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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论文(优选范文6篇)

来源:未知 作者:王老师
发布于:2021-12-03 共130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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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子银行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创新金融工具,能够为各类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信贷,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变幻莫测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其它复杂的原因,影子银行的风险也逐渐暴露,这不仅对中国金融体系有着深远的影响,还有可能波及全球经济。文中是为大家特地整理的影子银行论文分享,以供借鉴。

  影子银行论文第一篇:我国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模式与风险探究

  摘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我国影子银行应运而生且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核心,主要通过从事影子银行业务规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近年来随着影子银行业务的弊端逐渐显露,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条例来规范影子银行现有模式。研究阐述了中国式影子银行的特殊性,并指出我国影子银行业务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商业银行相继通过银信合作、同业代付业务、买入返售业务、同业存单质押收益权投资业务等形式进行监管套利行为。分析得出,这些影子银行业务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进而使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攀升,根据以上风险提出对策建议。

  Abstract:After the 2008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China's shadow bankingemerged and its scale continued to expand. As the core of China's shadow banking system, commercial banks mainly evade supervision by engagi ng in shadow banking business. In recent years, as the shortcomings of shadow banking havegradually emerged, supervisory authoritieshave issued a series of regulations to regulate the model of shadow banking.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eculiarity of Chinese shadow banking, and points out the thre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hadow banking business.In these three stages, commercial banks have evaded supervision through cooperation between a bank and a trust company, interbank payment business, buy-back business,pledge of interbank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and other for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these shadow banking services have brought credit risk and liquidity risk to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which in turn increases the systemic risk of commercial banks. Finally,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based on the above risks.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我国影子银行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随之风险也逐步暴露,因此,受到了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随着我国金融业务领域和市场的扩大,影子银行的规模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直到2017年初,我国影子银行规模达到历史最高100.4万亿元,占GDP的123%(见图1)。随后金融业开启了强化监管模式,监管部门着重整治混业经营、补金融监管短板。在此轮严格监管下,影子银行的专项治理取得显着成效。截至2019年末,我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相比峰值下降近16万亿元。而狭义影子银行规模为39.14万亿元,较历史峰值下降了12万亿元。影子银行占GDP的比例也从2016年底的123%下降至2019年底的86%,其规模和占GDP比例均创三年新低。但2020年疫情对经济造成冲击,在此状况下,我国影子银行规模也有所回升。因此,如何继续推动影子银行健康规范发展、提高风险治理水平、严防反弹回潮是监管部门和学术界当前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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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学术界对影子银行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类是对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解释。巴曙松(2017)认为,从结构上看,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是由商业银行主导的,是对银行体系的补充。他指出,由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体系受到资本金约束和监管指标限制,银行不能在表内过高地放大杠杆、扩大规模,因此进行表外业务,利用影子银行来规避资金约束和利率管控,为银行带来巨大利润。中国影子银行报告(2020)中将影子银行定义为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第二类是将银行按不同性质进行区分,分析比较其影子银行业务规模和影响因素。祝继高和胡诗阳(2016)研究发现,相较于其他商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规模更小,并且指出业绩好、风险治理水平高的银行其影子银行业务规模也越小。第三类是梳理我国影子银行的演进过程,王、张明(2017)指出,我国的影子银行是一个从“通道”到“同业”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未来会越来越规范完善。本研究的创新思路主要在于梳理了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各个阶段,并分析每一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和该阶段提出的相应监管政策,将各发展阶段的形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对应,并有针对性地指出当前阶段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影子银行的定义及发展动因

  (一)国内外影子银行的不同

  “影子银行体系”这一概念最早由保罗·麦考利提出,用来表示那些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并且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后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使用“准银行”这一概念讨论类似的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金融稳定理事会认为,影子银行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综上所述,可以将国外对影子银行的特征总结为三点:第一,影子银行是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开展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第二,影子银行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一种监管套利行为。第三,影子银行的风险隐蔽,易交叉感染引发系统性风险。

  而我国影子银行的模式有其特殊性。在多数其他国家,影子银行多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心,其主要特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未持有银行牌照的情况下进行类似银行的业务。而中国的影子银行模式的核心是中国商业银行,通过财务管理或者是信托产品等方式,将资金注入到那些不能从正规商业银行体系中满足融资需要的实体。其实质是商业银行为了进行监管套利,将表内信贷转向了表外。这种模式又被称为“银行的影子”。

  (二)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的驱动因素

  1. 利润驱动

  首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中国经济增速快速回落,为了应对此次危机,中国政府推出了“四万亿财政刺激计划”来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快增长。此计划要求其中三亿须由地方筹集资金,因此增大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与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远远不能满足大量的融资需求,这是当时影子银行发展的直接动力。其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渐推进,银行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激烈,促使商业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发展表外业务。

  2. 规避监管

  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始终受到风险资本计提、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一系列监管指标的限制。风险资本计提是银行用来承担非预期损失所需要的资本,目的是保证银行能够对抗风险、正常运营。资本充足率是为了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资本比率。风险资本计提和资本充足率意味着银行的安全性。存贷比这一指标要求银行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代表着银行的流动性。但往往银行的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不可兼得,这些指标在保证银行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同时,无法保证银行的盈利性。并且由于上述指标的限制,商业银行普遍存在放贷意愿强而放贷受限的问题,这也是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另一动因。

  三、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阶段及风险

  (一)第一阶段:悄然起步阶段(2008-2010年)

  1. 主要业务形式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增大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与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商业银行又受到一系列监管指标的限制,其传统信贷业务渠道无法满足大量的融资需要,因此商业银行寻找到了一种新的出路———银信合作。信托公司凭借其天然具有放贷资格且受到的管控较小的优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重要合作对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银行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形成信托计划,其实质就是将信贷资产转变成为理财产品的过程。该业务的具体模式是首先企业向A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形成信贷资产,然后转让给信托公司打包成信托计划,最后B银行购买这一信托计划。这样A银行就将表内信贷转向了表外,并且盘活了存量贷款。对于B银行来说,由于信托公司的中介作用,使得这部分资产并不计入信贷科目,不占用信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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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运行模式  

  信托贷款。2009年以后,由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受到监管,此时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影子银行业务模式———信托贷款。这种产品主要是银行将资金投入到信托公司,名义上购买信托计划,实质上再由信托公司将此笔资金贷款给需要融资的企业。最终,这种方式发放的贷款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只计入投资项下的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或者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在这个业务过程中银行不必计提准备金,也不受到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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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信托贷款业务运行模式  

  2. 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在这一阶段,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初步暴露出来。一方面,银行合作类产品属于表外业务,因此不会受到一系列监管指标的限制。而且该业务会干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削弱央行宏观调控能力,也给监管部门实行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这一阶段的主要风险还有信息不对称风险。在银信合作等方式的影子银行业务中,银行与其合作者之间掌握的信息存在一定偏差和时滞造成了信息不对等,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信息较为充足的一方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由此可能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是影子银行的重大风险之一。

  3. 该阶段的主要监管政策

  随着银信合作业务风险的逐渐显现,银监会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对银信合作类业务进行监管。2008年,提出规范银信合作,禁止银行提供担保;2009年,进一步禁止银信合作中投向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产品;2010年,随着信托贷款业务的逐渐扩大,银监会规定银信合作转入表内,限制融资类业务。至此,银信合作的套利空间减少,此种业务的规模也逐渐下降。

  (二)第二阶段:快速发展阶段(2011-2014年)

  1. 主要业务形式

  随着对银信合作业务监管的逐渐趋严,银行一方面在原有银信合作的基础上再拓宽业务链条、增加业务复杂程度;另一方面也开始发展各种新形式的表外业务,这一阶段同业代付业务与买入返售业务兴起并壮大。

  同业代付业务。同业代付业务其初衷是按照客户需求为其贸易结算提供短期融资和支付服务。同业代付业务的主要参与方有委托行、受托行和代付行,此业务当时对于这三方而言均属于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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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同业代付业务运行模式

  待融资企业向委托行申请贷款,委托行不直接向其发放贷款,而是将这笔资金委托给受托行让其间接给企业发放贷款。对于委托行而言,该业务不计入表内,实现了规避监管达到监管套利的目的。对于受托行而言,在其为企业发放贷款时,这笔资金计入到“同业存放款项”类或“应收账款”类科目中。最终,待融资企业获得了贷款,而对于委托行、受托行和代付行这三类商业银行而言,这项业务均为表外业务,从而隐藏了其真实信贷规模、实现了监管套利。

  买入返售业务。买入返售业务作为同业业务的一种在2014年以前快速发展。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合约条款先买入标的金融资产,商业银行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标的资产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2. 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这一阶段主要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这也加速了金融系统流动性风险的聚集。影子银行的理财产品周期大多较短,商业银行集合了大量的短期债务。而商业银行为了获得更多收益,银行将这些短期资金绝大多数都投向于收益高、风险高的中长期投资项目中,因此,影子银行需要依靠持续发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保证资金链不断裂,由此形成了典型的期限错配。致使流通领域内货币相对不足、聚集了大量流动性风险。2013年发生的两次“钱荒”就是这一阶段流动性风险积聚的重要印证。

  3. 该阶段的主要监管政策

  2011年兴起的同业代付业务很快就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2012年,银监会规定同业代付业务入表,要求真实公开贸易背景,因此,同业代付业务规模显着下行,之后买入返售业务兴起。2014年,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买入返售业务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买入返售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具有合理公允价值的且流动性较高的金融资产,另外,不允许资金融入方将该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转至表外。至此,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监管。

  (三)第三阶段:风险暴露并加强规范阶段(2015年至今)

  1. 主要业务形式

  由于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的政策,商业银行原有的套利空间消失,因此,商业银行开辟了一条新的同业渠道———同业投资类业务。

  同业投资主要指的是银行自身或委派其他金融部门购买同业金融资产的投资行为。由于同业投资业务通常计入“应收账款类投资”科目下,因此,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投资业务达到了规避监管的目的。其中典型的业务形式是同业存单质押收益权投资业务。同业投资业务让银行顺利给不能从正规渠道融资的企业进行放贷,并且隐匿了其真实的信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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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同业存单质押收益权投资业务运行模式  

  具体运行流程为:首先,银行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但企业先不动用此笔资金,而是将所借得的资金向银行进行抵押得到存单。其次,银行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此存单受益权设定为资管计划。最后,银行再将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投向该资管计划中。这样对于待融资企业来说,实现了融资目的;对于银行来说,这笔资金最终会计入“应收账款类投资”科目下,顺利将表内信贷转向了表外。

  2. 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发展到了第三阶段,其风险的复杂性也有所增强。影子银行将不同领域的各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将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扩大至行业内部,而行业内风险最终会扩散成为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其中任何一个机构出现问题,都将会殃及业务链条中的参与者,身处在影子银行业务核心地位的商业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攀升,甚至影响到银行整体的正常运营。此外,这一阶段的影子银行业务加重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影子银行的资金主要流向房地产、工商企业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等能够负担较高融资成本的领域,而近年来制造业的去产能改革、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都增加了未来信贷资产不能兑付的几率。

  3. 该阶段的主要监管政策

  这一阶段我国迎来了一轮强监管时代,尤其是2017年以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的自查治理工作,打击市场乱象,重点整治乱加杠杆、脱实向虚的复杂结构产品;区分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筑牢风险防火墙;全面弥补监管空白,明确金融产品业务属性,统一监管标准。

  在本轮的强化监管下,针对我国影子银行的治理效果显着。第一,影子银行的急速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影子银行无论从总体规模还是GDP占比来看,均较历史峰值有大幅的缩减。第二,市场秩序得以恢复,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大幅缩减,取而代之的是持牌、合法、规范的经营模式。第三,系统性风险大大降低,形式复杂的交叉业务明显减少,影子银行结构更为简单,与此同时,也为疫情期间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实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结论及建议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其规模创历史新低,但由于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积聚较大,加之疫情期间经济下行,一些风险水平较高的影子银行可能趁此余烬复起。但应该认识到,影子银行和传统金融体系将会是长期共存的状态。因此,如何规范影子银行合规、健康、有序地发展才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一)弥补监管空白,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合作

  一方面,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与监管博弈的猫鼠游戏,影子银行目前在我国的盈利来源主要是通过监管套利获得的。影子银行业务模式的创新通常是因为现有监管政策的空缺,直到这种影子银行业务不断扩大、风险逐渐积聚,此时才会得到监管部门的注意,这样会给我国金融安全以及经济稳定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应对相关机构的业务及资产规模进行全面的了解,及时出台相关监管政策与法规,补齐监管短板,加强监管力度,“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

  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大部分业务是由不同金融机构合作展开,如银信合作、银政合作、银保合作、银基合作等。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合作。影子银行业务所涉及的金融机构受到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其监管标准与监管力度不一,也为影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因此各监管机构间应该加强合作,将其纳入统一的监管视野,避免监管空白与监管漏洞。2018年,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就是我国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的转变。

  (二)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更为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

  影子银行业务作为一种表外业务其透明度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信息不能及时披露,而建立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有效遏制系统性风险发生、建立银行自身风险防火墙。加大商业银行的信息公开披露力度,可以使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和用途透明化,限制商业银行的监管套利行为。一方面,方便监管部门更为及时、准确、详细地了解商业银行的真实经营情况,填补监管空白;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制度掌握投资方向、甄别风险情况。

  (三)商业银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优化风险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应当完善其风险防控能力,明晰其风险承受能力,不断优化风险治理结构,控制内部影子银行业务风险。首先,可以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银行存量资产,调整商业银行风险结构,提高流动性以缓解商业银行期限错配问题。其次,对其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应进行系统、准确地检测,以便能够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降低因不能到期兑付所引起的信用风险。最后,应注重建立交叉业务领域的金融风险防火墙。信托、保险、证券等机构与银行进行合作,隐匿真实贷款规模,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且操作关联性极强。针对这种情况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应注重风险防火墙的建立,对不同机构之间的风险进行隔离,防止风险的传导。

  (四)促进商业银行自身观念转变,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影子银行实质上是商业银行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产物,往往一些商业银行不顾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了有利可图便不惜违法违规,甚至一些资金流向了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等产业,这也正是部分商业银行唯利是图的体现。因此,规范影子银行业务最主要的是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观念入手,虽然监管政策的完善对于规范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更主要的是商业银行对于自身持续发展的考虑。究竟是利用规避监管的行为快速提高银行利润,还是从长远考虑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商业银行应考虑的首要问题。商业银行为了增加利润而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始终不是实现双赢的长久之计,只有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设计出具有实质性创新的金融产品,才是商业银行需要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课题组,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中国影子银行报告[J]金融监管研究, 20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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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祝继高,胡诗阳,陆正飞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基于影 子银行体系资金融出方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 2016(1):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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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陆晓明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4(1):55-63.

  [6]巴曙松.应从金融结构演进角度客观评估影子银行[J]经济纵横, 2013(4):27-30.

  [7]林琳,曹勇,肖寒.中国式影子银行下的金融系统脆弱性[J].经济学(刊) , 2016(3):1113-1136.

  影子银行论文第二篇:投资替代、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企业经营绩效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且实体经济下行严重,尤其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企业将更多的资本投入到影子银行业务中,谋求高额收益。本文的研究以2010-2019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探讨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固定资产收益率的关系,以及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固定资产收益率越低,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越大,经营绩效越低。

  关键词:影子银行化;投资替代;固定资产收益率;经营绩效;

  Abstract:At present,China's economic structure is adjusted and the real economy is experiencing a serious downturn,especially due to the impact of the new crown epidemic.Many companies invest more capital in shadow banking to seek high returns.The research in this article takes 2010-2019 Shanghai and Shenzhen A-share listed companies as a sample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hadow banking of non-financial companies and the rate of return on fixed assets,as well as the impact on corporate operating performance.

  一、引言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2019年,影子银行金融中介业务量已达57.1万亿美元,占全球金融资产总额的14.2%,增幅为11.1%,高于2013到2018年的年均增长率(7.1%)。2015—2020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委托贷款交易额由9.67万亿元迅速上升到11.06万亿元。

  我国实体企业也纷纷试水影子银行业务,在短期时间范围内,虽然给企业带来了收益的繁荣,但却为其长远发展埋下了重大隐患。这将造成我国实体经济出现严重的“脱实向虚”现象(张成思和张步昙,2016)。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经济发展的重心要继续放在实体经济上。“十四五”规划还提出要促进金融、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那么非金融企业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来从事高杠杆、高风险的影子银行活动?影子银行化给企业的经营绩效又会带来什么影响?本文主要通过对非金融企业基于投资替代的动机进行了分析,进一步考察了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程度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在实体经济面临着发展速度趋缓、产能过剩、供需结构失衡等众多问题,而金融呈现出高速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影子银行业务发展迅速。同时,我国实体经济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加大,主体投资意愿持续下降,投资回报率持续下降,但资金投入金融渠道的比重和通过金融渠道获得的利润却不断增加,非金融企业金融化意愿不断增强。非金融企业金融化不仅体现在对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的投资增加,也体现在影子银行业务上。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对实体投资产生“替代”效应主要源于以下两种情景。第一种是在企业中所有可以用来投资的资金投向实体投资和企业所从事的影子银行化活动时,若实体投资产生的收益低于影子银行化,企业便会减少实体投资,将更多的投资资金转向企业影子银行化活动,这是对实体投资的一种“挤出”效应。第二种是企业的影子银行化会加大金融市场方面的投资支出,促使企业回购股票,从而降低企业实体投资。张成思(2016)通过实证检验得出结论:非金融企业金融渠道利润的增多,在为企业充足现金的同时,会使企业在获利方面更加依赖金融渠道,从而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行为。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1: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成负相关关系。

  企业管理者利用企业内外部资源实现经营目标的具体体现便是企业绩效,其与企业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Orhangazi(2006)从企业投资与固定资本的变动关系发现,企业通过更多的参与金融投资获得了更多收益,但是却挤出了实体投资,长远来看,不利于企业增长的能力。若企业从事过多的影子银行化活动,则对企业的稳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容易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分散化,阻碍企业自身的技术进步。如果企业将更多资金用于影子银行活动,其主营业务资源就会被挤出更多,从而造成企业资源错配、生产规模下降、规模效应降低,阻碍企业的经营发展。鉴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2:非金融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影子银行化规模成反比。

  三、变量选择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文中研究样本为2010-2019年在沪深两市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并针对数据作如下处理:(1)对数据不足的样本进行删除;(2)将ST、PT等企业删除;(3)删除金融行业样本公司;(4)对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winsorize处理。经过处理后获得的研究样本为736个公司数据,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与国泰安数据库。

  (二)变量选择

  1.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为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委托理财、其他应收款的加总。

  2.投资替代比

  我们用投资替代比来表示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资产对企业实体投资的替代作用,这个比值越大,代表企业越倾向于用影子银行化资产来替代企业实体投资的资产。

  3.固定资产收益率

  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经营资产(运营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净值)

  4.企业经营绩效

  衡量企业经营绩效的财务指标有很多,最基础的就是利润率相关指标,总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两者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企业的经营绩效。

  5.控制变量的选取

  根据以往的研究表明,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股权集中度、成长能力、总资产周转率等因素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在回归分析中对这些相关变量加以控制。以上变量的具体说明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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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变量说明  

  (三)模型的建立

  为了检验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企业固定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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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企业固定资产收益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本文加入固定资产收益率的二次项,构建如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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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验证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活动对公司的经营绩效存在影响,则构建如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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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1.投资替代比

  针对所选取的样本企业,将其投资替代比进行描述性统计,统计结果表明:总体来看,在2018年之前,就投资替代率而言国有企业相对较高。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银行存在经营垄断,国有企业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长期且稳定的信贷可以保证其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这便促进了国有企业所获资金更多投入到影子银行业务市场,投资替代比增大。2018年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国际市场需求减少、传统产业竞争力大幅降低,致使部分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企业为了保证生存竞争优势,只能减少生产及运营成本,转向影子银行化业务,表现为投资替代比迅速上升,影子银行化规模变大。

  2.其余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对样本公司2010-2019年的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公司的经营绩效相关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处理,结果显示:(1)取对数之后的企业影子银行化的规模均值为20.3764,最小值14.0469,最大值为26.4981,标准差为2.7024,表明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之间存在差距。(2)代表企业经营绩效的ROA、ROE和OPR最小值与最大值相差较大,尤其是ROE,最小值为-39.4397,最大值为41.308,方差为11.0719,表示中小上市企业间在经营绩效差距较大。(3)RFA的最小值为-0.6107,最大值为0.689,这说明样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收益率是存在正负收益差距的,均值为0.0819,这说明样本企业整体固定收益率还是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正值水平上。

  (二)实证分析

  1.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的回归分析

  (1)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文检验了样本数据的多重共线性。结果显示,各解释变量、控制变量的VIF数值均严格小于5,排除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

  (2)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结果显示,在模型(1)中非金融企业的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的回归系数为-0.763,即两者呈负相关,且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显着,在模型(2)中,RFA系数也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负向显着,而RFA2系数虽为正,但并不显着,假设H1得到了验证。这说明,固定资产收益率越低,企业越愿意将自己有限的资产从事高收益的影子银行化业务活动。同时,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成长能力、股权结构等变量对影子银行化规模有显着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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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的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置信水平下显着,未标注的回归结果不显着。

  (3)稳健性检验

  2015年政府出台 “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一直延续至今,其中“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对实体企业投融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去杠杆”意味着缩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因此,本部分仅选择2010年至2014年的子样本数据进行研究,以消除该政策的影响。经过以上处理,重新进行回归,得到回归结果,再次证明假设H1。

  2.非金融企业经营绩效与影子银行化规模的回归分析

  (1) 回归结果分析

  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与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关系计算回归,得到回归结果图3。可以看出,非金融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与影子银行化规模回归系数为-0.228,即两者呈负相关,并且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显着,而营业利润率系数为-0.003,即营业利润率与影子银行化规模负相关,且在5%的水平上显着。假设H2得到验证。这个结果表明,非金融企业在影子银行化活动中,会通过降低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与营业利润率,造成企业经营绩效的降低,这是因为企业在进行影子银行活动的过程中盈利能力的波动性会增加,同时发生财务危机的风险也会增加,造成经营风险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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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企业经营绩效与影子银行化规模的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置信水平下显着,未标注的回归结果不显着。

  (3)稳健性检验

  为了确保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参考了宋军等(2015)、彭俞超(2018)的研究,选取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垫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八项对企业影子银行化进行衡量。以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资产与总资产净额的比例,即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相对规模(SB2)来表示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对模型(3)、模型(4)进行混合回归,最终结果证明研究结论基本保持不变,总资产增长率、营业利润率仍然分别与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呈负相关,分别在1%、10%的水平上显着,这说明本文结论具有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和政策性建议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通过类银行信用中介的方式,将实体经济与金融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并且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会造成实体经济的萎靡,而实体经济的萎靡反过来又会加剧金融风险,加重经济脱实向虚问题。本文以2010—2019 年我国 A 股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分别分析了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资产作为实体投资的“替代性投资”,在不同企业间的差异性;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的关系;企业经营绩效与影子银行化规模的关系。

  研究结果表明:第一,2018年以前,国有企业投资替代比高于非国有企业,2018年由于贸易战影响,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受阻更为严重,投资替代比高于国有企业;第二,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规模与固定资产收益率呈显着负相关。即固定资产收益率越低,影子银行化规模越大;第三,随着影子银行化规模的增大,企业的经营绩效越来越差,即影子银行化规模与非金融企业经营绩效呈显着负相关的关系。

  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民营企业应该成为政府与金融类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同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着力打造中国制造2025,不断提高实体经济的利润率。(2)对于实体企业,要明确自身发展定位,意识到主营业务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可以适度的进行一些金融投资,合理分配资源,处理好资本在主营业务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分割问题,避免因过度从事影子银行业务而失去自己的竞争能力。(3)实体企业要加大企业创新与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在当前实体投资机会缺乏的状况下,非金融企业应当明确自身定位,通过不断创新与技术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而不应该过多将资金投向金融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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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季青平.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对企业投资的影响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 2018.

  [5]李建军,韩珣.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与经营风险[J]经济研究, 2019,54(08):21-35.

  [6]苗慧慧影子银行对非金融企业主营业务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D]兰州大学, 2019.

  [7]彭俞超,韩珣,李建军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企业金融化[J].中国I业经济, 2018(01):137-155.

  [8] Jensen Michael C..Meckling William 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North-Holland,19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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