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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2)

来源:学术堂 作者:秦老师
发布于:2017-06-05 共6358字
(2)学位论文的提交

  为了保证论文评阅专家有充足的时间审阅论文(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及论文的寄送、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学位申请人务必在预计答辩六周前将论文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3)学位论文的寄送与评审意见回收

  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论文的寄送、评审意见的回收工作。评审意见收齐后,及时反馈给论文作者。

  (4)评审意见的采信

  参照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中“评审意见的采信”处理。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专家,博士生导师应达到答辩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不少于七名,至少有两名非本校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担任委员。

  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要坚持标准,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相同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共同协商提名,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导师可以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除外),但不能担任主席。

  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主席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答辩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整理等。

  (五)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1. 博士生应在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生完成论文后,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认为该论文己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应在两周内为学位申请人举行论文预答辩会。论文预答辩会应公开举行,至少应有三名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席,由导师主持。

  2.预答辩如获得通过,即由导师给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研究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按《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格式和要求打印。如未获通过,研究生本人应按预答辩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3.学位申请人认真填写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的相关材料,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申请人是否己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凡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学位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三份学位论文及评阅书、送审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送至学位办公室。

  4. 评阅结果全部返回且符合申请答辩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论文答辩材料,及时送指导教师、学院签署审批意见,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答辩委员聘书及表决票。

  5. 按照《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见附件1)举行答辩会。

  (六)答辩经费

  答辩经费包括论文评阅费、答辩委员和工作人员的酬金等。论文答辩费开支标准按当年规定执行。答辩经费从导师经费中支出。

  (七)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实验、论文撰写及制作、送审、答辩、归档等各个环节按《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第三章  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的规定

  (一)学位论文的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意见对社会发展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表明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作实践,具有明确的专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 学位论文一般为三至五万字,中文摘要五百至八百字,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翻译。

  3. 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送审前,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

  (三)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的学科专家,目前仍从事科研工作,比较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以及发展动态,学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人数不少于两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评阅人为三名),且至少应有一名校外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学院依照对论文评阅人的要求,征求导师意见后提出。

  论文评阅人的单位和姓名,均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按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同行专家组成,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为五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应当有外单位专家(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其硕士生答辩,可不必聘请外单位专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一名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非本校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不少于1人。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相同学科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院主管院长和导师共同讨论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导师可以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能担任主席。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主席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答辩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整理等。

  (五)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1. 研究生完成论文后,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认为该论文己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应在两周内为学位申请人举行论文预答辩会。论文预答辩会应公开举行,至少应有三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席,由导师主持。

  2. 预答辩如获得通过,由学院确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研究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打印。如未获通过,研究生本人应按预答辩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3. 学位申请人到学院审查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并持拟付印的学位论文印刷稿、“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员领取相关论文答辩材料。

  4. 所有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预登记,各学院根据答辩预登记的名单,按照本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事前抽查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事前抽查。

  5. 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将评审论文交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由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按已确定的专家名单寄送论文进行评审,学位论文评阅书寄回学院办公室收存并进行保密处理。博转硕研究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未取消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由学位办公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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