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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民公德意识薄弱现象及提升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05 共8502字
论文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社会变得越来越开放,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之间特别是陌生人之间接触的机会大大增加,从而使公共秩序和公德意识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近些年来,一些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件不断见诸各种媒体和网络: 瘦肉精、吊白块、地沟油等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 2 岁女孩小悦悦被汽车撞倒和多次碾轧而十余位路人没有一个出手相救,人情冷漠屡屡出现; 公共场合肆意喧哗、随意插队、乱闯红灯,公共秩序屡遭破坏……从这一幕幕中可以看出,国民的公德意识从整体上来说还比较薄弱。因此,提高国民公德意识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在对国民公德意识涵义分析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国民公德意识薄弱的表现、根源进行探讨,提出了提高国民公德意识的对策。

  一、时代呼唤国民的公德意识

  罗国杰教授在《伦理学》一书中指出: “社会公德历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在广义上来说,只要是个人涉及爱情、婚姻、家庭问题的道德,以及反映阶级和民族共同利益的道德,通称为公德。”比如在一个社会中特别提倡甚至以法律形式来要求人们遵守的公德要求,就是广义上的公德。“从狭义上来说,社会公德就是人类通过不断地实践而逐渐积累起来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1]217它一般指日常生活中的言语礼貌、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以及其他影响社会公共生活的行为规范。本文所及社会公德指狭义上的社会公德,也就是公共生活准则。良好的社会公德对于维持人们日常生活的稳定,保证社会物质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全体公民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社会公德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继承性,社会公德是人们千百年来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积累和发展起来的; 二是简洁性,社会公德的具体要求往往都是很简单明了的; 三是普适性,社会公德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每一名社会成员,不管是什么身份地位,都要在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公德规范; 四是公共性,社会公德规定的是人们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它的适用范围是身处公共生活领域的人群; 五是基础性,社会公德是人们在公共场合所要遵守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只有这些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得到共同遵守,才有可能谈得上其他更高层次的道德追求。从内涵方面看,2001 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 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公德意识是指人们对社会公德的认知和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认同和奉行。公德意识是人们自觉遵守公德规范的基础,它指导着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实际行动。现代社会公德意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是主人翁意识,即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并且对维护社会的良好运行怀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权利和义务意识,能够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遵守公德规范,同时能够扞卫自己的道德权利,达到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的统一; 三是平等意识,即能够意识到社会成员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的规范要求。”

  [2]一个人公德意识的强弱并不是天生就决定了的,而是取决于后天所受到的教育以及社会实践的总结。它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公德认知,到培养公德情感,到形成公德意志,到坚定公德信念,最后形成系统,树立公德信仰的过程。一旦社会公德内化为人的道德信仰,无论外界环境怎么变化,他都会去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并且享受这个过程所带来的满足感和自豪感,这是个体公德意识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改革开放以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称的是,国民公德意识薄弱现象相当普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不讲文明礼貌,缺少助人为乐精神,缺乏诚信
  
  在日常公共生活中,有些人缺乏起码的文明素养,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如大声喧哗、言语粗俗、随处张贴涂鸦、随地吐痰、高空掷物等。凡此种种,都是不讲公德的表现。甚至在大学校园里这些现象同样存在,比如在图书馆,有些学生高声接听手机,破坏图书馆内安静的阅读环境,或者在图书馆内吃零食、嗑瓜子、随手扔垃圾,或者公然在图书馆内谈情说爱、勾肩搭背等。这些行为看似小事,却反映出其公德意识的淡薄。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然而在当今社会中,有些人却自私冷漠,对和自己没关系的人漠不关心,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得失。最近流行一个新的名词———“中国式哄抢”,说的是在国内,但凡有货车发生事故,就会有人用哄抢的方式对车上的货物进行抢夺,而置车上人员的生死于不顾。

  这些人非但不出手相助,反而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助人为乐的公德意识荡然无存。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以“仁义礼智信”为五大核心要素的传统价值观中,“信”是基础。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然而,当今社会中造假的现象无处不在,已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诚信缺乏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诚信问题既是个人修养问题,也是社会公德问题,诚实守信是不同社会共同的道德要求,是整个社会赖以维系的道德支撑。诚信出现危机,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必将会受到影响,甚至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唤回我们诚实守信的公德意识已经刻不容缓!

  2.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不爱护公共财物,规则意识淡薄

  公共场所的设施,例如图书馆、公园、凉亭、健身器材、电话亭、城市雕塑等,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丽、更加便捷。公共设施是社会的公共财产,是为了方便大家的生活所设,我们要加以爱护,不能随意破坏。然而,在当今的社会中,不爱护公物、损公肥私的现象屡见不鲜: 公共电话亭的电话机莫名消失,自动售货机的玻璃被打碎,街边彩灯不知去向,窨井盖被盗走,人行道地板伤痕累累……当这一幕幕出现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那些破坏公共财物的人公德心何在? 难道他们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吗? 规则意识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意识,它对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安全,增进公共利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当今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扩大,人们的规则意识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但反观当下社会,排队夹塞儿、乱闯红灯、蜂拥挤车等不遵守公共规则的现象随处可见,公共生活中的规章制度以及道德准则似乎形同虚设。

  3.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破坏生态环境,掠夺自然资源

  自然环境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大自然屡屡遭到人为破坏,人们缺少对自然环境的道德关爱。比如在饮食方式上,就有所谓的“野味情结”,大量的野生动物遭到捕杀,成为了人们的美食,破坏了生态平衡,违反了保护环境、热爱自然的社会公德。长期下去,必将遭到大自然的惩罚。禽流感、非典等疾病的传播就是人们受到大自然惩罚的典型例证。

  有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无限制地掠夺自然资源,导致有限的自然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酸雨等自然灾害频发。有些地区小工厂林立,废气废水不断地排向大自然,导致空气污染、水污染,严重威胁着每个人的健康。这都是人们公德意识薄弱的表现。刚刚过去的 2013 年,我国中东部多处地区出现了雾霾天气,范围之大,污染之重,多年罕见。这是人们肆意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结果。以上种种现象表明,提高国民的公德意识已经成为时代的强烈呼唤。

  二、国民公德意识薄弱的根源

  国民公德意识薄弱的根源是非常复杂的,除了个人道德修养因素之外,笔者认为,还包含了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教育根源三个方面。
  
  1. 历史根源

  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导的自然经济社会,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大部分都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所以人们几乎很少需要与除了家人之外的人发生联系。家庭和家族不仅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而且也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这种以个人家庭为本位的社会生活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在这种环境中人们很难形成公共道德观念。于是,中国先哲们将基本的五种人伦关系定义为“五伦”,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关系中,除了君臣关系,父子、兄弟、夫妇都是家人的组成部分,然后是朋友,基本为私德。因此,在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中,私德发达,公德匮乏,国人对陌生人的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非常淡薄。在内心里,人们通常只关心与他们联系最亲密的家人和亲属,而对与自己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的人漠不关心。我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针对这一现象曾经说过: “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

  [3]213中国传统社会中公德意识薄弱造成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挥之不去,并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道德意识。由此,也就不难理解我们在处理日常的人际关系时所表现出的两种不同态度: 对自己熟悉的人,习惯性地可以大开方便之门,为朋友两肋插刀,对陌生人漠不关心,可能连起码的社会公德要求都做不到,甚至为一己私利去损害别人。

  当今社会人们的正义感、责任感缺失,也受到传统中国社会消极自保心态的影响。首先,盲目崇信“善恶报应”、消极等待命运安排的心态,导致了人们缺乏自主意识。在封建社会中,等级制度森严,法律的存在往往是服务统治阶级而非约束统治阶级,社会不公正现象长期普遍存在。在王权的重压之下,人们难以求得公正,于是他们被迫将希望寄托于“天道”报应,相信善恶自有上天进行奖罚,所以很少有人会有依靠自己力量的自主意识。第二,老实本分、避祸自保的心态,导致了民众公共意识缺乏。

  中国人传统上以安分守己、不与人争为自己的本分,以不参与与自己不相关的事情为生存原则,奉行“各扫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哲学。

  时至今日,人们仍然受这种心态的影响,在面对危急情况时,多是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而不是选择伸出自己的援手拉别人一把。这种消极的社会心态也成了人们见难不帮、冷漠围观的重要原因。

  2. 社会根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不完善、不成熟阶段,所以必然会产生负面的影响。由于处于市场经济中的人们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社会生活中,一切向“钱”看齐、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的倾向越来越明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人们的心灵。人们越来越偏重从个人利益得失的角度来考虑是否遵守和履行公德规范,对自己有利的就赞同和遵守,不利的就漠视它,人生观、道德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扭曲,出现了道德信仰危机现象。比如,当人们处于陌生人占多数的公共环境中时,大多数人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问题,往往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甚至为了追求一己私利,不惜损害大众的利益,“利益优先”吞没了社会公德。

  公德评判和赏罚制度不完善。良好的制度不仅可以限制不道德行为的发生,而且可以使好人大胆地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如果仔细分析“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不难发现,这种“道德滑坡”多发生在事实真相无法被还原的情境中,而在没有争议的危急时刻,人们大多会选择挺身而出。比如抗震救灾、手接坠楼儿童、跳水救人,还有“最美妈妈”、“最美村官”、“最美教师”等,这便是向善的人性和道德的良知。因此,“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成为社会怪现象,有时候不是人们不想扶,而是因为无法自证清白,对于是否出手帮助他人有后顾之忧。因此,只有完善的公德评判制度,才能让好人善举畅行,坏人恶意收敛,才能确保公德的回归和公德体系的顺利构建。另外,公德意识的培育还需要完善的道德赏罚制度。目前,人们大多对于社会公德的要求抱着支持和认同的态度,但是却很少有人去尽力亲为。

  一个现实的原因,就是社会对公德行为缺乏完善有效的赏罚机制。在利益观念不断强化的市场经济时代,适当地引进利益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个体公德意识的培养发挥动力作用。因此,社会应通过制度化措施,使公德行为者除了荣誉以外还可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奖励; 而对于违反公德的行为,则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以经济手段消除人们对公德的漠然,逐步使人们养成自觉遵守公德的习惯。

  媒体舆论引导混乱。社会公德的建立需要媒体积极培育公民的社会公德意识。现在部分媒体为了单纯提高节目的收视率,完全不考虑对社会产生的负面效果。比如在现在流行的电视征婚类节目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节目组甚至邀请社会上的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分子在节目上大放厥词,宣扬他们的价值观。虽然大多数观众对于他们的所言所行都会嗤之以鼻,但是在媒体的不断推动下,仍有相当一部分观众会受到影响,类似于“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观点会成为他们争相效仿的流行语,甚至逐渐内化为他们的价值观念。另外,由于媒体、网络炒作现象在当今社会中太过普遍,以致于出现了另外一个怪现象,就是人们做了好事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和赞扬,反而受到污蔑和讽刺,这种让好人心凉的现象会极大地削弱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公德建设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媒体应该积极宣扬健康向上的价值观,贬斥消极腐化的价值观,为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 教育根源

  在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中,以及在家庭教育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知识、轻德育,重分数、轻人格培育的现象。公德意识的培养,道德信仰的确立,本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和首要目标,然而在我国当前,无论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学校教育中,德育都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这种错误的教育观念使人们认为,只要孩子的学业和分数足够优秀,只要孩子的排名靠前,教育就是成功的。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等因素则通常遭到忽视。同时,虽说很多学校目前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课,但忽视了学生实际公共道德的培养,况且学生也没有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纯粹是为了考试分数而学习。在这种教育方式下,学生的正义感、责任感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逐渐变得缺乏爱心和同情心,变得没有人情味。所以,要促进我国国民公德素质的发展,对教育中存在的重智轻德现象应该予以纠正,力争把德育作为首要的教育内容加以强化,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学生的公德意识。

  在当前的道德教育体系中,大多偏重对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具体行为规范的直白灌输,忽视了信仰教育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从而流于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使道德建设只治其标、不治其本。具体到公德领域,人们可能更多的是对社会公德的具体行为规范产生印象,但却对“我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公德意识”和“我为什么要具有这样的公德意识”不甚清楚,从而难以确立自己的公德信仰。所以,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在德育中把道德信仰教育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提升国民公德意识的对策

  提升国民的公德意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它既依赖于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每名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在国民公德意识提升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当前社会中存在的国民公德意识薄弱问题,涉及理想信念问题和价值观问题。理想信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现,对一个人的现实生活起着巨大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所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培养人们的道德信仰,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意义重大。在具体实施上,首先,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告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思想认知,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下思想基础。第二,要注意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善于发现和宣传生活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人民群众有自己学习的榜样和努力的目标,从一系列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当中受到鼓舞,得到启发。比如“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等好的典型,他们的言行会对社会大众产生深刻的影响,所以,利用模范人物的力量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对于更好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大众的道德理解,推动人们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具有重要作用。第三,要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文化环境,尤其是对网络世界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价值取向进行区别,引导人们选择健康合理的价值取向,摒弃堕落腐化的价值取向。

  特别对于心智等各方面还不成熟的青少年,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密切配合,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环境,为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帮助和引导。

  2. 加强官德修养,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古人说: “官德隆,民德昌,国家兴; 官德毁,民德降,国家衰。”官员作为领导者,理应成为道德的楷模和榜样。对于社会公德,官员更应该躬身践行,为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发挥表率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加大了反腐工作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整个社会的风气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扭转。但是,仍有少部分官员不顾社会公德,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甚至无视公共秩序,搞“特殊化”。如果官员的公德水平低下,社会公德也就失去了旗帜和航标,甚至会起到恶的示范作用,被一些人拿来当做自己不守公德的辩词。因此,官员应该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以德服众,以德立威,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信仰。***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所以,领导干部应该确立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道德信念,应该锻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道德意志。只有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提高了,才能为人民群众自觉践行道德规范提供良好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守秩序,讲公德,将为社会整体风气的提升和人们公德规范的践行发挥直接推动作用。

  3.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为人们公德意识的培育提供坚实的基础。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阐述,生存是人最基本的需求,是进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都不能拥有,是不会去考虑道德方面的事情的。

  在当今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社会问题较为突出。高房价、高价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等一系列民生问题使得人们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难顾及道德方面的提升。因此,只有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改善民生,提高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才能保证人们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提升个人的思想意识境界,使得公德建设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有效的开展。

  4. 改进公德教育方式,提高道德信仰教育的有效性

  国民公德意识的培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加强国民的公德意识必须重视教育的巨大引导作用。当前,我国学校在公德教育方式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德育仍旧是重理论、轻实践。随着时代的发展,旧式的德育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改进公德教育的方法,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多种多样的活动促使学生全身心地参与其中,增加学生学习社会公德的兴趣和热情,培养他们的公德意识。

  在我国的德育建设中,应该充分提高道德信仰教育的地位,改变以往单一宣讲灌输的方式,更多地引领人们去感受人间之善、公德之美,使公共道德真正深入到心灵、内化为品格、上升为信仰。同时,要把道德信仰教育同幸福观教育结合起来,使人们树立“德福一致”的价值追求,相信讲公德、与人为善就会获得幸福,而不讲公德、与人为恶就会受到惩罚,促进人们对公德的信服、践行,乃至信仰。只有加强全社会人们道德信仰的教育,才会使公德规范真正深入人心,使人们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都可以自觉践行公德规范,只有这样,德育工作才算达到它真正的目的和效果。

  5. 加强社会公德的制度化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公德氛围

  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人们形成外在的约束机制,敦促人们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第一,加强公共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使社会在社会公德方面有法可依。在这方面,深圳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2013 年 6 月 28 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填补了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将为“活雷锋”撑起一把保护伞,诬告陷害救助人将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该法维护的是施救者的利益,所以也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好人法”。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以后能在全国推广。第二,推进社会公德的赏罚制度建设。对于见义勇为以及积极遵守社会公德的公民,应该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近年来,“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就是对人们善行很好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不能疏忽对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惩处。只有对见义不为、破坏公共秩序、不讲诚信等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才能惩前毖后,有效遏制违反公德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罗国杰. 伦理学[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9.
  [2]李站稳. 论构建现代公德意识的必要性及途径[J]. 新西部,2012( 4) .
  [3]梁启超选集[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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