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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概念之辩及其研究意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2-22 共7769字
论文摘要

  一、虚概念的起源

  (一)迷信神话

  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人类起源初期由于其知识经验的缺乏,我们更多地崇拜于超自然能力,而且不断向往与追求彼岸的幸福生活,于是产生了超脱于现实社会的形象和美好的神话故事,所以西方的上帝、宙斯、雅典娜,中国的观音菩萨、鬼、玉皇大帝、牛郎、嫦娥,等等,便应运而生。如今,随着人类历史的进程以及知识、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对这些对象有了新的认识,他们并不存在于客观世界中,而是我们主观想象的事物,但我们却不能因此抹杀掉祖先丰富想象力创造出来的形象,这是虚概念产生的第一个原因。

  (二)文学作品

  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都留下了不朽的文学作品,构成了我国辉煌的文化宝库。而这些文学作品中的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也经常被我们运用于现实生活中。如:孙悟空、贾宝玉、林黛玉、阿Q、祥林嫂,等等,这些艺术形象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是对生活的再创造,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好的世界,但也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由此也诞生了大量的虚概念。这是虚概念产生的第二个原因。

  (三)科学假设

  人们进行科学探索过程中,为了科研的需要往往会提出一些假设,例如物理研究中提出的永动机、摩擦为零、标准状况、绝对平面,科学研究中的宇宙人、飞碟,等等,这是虚概念产生的第三个原因。

  二、虚概念之辩

  (一)什么是虚概念

  了解了虚概念产生的原因,我们便会产生疑问,到底什么是虚概念,以上列举出的所谓虚概念,我们能够提炼出它们的共同特性吗?我们能够给虚概念下定义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现行的基本逻辑学教材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种看法是将虚概念与指称的对象联系起来,认为虚概念的指称对象虽然在现实世界并不存在,但是在主观想象中可以存在。[1]如上文所提到的“孙悟空”“林黛玉”等都是我们主观想象中的特定个体,它们都是虚概念。另一种看法是将概念与真假结合起来,以其对事物反映的真假为标准将概念分为真实的和虚假的。真实概念是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概念,客观世界中存在着与真实概念相应的事物;虚假概念是没有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概念,客观世界中不存在与虚假概念相对应的事物。[2]

  一种看法是从对象和属性两个层面对概念进行分类,对象的虚实对应于精神与客观的存在,属性的虚实对应于错误和正确的反映:实对象实属性属于实概念,如“人”;虚对象实属性属于实概念,如“林黛玉”;实对象虚属性属于虚概念,如“地心说”;虚对象虚属性属于虚概念,如“鬼”。

  更极端的一种看法是认为虚概念是把现实中不相干的东西,主观地综合在一起的结果,是对现实的一种歪曲的反映,在实际中没有一个对象与之对应。

  以上几种看法的共同点是都指明了虚概念在客观世界中不存在与它对应的事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些观点却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概念是反应事物的思维形态,它所反应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客观世界,即物质的东西,也可以反应主观想象中的事物,即精神领域,所以那些认为概念只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的观点略显狭隘;其次,并不是所有的虚概念都是对客观对象的歪曲反映。举例来说,“上帝”、“孙悟空”、“圆的正方形”、“嫦娥”、“永动机”、“贾宝玉”、“祥林嫂”等,它们都是虚概念,且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与它们对应的事物,但是它们当中有一些是对客观对象歪曲的反映(如“上帝”、“圆的正方形”、“永动机”);有一些并不是对客观对象的歪曲反映,它们是来源于现实生活并经过创造的艺术形象(如“孙悟空”、“嫦娥”、“贾宝玉”、“祥林嫂”)。所以认为虚概念是对现实的一种歪曲反应也有失妥当;最后,“虚概念”和“假概念”就是必然相联系的吗?这需要我们对虚概念的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继续进行讨论。

  (二)虚概念与假概念

  通过上面的讨论,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虚概念在客观世界中不存在与之对应的事物,那是不是说虚概念其实就是假概念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观点认为虚概念就是虚假概念,进一步称其为假概念。在他们看来“‘真’与‘假’是一对矛盾关系的概念,不真就假,不假就真。虚概念的‘假’在于它是主观想象的,在客观世界中没有一个对应的事物类。”有些观点认为既然概念是反应一定对象的思维形式,它就存在着概念与对象是否符合一致的问题,所以也就有真假问题,如“圆的正方形”与客观对象不相符合是假概念,而有些概念可以与客观对象符合,所以不是假概念,如“林黛玉”。然而在我看来,无论实概念还是虚概念是无所谓真假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真的歧义理解。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意义,“真”也是如此。真可以指正确反映对象的本质特征及其规律,这和“谬误”是相对的,正如我们说“牛顿第二定律是真理”;真也可以指与现实的情况相符合,这和“假”是成对立的,如我们说“那个人说的是真话”。[3]以上两种情况下的“真”都是与思维内容的理解相关,而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我们只考虑形式不分析内容,所以逻辑中的真假不等于上述两者。

  2.真假是命题的性质。逻辑中的真假是用来判断命题的性质,说一个命题是真的,是指它是普遍的、一般的、适用于一切思维领域的东西,它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感知为依托。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对此有明确的区分,一个句子的涵义就是它的思想,意谓就是它的真值,逻辑学中对句子的研究重要的是从涵义进到意谓,也就是从思想进到真值,这个推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思想的把握——思维;对一个思想的真的肯定——判断;对判断的表达——断定。即是说,当提出一个句子疑问则把握而非制造一个思想,然后根据对其进行的研究认识到这个思想是真的,最后以断定句的形式表达出对于真的肯定;而一个专名的涵义就是它所具有的内涵,意谓就是它指称的对象,这里的专名其实就是我们现在形式逻辑中普遍说到的概念。由此可见,真假只存在于命题之中。一个句子是对客观事物有所断定,当一个句子符合实际情况时,我们就说其真,当不符合实际情况时,我们就说其假。

  3.虚实是概念的性质。概念与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指称关系而非断定关系,所以概念无所谓真假。如果某个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有对应物,我们就说这个概念是实概念,例如:“房子”、“学校”等概念是我们直接反映而形成的概念,在现实世界中它有反映对象即有所指,所以它们是实概念;反之,如“林黛玉”这样的艺术形象是艺术家的艺术创作的结果,它形成于我们的间接反映,并没有实际指称的对象。另外,如“永动机”、“方的圆”这些无所指称的概念都是虚概念。由此可知,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是否存在对应物只是概念的虚实问题,而非真假问题。

  综上所述,只有命题才有真假判断,概念只有虚实之分,其实这早已成为逻辑学中的基本理论。逻辑学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一个名词或动词并不构成一个命题,只有句子才是可以进行真假判断的命题。真假的判断是依赖于事物对象是否联合与分离而定。”

  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也有过这样的言论,仅有名词或者动词是不能构成判断的,是无真假可言的,只有将词语连结起来构成判断,才能表达思想并进行真假判断。而现代哲学逻辑中关于真的定义,无论是“真之符合论”、“真之条件论”还是“真之冗余论”,都是以命题为出发点的。所以,逻辑学中早已把真假视为命题的性质而非概念的性质,而如今还在概念上讨论真假,实在是犯了根本性错误。

  (三)虚概念有无外延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学者们对外延是如何定义的。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中将外延定义为“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进一步说“概念的外延是具有这个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那些事物所组成的类”;[6]何向东老师的《逻辑学教程》认为“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指称的对象,概念指称的一类对象构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中每一个元素都属于这个概念的外延”;[7]还有说法认为“概念的外延是概念的适用范围”。显然,实概念具有确定的外延,例如:“自然数”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1,2,3,4…﹜这个集合“,人”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人的特有属性的个体所构成的集合,马克思、毛泽东、爱因斯坦等都属于“人”的外延。然而因为虚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没有对应物,逻辑学界又对虚概念有无外延的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没有外延。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一个相应于虚概念的事物类,即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对象。例如:“孙悟空”“圆的正方形”“永动机”等,这些概念指称的对象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所以虚概念没有外延。

  另一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是外延为零的概念,不能说他没有外延。持这种观点者认为,这种虚概念的外延叫做空类,可以用符号{}表示,空类作为一个类本身而客观的存在着,空类不包括任何分子,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空类没有分子而否认空类本身。所以我们说虚概念的外延为空类,但并不是说虚概念的外延不存在。第三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有外延,且外延不为零。外延是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之一,既然虚概念也属于概念的范畴,那它也应该具有外延。持该观点者认为,概念不仅可以反映客观存在的事物,也可以反映主观想象的事物,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孙悟空”、“神仙”等事物作理性的思考,所以虚概念有外延,且“孙悟空”指称想象中的特定个体,是单独概念,“神仙”指称想象的若干对象,是普遍概念。

  相比这三种观点,我更同意第三种观点,原因如下:

  1.回归定义。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全部对象构成的集合。在这里,并没有要求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客观世界中的实在个体,我们也不需要在现实中找到与之相匹配的物体;更进一步,那些存在于我们主观想象中的概念也有其指称的对象,即虚概念也是有外延的。

  2.概念是思维的基础。概念、命题、推理是思维的三种形式,其中概念反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命题是反映事物情况的思想,是对认识对象加以断定的思维形式,而从一个或多个已知命题得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概念是形成命题和推理的基础,其前提条件是概念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传统的词项逻辑在分析性质命题的结构、种类、周延性时,以及在分析直言三段论的结构、形式、规则时,都是以词项外延间的关系的分析为基础的,因此没有外延的概念是不能用于形式逻辑的研究的,所以如果虚概念没有外延,我们如何将其正确运用于判断、推理和论证呢?

  正方形”、“永动机”);有一些并不是对客观对象的歪曲反映,它们是来源于现实生活并经过创造的艺术形象(如“孙悟空”、“嫦娥”、“贾宝玉”、“祥林嫂”)。所以认为虚概念是对现实的一种歪曲反应也有失妥当;最后,“虚概念”和“假概念”就是必然相联系的吗?这需要我们对虚概念的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继续进行讨论。

  (二)虚概念与假概念通过上面的讨论,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虚概念在客观世界中不存在与之对应的事物,那是不是说虚概念其实就是假概念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观点认为虚概念就是虚假概念,进一步称其为假概念。在他们看来“‘真’与‘假’是一对矛盾关系的概念,不真就假,不假就真。虚概念的‘假’在于它是主观想象的,在客观世界中没有一个对应的事物类。”有些观点认为既然概念是反应一定对象的思维形式,它就存在着概念与对象是否符合一致的问题,所以也就有真假问题,如“圆的正方形”与客观对象不相符合是假概念,而有些概念可以与客观对象符合,所以不是假概念,如“林黛玉”。然而在我看来,无论实概念还是虚概念是无所谓真假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真的歧义理解。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意义,“真”也是如此。真可以指正确反映对象的本质特征及其规律,这和“谬误”是相对的,正如我们说“牛顿第二定律是真理”;真也可以指与现实的情况相符合,这和“假”是成对立的,如我们说“那个人说的是真话”。[3]以上两种情况下的“真”都是与思维内容的理解相关,而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我们只考虑形式不分析内容,所以逻辑中的真假不等于上述两者。

  2.真假是命题的性质。逻辑中的真假是用来判断命题的性质,说一个命题是真的,是指它是普遍的、一般的、适用于一切思维领域的东西,它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感知为依托。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对此有明确的区分,一个句子的涵义就是它的思想,意谓就是它的真值,逻辑学中对句子的研究重要的是从涵义进到意谓,也就是从思想进到真值,这个推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思想的把握——思维;对一个思想的真的肯定——判断;对判断的表达——断定.[4]

  即是说,当提出一个句子疑问则把握而非制造一个思想,然后根据对其进行的研究认识到这个思想是真的,最后以断定句的形式表达出对于真的肯定;而一个专名的涵义就是它所具有的内涵,意谓就是它指称的对象,这里的专名其实就是我们现在形式逻辑中普遍说到的概念。由此可见,真假只存在于命题之中。一个句子是对客观事物有所断定,当一个句子符合实际情况时,我们就说其真,当不符合实际情况时,我们就说其假。

  3.虚实是概念的性质。概念与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指称关系而非断定关系,所以概念无所谓真假。如果某个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有对应物,我们就说这个概念是实概念,例如:“房子”、“学校”等概念是我们直接反映而形成的概念,在现实世界中它有反映对象即有所指,所以它们是实概念;反之,如“林黛玉”这样的艺术形象是艺术家的艺术创作的结果,它形成于我们的间接反映,并没有实际指称的对象。另外,如“永动机”、“方的圆”这些无所指称的概念都是虚概念。由此可知,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是否存在对应物只是概念的虚实问题,而非真假问题。

  综上所述,只有命题才有真假判断,概念只有虚实之分,其实这早已成为逻辑学中的基本理论。逻辑学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一个名词或动词并不构成一个命题,只有句子才是可以进行真假判断的命题。真假的判断是依赖于事物对象是否联合与分离而定。”

  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也有过这样的言论,仅有名词或者动词是不能构成判断的,是无真假可言的,只有将词语连结起来构成判断,才能表达思想并进行真假判断。而现代哲学逻辑中关于真的定义,无论是“真之符合论”、“真之条件论”还是“真之冗余论”,都是以命题为出发点的。所以,逻辑学中早已把真假视为命题的性质而非概念的性质,而如今还在概念上讨论真假,实在是犯了根本性错误。

  (三)虚概念有无外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学者们对外延是如何定义的。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中将外延定义为“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进一步说“概念的外延是具有这个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那些事物所组成的类”;[6]何向东老师的《逻辑学教程》认为“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指称的对象,概念指称的一类对象构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中每一个元素都属于这个概念的外延”;[7]还有说法认为“概念的外延是概念的适用范围”。显然,实概念具有确定的外延,例如:“自然数”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1,2,3,4…﹜这个集合“,人”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人的特有属性的个体所构成的集合,马克思、毛泽东、爱因斯坦等都属于“人”的外延。然而因为虚概念在客观世界中没有对应物,逻辑学界又对虚概念有无外延的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没有外延。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一个相应于虚概念的事物类,即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对象。

  例如:“孙悟空”“圆的正方形”“永动机”等,这些概念指称的对象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所以虚概念没有外延。

  另一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是外延为零的概念,不能说他没有外延。持这种观点者认为,这种虚概念的外延叫做空类,可以用符号{}表示,空类作为一个类本身而客观的存在着,空类不包括任何分子,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空类没有分子而否认空类本身。所以我们说虚概念的外延为空类,但并不是说虚概念的外延不存在。

  第三种主要的观点是:虚概念有外延,且外延不为零。外延是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之一,既然虚概念也属于概念的范畴,那它也应该具有外延。持该观点者认为,概念不仅可以反映客观存在的事物,也可以反映主观想象的事物,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孙悟空”、“神仙”等事物作理性的思考,所以虚概念有外延,且“孙悟空”指称想象中的特定个体,是单独概念,“神仙”指称想象的若干对象,是普遍概念。

  相比这三种观点,我更同意第三种观点,原因如下:

  1.回归定义。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全部对象构成的集合。在这里,并没有要求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客观世界中的实在个体,我们也不需要在现实中找到与之相匹配的物体;更进一步,那些存在于我们主观想象中的概念也有其指称的对象,即虚概念也是有外延的。

  2.概念是思维的基础。概念、命题、推理是思维的三种形式,其中概念反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命题是反映事物情况的思想,是对认识对象加以断定的思维形式,而从一个或多个已知命题得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概念是形成命题和推理的基础,其前提条件是概念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传统的词项逻辑在分析性质命题的结构、种类、周延性时,以及在分析直言三段论的结构、形式、规则时,都是以词项外延间的关系的分析为基础的,因此没有外延的概念是不能用于形式逻辑的研究的,所以如果虚概念没有外延,我们如何将其正确运用于判断、推理和论证呢?

  3.引起矛盾。如果虚概念的外延为零或者空类,即所有虚概念具有相同的外延,那么按照同外延概念相互替代原则,所有虚概念就可以相互代替,于是“猪八戒很丑”和“维纳斯很丑”成了同义判断,这可能吗?另外,认为虚概念的外延为零是一种思维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只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但其实也可以对主观想象中的事物进行反映。

  所以,我认为虚概念是有外延的,或许虚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在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但是它却可以存在于我们的意识形态中,在我们思维的过程中对其发表意见和进行判断。例如,像“孙悟空”这样的虚概念,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的内涵是《西游记》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大徒弟,同时我们的意识形态中就会浮现出孙悟空的形象。这即是说,虚概念是有外延的。

  三、研究意义

  关于虚概念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以上只是本文的一些粗略见解,无论逻辑学界对这些问题存在多少意见和分歧,正确认识虚概念对于逻辑学的发展和文学艺术的理解都有重要意义。

  1.一方面,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思维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概念的性质,我们对命题和推理的研究才有稳定的基石,否则很多的逻辑关系以及推理规则将无法成立,命题之间的转换以及推理的过程也就找不到根本依据;另一方面,对概念的正确认识,促进了逻辑学的意义与指称理论的发展。弗雷格在论文集《概念文字》中论述过专名有内涵和外延:内涵即涵义,外延即指称,承认虚概念外延的存在,也是对于弗雷格研究的继续传承。

  2.无论是迷信神话中的形象,还是文学作品中的角色,都显示了古人为追寻美好和幸福生活而充分发挥的智慧和想象力,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我们可以对迷信进行科学的解释,对文学进行正确的认识,但是我们却不可以抹杀掉前人的智慧财富。正确认识虚概念,有助于我们去理解先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朱前鸿,梁庆寅.虚概念指称问题研究[J].现代哲学,2001,(4):70-72.

  [2]普通逻辑编写组.普通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16.

  [3]汤颖芳.概念的真假虚实之辩[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90-192.

  [4]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着选辑[M].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95-119.

  [5]许占君.虚概念的“真假”问题[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3):10-13.

  [6]金岳霖.形式逻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

  [7]何向东.逻辑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4.

  [8]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形式逻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24.

  [9]叶建柱,应向东.论虚概念[J].现代哲学,2004,(2):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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