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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法教育理论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21 共8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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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农村地区如何开展法制教育探究 
【第一章】温州农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研究绪论 
【第二章】农村普法教育理论概述 
【第三章】温州经开区农村普法教育现状分析 
【第四章】温州新区农村普法教育问题分析 
【第五章】增强温州经济开发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温州经开区农村普法活动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2 章 农村普法教育理论概述

  2.1 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2.1.1 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法制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目前,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而言,无论是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环境综合改革还是公众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民生的安定都需要法律给予帮助与维护。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除了需要拥有一技之长以外,还必须要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比他人创造更多的财富,才懂得维护个人的利益与权利,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环境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营造法治农村,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深化,在这个总目标的要求下,普法教育工作必然是实现该目标的必要条件,通过普法教育深化农村的各项改革方案,增强基层民主和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精神文化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美丽的农村。因此,农村普法教育在农村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村法制教育是构建新农村的基本保障,是宣传法治理念的必要媒介,是在依法治国总要求下,发展新农村、加快农村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正因为如此,我国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才更应该增强法律建设,强化法律观念,提升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等相关措施的力度,真正做到将农村发展、农村建设与农民利益相融合,营造一个系统的、规范的法律环境。

  7这就需要发挥普法教育的作用,普法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法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农村居民法律素质的必要途径。同时,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也是重要的保障,是提升农村法治水平的必然要求。

  那么,在农村地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就必须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村广大民众宣传法律知识对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性,提升农村广大干部的法律观念和素养,增强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发展,推动农村党和法律建设工作的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完成,规范农村的整体发展秩序,确保发展方向的正确性,保障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深化。

  2.1.2 农村普法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对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一些政策了解程度较低,相当一大部分的农民还不擅长使用法律武器保障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导致农村的社会文化程度偏低。只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学习法律、懂得法律、使用法律,才能够尽快地提升农村整体民众的思想和意识水平,加快法制化社会的建设速度。但是现阶段,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增快,农民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不同区域、不同农村、不同收入、不同教育程度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是不同,怎么能够兼顾到所有农村的用法需求,这就需要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具有受众群体范围广、时效性、阶段性等特点的普法教育活动,只有通过普法教育才能够有效地解决一定程度农村民众的用法需求,才能够贴近农民、了解农民需求8.

  首先,从普法教育的受众对象来看。经过 20 多年的研究与应用,普法教育在我国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接纳度,通过之前五次普法周期年的积累,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对法律的需求程度和应用频率均有了显着的变化。因此,现代经济社会环境下的农民,对于新时期普法教育活动的需求更加迫切,他们需要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以便更好地融入到现代市场环境中。

  其次,从普法教育的宣传内容看。由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不同对象对普法教育的内容就有着不同的要求,原有固定模式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现状,国家政策的变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走势,都将成为普法教育的新亮点,也将成为农民了解社会、了解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重要途径。因此,普法教育工作的宣传内容的价值导致其对于个体社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其更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是维护和推动农村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1.3 政策中关于推进农村普法教育的要求

  从 1986 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活动开始,每五年是一个普法周期。2011 年是我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第六个普法周期中国家相关部委均对普法活动提出了相关的政策要求,以更好更快更广泛的传播法律知识,深入宣传宪法,提升全民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尤其是对于农村普法教育活动,更是在多方面的政策体系中得到重点部署:

  “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中要求公民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以及其他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律,比如民法、商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以建立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求到农村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投资、财税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要求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一体化制度以及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确保新农村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要求宣传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农村人才培养战略、推进农村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促进区域与城乡的和谐健康发展。同时,还要求给农民宣传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对收入分配、社会救助、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权利,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

  另外,国务院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制度,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围绕城乡地区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增强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1 年,教育部发布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其中对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提出了多项要求:(1)要求增强农村中小学的法制知识课程成效,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运用多种形式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2)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的培养,鉴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要求当地教育机构提供给农村中小学的法制课必要的人力、财力扶持,利用整合社会法制教育资源,为农村中小学生树立法治理念提供机会与条件。

  财政部准确把握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改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向农村地区增强财经改革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与学习工作,向农民宣传《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财政各项惠民工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财税法规与政策,推动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发展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同样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增强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将其纳入到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升到重要议事日常;还要求各部门着眼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与改善民生,部署和落实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用扎实有效的措施,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农村公民的法治观念,增强社会化管理水平;根据农村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着眼于不同对象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敢于创新与开拓,以增强农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效应。

  2.1.4 宪法中关于开展普法教育的要求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一直占据着“统帅”这一地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众所周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凌驾于其他所有法律之上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最大程度体现全国人民共同意志、追求与信念的人民权利宪章。近几年来,我国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不断地对宪法进行修订,以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

  1999 年 3 月,宪法修正案正式写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党“十五大”提出的伟大治国战略,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立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就是要推崇民主精神,崇尚依法治理国家、依法执政管理社会,要求国家的公权力与人民的私权利和谐配置,要充分保障公民的人权。

  2004 年 3 月,我国的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正案正式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对私有财产保护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发展,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机制。

  其实,一直以来宪法中都对公民相关权利与义务有着诸多的规定与要求,而这些规定与要求对于我国农民公民而言,都是不了解或者陌生的,如何让农民公民懂法、知法、用法这就需要相关政府与部门不断地开展普法活动,将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保护的、涉及公民利益的法律常识告知于我国的农村公民,让公民在遇到一些民事纠纷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想到法律武器这一手段。

  同时,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党中央根据依法治国与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宣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尽快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还要求相关部门以及一些人民团体发挥普法教育宣传者的作用;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与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这些关于普法教育活动的种种要求,都是紧紧围绕宪法制定与规划的,归根到底普法教育就是为了更好地让公民懂法,引导公民善于利用法律,能够让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更好地实施,能够按照“尊重与保障人权”、“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与法制教育”、“在城乡不同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守则”等宪法相关规定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真正地保护不同阶层公民的合法权利与义务。

  2.2 普法教育本体论

  2.2.1 普法教育的概念

  普法教育,根据《“六五”普法教育读本》中的解释,其字面解释为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9]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现代的普法教育远远不只是普及法律知识这么简单,仔细研读普法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很容易地发现目前的普法教育其实质已经从单一的法律知识普及延伸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法律素质的提升。现阶段,国内学者对于普法教育概念的研究并不统一,结合政府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的角色定位以及普法教育的长期目标来看,本文对普法教育概念的定义倾向于刘颖丽教授的研究成果,其在《我国现阶段普法教育研究》一书中对普法教育的定义为:“普法教育,指的是负有普法教育责任的组织,通过一定的形式与方法,对我国境内一切具有教育接受能力的公民实施的,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理念,树立法治信仰的教育。”[10]这个定义更符合当前普法教育活动的本质,更能够完整地体现出普法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推动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匹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2.2.2 普法教育的目的

  普法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全面落实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核心思想,坚持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按照落实依法治国与建设政治文明社会的新形势下发展要求,切实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持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持续发展。根据普法教育的根本任务,本文将普法教育的目的进行了总结。

  (1)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普法教育能够有效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激发公民的学习兴趣,建立公民对法律常识的基本认知度。长期以来,我国普通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度偏低,部分受教育程度低的公众更是对法律学习存在排斥心理,对相关的法制教育活动也漠不关心。因此,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提高公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注重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还能够有效提升公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尤其是贫穷偏远地区的公民受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文化水平偏低,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偏差,因此在开展公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前提就需要对公民进行素质文化教育,增强普通公民的文化知识素养,只有这样公民才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身的选择与判断能力得到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也会随之提升。

  (2)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

  公民的法律信仰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关键,公民的法律信仰提升了,其对于法治国家及社会的信仰程度也会有所增强。在我国的很多地方,公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层次不齐,公民对于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也并不了解,这就导致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缺乏对法律的需求度,无法建立法律信仰,尤其是部分公民只认识到法律给予自身的约束力,并没有意识到法律赋予的权利。11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要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基本信任感,让每个公民都意识到法律赋予权利的范围与内容,引导公民建立基本的、科学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意识,消除公民内心对法律的恐惧感与危机感,消除人治思想,通过有效的普法教育活动让公民意识到法律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有效武器,引导公民主动积极接受法制知识学习。

  (3)强化公民的法律实践

  普法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实践能力,“以法制教育为基础引导公民正确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再通过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效能。”这也是“六五”普法规划中的要求。现实生活中,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很少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甚至还有些在明知道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拒绝使用法律权益。12因此,普法教育的基本目标就包含了强化公民法律实践能力,引导公民在出现法律纠纷时使用法律知识,以正确的法律意识为引导,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公民形成积极主动的学法态度,建立良好的懂法守法氛围。同时,增强公民的实践能力还能够引导公民认识到法律咨询与援助的有效性,改变公民畏法、抗拒法、权大于法等传统的想法,通过普法教育活动让公民愿意使用法律,拓展公民寻求法律咨询与援助的渠道,增强公民的法律实践能力,达到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

  根据最新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现阶段普法教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利用各种媒介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坚定我国法治建设的总方向,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为根本任务,推动全社会法治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进行,努力在我国形成自觉学法、守法与用法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环境。

  2.2.3 普法教育的特点

  在我国,普法教育具有非常明显的社会主义特色,尤其是目前法制化教育时间偏短,整体发展速度较快的背景下,普法教育的相关内容、组织机构、教育方式等均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具体特点表现为以下几点:

  (1)具有基数大、受众广的特点

  众所周知,我国地域宽广、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普法教育的覆盖面积,不同省份、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受众群体数量巨大,受众层次齐全,从普通基层群众到政府机关单位人员,从落后贫穷的农村到先进富裕的城市,接受法制教育的公众基数非常大。

  (2)具有任务重、难开展的特点

  现阶段,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阶段,民主法制社会的建设处于早期层次,相关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也处于逐渐完善阶段,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力依然具有较强的效果,权利与法制之间的较量障碍重重;再加上只有国内存在普法教育这一概念,无法从其他国家获取相关的经验,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施普法教育工作时欠缺参照物与经验,对于降低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排斥性缺乏有成效的办法,导致公民学习吸收法律知识的效果较差,这些都为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设置了多重阻碍,相关工作的开展异常繁重。

  (3)普法教育具有时效性、阶段性的特点

  我国的普法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在同一周期内的最终目标和基本任务是统一不变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而言,五年期间的变化是非常巨大的,国内的政治经济体制、市场环境可能都会发生较大的改变,这就会对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普法教育工作就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市场体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丰富自身的内容,创新教育模式和途径,根据公民精神文化水平提升需求的变化,优化普法教育模式,确保总目标和基本任务的实现。所以说,我国的普法教育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阶段性特点。

  (4)具有多样性、多途径的特点

  这里的多样性和多途径特点主要是针对普法教育的宣传方式和途径而言,伴随着多媒体技术的提升以及应用范围的逐渐推广,普法教育在每个阶段的宣传过程中都采用的不同方式,以便于更好地实现教育效果。农村、学校、社区等地方的普法教育,主要采用的是宣传栏、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受教育者展示和普及法律知识;大众公共场合、街道等地方则主要利用党报专栏、新闻媒介、广播媒介、政府网站等模式进行专栏法制宣传。比如电视媒介,从 21 世纪初期就已经在进行普法教育工作,《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法律节目在广大公众中受到推崇,公众能够通过节目学法懂法和用法,截止到目前为止地方性法制节目数量达到 270 个左右,全国性的普法、法制网站数量达到 160 家,农村、社区等基层更是频繁举行法制文艺晚会,司法部门、法制新闻协会、地方普法小组等组织也经常举行普法教育活动和比赛,通过这种寓教于乐的教育模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普法教育活动中,更好地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

  2.2.4 普法教育的作用

  (1)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稳定

  一直以来,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过程中,普法教育都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它营造了一种凝聚民族精神、文明思想、优秀品质的法制环境,通过思想灌输、人文关怀和精神激励等方式来倡导公众学习法制知识,重新梳理我国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公众的整体素质,舒解社会中存在的多种矛盾,消除生活中隐藏的各种隐患,确保社会主义新中国内部的稳定性。众所周知,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维护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的主导因素,缺乏法律维护的社会无需探讨持续发展。因此,普法教育最大的作用就是引导公众的行为,保障社会的稳定,推动和谐健康社会的发展,确保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实现。

  (2)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普法教育的主要经济作用是指普法教育能够对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产生促进作用,其有助于建立与维护健康的经济关系,有助于制定合理科学的经济秩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普法教育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价值导向。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基本思想法制知识的普及,利用电视、报刊、公众设施等媒介工具,引导公众学法、懂法,让公众遇到各种矛盾时能够第一时间运用法律手段,主动发挥法律手段的积极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引导一个正确的方向,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个法治环境,确保社会各项职能的有效性。

  第二,普法教育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目前的社会现状来看,普法教育能够灌输给公众法治观念,引导公众接受法治管理理念,在单位和企业中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形成一个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整体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

  第三,普法教育能够为经济主体提供基本保障。我国公民是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公民的精神境界、个人素质、主动性、创造性等方面的状况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公民这些方面的质量,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3)有助于精神文化社会的形成

  普法教育的文化功能主要体现在增强公民精神文化能动性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倡导主文化。目前,我国处于由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转型的关键时刻,在这一时期内的公民必须要明白哪些是国家和社会限制和反对的,哪些是错误违法的行为,必须要对主文化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具有较强的辨别能力,塑造正确的三观,纠正个人思想和行为。

  其次,引导亚文化。现阶段,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生活和工作中的方方面面都呈现着较大的变化,生活和生产方式均有别与之前的模式,公民的劳动作业不再是简单的单一模式,职业划分也呈现多样性、个性化的特点,这些都需要公民不断地适应和调整,而普法教育就能够引导公民正确合理处理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和变化,帮助公民选择正确的亚文化,纠正歪风邪气,塑造良好健康的文化环境。

  最后,抑制反文化。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揭露出反文化的危害和起因,能够增强公民对反文化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将其危害降低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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