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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背景下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24 共31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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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中部崛起战略下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研究
  【第一章】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规制的关系探究绪论
  【第二章】环境规制与FDI的相关关系理论及文献综述
  【3.1】 “中部崛起”背景下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3.2】环境规制状况
  【3.3】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
  【第四章】引进FDI对环境规制影响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
  【第五章】引进外资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探析参考文献

  第 3 章 “中部崛起”战略下的 FDI 分布和环境规制

  3.1 “中部崛起”背景下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目前,中部地区已形成了分布各省的六大城市群,分别是河南中原城市群、山西太原城市群、湖北武汉城市群、安徽皖江城市带、江西环鄱阳湖城市群和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六大城市群各自发展的轨迹和重点不一样,但目标都是发展,目前各城市群规划工作的具体重点框架是研究中原城市群发展有关问题,指导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同时强调要加快构建沿长江经济带、沿陇海经济带、沿京广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落实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和相关规划;积极开展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在六大城市群快速发展的带动下,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日新月异,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表现在对外资的利用需求不断提高,利用方式不断趋于合理。

  3.1.1 外商直接投资的绝对规模

  2004 年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增长迅猛,平均年增长率达到了 25.73%,到 2012 年底,中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已经达到430.302亿美元,相比较于中部崛起战略元年的2004年增长了6倍多。到2012年底(最新 2013 年统计年鉴数据),中部地区吸收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已经占到全国的 38.5%,在全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如下图所示,从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平稳增长期(2004-2007)。战略初期,由于前期的政策铺开需要缓冲时间,加上之前增长模式带来的惯性,这一阶段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爆发式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增长,相对表现出非常平稳的增长模式。第二阶段:增长调整期(2007-2009)。由于 2007 年外商直接投资额的爆发式增长(43.1%),导致2008、2009 年增长速度趋于下降,整体曲线表现为凸弧,增长趋于理性。第三阶段:

  快速增长期(2009-2012)。2009 年 9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规划指出今后五到十年是中部地区加快发展、实现突破的机遇期和关键期,因此在 2009 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额迎来了快速增长阶段,吸引大量大额的外商投资项目,其平均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进入行业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图 3.2,分省来看,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中部崛起战略提出的 2004 年以后,虽然各省利用外商投资的基础不一样(2004 年基数不一样),但都随着各自增长的步伐不断的收拢,到 2007 年各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基本达到一致(山西除外),2007-2009 年各省又经历了一个相对一致的增长势头,保持了比较平稳的增长。2004-2009 年各省的增长路径内在说明,在某些影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各个省份在实际利用 FDI 上表现出协同变动的现象,体现出一定程度上的集聚。2009年以后,各个省份的增长加速度开始变得不同,增长路径也随之发散,其中河南省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大幅领先其他省份,安徽、江西和湖南则继续聚拢增长,但增度要比 2009 年以前更快,湖北和山西利用外资额则相对较为落后。横向来看,除山西外各省均保持了增长的势头,而山西各年表现不稳定,有两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由表可见,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各省利用外商投资的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且增速较快,其中安徽、河南、江西的平均增速均超过了 30%,增长最为迅猛,而湖北、湖南增长速度偏慢,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 13.49%和 23.05%,低于中部地区年平均增长率 25.7%.从规模上来看,山西利用外资的规模一直比较小,而河南利用外资的规模一直较为领先。2012 年,山西实际利用 FDI 207278 万美元,而同期河南实际利用 FDI 1008209 美元,是山西省的接近 5 倍。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规模每年变动较大,不太稳定,其中两年(2008,2009)出现了负增长,而其余五省每年均保持了稳步递增的势头。从单个项目的平均规模来看,2004 年以来,9 年中单个项目平均合同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是山西(2486.8 万美元)、河南(1181.9 万美元)、湖南(759.5 万美元)、湖北(724.6)万美元、安徽(608.5 万美元)和江西(547.7715万美元),可见安徽和江西省引进的外资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或者以中小型项目为主。

  单从 2012 年看,单个合同项目金额最大的依然是山西,达到 3713.7 万美元,但实际利用总金额不多,最小的江西单个合同项目金额 1034.4 万美元。

  3.1.2 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对规模

  国家或地区对 FDI 的利用水平,并不能简单的用绝对数量来衡量,也要看相对数量,FDI 与 GDP 的比值能够很好的衡量某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更加客观的反应一个地区的开放度。本文将上一节各省实际利用 FDI 数据按当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后,与当年名义 GDP 对比,即用 GDP 对 FDI 流入进行校正后,得到如下表,发现中部地区利用 FDI 的水平还是相对落后于全国水平(2004-2012 全国平均每 GDP 的 FDI 比率为 2.5%),说明中部地区还有吸收 FDI 的更大空间。中部地区总体 FDI/GDP 比率相对稳健,各年均保持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变动幅度。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4-2007 年为第一个增长阶段,增长相对比较快速;2008-2012 年为第二个增长阶段,这个阶段经过 2008 年的调整,增速更加稳健。分省情况如下图:利用水平上来看,江西省利用 FDI 的相对规模历年最高,而山西利用 FDI 的相对规模历年(2007 除外)均为最低;江西、安徽、湖南利用 FDI的相对规模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而湖北、河南和山西则相对低于中部平均水平。

  变动趋势上来看,安徽和河南总体上均保持了相对规模不断提高的趋势,而江西、湖南、湖北利用 FDI 的相对规模则呈现不断下降的态势,山西利用 FDI 的规模变动趋势与中部地区总体趋势呈现出同周期变动的特点,但是相对不太稳定,各年变动幅度比较大。
  
  3.1.3 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

  随着中部地区的不断开放,FDI 进入的领域也不断扩大。三大产业吸引的 FDI量的不断扩大,其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动,但在目前来看,三个产业吸收的 FDI 量是极不平衡的。根据相关的统计年鉴经计算,在 2004-2012 年 9年中,中部地区第二产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 9302.9 亿美元,比例高达 71%,而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为 3275.7 亿美元和 524.1 亿美元,比例分别为 25%和 4%.中部崛起战略实施至今,中部六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但是伴随我国引资政策的不断调整完善,投资导向不断趋于合理,FDI 在三个产业的结构比例会更加合理优化。出于统计数据的可得性(见表 3.3 注解),这里列出 2012 年中部五省(除湖南)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如表 3.3 所示。外商直接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宽,虽然仍旧以制造业为主,已经有部分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了基础设施建设、民居服务、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等行业。在 2012 年合同利用 FDI 中,制造业一枝独秀,合同金额达到 215.6 亿美元,占 62.49%;农林牧渔业投资 2.2 亿美元,占比6.24%;随着城市公共事业经营权的不断放开,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 1.8 亿美元,占比 5.25%;房地产业投资 1.7 亿美元,占比 4.95%,等等。总的来说,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而制造业又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污染密集型行业,且分布极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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