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是指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传染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制订法律规则,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善监管,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供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
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第一篇:共享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工作研究
作者:李莉
作者单位: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摘要:在我国整体的发展框架及发展模式当中,我国的发展领域随着互联网的融入实现了全面的调整。在共享经济时代下,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创新及监管工作必须实现全面优化,以贴合后续的成长需求及市场运作机制。目前,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逐渐发展,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将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及金融监管起到非常重要的实际效果。因此,文章将就共享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展开讨论,阐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的问题。分析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研究如何在共享时代共享经济时代下,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提升。
关键词: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工作研究,
我国在后续的发展流程当中,对"金融"、"互联网"两大领域实现了全面提升。为了更好贴合我国后续发展,必须使二者在提升的过程当中实现有机共融,以便其为我国提供全新的发展模式。在发展流程领域,金融互联网对我国百姓以及我国小微企业起到了有效的扶持作用,如"P2P"、"金融理财",这些均为我国百姓的后续工作能力以及生活水准起到了全新的提升机遇。但在发展过程当中,也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问题以及道德因素问题。因此,如何将互联网金融在共享经济时代下,实现全面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将是本文探讨的重要目标。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的问题现状
在后续的发展流程当中,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实现全面上升的状态,我国对其进行大力扶持。虽然对其后续成长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但是也在发展流程当中暴露出了其自身的不足因素。例如,在文中提到的"互联网P2P"以及"金融理财"等,这些渠道虽然在短时间之内可以调节市场经济流程,为小微企业以及急需资金周转的民众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但是其合法性一直处于争议性边缘。此外,P2P网络借贷等平台暴雷跑路,暴露出后续监管问题。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全面提升的流程当中,必须加强金融监管。但对其整体的金融监管的现状体系进行分析,可以得知其明显监管性不足,整体监管流程亟待提升,为后续的金融运作产生了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在信息不对称过程当中,我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在共享经济时代下,意图通过创新模式,全面解决发展现状,为我国居民提供必要的实际流程保障。
必须加强整体的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金融领域自身的法律体系存在严重的不足,整个体系自身的监管模式以及监管机构模糊,权责未能有效落实。这就导致不少不良分子假借金融体系的漏洞,假借金融创新之名,行损害金融体系之举,产生全面的不良因素。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因素
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的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自身的创新性非常重要。互联网金融监管不仅为互联网金融整体的流程体系产生安全性,保障其自身的正常发展,更是维持正常运转的基础性原则。早在2014年3月,我国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了有效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是其基本流程也是最为重要的流程。在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假定市场情况理想,且市场参与者均为理想状态,其整体的金融行为自然会实现均衡性发展。但在我国目前的发展趋势当中,因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不可控因素影响,其整体的发展规格以及局势明显呈现非理性化。此外,参与者自身对于整体的选择未能有效的认知,整体处于跟风状态。在投资以及金融流程当中,极易受到外界信息刺激,失去自有正确判断。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对于市场纪律可以起到有效的约束性,保证参与者整体的整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三、在共享经济下提升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创新要素
(一)有效区分模式间的差异化
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创新提升当中,必须对整体的模式进行区分,以保证之间的差异化有效减少。首先,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法规进行全面规划。此外,对待金融监管,实现必要联系,以确保其自有优势可以有效发挥,保障核心业务的功能性以及有效性。通过全新的方式方法,制定有效的监管机制,以确保整体的效率。
(二)合理有效的完善自有金融监管体系
在以往的金融体系运行当中,其监管体系存在明显的职责模糊现象,对"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方式并没有制定合理的监管体系,导致其自身出现了高风险性。在共享经济时代下,按照现行的金融融资管理办法,必须增加透明度,实现创新成长,全面推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等资金链业务,实现全面管理、全面监控。有效托管,并加强其自有资金的流转率。同时,对于网络银行,应加强整体客户认证票据管理,实现监管体系的有效成长。
(三)金融监管体系的成长必须全面落实自身的中立态度
在后续金融监管创新领域,为了保障长期金融效率具有公平竞争原则,在经监管体系过程当中,必须全面提升其经济效率,维持整体的稳定,消除矛盾。避免在创新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以及激进思想,必须维持中立态度,不被市场行情波动以及民众舆论所引导,保障自身的客观性原则。
四、如何在共享经济时代下对互联网金融及金融监管进行创新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必须将互联网技术以及金融两部分进行有效结合,形成全新的商业体系。对现有的金融技术、安全信息等领域实现全面发展,分析其自有隐患,以保障在后续的发展流程当中,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管理机制,实现全面的监督管理。
1. 有效落实并加强自有金融管理标准
在后续的推行举措当中,必须全面实行行业指数标准,加强自有监管机制。例如,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全面加强整体的金融互联网申报制度,对于企业自身的资质及能力进行审核,加强监管体系。对其自身具有明显的细致保障,分析自有程度,包括平台的安全性以及运行程序的有效性,并对后续企业实现全面监管设定,根据其整体的发展流程实现全面落实、全面执行。
2. 全面加强自有金融体系的服务原则
在内容以及范围之内进行监管,可以有效避免互联网行业自身的缺点,实现有效创新。将互联网金融与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合作,有效落实互相牵制原则,实现共同发展。
3. 全面完善其自身的运行机制
在后续的推行举措当中,全面完善企业以及相关公司的运行原则,以确保企业整体处理的有有效性。同时,通过自有流程,便于后续创新体系的落实。在整体发展流程,与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联合,保障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全面落实发展举措,深化自有改革重点。
(二)完善行业的整体监管规范措施
在后续的金融监管行业当中,其自身出台的各类法律依据以及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机构的运行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其在发展过程领域,依然无法落实金融举措,实现金融产品的研发。这就要求其必须以现有的法律进行全面规范,以保障流程的合格性以及合理性。目前我国对于相关法律明显滞后,未能合理满足其整体要求。这种滞后性因素不仅使金融领域的发展呈现出不确定影响,也为后续的创新发展产生了明显的阻碍效果。如何全面推行技术举措,实现经营标准,完善配套法律条款是一项基本的运行原则。因此,在后续推进流程当中,必须全面推行技术参数以及现行标准,配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实现统一监督,依法管理。
(三)完善自有风险控制机制
在发展流程当中,为了有效制定合理的控制机制,可以先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明确其整体的发展模式,了解共享经济下的创新要素。因此,在发展创新中,实现全面增强。例如,在行业自我管理及风险控制当中,全面推行必要性规则。在银行带领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共同建立起了网络金融组,按照地区部门以及层级进行划分。这些金融组不仅可以保证当地监管体系的有效形成,同时更可以对金融互联网的进度进行全面保障,落实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群众的投资行为及金融保管(黄金、房产等)提升有效的运行依据。对于现代企业,应当建立有效合理的监管机构。目前,我国信贷行业经过集中整顿,其不良现象已然全面得到了大范围提升,但依然有部分平台存在逾期等现象。针对此类现象,必须根据其整体信用程度进行征信管理,全面监测考察体系。此外,在后续的发展流程当中,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帮助金融行业内部实现经济信息,掌握整体情况,预测相关风险,以便其进行及时规避,建立良性市场发展原则。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共享经济时代下,互联网金融体系以及其监管模式影响实现全面创新,必须有效落实发展原则,抑制金融部门的现有问题。根据其问题的主要因素,落实全新的管理机制,以保证其自有精准性的有效提升。通过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推行全新举措,保障全新的发展能力可以对我国社会以及行业具有重要的规划意义。此外,金融市场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特殊市场,在运行过程当中进行更新,可以有效地对金融市场实现全面完善,借助监管机制使经济运行更具有效性。因此,在后续的推进流程中,必须全面规划发展特征,与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结合,实现全面增长。在创新机制的运行当中,我国金融领域将得到有效更新,其自身的经济体系以及架构将得到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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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李莉。共享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工作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21(28):83-84.
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第二篇:互联网金融监管重要性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郑志琴
作者单位:浙江兴运律师事务所
摘要: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推动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深入改革,然而在对其实施改革的时候,也为金融行业赋予了全新的挑战。如何在应对挑战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是如今需要深入分析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然后探讨了国内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问题;对策;
针对互联网金融来说,其对以前的金融行业开展了积极的改造。互联网公司需要全面利用电商以及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进入金融这一领域;由于以前的金融机构持续加快了物联网业务的创新,于是推动了与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深入合作[1].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推动了国内经济金融的飞速发展,然而也对金融监管的一系列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解决网络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是应该深入分析的课题。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基于如今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资金供需双方当面互动的机会被进一步缩减,于是,部分投资风险也常常被忽略。尽管我国已制定了部分金融监管规则,明确规定了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可是其并未充分界定风险提示的充分性、完整性的标准以及形式。尽管在投资合约过程中,资金供需双方进一步规定了风险,可是如果销售人员夸大收益,也非常容易忽略投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很多人在投资过程中难免作出一些冲动的行为,导致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使金融市场愈发敏感。将金融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人们的冲动性投资进行结合,就会逐渐演变为集体恐慌,从而造成大范围的金融风险[2].如果网络金融行业的保障条件不足,如存款准备资金等,就会使网络金融公司提供的担保体制缺乏可靠性,就算是明确规定投资者应该承担的风险,也不能实现互联网金融危机的合理化解。于是,我们一定要注重网络金融的相关监管工作,对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优化。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漏洞
尽管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迅猛,可是却不具备完整的法律制度。现如今,我国在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上的立法规定重点涵盖规范性文件类、部门规章类以及法律法规类三种。经过以上立法规定,能够把我国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的立法划分成如下两个模式:第一,专项立法,它重点是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开展的;第二,传统金融立法,重点是在传统金融模式下开展的。它们很难适用"混合经营"模式的监管,无法涉及网络金融的全部领域。
(二)法律监管体系欠缺完整性
第一,用以往的金融模式,对如今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以及管理工作不易实施。由于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未明确其监管主体以及手段,开展非法集资,于是存在很严重的资金逃逸情况。第二,网络金融监管的执法欠缺公正性与公平性[3].这重点体现在如下几点:首先,国内网络金融采取了"混合型"的经营模式、以"分业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其次,国内与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欠缺完整性,金融监管的方向以及主体未明确。
(三)政府很难介入金融监管
第一,在网络金融监管的实施过程中,政府既要为金融的创新进一步营造适宜的环境,也要预防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就需要政府创建适应性以及弹性、灵活性的监管体制。第二,政府既要科学预防风险,也要适当放权以及合理用权。第三,在监管方面,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引入互联网金融的同时,也要进一步解决创新活动也许会产生的问题。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优化策略
(一)创建完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首先,有效实施互联网金融基础法的相关立法工作。政府以及一些机构需要更好地借鉴国外关于金融监管的经验,与如今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情况进行全面结合,唯有如此,才可以创建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4].
其次,持续强化网络金融专业的相关立法工作。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工作以及创新工作已过时,比如,PZP网贷与监管时的原则性问题等,需要及时开展处理。如今对比传统金融业务以及互联网业务,它们之间基本上都是相同的,部分法律制度能够实现借用,由于网络金融监管的开展,需要具备专业程度很高的法律以及法规。
最后,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制度开展对应的修订工作。互联网是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比较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环境,互联网金融环境的更新升级速度更快,所以合理修订当前的有关法律法规是不可或缺的,这涵盖完善以及提升法律法规[5].现如今,互联网金融已对商业银行法以及票据法等明确提出大量的新要求与问题,因此,立法机构需要第一时间做好修订工作。
(二)协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特征之一是混合型经营,假如仅仅是从分类监管这点入手,容易产生监管不落实的问题。基于这个问题,笔者觉得应该优化如下几点:第一,要明确金融市场的监管领导及其职责范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仅仅是对相关监管职责开展了大体分类,并未规定部分具体的策略。现如今,需要从当前的监管分工入手,整理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争议的部分,明确每一个部门对应的监管职责,防止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6].第二,明确监管原则。创新和规定双管齐下,对网络创新发展以及规范弊端之间的关系进行平衡,站在统一性的角度,对传统金融以及网络金融进行同步监管,不能片面对待。从微观以及宏观两个角度入手,既要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前进方向,也要详细规定焦点问题。第三,对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执法进行平衡。尽管有关立法充分明确了监管主体,可是未明确规定各个部门之间的具体分工,于是需要创建单独的执法队伍,对执法信息沟通平台进行设立。
(三)明确行业监管以及行业自律
在科学利用数据库的前提下推动金融业务在产业链条中的可持续发展,要重视如下几点:第一,整理好产业链条里的上下线公司之间的交易信息,通过企业的信息、数据,创建关于金融业务的数据库;注重互联网数据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把信息隐私以及数据安全当作核心保护对象;利用云计算技术等,持续开发以及使用数据资源,并且提升其综合水平。第二,创造特色化的产品。产业链金融业务应该进一步创造出拥有自身特征的产品,打造特色化的品牌[7].第三,创新经营模式。创建统一、先进的数据资产经营模式。在部分企业的业务部门以及专业部门之间创建统一的资产经营模式,使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共享,推动业务发展的互补以及专业部门的合作,进而充分提升数据资产的利用率。创建服务平台,对产业链条的金融业务开展集中管理。对产业链进行梳理,打造一个以客户为导向的体系[8].不断适应激烈的市场化竞争,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更好地促进产业链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但不影响产业公司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而且能够防止过度营销给公司核心业务造成的严重风险。
总而言之,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迅猛发展的时期,强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科学监管是大势所趋的。分析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且通过创建完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协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明确行业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有利于推动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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