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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内涵、动因及功能(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08-24 共6674字
 生态经济学从人类经济活动中心出发,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复合系统,继而发现生态经济发展和运动的轨迹,帮助人们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实现两者共同发展。生态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能够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制定正确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共同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生态审计正是要通过运用审计手段,监督社会经济活动行为,判断、评定社会经济活动中是否有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生态经济学揭示出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使得生态审计拥有更为明确的目标,即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社会经济。
  
  (三)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倡导在现有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加入环境和自然资源要素,它是将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自然资源耗减成本与环境污染代价予以扣减,进行资源环境经济综合核算的一整套理论方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解释了经济系统与资源环境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制定和评价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绿色国民生态经济核算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正确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作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成本,就需要核算该成本的大小并判断其真实可靠性、研究控制成本的方法等,这一过程需要生态审计来实现。可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给生态审计指明了审计方向,实行生态审计需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为其提供理论依据。
  
  (四)外部经济理论
  
  外部经济是指一个生产者(消费者)的生产(消费)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消费者)所附带产生的成本或效益情况。外部经济有正的外部经济和负的外部经济之分。由于生态环境与生俱来的公共特性,其外部经济表现得十分突出。当生态环境发展良好时,其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直接由从事生态环境活动的当事人独享,而是由整个生态群体共同分享,将表现为正的外部经济。然而,当某一活动为一己私利而侵害生态环境时,由此引发的生态风险将由所在生态系统的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企业为生态环境进行专项资金投入,在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获得外部经济效益,如:良好的空气、干净的水资源等,但这些效益也被其他企业所享受,此表现为正的外部经济。企业为生产发展,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来降低生产成本时,由于生态环境的外部性,企业不用为此承担额外的费用,此表现为负的外部经济。因此,为了营造生态环境正的外部经济,避免负的外部经济,需要发展生态审计为企业涉及生态环境的经济活动提供衡量标准,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外部经济对处在该生态环境的大部分群体的公平性。
  
  二、生态审计的内涵
  
  1977年美国一公司率先提出“生态审计”一词;1993年,L.S.Spedding在《生态管理与生态审计:经营中的环境问题》一书中对生态审计做了一个概念性介绍;此后人们对生态审计的理论基础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本文拟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生态审计的内涵重新做出界定,即生态审计是审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破坏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旨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审计活动。该定义有以下几点需解释:
  
  1.审计机构。它是实施生态审计的主体,一般包括政府生态审计部门、内部生态审计部门和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多指会计师事务所)。
  
  2.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完善,现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使得生态审计有法可依。
  
  3.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破坏情况。这是生态审计的客体,将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归为保护、修复和破坏三种情况。根据定义可知,生态审计要求经济活动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生态审计的动因
  
  (一)受托责任论:政府生态审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采取以牺牲生态环境的方式来降低成本获得高额利润。然而承担生态环境污染后果的却是无辜的社会公众。由于生态环境具有外部性,不同于其他经济物质,能够划分所有权,当发现生态环境被破坏时,由于生态环境的长期积累性的特点,很难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对此负责。
  
  基于以上原因,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实施保护有着强烈的需求,政府必然对此采取行动。政府是社会公众的代理人,代表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维护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属于公共管理事务,因此政府就自然受托于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实行生态审计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这样既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又履行政府的社会责任。杨时展教授认为“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环境保护责任的产生,必然导致生态审计活动出现,受托环境保护责任是生态审计产生的必要条件。
  
  宏观层面上,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提升,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相继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性潮流,任何想要实现长远发展的国家都不能忽视这一趋势。政府通过生态审计的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向世界展示良好的生态环境形象,进而加大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国家经济的发展又会带动生态审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达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状态。
  
  微观层面上,随着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在陆续颁布、逐步完善,整个社会都迫切需要生态审计的发展。政府作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军人,要率先对国家的大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生态环境污染领域实施生态审计,以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得到切实履行,达到防止生态环境被破坏及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的目的,还可以请生态审计人员根据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在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向社会公众表明其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因此,政府部门应率先倡导政府生态环境审计,提高社会民众或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履行其整个社会的受托环境保护责任。
  
  (二)生态监督论:民间生态审计
  
  随着生态审计的发展,政府和企业开始在其内部施行生态审计,对于政府和企业而言,生态审计主体、客体以及范围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同一个组织机构,类似于自己审自己,缺乏独立性,难以使社会公众完全信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发展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第三方审计组织,即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政府和企业的生态审计实行监督。社会公众不仅要求经济组织或个体保护生态环境,还要求有一个公正的监督者对其进行监督,以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不被侵害。
  
  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是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为督促企业切实遵守法律法规,政府迫切需要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社会企业进行生态审计,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同时通过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完成审计活动,也能为政府节省相应的物力、财力和人力。
  
  从企业角度来看,为获取政治资本、融资条件以及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通常要求“被监督”,即要求民间生态审计组织对其进行生态审计,用强有力的证据向社会公众证明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在生态监督论推动下,民间生态审计得以发展。目前,生态审计还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所以先开展生态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借此得到超额回报,并抢占生态审计领域制高点,实现新一轮的跳跃式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应把握此次机会,大力开展生态审计业务,实现利润增长和企业长远发展。
  
  (三)绿色发展论:内部生态审计
  
  随着整个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如果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最终将消灭企业。企业绿色发展论是指企业从生态环境视角出发,将生态环境视作生产、经营、管理的影响因素之一,实现企业外部生态环境与企业价值相平衡的目标。
  
  企业实施内部生态审计是其实现绿色发展的手段之一。一方面,社会公众通过消费选择迫使企业重视生态审计。随着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社会公众更愿意选择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形象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为迎合这种趋势将会更加注重企业内部生态审计的发展,借此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生态审计也有助于企业降低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使得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变成现实,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对其自身可能遭受的生态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史元、徐妍,2014)。
  
  企业内部自发地开展生态审计不仅能够为企业减少长期聘请外部生态审计的成本,而且能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以规避生态环境风险。此外,企业开展内部生态审计,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减少融资约束。由于“投资者的环保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不愿意将有限的资金投向污染型的企业,而且出于自身投资安全考虑,投资者会更偏爱环保型企业”(郑俊敏,2006)。基于上述原因,企业开展内部生态审计实现绿色发展,将成为明智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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