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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嗣槐对鬼神与生死的看法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4-16 共4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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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鬼神与生死
  
  与一般儒者不同,王嗣槐颇多言及生死与鬼神,而且说到相当细节的程度,思路上也完全符合上一节所论的有无之辨,并持续与二氏对话。此也构成他思想的特色之一。他主要是以「幽明一理、生死一致」来理解生命与死亡。在回应儒学是否能了彻生死时,他说:
  吾前言人伦,言天德,言成己成物,皆圣人所已言,而反覆言之,亦以明吾圣人言有、不言无之旨耳。然所言皆有也,皆人有生之事也,岂以人之死而无之也,而不言乎?圣人之道,兼幽明死生而言之也,故圣人言明言生,与言幽言死一也,亦惟言其有,不言其无而已。
  人的生命岂是随着死亡就不存在呢?圣人岂真是只言生而不言死?王嗣槐相信「圣人之道,兼幽明死生而言之也」、「自古圣大圣贤人未有知其生不知其死,未有重其生而不重其死者也。」而圣人之所以能够知生知死、兼死生幽明而言,主要就是因为贯通幽明死生的道理是一致的,故其又曰:「人与鬼间隔于阴阳之二气,而不间隔于阴阳之一理,亦何不知之有哉。」王嗣槐认为,鬼神虽无法眼见,却是实存,就像「天之上」和「地之下」之世界无法眼见却实存一样。闻见与否(有形无形)只是阳阴之气的变化而已,均无改其实际存有的事实。他又说道:人之死,其散而亡者,乘乎阳之气耳,其归乎阴之气,不亡也。阴阳一气也,人鬼一道也。

  鬼神者,所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者也。然不闻不见而实有其理,是理也,乃鬼神变化于二气之中,自尽其鬼神之道。虽与人无殊,亦止推其理而言之,若人之可见可闻而言之也。
  由上可见,王嗣槐因相信幽明一致、鬼神之道与人道无异,故相信人可凭藉经验世界来推知鬼神之存在及变化。不过,他也强调我们只能由常理推想,不能尽言其变:「吾能言鬼神之理之常,不能言鬼神之理之变。」至於他如何去推想鬼神的存在,王嗣槐也有说明。首先,从日月星辰之系天运行、风雨露雷按时流行,他推想必有鬼神运行其间;自然界种种「莫为而为,莫致而致」的奇妙现象,让他相信「神祗灵爽,赫赫明明,与天地同德,与天地同功」,故自古圣帝明王、五岳四渎,都有神明的封号。
  简言之,王嗣槐认为这些存在中国典籍与文化习俗中的神明与祭祀现象,都是鬼神的真实存在的印证;即使历代神明封号有所更易,他相信这些变易都只是法象中气之变化而已,其中必有不变的律则与道理在。
  论到生死与鬼神的关系,王嗣槐的描述也十分具象:惟人为万物之灵,林林总总,类聚群分,其死而为鬼为神,莫可智烛而算纪。然其生为君子,殁而为神;生为小人,殁而为鬼,其义则一也。至君子而为明神者,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及後世名公卿士大夫,尽性知天,得正而毙者,其死而为神。自古及今,从无有光怪灵响,隐见于人世之间,以其通乎幽明之大道,其神之在阴在阳,一如日星川岳、四时五行,行于两间而不易其常者也。

  《书》传所载如「文王在帝左右」,傅说列星、申甫岳降,虽後人追颂之词,其理亦自不诬。
  王嗣槐的想法呼应着明清许多儒者对生死的看法,即相信人当世的道德表现将会决定其死後的情状,并非所有人都死後气散无知。
  「生为君子,殁而为神;生为小人,殁而为鬼。」显示个人的道德成就将影响其死後的情状。王嗣槐也将鬼神之存在与天地作了某种连系,如同清轻之气上浮於天、浊重之气下沉於地的原理一样,「君子而为神,其气光明高朗,上升於天;小人而为鬼,其气昏冥沉滞,下入于地。」换言之,天之上,愈高其气愈清轻,直到人眼目不能见,此高天之处也是神的居所;地之下,愈下其气愈浊暗,此人耳目所不能见的「地之下」则是鬼域。这种想法与传统天、地、人三才,及其分别为仙、鬼、人之居所的观念,有一定程度的类似。王嗣槐又说鬼神虽同属阴道,但神能治鬼,治之之道则是根据福善祸淫之理。

  王嗣槐对生死与鬼神的想法相当鲜明具象,也有某种类似天堂与地狱的想像,并将人生前的道德表现,明确与死後或成神或成鬼对应起来。对於天堂的构想,他虽指斥道教之玉京金阙、佛氏之天神庙为缪妄,但他也相信在至高清虚之天,有上帝作主宰,故自古圣人即有祀天之礼。他说:
  然而圣人仰观俯察,知幽明之故,死生之说,鬼神之情状,以为天地之间莫不有之。彼《诗》、《书》所称皇皇上帝,非天之为天,必有是帝以主之。又安取人世尊而无上谓之帝者,乃即以人世所尊而尊之耶?古之帝王让禅征诛,大兵大役,水旱灾祥,莫不祀天而告,奉天而行。天何言哉,亦若为之感召而有以应之者,谓非有主宰于高高在上,如人世之所为帝者为之乎?由是而四时之有帝,山川社稷以及祀享之百神,皆辅相上帝而职司有事者也。又必为郊坛庙社以处之,上下神祗如设官分职,流行二气之间,亦岂无凭依聚处,而陟降上下者乎?
  可见王嗣槐是根据《诗》、《书》及古代祭天、祭神的礼仪,来想像天与主宰之上帝。他因相信圣人知幽明死生之故,圣人创制的礼仪也反映圣人领受的真理,故依此来推想天界之实况。
  至於地狱是否存在,王嗣槐一方面本其辟佛的立场,指斥佛教所言的地狱多为「无稽之谈」,又说中国古代本无地狱的观念,是佛教引入後才流行,故正人君子不愿多谈。
  但另一方面,他又承认佛教天堂地狱在「理」的层次上与儒家圣人之教相近,因此他并不特别非斥。他说:是天堂地狱之说,虽欲斥其事而不存其理,亦未为得也。
  又说:余以幽明一致之理推论之,以释氏生平所求,其道近鬼,故於论鬼神而通于吾说者,不非斥之。
  此处所谓「释氏生平所求,其道近鬼」,乃因王嗣槐认为佛教主要教人「离气求长死不生」,正好与道教教人「守气求长生不死」相反,故称佛教之道近鬼。
  他认为二氏在求长生与求长死上虽然相反,但同样都不契於儒家圣人合气与道、贯通生死往来的教导。
  王嗣槐之所以认同佛教天堂地狱说之理,主要因为他相信人的善恶行为有超越死亡的持续性影响,即使未必如佛教所言身体在地狱中受刑罚,却可能有精神上的刑罚。他详细说明了自己的想法:我们从身体的刑罚与痛楚,可以推想精神的刑罚与痛楚;人生而有形时,刑罚以肤受之,死而无形则以神受之。因此,他相信人生前之罪恶,即使在死亡之後,其神仍会受到犹如地狱般的痛苦刑罚。

  尽管如此,王嗣槐反对过度在乎鬼神祸福之事,他一本儒家「重义不侥幸、理之所至则为之」的精神,进一步阐释何以「圣人不言事鬼神,而止言事人」的道理。正因为幽明一理、生死一致,人活着之时当以人事为重,凡理之所在即当为之,不应以死生祸福而易其志。据此,他清楚地界定了事人与事鬼神的优先次序:
  从未有事鬼神加于事君亲,敬鬼神加于敬君亲,而维日孳孳者。以敬君亲而能忠能孝之人,可以事鬼神;不能敬君亲而不忠不孝之人,不可以事鬼神。《记》曰:「惟圣人为能享帝,惟孝子为能享亲。」又说:使人之一身日奉其所事之人,而移其所事以事之,犹有死生祸福介于其胸中,其于事君事亲纯一无二之念,必大有间焉者矣。由此而推之,人一生之进止动作,无事不与死生祸福相倚伏,吾善事鬼神,而鬼神示以趋避转移之机,一一奉而行之,其人之为人,尚可以为人,尚能尽人之道以尽事人之道乎?
  尽管王嗣槐相信鬼神赏罚、福善祸淫之理,但他反对人把精力放在追求鬼神、趋善避祸之事,因为人若将心力放在求神避祸,反而离道愈远。这种想法与当时许多人因功利思想而反对功过格相当接近。
  王嗣槐说人只要顺本性、依天命、尽人事而行即可,无须怖死或刻意求生;儒学「生为君子,死为神明」之理,宣示着人对於自己生命终极归趋的自主权。
  王嗣槐对於生死的描述尚不止於此,他进一步根据幽明一理、生生不已之天道原则,推论出鬼神的状态也不是永远不变的,而是同样要历经生灭不已的变化。换言之,散为鬼神之阴气,将会再聚而生成为人。生与死、人与鬼神之间的变化,如同一呼一吸、一昼一夜,都是生生不息的天道律则。
  王嗣槐说:(天下之人)其生也,有求其长为人而不得,以阳之气,必有数以限之,岂其死也,有求其长为鬼而即得之?是阳之气,有数以限之,而阴之气,独无数以限之耶?其死也,有求其为聪明正直之神而不得者,以生之不能为君子也;有求其不为淫邪贪昧之鬼而不得者,以其不免为小人也。岂天地之为鬼神,必为二氏长生不死?……是天下无智愚贤不肖之人,生而死,无不为鬼为神。死而生,生而复死,亦无不为鬼为神。

  可见王嗣槐相信生死循环是永无止尽的。虽然人初死时,其神会存留不散,且会因其生前的行为而决定其上升为神或下沉为鬼,鬼神有知灵,故也会有类似天堂地狱之享福与受苦之感。然而,这种具「个体性」的鬼神并不是永恒的存在,随着时间的变化将再消散,彻底失去其可区辨的个体性。也因此,王嗣槐的思想中,并没有永恒的个体性(类似个体灵魂)的观念。不过,王嗣槐的想法仍与程朱等宋儒所构想的「人死,气散回公共之气」不同,主要因为他坚持人生前道德表现会影响死後之归属,而不是骤然消散,这一点与王夫之(1619-1692)更接近。
  至於鬼神再生而为人的情形如何?有无法则可寻?王嗣槐强调大圣贤人并不会特别措意於此,他说:「尧舜孔子,生而为尧舜孔子,死而为尧舜孔子,尧舜孔子不问也。生而不为尧舜孔子,死而不为尧舜孔子,尧舜孔子不问也。」儒家的圣贤既不致力於追求个人之长生或无生,也不会太在意一己之神,散後再生的情形,因为至然大公之心让他们的关怀点永远对焦於理之至正,而圣睿之智则让他们对於大道流行之理有深刻之认识。王嗣槐说:
  大圣贤人以生而为睿哲之人,没而为灵明之神,辟如天爵修而人爵从,吾知天爵之修不修而已,遑问人爵之从不从哉。大圣贤人以没而为灵明之神,再生而为睿哲之人,辟如祖宗积德而食报于孙子,吾知德之积不积而已,遑问其报之食不食哉。
  只问积德而不问食报,主要在义利之辨,即使在生死事上,仍不允许功利念头介入。另外,大圣贤人知道天只能「以吾之气,更易而与之,不能并吾之性,更易而不与之」。
  亦即,圣贤可能再生而为圣贤生知之才,但也可能再生而为中才之人,这是因为气质变化的缘故;但是他们清楚知道天赋予众人的性都是平等至善的,中才之资者仍拥有与圣人一样的人性,同样能够希圣希贤,即使中才之下的资质,亦能学知困勉而行。在人性皆善、人人皆可成圣的前提下,圣人只在意如何克尽为人之本分而已,故王嗣槐又说:
  故圣人所患,患吾为天所生之人,生斯世也,不能自为一如规如矩之人,率天下後世之人,无不从吾道吾教而为如方如圆之人,以收成功,功成则一尧舜可为之效耳。
  综上所论,王嗣槐本着幽明死生一致的信念,及大道生生不已的原则,肯定鬼神之实存,相信人在世的行为将决定其死後或上升为神、或下沉为鬼。而人死亡後,虽无形体,神仍不会立即消散,且有感知的能力,他也相信人生前的善恶行为会持续影响死後神之享福或受苦,其理类似佛教的天堂地狱观。论到这个层次,似乎隐涵着某种个体性神灵不朽、承担生前行为结果的观念。然而王嗣槐没有停留在此,他相信幽明之间的变化是大道生生不已的一环,故人死为鬼神,鬼神也将再化生为人。虽然圣贤灵明之神再度化生为圣贤睿哲的机率很高,但他也不保证必然如此,气之变化可能带来改变。不过,儒学性善、坚信人人可学为圣的信念,让王嗣槐相信:即使儒学有死而再生之理,圣人也只是教人专注於人事、克尽自己的伦职而已。因此,尽管王嗣槐详细说明他对於生死、气变、鬼神的看法,最终他仍坚守以尽人伦为首务的儒家精神;即使他对於生死变化之细节讲论得详细,但他最终仍要人关注现实生活,而非死後境况。在这点上,他儒者的精神表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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