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会计论文 > 审计论文 >

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一拖N”模式的运用(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6336字
  从审计内容方面而言,审计组能够紧密围绕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领域不仅涉及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还涉及到任期内的经济活动领域:包括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基本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涵盖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履职范围,特别是在对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方面,重点审计了任职期间该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情况,以及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审查财务收支管理、业务运营管理、廉政目标管理中是否存在问题;另外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审计了任职期间该部门专项资金分配、基本项目建设、科研项目开发、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资产运营处置、对外投资、收益分配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管理、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无个人擅自决策、盲目决策以及违反规定招投标,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这次审计明显区别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体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促进行政部门加强管理的作用。

  从审计方法和手段方面而言,审计组对AT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内容的差异,突破以账论账、就账查账的形式,综合运用了各种审计方法。具体而言,在预算执行与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方面主要是通过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检查预算及批复、专项资金及预算内安排资金的有关批复文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合同等,对照批复文件、合同检查执行情况,运用复核、查对、审阅、分析等多种会计检查技术,深入检查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等资料,分析产生差异或不能完成的原因。对重大经济业务及专项资金的审计方面运用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和审计调查分析的方法,通过复核、盘点、检查、实地观察、询问和查阅相关文件等审计技术和方法,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对外投资、项目投资等重大经济业务及资产、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审计,并适当延伸有关单位予以跟踪审计。对内部管理及控制情况的审计方法主要是检查内部各项管理及内控制度,抽查相关经济业务,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包括检查是否按程序操作、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有关重大经济事项、重点项目投资决策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资料,检查决策的程序是否合法,有针对性地收集有关项目效益情况的证据材料。

  在本阶段,审计取证工作是整个审计实施工作的基础,关系到工作顺利展开,审计组在开展对AT单位审计时非常注重取证环节,表现如下:一是除检查财务账表为主,还盘点了实物证据并延伸了相关单位和个人;二是审计取证程序规范,具有统一的标准,避免盲目性、随意性较大,使证据充分,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避免审计风险。三是审计取证的形式规范。在审计过程中,对数据资料进行了文字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认定,减少审计交换意见时的沟通障碍和难度。

  (三)审计终结阶段分析在审计的终结阶段,审计组将审计组报告、AT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相关审计证据材料提交专门复核机构进行复核,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审计报告,并针对AT单位的问题形成了相关审计决定要求整改。

  从审计审理内容而言,该阶段在审计组组长复核的基础上,审计组将报告和工作底稿、证据材料交到法制审理部门审理,在审理通过后由负责人组织召开审计业务工作会,至此完成了审计组复核、部门复核和法制处审理机构的三级复核制度,进一步验证审计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和充分性,保证证据材料依据之间的合法性、相关性。通过以上严格的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使审计报告内容有相应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和充分性,保证证据材料依据之间的合法性、相关性。通过以上严格的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使审计报告内容有相应的证据和依据做支撑,审计结果真实可靠。作为“一拖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在该阶段只用提供一套工作底稿和相关证据材料,因为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进行过程中,已经把被审计对象的所在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归纳到审计范围里了,实现了审计证据材料、审计成果的互用,由于两个审计项目的合并实施,减少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量,简化了审计流程,整合了审计资源。

  从最终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而言,对AT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有待改进。审计结果报告中的审计评价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程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问题,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要求在查清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被审计对象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全面了解和具体分析。但是该案例并没有对相关问题的责任进行划分,笼统地将一切问题都归属为被审计对象的领导责任,没有通过分析和评价,准确界定被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如部分工程或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实施采购程序,超过中标报价追加支出、对外结算失误等都没有明确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以权谋私还是决策失误等,使审计评价没有起到对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的确认作用,加大了审计风险。

  在审计终结阶段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整改环节,即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决定的内容对相关审计问题和建议开展整改工作,但是实践中往往出现重审计轻整改,这样使审计工作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和转化。在本案例中,AT单位就进行了“选择性整改”,将容易纠正的部分整改了,对于那些已经对外支付了难以追回的资金采取了忽略的态度,对之置之不理。审计组也未就此问题继续跟踪落实,使查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全面整改或有效落实,审计成果利用不充分问题得不到整改,建议没有被采纳,体现不出审计的价值,影响到审计质量。

  三、结论与启示

  (一)应用“一拖N”审计模式的结论通过以上对AT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的分析可知,推广和运用“一拖二”模式开展结合预算执行财政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可行性,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具有以下结合点:

  首先,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区别仅在于委托人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组是受同级审计机关委托实施审计。其次,二者的审计程序相同。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都需要经过审计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中计划(委托)、审前调查、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审理六个方面的内容。再次,二者的审计范围相同,内容上存在重合。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知,二者的审计范围均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在内容上,二者都要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开展审计,因此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最后,二者的审计实施方法是一致的,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基于以上结合点,在审计模式方面,积极推行“1+N”审计,在立项时就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一个审计组利用一套审计程序完成对同一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