工作的艰难,而忽视甚至无视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存在,以简单、粗暴的方式统而处之。此外,“在多元文化构建与分类管理实践中,人文关怀也是必需的,否则,多元文化与分类管理,只能是一种‘理想设计’”[1]140。制度具有长效性,是稳定发展的保障。组织发展和制度效用有其惯性存在,其延迟效应的反映将取决于制度理解、执行效率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等因素,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制度设计拥有强大的导向性和持续性,这种功效不会在很短时间内因人事变动而发生变化。

  其次,精准理解、有效把握和妥善处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大学,有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争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尽管从宏观上看,这两种权力的冲突现象在中国大学普遍存在;但从微观上看,这种冲突的激烈程度却因大学而异、因时期而异、因主导者而异。究其缘由,这里存在着办学理念、大学定位、组织体制、运行机制乃至文化传统的差异。可以断言,定位不明、职能不清的大学,注定是没有底气的大学。从管理学角度看,在组织发展过程中,作为职能实施的主体,职能机构主要施动者如果不具有与其职能要求相对应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必将导致该职能机构效能下降。在大学职能机构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对职能机构效能极具损害的现象,即跨越职能现象。按理说,这种现象在其他组织建设过程中一般是由于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时方才出现的,但在大学里,这种现象或多或少都会存在,有时甚至屡见不鲜。我们知道,大学职能机构领导者一旦染指其他职能的实施,追求跨越职能本质要求,就必然造成管理低效、学术衰微。在组织建构过程中,如果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出不同职能群体的评价激励的尺度和指标,且制度性地规定职能不能僭越,自然就会极大限制千篇一律搞“科研”的现象,也就必然弱化了行政力量干预学术研究的动机和动力。大学学术管理者可以是一名杰出的专业教授,但专业教授不应成为称职的学术管理者的评价尺度和追求目标;杰出的专业教授可以拥有卓越的管理能力,也可以转岗成为卓越的学术管理者,但学术管理者的职能要求其在任期间应放弃对学术的主观诉求以及对学术资源的占有。放眼望去,国外大学校长职业化几乎成为一种基本要求,而在中国大学的管理阶层中,“双肩挑”现象十分普遍且势难避免。

  再次,在科研成果评价方面实施多元化管理。长期以来,中国高等教育一直采用“大一统”评价方式,对于经费要求相差悬殊、研究特点大相径庭、成果周期长短不一的研究,在评估和选拔中基本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实际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区别在于其分析和解释的方向迥异。“自然科学从多样性和特殊性走向统一性、一致性、简单性和必然性;相反,人文社会科学则突出独特性、复杂性和创造性。”[6]760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十分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来自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还有人文社会科学自身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这就决定了对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不能简单地执行所谓的统一标准,而应该实施分类管理、多元评价。

  五、遵循人本化原则,充分彰显人文关怀

  这里所指称的“人本原则”,与管理学所言之“人本原理”并非同一概念,其间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大学学术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活动,它自然具有管理学一般属性,从这一意义上讲,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必须遵循“人本原理”,这也是本文所指称的“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人本原理”,顾名思义,就是“以人为本”的原理。作为管理学四大原理之一,2人本原理要求管理活动必须坚持一切以人为核心,以人的权利为根本,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力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实质就是充分肯定人在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通过激励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去实现预定的目标。学术研究是令人敬畏和尊重的人类社会高级智力活动,因此,学术管理更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尤其不能例外。

  学者是有个性的,人文学者更是如此,而且越是有学问、有思想的学者往往个性越强。因此,我们的“评价标准应当适应学者的风格,却不应当将学者强行纳入到主观僵化的评价标准,这是学术工作应有之意”[7]52。“成果评价的客体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包括不同年龄、不同职称和不同研究专长的教师。因此,在成果评价中,本着人本的原则,应区别对待不同的研究者。尤其是对一些资深教授的考核应侧重于鼓励生产高质量精品成果,而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低级别项目研究成果的考核要求,可以适当延长考核的周期。这样有利于一些资深的、杰出的学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术兴趣,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研究进度,淡定、从容地从事一些周期较长的重大基础研究,从而产出精品力作。”[1]141此举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积极引导和大力鼓励一些具有科研潜力的中青年学者效仿和学习,进而有效地改变目前许多科研人员急于出成果而不愿从事基础研究的现状。有先贤曾说:自古成大事者,必以觅替手为先。学术研究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分注重和强调学术的传承。因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资深学者和青年才俊之间的关系,并给予相应的制度性保障。一方面,赋予资深教授“传、帮、带”职责,因而对其科研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就不能以单纯个体自身的科研产出作为唯一要求,还应配套以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绩效要求和考核办法。另一方面,对青年教师则应鼓励其创新,设置创新奖或创新基金加以扶持,培养科研的新生力量。一般地,在大学学术管理过程中,比较成熟和通行的做法是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考核,通过倡导资深教授与青年教师的合作,营造大学集思广益、互相碰撞的良好学术氛围,提高学术综合竞争力,从而提升青年教师的研究能力,扩展青年教师的研究视野,完善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实现发展性评价的目的。在现实中,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在自然科学研究管理中实施比较顺畅,这是由自然科学研究(基础学科除外,如数学研究)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而言,其强调“个体智力劳动”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团队建设十分艰难。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和考核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自然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和考核的所谓“标准”。基于这样的理解,在管理实践中就能比较有效地贯彻和实施“人本原则”了。需要说明的是,也有学者提出了与“人本原理”相对应的“弹性原则”,其实,以上所述恰恰也是“弹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所指称的“人本原则”与“弹性原则”是相互对应的。然而,这里所说的“人本原则”又不仅限于此,其内涵更加丰富。

  我们认为的“人本原则”,除了具有管理学意义的“人本原理”(或“弹性原则”)含义外,还有基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特征的特殊理解。一般认为,“人文学科起源于西塞罗提出的培养雄辩家的教育纲领,这一教育纲领后来成为古典教育的基本纲领,再后来又转变为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教育”[6]761。“对于人文学科来说,真正的认识对象并不是外部世界,而是基于其上的个体的内部体验。”[8]8-9人文科学主要是研究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等主观因素,具有非确定性、个别性和非量化性,不像自然科学知识一样呈现一种线性发展的态势,只有通过交往、沟通和理解才能把握。因此,“理解”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它是一种以把握世界的意义和价值为目的的认识活动,即它所揭示的不是世界是什么,而是世界对人意味着什么,世界对人有什么意义。”[9]30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要立足于这一特点,着眼于研究成果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类对社会和自身的认识,是否促进了人类整体的发展。这种“以人为本”的评价拥有十分强烈的“主观”色彩。“这里的‘主观’并非来源于研究者个体的任意选择,而是源于基本价值关系事实上的‘人’的价值预设,‘人’不再是个体的评论者,而是价值选择的评价者。”[10]70

  六、遵循特殊性原则,力求弥补管理隙差

  当我们讨论学术研究及其成果评价问题时,有一系列追问式的且回避不了的问题必须面对。

  首先,大学教师是否需要从事学术研究?早在两个世纪之前,以英国红衣主教纽曼(John Henry Newman)和普鲁士教育部长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为典型代表人物的理性主义大学理念就已指出,知识和科学等学问的追求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社会的格调、追求真理与人的自我完善为终极目的,学术研究与教育的目标没有直接的、现实的功利目的。这一理念分别衍生出近现代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大比较清晰的功能。现代大学功能要求,大学教师必须从事学术研究。尽管当下大学里也不乏以反对“科学主义”“工具理性”色彩的学术评价为由而拒斥学术研究的意见,但这种“因噎废食”式的主张和诉求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尽管目前大学里也不乏多年甚至数十年没有任何学术研究成果的所谓“僵尸教授”,尤其是在所谓的“教学型大学”更为屡见,但不能将这种消极、颓废的现象刻意粉饰成“大学回归人才培养”。这种片面“强调人才培养”而拒斥学术研究的理念无疑是片面、狭隘和短视的,自然不能成为大学教师放弃学术研究的理由。一言以蔽之,大学教师应该从事学术研究。

  其次,大学教师学术研究及其成果要不要考核和评价?显然,这是一个伪命题。无论学术研究管理有多少具体性,但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管理;无论大学有多么别致,但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组织。因此,无论是从组织发展和建设角度审视,还是基于管理学原理(“效益原理”为管理学四大基本原理之一)的基本要求,大学教师的学术研究绩效考核和评价都是必须的。事实上,没有基于绩效考核的职称评聘、导师资格评定、绩效奖惩等的师资管理和学科建设,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再次,大学教师学术研究及其成果如何考核和评价?这无疑是困扰学术界的世界难题,在此不做全面、深入探讨,只就核心理念和操作层面进行必要的阐述。学术评价和考核的核心理念就是“客观、公正、公平”。其实,任何事物的评价都应当遵循这样的理念,只是作为人类知识创造的主体及其活动,学者及学术研究对这一理念的诉求显得更加突出和强烈。相比之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其复杂性和不可重复性等特点,使得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及其研究对这一理念的诉求不仅强烈和突出,而且尤为复杂和多变。这种复杂性在实践操作层面表现得淋漓尽致。一般地,人类社会活动中几乎所有涉及“评价”的具体管理实践,为了体现和贯彻“客观、公正、公平”这一基本理念,都会选用相对统一的评判规则或评价体系,即所谓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强调了评价体系的统一性,无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又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操作困难。这种困难可能来自事物发展过程所出现的新问题或新挑战,也有可能来自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基本特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主要来自后者,即人文社会科学本身固有特征及其学科间差异和学科特色;而且,这种内在生成、自身固有的特征所引发的实际操作困难是无法规避的,或者说是无法根本消除的,它形成了一般性之外的特殊性。忽视这种特殊性往往会造成评价体系的“系统隙差”。统计理论认为,任何系统隙差都是无法根本消除的,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在选择评价体系时尽量使系统隙差之“隙”最小化。当然,我们不能因为系统隙差的存在,便否定整个评价系统的合理存在。

  那么如何修正或弥补评价体系之系统隙差所带来的管理行为偏失?既然系统隙差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就必然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管理行为偏失。这就需要对管理行为进行必要的修正。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修正是在不改变系统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对系统的完善。具体到学术评价而言,就是在总体评价体系宗旨不变的前提下,尊重学科特色和学科间差异,制定相应的补充性规则,将其纳入评价系统。管理学理论将这种修正和完善视为“例外原则”3,所谓例外,针对的即是不免存在特殊情况。

  理解特殊性的难度远高于对一般性的理解,解决特殊问题的难度也远胜于对一般问题的解决,因此需要赋予政策的制定者或实施者个人以高度的自主性裁量。当然,这种自主性裁量权的实施必须在一定的监督和限制之下。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成果评价而言,学术研究及成果的评价总是离不开一些量化指标的考核,但由于学者之间、学科之间的差异以及学科特色的影响,必然会产生一些“政策空白”现象,学校分管领导便可以利用特殊性原则,采取适当手段,弥补“政策空白”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保证学校总体科研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这些改良型或改善型政策常见的有:征求研究项目指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对自下而上的研究兴趣和研究能力的承认;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在相当程度上承认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个体性、学术传承性、学养积淀性以及研究路径的不确定性,此举不仅可以消解项目要求赶期的压力与焦虑,而且认可了学术努力和付出,为后续的学术研究给予激励;有针对性地设计并实施主管者委托研究与资助;等等。

  诚然,在当下评价激励机制问题重重、政策空洞遍布的背景下,这种类型的管理行为和政策设计,无疑是值得认可和鼓励的一种消解学术体制负效、释放学术生存空间、激励学术生机的努力,在相当程度上给传统的、冷冰冰的管理赋予了一种人性的温润与理性的光亮。但必须指出,如果整体上在计划经济思维导向下的对学术研究的工程技术管理模式不变,甚至出于为各个层面的既得利益保护考虑使得这种管理模式愈演愈烈,这些改良型或改善型政策工具的建设性、有效性将会大打折扣,甚至会走向初始意愿的反面。因为,上述所列之举,对学术发展究竟是起推动建设作用还是抑制破坏作用,在政策实施主体那里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对政策实施主体的个体品格、素质、能力、利益倾向具有极大的依赖性。如果依旧是行政力量干预和限制这些政策实施主体,这些改良型或改善型的政策工具不仅形同虚设,而且会适得其反。新时代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对此,我们充满期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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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在现行的科学研究评价激励体制中,对于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研究主体而言,如果进行一种象限划分,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方式:1.积极适应型---建设性适应:勤奋地适应体制,积极调动精力、体力、智力,通过满足上向的政绩要求,在功利优先中实现自身的学术诉求,名利双收,是当下学术成功者的主流;2.积极坚守型---建设性坚守:勤奋执着地坚守学术的逻辑、思想的逻辑和研究的逻辑,积极寻找机会呈现学术,但奉行宁缺忌滥,愿赌服输,大多成为在场的边缘人;3.消极适应型---破坏性适应:在损毁学术规则、生产学术垃圾中赢得生存并获取名利,这种类型的人常常是反规则恶性竞争中的逆向淘汰机制中的获胜者,在促生学术研究机体退化的过程中自身消失;4.消极坚守型---维持性坚守:这种类型的人,按照自己的学术积累与学术兴趣,自娱自乐式进行研究,面临环境筛选的压力,而边缘化生存。参见田晓明《反思与超越: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37页。
  2(1)管理学四大原理分别为系统原理、人本原理、动态相关原理和效益原理。
  3(1)对于“例外原则”,笔者曾经做过这样的比喻:我们选择评价体系,就如同选择一只水桶。就其价值而言,这只水桶可能由黄金制成,也可能是木板打造,这就如同评价体系的价值估量。假如水桶有一短板或漏洞,这也就如同评价体系的系统误差。不论是黄金桶还是木桶,由于短板或漏洞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其盛水功能,这就如同评价体系之系统误差引发的管理行为偏差。为了保证或恢复其盛水功能,人们或用黄金修补,也可以选用一块烂抹布堵塞。尽管黄金与抹布之间价值悬殊,但就其功能恢复而言,其用途却是一样的。因此,在考量和评价我们所选用的评价系统时,需要整体性思维,而不能纠结于局部和片面的细节。否则,我们将得不偿失。参见田晓明、徐维英:思考与探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第16 页。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苏州大学东吴智库 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心理学系
原文出处:孙建群,田晓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基本遵循[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0(0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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