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投资额度大、施工工期长、受季节气候影响明显、 公路产品及施工过程具有唯一性等特点, 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在大量的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存在不确定的因素, 这可能造成企业施工生产中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目标的偏离, 因而也成为影响企业顺利经营管理的风险因素。
尽管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带来的风险不尽相同, 但不可否认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很多无法比拟的优势。
1公路施工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优势
1.1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采用派遣用工机制是公路施工企业降低人力成本支出的有效手段。 公路施工企业不用负责劳务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常规培训及人事档案管理等职责,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效益。
1.2人事管理可以灵活的用工机制
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务人员的相互关系各不相同。 劳务派遣机构拥有劳务人员的“所有权”,企业拥有劳务人员的“使用权”。 公路施工企业只需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1.3减少劳资矛盾和纠纷
劳务派遣用工中企业对劳务人员负责考核和使用,派遣机构负责其它方面的管理,这避免了企业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去招聘选拔培养合适的人才。 公路施工企业与劳务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容易出现劳资矛盾和纠纷。
1.4灵活突破编制限额,造就良好工作氛围
在定员定编的国有用人单位中,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来规避编制限额,满足施工生产的临时性的用人需求。 公路施工企业对劳务员工进行工作考核,不仅能激发劳务员工的工作干劲,还能促进劳务人员和本企业正式员工进行工作学习上的交流互动,彼此共同提高自身工作业务素质, 转变工作状态,造就“鲶鱼效应”,人人争先的工作氛围。
2公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
2.1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在《劳动合同法》中就明确规定了 “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劳务人员在发生劳务纠纷时,往往会起诉赔偿能力较强的用工单位而非劳务派遣单位。 在纠纷未妥善解决时,劳务人员可能采取阻工等行为干扰正常的工程施工生产,这些情况让公路施工企业难以防控。
2.2派遣岗位不明确带来的风险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关系:
派遣单位和劳务人员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的事实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调“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但在实际生产中,公路施工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通常是一线负责施工的操作工人,使用劳务人员的数量众多,完全可能突破 10%的数量限制。 而且超越岗位使用的问题时常发生,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界定责任。
2.3劳务人员的管理风险
这涉及到企业规章制度对被派遣员工的适用性问题。 在劳务派遣协议的形式中,员工必须遵守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单位的劳资条款的规定。 然而,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和工作单位不建立合同关系,工作单位要求劳务人员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缺乏强有力的支持。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的条款只适用于合同当事人有效,而且对第三方,尤其是只建立一个第三方的义务没有权利,更是不具有约束力。 因此,派遣人员作为第三人,是有争论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只需在派遣协议的基础上加上一条“必须遵守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这样协议对派遣人员已经有约束力了。
3公路施工企业劳务派遣风险的防范措施
3.1选择胜任的劳务派遣公司
在签订合同前, 对派遣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信誉调查,真实评价其资金实力、施工经验、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 还要评价其预防和处理施工生产问题的保证措施及抗风险能力。 同时,可以采取另外签订担保合同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约。
3.2签订规范明确的劳务派遣合同
派遣合同要求条款齐全、完善。 这是维护公路施工企业合法权利的可靠保证。 合同中要明确劳务人员、派遣单位、用工企业之间存在的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还应明确造成用工单位损失的劳务员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中要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为“一般连带责任”。 即对派遣单位已经实施了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偿还全部债务的时候,公路施工企业才会承担责任。
3.3明确规定劳务人员的适用岗位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长期的、重要的岗位上不能采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只是作为常规劳动关系的一种补充。 对于企业的核心岗位,不应采用劳务派遣用工。 如在劳务人员中发现胜任核心岗位的人选,可以通过招聘、办理劳动合同,吸纳为公路施工企业的正式员工。 这样规避的法律风险,提高了员工的向心力。
3.4保证规章制度具有合法性和一致性
公路施工企业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相关制度,首先,企业要完善管理规章,使规章制度始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 当派遣机构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同的地方的一致性,避免出现让劳务人员无从适用的情况。
解决方法可以规定用工企业的规章制度优先。 其次,公路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与派遣单位协商,在劳务人员和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要求劳务人员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这样的话,公路施工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劳务人员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公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外包的优势与风险
公路施工企业,特别是总承包企业,实行劳务外包,可以让企业集中自身优势资源承建难度大、工期紧、利润高的主体工程。 劳务外包实际上是利用社会资源对企业资源的补充。 发展劳务外包是企业自身专业化、 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依托劳务外包可以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依托劳务外包能降低自身负担, 灵活运用比较优势,提高企业市场应变能力。
尽管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相比,在法律性质、管理模式、报酬支付等方面有很大区别。但劳务外包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外包单位工作上的失误,可能给公路施工企业带来质量、 安全、 进度、效益的损失;外包单位有可能把公路施工企业的商业秘密外泄;劳务外包合同规定不明确带来责任划分困难等。
5公路施工企业劳务外包风险的防范措施
5.1选择合适的外包单位
与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相比,劳务外包在选择合作单位时,更要选择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和经验,有一定垫付能力信誉良好的劳务公司。 另外,在公路施工生产中,要加强对劳务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误解和分歧。
5.2重视劳务外包合同的签订
签订一个明确的合同,是双方合作和处理纠纷的基础。 公路施工企业和劳务外包企业在合同中,应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纠纷处理方式。 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
简而言之,应该及时发现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并加之改善和防范。 在劳务派遣上,要切实签订好相关协议合同,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在劳务外包上,应当依据建筑法规,各自明确权责,认真履行合同, 加强沟通协调和诚信经营,防范可能产生的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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