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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护

来源: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作者:薛妮
发布于:2018-04-04 共48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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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论文题目:海南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护

  摘要:发展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国开展“五位一体”的文明创建, 其中首要任务便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生态文明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指导下,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载体, 是我国在未来发展中继续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思想保障。

  关键词:海南; 生态文明; 可持续发展; 法律保护;

  生态文明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面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逐渐衰弱的情况, 我国人民必须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 即保护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 促使生态文明与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有机结合, 从而促使我国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但随着社会经济化进程不断深入, 海南省作为我国旅游发展重要基地, 其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本文阐述了生态文明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基于法律视角提出了有效的改善措施。

  一、生态文明

  现阶段, 我国对生态文明的定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类要正确认知与自然的关系, 形成共生共融思想;二是人类要遵循客观规律, 禁止对自然进行行为破坏;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总体, 是各种文明的最终归属, 例如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等。文明是人类社会经过历史沉淀衍生的产物, 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进行认识与改造的精神成果、物质成果。回溯人类历史可以发现, 人类的文明进步即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文明以人为发展主体, 人类对自身实践活动的反思以及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 是文明发展的根本条件。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 可划分为三个文明时期, 分别是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随着人类社会步入工业文明, 人类改造与利用自然的力度不断加大, 虽然取得了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 但同时也诱发了生态危机。现阶段的生态环境已经无法满足人类文明社会的发展需求, 人类逐渐意识到实践活动对自然界所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性, 一种全新形态的文明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需求。生态文明应运而生, 其主要任务是对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相处方式进行有效调整, 促使人类与自然实现和谐共生, 人类社会实现全面发展。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 是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 如果将工业文明比作“黑色”, 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 是人类社会向着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趋势, 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自然界不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原料库与征服对象, 而是人类的朋友, 人类应该精心呵护自然, 促进其健康发展。人类社会要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首要条件便是将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指导, 科学发展的基本内容要求人类尊重客观规律, 即社会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相比工业文明而言, 生态文明的主要特征是尊重自然, 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不能违背自然规律, 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限制自身发展需求, 从而促使人与自然实现相互依存。

  天人合一理念贯穿于我国社会发展的文明史, 其实质是人类与自然二者实现和谐共处。由此可见, 生态文明与我国文明史的内在要求有着高度的契合性, 天人合一理念是生态文明生存与发展的思想保障。我国工业文明进程较晚, 因此要紧抓生态文明, 以此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最初探索生态文明是在1990年, 主要目的是促使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1996年我国颁布了“九五”计划, 对经济的体制、增长方式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有效变革;2002年十六大召开, 提出了两型社会概念,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实施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2007年十七大召开, 对我国基本国情、生态环境现状、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现代化建设需求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计划在2020年前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并将其列为小康社会主要建设目标;2011年我国提出了“十二五”规划, 其中表明, 要想推进两型社会发展进程, 首要条件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十八大的召开对以往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方式进行了有效总结, 并在此基础上对生态文明进行了升华, 将其定义为国家意志, 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一) 森林保护方面

  森林是海南岛的主要生态系统。在历史文明发展前期有森林之岛之名, 热带森林几乎覆盖了整个岛屿。海南岛在发展初期的生态系统表示值:理想状态14%, 良好状态31.5%, 一般状态27.4%, 较差状态29%。海南岛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值:空气负离子浓度值 (个/cm) , 森林旅游区:霸王岭, 3600~10290;尖峰岭, 3180~7900;五指山, 3200~6980;七仙岭, 2570~8600;吊罗山, 3200~4900;铜鼓岭, 1670~4680。

  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程度不断扩大, 森林逐渐遭受到残损, 残损范围与程度随着时间的迁移不断扩大, 残损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分别是人为残损、自然残损。如果一个岛屿的森林覆盖率较大, 将不适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人类社会文明要想得到有效发展, 必然会对森林进行残损, 不过残损程度过大极易诱发生态危机, 威胁人类的生存。其中自然植被面积不断缩减, 尤其是草原、灌丛、针叶林、季雨林、热带雨林以及常绿阔叶林, 缩减面积分别约为49%、42%、27%、6.8%、6.5%、2.9%。海南岛局部地区水土呈斑块状流失。基于卫星的角度而言, 海南岛的绿色也呈现出斑块状,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与热带雨林被切割, 为了提高海南岛的生态功能, 专家们提出了见缝插绿的概念, 除此之外, 还要对生态文化进行有效发掘, 例如, 村庄风水林。

  (二) 土地管理方面

  海南省的海洋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 海岸线总长为1830公里。随着旅游业的大力开发, 海南房地产业蓬勃发展, 岸线资源被大力开发, 珍稀水生植物受到了严重破坏, 如水椰、红树林等。距海岸线不足两百米的地区遍布着大量的建筑物, 沙滩周边的酒店与海景别墅星罗棋布, 甚至存在私人飞机场。海南省从海口市到三亚市, 涵盖的东海岸线约为300公里, 拥有丰富的海岸资源, 例如, 亚龙湾、海棠湾、珍珠海岸、石梅湾、神州半岛、博鳌、铜鼓岭以及美丽沙等, 成为了海南省的主要开发地区。

  (三) 林地管理方面

  海南频发热带台风, 森林是其天然屏障, 对海岸线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木麻黄是海防林的主要组分, 目前已遭受了严重的破坏, 已经丧失了其原有的防护功能;海南省的东海岸与太平洋相接, 因此, 海防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 森林面积锐减, 无法有效减弱台风的侵袭;海岸线遭受严重的侵蚀, 不断后退, 很多路面树木已经被海水淹没。除了海岸线外, 海南省的古老森林也逐渐成为房地产商的开发热点, 例如, 冲山镇, 该地区坐落于五指山市的群山间, 是海南省苗族与黎族的自治州府所在地, 该地区被南圣河环绕, 拥有翡翠山城之称, 但随着开发商的“入侵”, 群山峻岭间遍布着大量的建筑物, 公寓、养老社均为高层建筑, 相对于原着建筑, 现代高层建筑如同用钢筋水泥构造的森林一般。许多山丘遭受了严重破坏, 交通道路穿插而过, 民间艺术、民俗风情成为开发商的独家卖点。

  海南岛曾是我国的天然药库, 该省植物可用药的种类多达3180种, 在全国药用植物种类中占据31%。相关调查结果显示, 随着开发程度的不断加深, 海南植物受到了严重破坏, 药用植物中约有190种被毁灭。相关环境科学研究专家表明, 我国常见的入侵植物拥有190种, 海南一省便有近百种, 严重危害了海南省生物的多样性。生态破坏是出现此种现象的最重要原因, 不健康的生态开发, 致使物种资源没有受到有效的保护。海南省原始森林破坏现象从未间断, 生态系统的功能受到了巨大冲击, 生态环境不断退化, 对物种的数量、多样性以及分布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四) 其他方面

  海南岛要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在保护森林之外, 还要对声环境、大气环境以及水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关注。通过相关环境调查可知, 海南省的水质虽然存在局部下降的情况, 但总体而言保持良好。在空气质量方面, 存在少数地区污染程度增加的现象, 海南岛旅游景区空气质量较差。海南岛噪声极值范围为62.9~71分贝, 超过70分贝即为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有两个, 分别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三、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建议

  海南省在1999年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 提出了“三圈一区”概念, 即沿海台地生态圈、海岸生态圈、海洋生态圈以及中部山地生态区。海南岛的主要开发地区为沿海生态圈, 海南岛东南部的主要发展形势为热带高效农业、生态旅游业;其西部主要进行工业发展, 以西部原有的工业开发区为基础, 可以有效避免工业发展破坏生态环境。

  (一) 建立健全林地管理法

  森林对于海南省而言, 是其实现生态平衡的主要工具, 是海南省的宝贵资源, 应该受到一定的管理与尊重, 其中以立法管理为主, 只有法律保障才具有功效。由此海南省针对森林保护颁布了林地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内容表明, 海南省要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 提高海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从而推动海南省的经济健康发展。但随着海南省经济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 该条例与社会发展出现了脱节现象, 在实践过程中, 海南省面临着许多矛盾与问题。为了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有效的贯彻与落实, 我国政府部门针对林地管理问题, 例如, 毁林、非法占用、违规审批等, 对林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与完善, 新条例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必要基础, 对改革精神进行了重新规划, 使其更具可行性与针对性。海南省实施新条例, 可以有效提高自身的生态环境品质,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从而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 推动海南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 对土地管理法进行完善

  土地资源是极为稀缺的一种资源, 对我国生产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直接影响着地区社会的发展形势。随着海南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土地资源矛盾越来越剧烈, 为了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海南省应该贯彻我国林地管理新条例, 并对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落实, 通过国家审计署以及中央巡视组对海南省整改反馈意见的措施进行审计, 有利于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障碍性因素, 例如, 土地领域腐败、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土地闲置等。我国政府部门在2014年中旬对土地管理条例进行了整改与完善, 新条例的主要目标是以法律为基础, 对权利的运行进行了标准规范。海南应当利用该条例对本省的相关制度进行创新与发展, 有利于推动海南省实现绿色发展。

  (三) 建立完善的森林保护法

  海南省的森林资源中含有大量的古树名木, 是珍稀的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 有海南绿色化石的美誉。建立完善的森林保护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文明的发展, 是海南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过去, 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森林管护工作不很完善, 管护力度较为薄弱, 森林内部存在大量的乱采滥挖现象, 加之自然灾害, 如雷击、病虫害等, 严重损害了海南省的森林资源, 古树名木数量与多样性不断减少, 为了有效保护古树名木, 海南省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管护法规, 要求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严禁出现森林破害现象, 并提出了有效的惩罚措施, 这些法规为海南省森林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海南省要想促进自身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不仅要创新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 对生态文明建设行为进行标准规范, 还要基于法治建设形成自身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对于文明而言, 法律是其主要构成部分, 因此, 要想实现生态文明, 环境法治文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法律法规, 可以帮助人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形成重要认知, 形成生态忧患意识, 提高人类的道德感与责任感, 从而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 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最终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宏远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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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薛妮. 海南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护[J].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31(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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