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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13 共51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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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P2P网贷平台与小额贷公司的合作探究 
【第一章】P2P平台与小额贷款公司协作发展研究绪论 
【第二章】我国P2P网络借贷概述 
【第三章】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概述 
【第四章】P2P网络借贷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效应 
【第五章】合作案例分析——基于有利网
【第六章】P2P与小额贷合作的发展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P2P网贷与小额贷款公司共赢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我国 P2P 网络借贷概述

  自 2007 年我国第一家 P2P 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至今,P2P 在我国扎根已有7 年。7 年间,全行业平台数量、贷款余额和参与人数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大量平台倒闭、跑路,以及各路风投资金密集进驻,我们看到了行业自律的逐步出现,也看到了监管思路的逐渐明晰。

  第一节 我国 P2P 网络借贷产生原因

  P2P 网贷行业之所以能在我国的土壤上快速发展,野蛮生长,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需求

  我国的企业、个人融资大部分依靠传统银行,而银行又有着严格的信贷审核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这使得银行的金融服务偏向内部管理完善、经营效益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以及收入水平、信用状况达标的个人。小微企业通常内部管理不够完善,财务数据造假严重,经营业绩不稳定,不可能通过上市途径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加之其贷款违约风险明显偏高,商业银行出于收益最大化和降低坏账的目的也不愿意向其提供贷款,大量无法通过审核的个人也被拒之门外,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压力使得小微企业和个人将目光转向民间借贷,民间贷款利率虽然比银行贷款高很多,但有着审批手续简单,期限、利率灵活等优势,P2P 网络借贷更是不受地域、空间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获取资金。

  (二)投资需求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观念进步,即使是中低收入阶层,也有了投资理财的想法,这部分人群并无大额的富余资金,因此普遍投资额度小,达不到多数投资渠道的门槛要求,他们还重视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因为小额度资金随时可能动用。市场上现有的投资渠道大致如表 2.1 所示: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4 年 CPI 为 2.6%-2.7%,相比之下银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在收益方面都不具有太大优势;而信托、私募门槛高;股市风险较高,并不适合风险偏好保守的投资者,大量中低收入阶层的投资者亟待新的投资渠道。据网贷之家网站统计,2014 年 P2P 网贷行业平均综合收益率为 17.86%,在收益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 P2P 网络借贷借款期限大多比较短,流动性强,投资门槛低,投资额度小,即使有小额的闲散资金也能进行投资,这就使得不少的资金流入 P2P 网络借贷平台,加上一些 P2P 网贷平台推出保障本金和担保的模式使得投资者更加放心。

  (三)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

  网络技术为 P2P 网贷平台的搭建、安全维护提供了客观基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6.49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3117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7.9%,较 2013 年底提升了 2.1 个百分点。网络的普及使信息传输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这使得 P2P 网贷平台从线上获取客户资源成为可能。互联网领域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和建模技术可以帮助 P2P 网贷实现数字化、自动化的审贷技术。

  (四)市场环境宽松

  P2P 网络借贷平台目前属于与互联网相关的工商企业,其注册登记由工信部监管,工信部对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要求非常宽松:首先,P2P 网贷平台需在有关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然后向工信部申请《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并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以上手续齐备,便可从事网络信贷中介活动。无论是工信部还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于平台注册资本、资金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都没有严格的规定。由于行业进入者只需花费较少资金便可搭建 P2P 网贷的网站,网站是主要交易平台,所以人工和简单的办公场所投入成本也很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平台蜂拥而入。

  第二节 我国 P2P 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一、我国 P2P 网络借贷模式

  P2P 网络借贷作为一种基于网络平台的点对点借贷模式,至少包含着借款人、平台、投资人 3 个参与方。国外的平台大多数从网络上直接获取借款人和投资人,对借贷双方进行撮合,不承担过多的中间业务,模式简单。而国内的 P2P网贷平台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之下逐步形成了多种多样的 P2P 网贷模式。投资端的获客途径线上线下都有,借款端和平台的细分程度更高。

  如表 2.4 所示,从借款端来看,借款人主要有中小企业主以及个人,平台获客途径衍生出了线上、线下、混合、第三方四种方式。

  如表 2.5 所示,P2P 网贷平台推出的产品不再是单一信用贷款,在我国社会征信不完善的背景下,发展出了抵押、担保贷款方式;撮合方式也不只是直接撮合,还出现了债权转让方式;国外的 P2P 网贷平台作为单纯中介撮合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而在我国,P2P 网贷行业无监管、无标准使得投资者面临更大的风险,平台不得不推出保障机制来吸引投资者,但同时,平台自身也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风险,保障机制的推出也对平台自身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我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数据

  本文 P2P 网络借贷的行业数据均来自网贷之家对各个平台的统计。

  (一)成交量

  截至 2014 年底,中国 P2P 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超过 3829 亿元。2014年网贷行业成交量的月均增长速度为 10.99%,全年累计成交量达到 2528 亿元,是 2013 年的 2.39 倍,如图 2.1 所示。

  2014 年下半年,P2P 网贷行业的成交量增速有明显的提高。2014 年底,多数 P2P 网贷平台出现兑付压力,投资者纷纷遇到提现困难的问题,资金倾向于银行系、国资系、上市公司系这类有可靠背景、有隐形信用背书的平台,如表2.2 所示。12 月这些平台累计成交量占全国的 31.47%,较 11 月大幅提升。2014年行业投资人数前 3 名为陆金所、积木盒子、有利网,业务成交量前 3 名为陆金所、人人贷、红岭创投。

  (二)P2P 网贷平台数量及分布

  2014 年底,P2P 网贷的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已达到 1575 家,经过了 2013 年的爆发式增长后,2014 年问题平台不断涌现(12 月一个月内问题平台数量达 92家),这导致了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增长速度减缓,月均复合增长率 5.43%,但绝对增量仍然超过 2013 年,如图 2.2 所示。

  这些运营平台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或民间借贷活跃地区,平台数量在前六位的地区为广东、浙江、北京、山东、上海、江苏,前六位省份的 P2P 网贷平台总数占全国总数的 71.30%,如图 2.3 所示。

  2014 年,P2P 网贷行业在北京市的发展最为迅速,其平台的数量是 2013 年的 2 倍。之所以发展如此迅速,是因为该地区的网贷平台大多采用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信托等合作的模式,这种轻资产模式使得平台规模快速扩张。随着P2P 网贷行业的频繁曝光,它成为了众多民间借贷行业人士关注的焦点,四川、安徽、重庆等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地区,P2P 网贷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网贷平台数量增长迅速。

  2014 年新上线的网贷平台超过 900 家(含问题平台),平均注册资本约 2784万元,相对于 2013 年的 1357 万元,增长了 1 倍。2014 年新上线平台的注册资本多数介于 1000 万-5000 万之间,占比高达 61%,注册资本在 1 亿以上的平台有 48 家,如图 2.4 所示。注册资本虽然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平台的真实资本实力,但它的增加表明了整个行业隐形进入门槛在提高,平台之间的竞争在加剧。

  由于行业监管的空白,既有大量新平台涌入,也有大量问题平台倒闭、跑路。截至 2015 年 2 月,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已达到 494 家,均出现在民营系平台。

  其中,2014 年全年问题平台达 275 家,是 2013 年的 3.6 倍,如图 2.5 所示。

  2014 年以来,银行、国资、上市公司、风投资本争相进入 P2P 网贷行业,加剧了网贷行业的竞争格局。截至 2015 年 2 月,P2P 网贷行业中,获得风投资本的平台有 34 家,上市公司背景平台共 18 家,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为 19 家,银行背景平台 13 家。这些平台依靠自身背景作为信用背书,其综合收益率较之民营系平台更低,如图 2.6 所示。目前这些平台并没有迅速做大,行业仍以民营系平台为主,民营系平台总数 1562 家(不含问题平台),综合收益率 17.15%.

  2013 年出现的问题平台,多数是由于诈骗、跑路,而 2014 年出现的诈骗、跑路类平台与提现困难类平台的数量不相上下,分别占比 46%和 44%,另外一部分平台由于停业整顿、经济侦查介入等原因被曝光,如图 2.7 所示。

  平台之所以频频出现提现困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国内经济疲软,借款人资金压力大,加之借款后负担的高额利息,致使其还款困难,大量借款人无奈之下只好违约或申请展期,加之股市有回暖趋势,投资人被更高的收益吸引,纷纷撤出资金投向股市,借款人无力偿还、投资者急于撤资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第二,多数 P2P 网贷平台在运营中建立资金池,由于行业监管的缺失,资金池极易造成流动性风险,例如,一些 P2P 网贷平台拆标、期限错配现象严重,平台本身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平台无法负荷大量投资者的提现要求,挤兑现象发生。

  (三)P2P 网贷综合收益率

  2013 年,综合收益率登上高峰之后便有下降的趋势,2014 年 P2P 网贷综合收益率为 17.86%,如图 2.8 所示。收益率走低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2014 年,关于 P2P 网贷行业监管措施将出台的舆论成为关注热点,各平台为规避政策、法律方面的风险,纷纷调低利率至合理区间;第二,随着问题平台曝光增多,风险偏好保守的投资者将资金转移至拥有更高安全性但收益率较低的平台,例如银行系、国资系平台,致使行业整体收益率下滑。

  (四)P2P 网贷借款期限

  2014 年,P2P 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 6.12 个月。较之 2013 年,行业平均借款期限提高主要是由于一些实力较强的平台标的期限较长,例如陆金所、积木盒子、人人贷,这些平台成交量大且平均借款期限在半年以上。如图 2.9 所示。

  多数平台发布的投资标的,期限有长有短,加之平台数量众多,不便于统计,但通过查询网贷之家的平台资料可以大致发现,期限在 1-3 个月的投资标的数量最多,P2P 网贷行业短期民间借贷的属性尚未改变。P2P 网贷平台的借款目前还主要以短期借款为主,一方面由于借款人无法承担长时间高息,另一方面由于投资人偏好高流动性标的。从期限角度来说,P2P 网络借贷与传统金融机构较长期限的贷款形成了良好互补。12 个月及以上期限的投资标的较少,主要由一些老牌平台及银行系、国资系背景平台发布。

  (五)投资人投资金额分级

  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选取 216 家运营较为稳定、成交量较为活跃的网贷平台,发现 P2P 网贷行业仍然以小额借贷为主,仍然服务于广大草根阶级。如图 2.10 所示,平均下来,2014 年每月每个平台投资金额介于 0-1 万元的投资人数最多,占比高达 63.74%,单月单个平台投资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投资人数占比仅为 0.36%,这也说明机构投资者开始进入 P2P 网贷行业。

 

  第三节 我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监管

  一、监管趋势

  2011 年,P2P 行业平台数量增长还未呈现井喷状态时,银监会就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由此看出 P2P 网贷行业早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虽然业内翘首以盼的监管还是没有落地,但关于 P2P 网络借贷行业,我们可以明确得到的信息是:P2P 网贷将由银监会下属的普惠金融部实施监管。监管层在各个场合透露的信息,已经大概勾勒了监管框架,为监管细则的出台预热。

  如表 2.3 所示,这是 2014 年下半年监管层透露的重要信息:通过以上监管层态度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保持了较为宽松和包容的态度,监管原则也是“适度监管、创新监管、合理引导”,以风险防控为出发点,明确红线、坚守底线。

  二、P2P 网络借贷行业自律

  P2P 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无序竞争,使得业内人士开始重视行业自律问题。2013 年至 2014 年,北京、深圳、杭州、上海、江苏等地相继成立了多家行业协会,目标是带领各自区域内的 P2P 网贷平台朝着合规运营的方向发展。

  2013 年 8 月,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公约》中制订了“服务出资人的基本自律原则”、“服务借款人的基本自律原则”,同时对平台的运营、信息披露、行业竞争做出了相关规定。2014 年 11 月,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又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制定了《公约》的修订版,内容新增了银监会 10 条原则,并要求 P2P 平台必须有第三方托管账户或银行进行资金托管。目前已有上百家平台签署了该公约,目前看来,自律组织对平台产生的实质性自律作用还不强,还不能发挥协助金融市场有序合理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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