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是人类无法回避的问题,生死关切是贯穿于中国传统哲学始终之主题。面对明清之际“天崩地坼”之时局,作为哲学家的方以智尤为着力于生死之思,他对于生死的关切与诠释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传统哲学生死观的内涵,形成了其特色独具的生死智慧。方氏对待生死态度的理智与超脱,不仅对其自身的生命路向的选择影响巨大,且对当下处于浮躁世风之民众超脱生命困境、考量生死之意义亦不无助益。以下即以方以智的生命际遇为起点探讨其对生死的诠释向度及影响。
一、方以智的生命际遇
方以智一生正处于明清交替的动乱时期,这使得他个人的际遇十分坎坷。崇祯七年(1634)“桐城遭兵后,流寓南京,潦倒诗酒。接武东林,主盟复社,裁量人物,讽议朝局,朋友益众。”
寓居南京时期与东林党人交友结盟,参议朝政,得罪了阮大铖并遭到排挤。崇祯十七年,方以智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所获,后又逃至南京。此时当权的阮大铖借口方氏没有“殉节”而进行报复,方以智只有逃离南京,经过浙江、福建辗转到达广州避难。后来他迫于无奈暂且为僧,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这一阶段,基于政治和社会的理想与抱负都已化为泡影,于是他将全部精力倾注于著书立说。不幸的是,他“晚年为流言蜚语中伤,再陷囹圄。押赴岭南,病骨难支,舟次万安惶恐滩,疾卒”。顺治十年(1653),方以智回乡看望父亲方孔炤,坚守民族气节不仕清朝官,为清廷所逼皈依南京天界寺的觉浪道盛法师,随即闭关高座寺看竹轩。康熙十年(1671)方以智在青原突遭清廷逮捕,在押解至江西万安惶恐滩头时结束了一生。
对于明亡清立的惨痛变局,当时不少具有民族气节的有识之士皆进行了深沉的历史反思。方以智感叹道:“天地伤心久托孤,弥缝自肯下红炉。支离藏却人间世,破碎人间有世无?”(《药地炮庄·人间世》)值得注意的是,政治上他站在忠君的立场上,对于所处的政治环境采取既抨击又回避的矛盾心态,“他虽然祟尚东林精神、积极主盟复社,但他思想上却认为党争是为了各自的私利。……被迫遁入佛门之后,他且存身方外,却又念念不忘方内;他虽为避世而逃禅,却又入禅讲‘救世’。”
学术上,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密之于思想不喜立门户。不徒禅宗之内不应有门户,即所谓儒、释、道之界限亦当‘泯’而‘统’之。”因此,在家学、师友及其人生经历等因素的影响下,他力图会通儒释道三教,希图为传统文化另辟新的境界。作为明末遗民,方以智在生死诠释方面也凸显这一特色。
二、方以智对生死内涵的诠释
(一)“生死之技”
方以智非常重视考量生死的内涵,对生死存亡之真谛尤为关切。他认为:“人生视死,诚大事哉!知生死,生死小矣。”可见,生死乃人生之大事,人们应该关注对生死真谛的认知与涵养,超脱于生命困境,反之,人若不重视生死之事也就无法真正懂得生死之真谛。他强调“有言生死一大事者,岂非醒世第一铎乎?”(《东西均·生死格》)显然,关乎生死之真谛的体悟与践行乃人生第一要务,不可不给予高度重视。
为了阐释生死之真谛,方以智将“生死之技”与“生死之道”区别开来。他认为,“存亦乐,亡亦乐,是齐生死也;聚则有,散则无,是泯生死也;名立不朽,没而愈光,是轻生死也;安时俟命,力不可为,是任生死也。齐、泯、轻、任,谓之‘四胜’。……言‘四胜’之生死而可以铎人,可以糊口,亦一技也。”(《东西均·生死格》)这里,方氏认为道儒两家分别所倡导的“齐生死”、“泯生死”、“轻生死”以及“任生死”,都只是可以“铎人”、“糊口”的“生死之技”,包括佛教的“六道轮回”的“一惧”,皆非其所谓的“生死之道”。因为,此“一惧而四胜”,虽然“知其莫可谁何而立言广意以胜之,然终为生死所囿,非真知生死者也。”也就是说,虽然这些对生死的看法和观念广泛通行,甚至为广大民众所信服,但其实它们都没有挣脱生死的桎梏,没有悟透生死之真谛。由此看来,要真知“生死之道”实属不易。方以智以庄子的生死观为例,指出:“惟以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以平其养生之怀耳!其流必爱生而避死矣。”庄子本来是针对世人乐生忌死而强调养生,但此做法必然导致众人爱生而避死之思潮。
那么,善恶与生死之长短是否有关联呢?对此,方氏说:“方齐寿夭而叹大全夭者,则陋巷不及东陵之盗,而况彭祖八百乎?蜗牛暮死,即彭祖矣。”由此可见,有德者或许短命,作恶者却能长寿,因而不能以寿命的短长来衡量人的全夭,关键应该注重精神层面的涵养与体悟。因此,他认为“圣人通昼夜而知,‘朝闻道,夕死可矣’,知其故矣。”
(《东西均·生死格》)(二)“生死之道”。
方以智认为,人们要真知生死之道,体悟生死之真谛,就必须从“心”开始。
1.“心通生死”
方氏认为,世人对待生死之态度,其实都应归结为人心能否知生死。他说:“总以征心,心即生死、不生死之原。”进一步,方以智阐释了人心是如何能知生死之故的,他指出:“微哉危哉,道心即人心也,惟其危,所以微。故《易》于《离》象心火,而于《习坎》言心亨。心之险也如此,险习则通矣。”(《东西均·生死格》)可见,心是检验生死与不生死的源头,因而具有感知体悟生死之道的独特功能,生死之“微”皆可以通过“心”之“危”呈现出来,因此,人心只有历经艰险后方能真知生死之意涵。
为此,要通过“尽心”来把握生死之道。方以智说:“生死即此心也,故烧之则能尽,尽之则能空,空之则能舍,舍之则能出。……出生死者,不为生死所累而已。”(《东西均·尽心》)这样通过“尽心”就能使人不被生死观念所拖累。值得注意的是,孟子提出的“尽心”说主旨在于通过自我修养向内寻求本具的善性,而方以智所言“尽心”则掺入了佛道的因素。他对“尽”的解释是:“其实尽心之声义用心之至矣:有知而无知之义焉,有成人究竟之义焉,有勇猛到头之义焉,有薪尽火传之义焉。”这里,他把孟子“尽心”的修养功夫诠解为外部用功,尽心的目的就是要“化”人,使人明白他的“生死之道”:“化字古作匕,从倒人,人终必化;后加人于旁作化,则生死之道尽此。便就字义,亦足会心。”事实上,方氏从训诂入手,通过旁解“化”字,以推出生死之意涵,确有新意。此外,他又说:“天何以生烧人乎?
生而累,累而死,不如不生;而必生而烧之,故怜之曰可怜生。……以死烧生,生本不生。当知生所以烧,烧所以生。”(《东西均·尽心》)从这里可以看出,方以智出入儒释,精于老庄,加之坎坷的人生历练,使他通过诠解“化”与“生烧”来对“生死之道”的人生体验更加深刻与独到。
2.“生死不二”
方以智认为,不同的人对于“生死之道”的体悟是不一样的,他说:“百姓日用不知,圣人通昼夜而知,‘朝闻道,夕死可矣’,知其故矣。”之所以圣人“通昼夜而知”,是因为圣人之“真心”能深知“生死不二”。此外,“生死一昼夜,将贵昼而贱夜邪?”就是说,昼夜即生死,昼夜循环交替运动是没有分别的。而普通百姓则因虚妄之心所起之分别,才有了生死之别,方氏称之为“分别即生死”(《东西均·生死格》),以致他们很难真知生死之道。这里,方以智主要还是依据其“交、轮、几”的观点来诠释生死关系的。他说:“交也者,合二而一也;轮也者,首尾相衔也。凡有动静往来,无不交轮,则真常贯合,于几可征矣。”(《东西均·三征》)由此,他认为:“以《易》观之,动静即生死”,即生死不过是一种动静。事实上,方氏在提出“生死不二”的观点时无疑吸取了庄子生死观中的因素。庄子曾提出:“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庄子·大宗师》)生死是不可避免的,如昼夜之更迭,人力无法干预。他还主张“知死生存亡之一体”(《庄子·大宗师》),认为生死只不过是人生的不同阶段,并没有质的差别,因而在精神上已经超越生死。当然,方以智也主张“天地间凡有形者皆坏,惟气不坏”(《东西均·所以》)。
认为作为能生万物的本原之气有形态的差异但其本质不会改变,而处于万物之中的人及其身体当然也是由气化生来的。由此,此主张为方以智提出“生死不二”的观点提供了理论前提。
实际上,方以智还进一步提出:“生死不二,则荣辱得失何足以二?”即是说,既然无生死之别,那么还谈什么荣辱得失之别呢?圣人因为能不起分别之心,做到“心心无心”,即没有虚妄心和无心可得之心,因而能随时看破生死,不为生死之表像(荣辱得失)所束缚,达观地对待生死际遇。而对于普通百姓则应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锻造自己,不断趋向对“生死之道”的体悟。他强调:“是故以倏忽之机锻之,倏忽即造次之电拂也。”(《东西均·生死格》)就是说,对哪怕如电流之快的锤炼自己的机遇也应该不放弃。由此可见,方以智对于“生死之道”的深刻洞悉以及对民众开悟生死之期盼之情。
3.“置之死地而后生”
由于“心通生死”,且心须“险习则通”,所以方以智强调应该“以重险待处忧患之人,置之死地而后生也”(《东西均·生死格》)。通过种种艰险对心的锤炼后才能真知生死之意义,并且强调此种忧患意识应该“惧以终始,存存慎独”,这类似于“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周易·文言传》),而且只有做到“不可以忘”才能达于“精一”。
通过使心经历各种磨练,达到“惟其危,所以微”的境界,进而使人深具一种“忧患”意识,才能体悟人之生死意义之“精微”。事实上,这一思想与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说并行不悖。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孟子·告子下》)只有通过苦难的历练,人的心智才能渐趋坚强与成熟,才能真正体悟生死之道,知晓人生的真正价值。
为了使人们能践履“生死之道”,方以智告诫世人要时时警惕自己,爱惜生命,奋发图强,不能“浪死虚生”。他说:“惟不浪死虚生以负天地,故当然者无不可为。”唯有不辜负天地而浪死虚生,才能使人明白人生的真谛。与此相反,方以智认为那些处于安乐之中或“营营逐利”者,“如是乎忌讳生死,不闻生死之言,而日拖尸以趋死”。那些“华腴”者只是为“名、利”而生,根本不考虑“生死之道”,虽生犹死,现实的安乐之状其实就是埋葬他们的坟墓。因此,方氏感叹曰:“嗟乎!人无奈死于安乐,忧患疾病为生死之药,谁倾轧我?谁事刃我?颉啎捼莎,非我之恩人乎?人生不觏忧患,不遇疾病,则一隙蜗涎皆安乐椁也。”(《东西均·生死格》)这里,方氏再次强调了安乐是生死之祸,忧患疾病乃生死之药,各种人生的困境是体悟生死之道的因缘。这其实是方以智对自己人生坎坷经历的一次回顾与反思,同时也是坚定自己人生道路的内心真情之表达。
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在中国思想史上,对生的问题的关注似乎远胜于对死的问题的追问。”面对社会上风行的诸种祭奠亡者的做法,方以智很不以为然,认为“知生死无生死者,全不系乎此”。因为那些为了纪念死者的办法,在事实上已经失之偏颇,这样的做法反而为人们放纵自己提供了借口。因此,他感叹道:“孔子‘知生’一语,足为骨髓铭旌之格。”这就是说,在没弄清楚什么是生时,就不要盲目去谈论所谓的死,这是人们应该谨记的“标准”。
由此,方以智强调:“道不可闻,死无不可;以不闻闻,闻其在我。”(《东西均·生死格》)若真是无道可闻,也就死而无憾了,但若有道可闻就应关注生死,况且真知“生死之道”也无逃乎己身。这里,方以智呼吁人们关注并真正体悟“生死之道”之急切心态可见一斑。
三、方以智生死诠释之检视
(一)生死诠释之特征
1.“三教会通”之集成
“坐集千古之智,所衷其间”(《通雅·考古通说》卷首)是方以智心胸与抱负的自我表达。事实上,方氏的确力图在学术方面集儒释道之大成,表现在生死诠释上也不例外。
《易》、《中庸》等儒家元典把整个宇宙天地包括人在内都视为一个“生生不息”的大生命体。方以智正是积极汲取了先儒生死智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以《易》观之,动静即生死”观点。事实上,方以智认为《易》作为第一生死之道,也是生死之技。他说:“真通昼夜而知危微、交轮之几者,洞精一元之大生死,即一瞬之小生死。”(《东西均·生死格》)这种观生死之视界完全是基于《易》中倡导的宇宙视野,其表达方法却类似于庄子的表述语气。值得注意的是,方以智非常服膺孔子提出的“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强调未真知何为生之前,无需过多关注死之后。
此外,方以智在诠释“生死之道”时针对佛教“六道轮回”,虽斥之为“生死之技”,但也承认其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极为广泛的信众。因此在他论述生死之道时亦掺入了佛家的生死观,诸如用其“交、轮、几”之“轮”说明生死问题,提出“此一念未生前,即前一念已死后”,“时乘其中,应节如环,是真无死生而随死生矣”(《东西均·三征》)。等等。
对于道家的生死观,方氏虽也批驳其相对主义的“齐生死”、“泯生死”之“生死之技”,但又在诸多方面直接吸收了道家特别是庄子的生死观,诸如,他的“生死一昼夜”即是来自庄子《至乐》篇:“死生为昼夜”;他的“生本不生,死本不死”、“生死无生死”(《东西均·生死格》)就源自庄子《齐物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只要稍作留意,就会发现“他的语言最似庄子,他也以庄子的同调自命,他的思想中有着和庄子同样的性格:刚健中带着苦痛,博大中带着忧伤,深刻中带着无可奈何”。
事实上,方以智基于会通三教的意旨使之倾向于三者的综合,着重突出事物间的联系与共相,而忽视了三教客观存在的差异性,这就必然使他的思想带有明显的相对主义的调和论,在一些地方甚至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境地。如,如何将其倡导的“生死之道”落实于裂变的现实社会生活中。
2.“无神”之观念
如前所述,方以智汲取了三教的生死智慧,其中也包括存有无神论的生死观念。诸如,孔子提出的“死生有命”(《论语·颜渊》),老子指出的“天地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第23章)庄子《天道》篇“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等等。事实上,方以智更注重吸取前人关于生死论述的客观性方面。
他指出:“极深研几,可以成变化而行鬼神,鬼神无如我何”(《东西均·生死格》)。这里,基于方氏已掌握有较多的科技知识,方氏提到的鬼神显然是气在形态变化时的作用机理,只不过当时人们不能理解而称之为鬼神,而并不是民间流传的鬼神观念。与此相应,方以智驳斥了佛教“生死轮回”论以及道家“逃生死”之说。他指出:“阴阳在吾掌上,参之赞之,不外中和,岂特曰:‘人生死在十三万四千四百万年中,乃一尘之不知,何汲汲为’而以之自解也?”(《东西均·生死格》)只要掌握阴阳运行之机理,运用“中和”之方法践履,就能达到“知生死必然之理,自胜四胜,而学问游心者,居易门生死也。”(《东西均·生死格》)这里,显然突出了包括生死在内的一切事物的运行都有其必然之规律性认识。
(二)生死诠释之影响
方以智对生死的诠释是基于他深厚的家学、丰富的知识积淀和坎坷的人生经历。这些因素反过来不仅促使其对生死之思更加精深与独到,而且对其整个人生的轨迹也有极大的影响。方氏生死智慧中含蕴有积极的人生价值观,尤其是儒家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这些促成了他坚持“不浪死虚生以负天地”之志。因之,他即使身在佛寺之中,仍念念不忘“尘世”之事。实际上,“方以智晚年放旷老庄,托迹继流,看破生死,超脱生死。然家国身世之感未除,以文化传统寄托于‘儿孙努力’,其志节亦堪与古之遗民若谢叠山,林霁山、郑所南者相埓。”
可见此种理性人生态度在方以智的生命路径选择和人生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
此外,“置之死地而后生”既是方以智践履“生死之道”的重要途径,也是其藉以安身立命的必然之方。其实,方以智这种深具忧患的意识不仅是对传统儒家文化关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居安思危”思想的继承和深化,也是他作为明末遗民人生境遇的真实写照。方以智以其对生死的“精微”之见警示世人:只有深具危机意识,不懈努力,才能身处危境而能避开祸害,即使身处逆境,也能开创新机。正如牟宗三先生所言:“中国哲学,从它那个通孔所发展出来的主要课题是生命,就是我们所说的生命的学问。它是以生命为它的对象,主要的用心在于如何来调节我们的生命、来运转我们的生命、安顿我们的生命!”
作为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方以智生前“姿抱畅达,早以文谊誉望动天下”。黄宗羲也曾说:“余束发交游,所见天下士,才分与余不甚悬绝而为余之所畏者,桐城方密之,秋浦沈崑铜,余弟泽望及子一四人。”(《翰林院庶吉士子一魏先生墓志铭》)由此可见,当时学术界方以智的学问及影响之大。令人不无遗憾的是,其博大之思想在其身后湮没三百余年,直至侯外庐先生的研究与倡导才结束了此种局面。
因此,对于通过发掘方氏思想中的生死处世智慧,呈现其深刻而积极的人生价值旨归,不仅益于倡扬传统文化,而且对于当下身处浮躁世风之民众超脱生命困境、考量生死之意义亦极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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