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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节水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依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12 共26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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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依据

  贯彻落实2011年的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山东1号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在规划思路上,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把节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倡导文明用水方式,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形成新型的、现代的、高效的用水格局,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5.1 规划指导思想

  5.1.1 坚持以人为本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5.1.2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缺水和解决缺水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事务,成为影响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要素之一。然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用水效率、效益低下、管理粗放等问题,使得水资源短缺与污染并存,供水不足与用水浪费并存,水源不足与供水结构不和理并存等现象长期存在,并进一步加剧了缺水。所以,新泰市应全面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

  5.1.3 节水优先

  在节水建设中,首先要加强社会公民对缺水概念的认识,从思想上对水资源进行节约利用。其次,在开发利用水资源中,要逐渐把节水放到解决我国水资源缺乏的突出位置,定量对节水进行分析,合理的对节水的投入与产出进行评估,目的是更好地促进节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这些分析与评估所建立起的节水管理法规、政策、技术经济、宣传教育等措施,是保证实现节水和节水效益的保障体系,并是指导和实现节水的战略与措施的反映与实践。

  5.1.4 全社会参与

  以建设节水型城市目标为指导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保障,综合采取行政、经济、科技和工程等措施,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和自觉节约水资源的社会风尚,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5.2 规划原则

  城市缺水的压力和危机是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温家宝总理明确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应该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时,应把它当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用水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5.2.1 优化配置原则

  查清水资源家底,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产业结构与布局,以水定发展方向,处理好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与农村节水的关系。通过实施计划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供用水效率和效益。

  5.2.2 节流优先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防污并重,节流优先的原则,城市新增用水量的一半要靠节水来解决。

  5.2.3 科技推动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开发新水源。

  5.2.4 全民参与原则

  调动全社会参与节水和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把节水管理与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5.2.5 综合利用原则

  开发劣质水源和促进污水处理回用,达到劣水劣用、优水优用,发挥各类水源的社会经济效益,保障污废水处理事业健康发展,并使水污染治理与水源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5.2.6 优先保障原则

  在城市严重缺水时,优先保障人民和军队基本生活用水和学校、行政、旅游基本用水,然后才是满足其它企业单位、城郊农业用水。

  5.2.7 保障发展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适当增加城市人民生活和公共事业用水。

  5.2.8 综合协调原则

  促进城市水源和供水系统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制定计划节约用水规划,必须与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市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国家及新泰市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

  5.2.9 市场经济原则

  应有力地促进城市水价全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

  5.2.10 目标导向原则

  应有力地促进管水、用水单位转变思想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节水的风尚。促进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城市的建设,早日把新泰市建设成全国节水型城市。

  5.3 规划依据

  5.3.1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61号,2002-8-29);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10届第87号,2008-2-28);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4-4);4、《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2002-2-28);5、《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2003-1-7)。

  5.3.2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2011-3-16);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政府,2011-2-26);3、《新泰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5-16)。

  5.3.3主要技术规划文本和技术标准

  1、《全国节水规划纲要》(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2002-8-20);2、《泰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山东农业大学、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09-10);3、《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1988-12-30);4、《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会同水利部、建设部和农业部,2005-5);5、《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字第593号,1996-12-5);6、《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建设部和国家质检局,2002-11-1);7、《山东省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试行)》(山东省水利厅,2004-9)。

  5.3.4新泰市相关规划文件

  1、《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新泰市人民政府,2006-6);2、《山东省新泰市现代水利发展规划》(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2011);3、《新泰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2011-7);4、《新泰市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12);5、《泰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山东农业大学、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09-10)o5.4规划范围。。

  本次节水专项规划以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界,涉及现青云街道办事处、新坟办事处、小协镇、东都镇、翟镇、西张庄镇、次南镇、刘杜镇、岳家庄乡和龙廷镇共10个行政单元,规划面积约430km2。具体规划范围位置图见图3—8 “城市规划区地理位置图”。

  5.5 规划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城镇生活、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城郊农业、生态环境的用水,以及节水管理措施。

  5.6 规划水平年

  现状年:2010年规划期:
  近期——2015年
  中期——2020年
  远期——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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