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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对我国劳动法发展的贡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8-11 共29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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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怀 ,3 月 29 日,杰出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劳动法学科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科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因病去世,享年 86 岁。又一位法学巨擘陨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页再次披上了浓重庄严的黑色。关怀教授逝世后,人大法学院网页开辟了“永远的怀念·沉痛悼念关怀教授”专题,来自关怀生前的朋友、同事、学生在一周时间内的悼念文章超过 100 篇。

  人们悼念这位法学泰斗,是因其一生对中国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卓越贡献。这位被学生称为“亦师亦父亦长者”的老先生,一生都充满了劳动法情愫。劳动法教育的先驱者关怀 1927 年生于河南,1946年考入朝阳大学(民国时期著名法科大学)法律系,是较早接受正规法学教育的法学家。

  在校期间,关怀便投身革命,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成为当时学生运动的领袖之一,并成为党领导的青年组织“青工”成员。1948 年 8 月,平津战役前夕,党组织为了保护进步学生力量,安排关怀等进步学生进入冀中解放区。

  关怀便转入华北大学政治学院学习。毕业后,关怀留校工作。1 年后,调入由谢觉哉同志任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工作。

  1950 年,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关怀此前学习和工作的朝阳大学与华北大学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之初,中国人民大学便积极组建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关怀是新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第一批教师,开始在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担任教员,从事劳动法学的教学和研究。

  从此,关怀与劳动法结缘,成为新中国最早献身于法学教育的人之一,他的名字和我国劳动法学整个进程紧密相连。当时,我国的劳动法还不成体系,教学自然也面临困难。关怀生前回忆,当时的情况是“社会上出现什么问题,国家便颁布什么政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劳动法教学则主要是讲这些政策,同时还结合中国情况讲前苏联的劳动法。

  1953 年开始,关怀先后任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64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政治法律室主任。受“文革”影响,中国人民大学于 1970 年 10 月被北京市革命委员会通知停办。关怀于 1973年 6 月,执教于北京大学,并担任北京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政治法律研究室主任。1978 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后,关怀重返中国人民大学任教。1979 年被聘为副教授,1986 年晋升为教授。

  新中国的劳动法一直没有公开出版的教材。在此背景下,1983 年,关怀主编了我国公开出版的第一部劳动法教材《劳动法学》,是当时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此教材成为我国劳动法教材的开拓之作,前后印刷 13 次之多。关怀更是凭此成为中国劳动法教育界公认的先驱。

  从事劳动法学教育的同时,关怀也致力于劳动法人才的培养。因社会上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从 1952 年开始,新中国成立了著名的法学教育“五院四系”。

  从 1953 年起,关怀承担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两年制劳动法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关怀一边教本科,一边为劳动法研究生讲课。早期的著名劳动法学教师和从业者,很多都是从人大劳动法研究生班走出去的,成了中国最早劳动法领域的先行者和骨干。“可以说人大法律系是研究我国劳动法学的基地,20 世纪 50 年代各个大学里教劳动法的都是从这里出去的。”关怀生前的一篇自述中写道。

  1979 年,关怀重新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后又建立了全国最早的劳动法硕士点。劳动法制建设的推动者关怀教授不仅是最早一批劳动法学教育者,也是劳动法学界的元老,是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和参与者,全程见证了我国劳动法问世的曲折历史。

  关怀参与劳动法立法工作,始于 1956 年。1954 年宪法颁布后,中央提出仅有宪法是不够的,需要制定一些部门法,特别是民法、刑法,还有劳动法。当时,刑法和民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起草班子,但劳动法由劳动部负责起草。1956年,劳动部为此成立了劳动法起草组,由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任起草组组长,关怀以专家学者的身份参加了劳动法起草。

  据关怀生前回忆,当时的任务是研究劳动法的框架结构和草案起草等,主要还是参考前苏联的《劳动法》。当时,每人都有具体分工,关怀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前苏联资料。1958 年下半年,搞“人民公社化”,起草组的工作因此搁浅,第一次起草《劳动法》夭折。“文革”爆发后,关怀被下放江西干校参加劳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搞社会主义就必须加强法治,必须尽快制定一批法律,其中包括《劳动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部成立了劳动法起草组,关怀再次被邀请参加起草组的工作。经过讨论、研究,草案先后有十几稿,经劳动部党组讨论通过后,上报国务院。随后,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劳动法(草案)》。关怀和劳动部其他两名官员一起,被劳动部派去汇报草案的起草工作。几经讨论与修改后,1983 年草案再次修改完后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颁布劳动法为时过早,需要逐步来。就这样,劳动法草案未能列入人大讨论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劳动合同只能先试行,公布了一个《劳动合同试行办法》。劳动法再次夭折。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尖锐,颁布《劳动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决定成立劳动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启动劳动法起草工作。1990年,劳动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从 1990 年到 1994 年,召开了很多次修改《劳动法》草案的会议,关怀也一直参与其中。

  经前后 30 多稿的修改后,1994年 7 月 5 日,《劳动法》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劳动者权益的维护者关怀家里的一面墙上,挂着“为民直言,当代施洋”的铭牌,还有河南煤矿老工人巩恩所赠“捍卫劳动法尊严,维护劳动者权益——敬献德高望重的关怀教授”的锦旗。“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我认为是我的社会责任,也是一种乐趣。”这是关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关怀的弟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回忆,关怀不仅这么说,也这么做。

  1993 年,北京四海宾馆 71 名工人失业,还输了官司,他们慕名找到关怀。关怀为他们撰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工人日报》上。该官司历经 8 年终于打赢,工人们保住了饭碗。在人大法学院网站上,有一篇来自原北京四海宾馆 71 名职工维权代表赵灿的文章。赵灿在文中把关怀称为“维权路上的救星”。

  关怀认为 :“要研究劳动法,就必须和工人运动相结合。”为此,他一直跟工会保持着密切关系。关怀还以劳动法学者的身份成为全总主席团的成员,并先后参与了《劳动法》《工会法》以及有关职工问题的法律的起草、制定、研究工作。为了更好地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活动,关怀还担任了北京市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除参与有关的立法工作外,关怀还接待了大量的职工申诉与来访,用法律武器帮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这也是我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活动方式。”关怀在生前的一篇回忆文章中说。

  关怀对职工权益的关注,即使在病中也未消减。黎建文回忆,病中的关怀在医院听闻护工的工资与保险安排违反了法律规定,当即记下了这件事。病情刚有缓解,他就提笔给报社写信,呼吁关注、保护医院护工的合法权益。就在关怀离世前不久,在他家中服务的小时工告诉他打工时曾受到非法伤害。关怀拖着病体给法院写信,对相关案件提出专业意见,后收到了法院的回信。“关怀教授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劳动法学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一生,是献身于为普通劳动者维权的一生。”关怀的弟子、《人民日报》社政法采编室主编王比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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