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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摹状词理论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16 共109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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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摹状词理论的内涵与批判探究
  【导论】罗素摹状词的局限性研究导论
  【第一章】摹状词与摹状词理论渊源
  【第二章】罗素摹状词理论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第三章】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判
  【第四章】罗素摹状词理论的局限性及意义
  【结论/参考文献】罗素摹状词理论的发展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罗素摹状词理论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罗素在 20 世纪初期提出了摹状词理论,摹状词理论的提出得到了一片赞许和一片骂声,摹状词理论在赞许和骂声中一直不断的发展、被批判和被发展中。摹状词理论是罗素思想中的一个全新的方向,本章主要讨论罗素摹状词理论主要理论内容和特点,其中涉及罗素摹状词理论的起源,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证明罗素对于指称的观点。

  2.1 罗素摹状词理论的起源。

  2.1.1《指称论》与摹状词理论。

  《论指称》标志着罗素哲学的根本性的转变,它介绍的摹状词理论标志着符号体系的出现,尤其是日常语言,对哲学家的潜在的误导性很强,摹状词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在对语言非常关注的基础上会进一步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对摹状词理论的研究是罗素的后续工作。他后来这样认为:符号论对哲学非常重要,重要程度远比我曾经认为的多得多。我认为重要性几乎完全是负面的,因为除非你非常清楚地知道符号和它所象征的意义的关系,否则你会发现它只是一个符号。

  当表述意在指称一个对象,而事实上并没有这样做时,语言很容易使人误解。在《论指称》中,罗素认为指称词组就是这样,指称词组本身不具有任何意义,但在语词表达式中出现指称词组的每个命题都有意义。这相当于承认了一类不完全的符号。指称词组是不完全的符号以及在《数学原理》和《论指称》之间的罗素分析概念的发展是摹状词理论的核心原则。虽然符号的概念是不完整的,但至少罗素没有摒弃它,它与 "结构上的深度辨析"紧密结合,而且被忽视的不完全的符号和在结构上的深度辨析之间的联系已经受到关注。强调联系有助于论证罗素提出并使用的理论与许多语言哲学家所提倡的修正后版本的区别。我认为,罗素在《论指称》中所提倡的理论并不适用于自然语言的复合语句,在另一方面,它包含罗素最初提出的并且当代语言哲学家认可的理论,罗素不能在发展中的替代理论中使用它。《论指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在于如何理解"指称"这个词,罗素提出的"指称"和另一个术语"模糊"从字面意思上看,这些术语的意思很明确。在我看来,罗素的分析实践比《论指称》中提到的指称词组的语法规则更具有实质性。对后者的过度关注可能会导致一种趋势,我认为过度关注指称词组在整个句子中的解释而不关注对指称词组本身的解释是错误的。二者的区别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将证明混淆上述两种解释是怎样的错误。我认为因为摹状词理论为结构上的深度辨析提供了一个保证,所以摹状词理论并不适用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我认为当修改摹状词理论以使其适用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时,修改后的理论与罗素最初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都不相同。

  2.1.2 指称和模糊的语用松散性。

  正如《数学原理》中所说的那样,罗素在《论指称》中也强调了指称的重要性。在《数学原理》中,他这样认为:这个概念存在于实体论、逻辑主谓理论以及事物和思想、论证思维和直接感知之间的对立理论中。

  在《论指称》的介绍中,他再次强调,指称的对象不管是在逻辑和数学方面还是理论知识方面都非常重要。在《数学原理》和《论指称》中,对"指称"的讨论非常普遍,"指称"是由罗素提出的而且是最容易理解的一个术语。指称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是围绕实体的集合的可能性来说的,这些集合是通过共性列举出来的而不是通过简单的枚举法,由此看来,指称的概念与它普遍使用的概念的联系非常紧密。意义指称理论的提倡者也许承认了指称词组"查理二世的父亲"所指称的查理一世是存在的。从结构和逻辑意义上看,指称词组"查理二世的父亲"指称的是查理一世,因此说包含"查理二世的父亲"的句子实际上肯定了查理一世的存在。另一方面,摹状词理论的提倡者似乎认为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不能说"查理二世的父亲"指称的是查理一世。在摹状词理论中,包含"查理二世的父亲"的句子也许更适合描述表达关于命题函数的复杂的句式,而不是指称查理一世。我想辨析一下指称的广义用法,然而罗素在《论指称》中这样认为:如果"C"是一个指称词组而且只有一个实体"X"与之对应,那么"指称词组'C'指称的对象是实体'X'"可能是正确的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广义上的概念对指称机制只字未提。在《数学原理》中,指称机制涉及指称概念和一种最初的逻辑关系,罗素把它也称为"指称".指称的广泛意义上的理解也是值得关注的,否则可能会出现差错,大卫·卡普兰从《论指称》中总结归纳除了以下两点:指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论指称》没有对指称进行逻辑分析,只有语言上的关联分析。他写道:在研究初期,强调指称的知识论的重要性使人感到很奇怪,这样做的目的是展现当我们了解判断和假设是所能够接受的命题。在《论指称》中,指称的特有的限定摹状词的属性一直在减少,但是通过纯粹的语言短语使其从《论指称》

  的形象思维中体现出来。这对于"至关重要"来说是一个不完善的结束。

  广义上的指称从知识论的角度来说非常重要,而且《论指称》为它提供了一个解释,与《数学原理》对于指称的合乎逻辑的解释相比,这个解释也许被认为是一个 "不完善的结束",但这全然不意味着在广义上也是一个 "不完善的结束".与"指称"的广泛使用相称,罗素采用了一个"模糊"的广泛意义。正如我们将在后面所看到的,通过摹状词理论可以使一些词语有意义。"查理二世的父亲死于科索沃战争"的说法对于"查理一世"来说并不严密,这句话肯定了一个复杂的存在量词,然而这代表了摹状词理论,但这个词却不能成为罗素所说的专名。他说:所有的思维必须从相识开始,但我们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成功地思考了许多事情。也就是说在思考"查理二世的父亲死于科索沃战争"时,是否了解"查理一世".因此,正如《论指称》中允许"查理二世的父亲"指称的是"查理一世",所以也许罗素认为"查理二世的父亲"指称的是"查理一世".

  2.2 罗素摹状词理论的主要内容。

  2.2.1 专名。

  专名(proper name)是指称个体的特殊语言表达式,它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指称一个特定的一个个体,也就是这个指称对象的名称也是它的意义,是一个完全的符号。

  "如何确定专名的指称,是语言哲学和逻辑语义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穆勒认为,专名有指称,没有内涵亦即没有意义。弗雷格认为,专名有指称,也有意义。罗素以其摹状词理论表面,专名的指称和意义同一,其意义就是说话者给它联结的一个摹状词,而其指称也由这摹状词决定……克里普克提出,专名因其指称而有意义,其指称在某个时候由命名固定下来,再通过在说话者中间传递这专名来决定,用历史-因果链条连接命名和眼下说话者。塞尔主张把这种历史-因果理论和摹状词理论相结合,作为较为合理的冠以专名的意义和指称的理论。"专名就必须在于它指称的对象是有意义,如"一个人的名称"、"一座城市的名称"等等。当然在我看来专名也存在一些疑问,比如说我的好朋友小红告诉我她养了一只特别聪明可爱的狗叫布鲁托,虽然我的朋友小红说的是实话,但是我并没有亲眼看见过这只叫做布鲁托的狗,那么对来说"布鲁托"对来来说就称不上专名,只能是"我的朋友小红聪明可爱的狗"这样的摹状词;在现实存在的事物我却没有亲眼见过和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来说对于我来说都不是亲知的,都称不上专名。比如说"小红聪明可爱的狗布鲁托"和"米老鼠",这两者对于我来说都不所指称的对象都不是我亲知的,"小红聪明可爱的狗布鲁托"我只是通过小红手机的照片或者她的描述来获知的,而"米老鼠"则是我通过迪斯尼动画片在电视上获知的,所以我认为他们都不能称之为专名。

  2.2.2 专名与摹状词的区分。

  罗素于 1905 年发表的《论指称》中提出了摹状词理论,开辟了哲学的里程碑,作为"哲学的典范"的摹状词理论通过研究个体词在逻辑推理中的作用,他将个体词分为专名和摹状词两类。个体名词是一类可以单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或者团体的名称,有单复数区分。后者描述特定事物的独有特征,并且该对象是唯一的。根据此种推理依据,逻辑命题的主项是专有名词的代指物,因此也就是其意义。而摹状词是一种区别于专有名词的模糊概念,其只是一个不确定的代表符号,描述的内容仅为主项的某种性质。罗素认为摹状词的提出能够将自然语言进一步精炼构成精密的逻辑语言。摹状词理论突出了逻辑推理在哲学命题中的重要性,强调了精密逻辑语言的重要性,否定了肯定抽象或虚构事物的本体论(如迈侬悖论),罗素认为逻辑哲学的本体也是一切科学的根源。因此罗素被人们认为是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先驱。很多人将罗素视为这个时代的先知。

  在罗素看来如果让一个简单的符号要成为专名,首先这个简单的符号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现实世界里实实在在存在的,其次说话者对该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的认识是亲知的,当然这个专名必须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摹状词则反之,它所指称的对象并非真实存在,其说话者该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的认识并非是亲知的知识,摹状词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是一个复杂的符号。罗素从语言的命名功能和描述功能来对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分,当我们去接受一个具有命名功能的表达式时,我们是很容易接受理解的,这是因为我们对其表达式所指称的对象是亲知的;同样我们也会接受一个具有描述功能的表达式,是因为我们知道它是在对一个对象的特征作进行描述。因此具有命名功能的是专名,具有描述功能的是摹状词。例如"苹果"这个专名,这是说话者所亲知的知识,但是我们并不能从"苹果"这个专名中得到任何一些关于苹果的知识,我们只是从"苹果"所指称的这个水果身上得到有关它的知识,通过"苹果"这个专名,我们对其苹果这种水果才有了一些认识,比如说:苹果很红,苹果很甜等等。有的人也许会说,我并没有亲眼见到苹果,也没有亲自尝吃过苹果,所以我没有任何有关它的亲知的知识,我有的只是一些描述他的知识,比如:苹果是长在树上的果实,它很甜,营养价值很高。"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我们没有亲知到某个语词指称的对象,但是我们却知道这个词语是在明确的指称某个对象。"也就是虽然有的人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苹果也没有亲口吃过,但是当提到"苹果"这个专名时,我们知道它所指称的水果,是一个很甜很好吃很有营养的食物。总而言之在罗素看来专名是具有独立的意义,能够单独使用,具有命名功能的,是一个简单的完全符号;其意义就是它所指称对象,指称的对象必须真实存在,是说话者亲知的知识。反之摹状词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不能够单独使用,具有描述功能的,是一个复杂不完全符号,其意义无须是亲知的知识。

  2.2.3 对哲学三大难题的逻辑解决。

  被称为"哲学典范"的罗素摹状词理论逻辑分析法使一些哲学遗留难题得到解决。

  罗素摹状词理论使用时主要注意语句的语法形式和逻辑形式两者不能等同, 明确专名和摹状词的进行区分,再对含有摹状词命题的分析。

  (一)对否定性存在陈诉的难题。

  通常,描述性句子的形式"F 是 G"被看作是有有意义和价值的句子比如说"目前英格兰的女王是一个学者"是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句子。这句话应该有一个真假值:如果由主语指定的唯一对象有一个归因于谓语名词的属性,那么这句话是真的。并且如果由主语指定的唯一对象缺乏归因于它的属性,那么句子是错误的。人们认为在这种真或假句子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被主语指定的特殊对象的一个属性是归因于(或否定)正在讨论中的句子的谓词--如果没有这样的对象,就没有什么拥有或缺乏属性。我们处理一个描述性的句子是满足于一个独特的对象的描述的这个想法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我们面临一个问题,这个想法当我们处理包含空的摹状词的句子,例如,目前法国国王、金山、圆的方,等等。再比如说"现在的法国国王是秃头",现在由于法国没有国王,限定摹状词"目前法国国王"似乎不能指定任何东西(这可能会有或缺乏秃头的属性)。如果是这样,那么如何判断句子现在的法国国王是秃头"是真还是假。为解决这一问题,亚历克修斯。迈农,奥地利哲学家,提出了他的想法。根据迈农想法,生存,是一种属于对象不存在的特殊的模式,但那些东西可以想象也可以被引用。迈农说,"A 存在",或者,"它不存在"就是存续期间。如果一个意见可以立即被理解领会似乎可以能做到,但这个好像不存在。似乎不用说,许多同样的事情都会声称每一个对象都有存在的重要性。比如,"3比 2 大,又或者,"它是弯的不直的"这也可以存在,但是它不存在。因此,这对迈农来说似乎是个空摹状词,如"现在法国国王",不指一个存在的对象,它指的是一个潜存的对象。

  迈农的说法似乎是基于两个说法:(1)每个有思想的对象都以某种形式存在;(2)每一个"F is an F"形式的句子表达的是一个真命题。我们再来看这个句子"圆广场是一个圆的正方形",虽然对象被限定摹状词"圆的正方形"指定以某种形式存在(由"圆的正方形"指定的对象确实存在),但是不存在圆的正方形,然而正如"F is an F",这句话是真实的。罗素虽然也认为句子包含空摹状词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但是不认同迈农这两种说法。针对迈农的第一个想法,他强调在逻辑上没有理由承认所谓不存在的对象的存在。针对迈农的第二个想法,罗素提出以迈农的论点的涉及到违反矛盾律作为反对的理由。罗素认为如果迈农声称每一句"The F is an F"的形式都真的,那么这个句子就是正确的":存在的圆方是存在的圆形广场",如果它是真的,那么一些圆和方的东西就会存在。

  但是,任何东西不可能既是圆的又是方的,因此,这又是不存在的。这样,迈农的论点使我们违反了矛盾律。罗素预计,为了应对这些批评,迈农可能声称矛盾定律适用于实际和可能的对象,而不是不可能的对象。但这个答复是行不通的,因为"矛盾律是断言这是一个命题,而不是主题";如果有任何这样的对象,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假设矛盾定律并不持有的假设的句子涉及到不可能的对象。迈农回复罗素的批评:声称存在的圆形广场是存在的但并不存在。但是根据罗素的观点,这个回答是没有意义的。他说:"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现有的和存在的区别,除此之外在这头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

  (二)对违反排中律难题的解决。

  排中律也就是莱姆所认为的对于任何句子要么接受要么否定,即其中的一个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作为逻辑基本规律的排中律:任何人都不能够同时否认命题(A)和它的否定(非 A),即其中的一个是正确的。徘中律的逻辑形式是﹁(A∧﹁A),命题 A 只有两种情况,如果 A 真,则﹁A 假,反之亦然。

  罗素把排中律用以下的方式传达出来,例如:

  句子(2)法国国王是个光头。

  非(2)的说法是,句子(2a)法国国王不是秃头。

  现在看来,根据莱姆的说法,句子(2)和(2a)中其中的一个是真命题。但问题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把法国国王归于秃头和不是秃头的类别中的。因此,句子(2)和(2a)似乎都不是真命题。罗素认为排中律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因此,对罗素来说,空摹状词造成了排中律的真相之谜。

  命题"A 不同于 B".如果为真命题,A 与 B 一定有不同之处,事实上可能会用"A与 B 的差别是存在的"形式表示。然而如果命题为假命题,A 与 B 就没什么不同之处,事实上可能会以"A 与 B 的差别是不存在的"的形式表示出来。如何使一个非实体成为一个命题的主题。看上去,否认任何事情都是自相矛盾的。罗素指出的问题是:在句子的真正主谓形式的情况下,由主题指定的对象有这归因于它的句子的谓词的属性。似乎在这样的一个真实的句子的情况下,必然存在一个对象(句子问题的主题词指定)的属性归于它由句子的谓词。但是,如果有问题的属性是不存在的属性,那么相关的句子在同一个句子里由主题词指定的存在对象先承认后否认的情况下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这就是为什么罗素说,它似乎总是自相矛盾的去否认任何事物的存在。然而,我们实际上可以做到这一点,即我们可以确定句子的真假像"圆的正方形是不存在""法国国王不存在"等,都没有犯任何的自我矛盾。因此,我们可以在在不自相矛盾的情况下确定句子的真假性。

  (三)对违反同一律难题的解决。

  除以上两种难题,罗素选择处理另一个难题,即同一律失效的难题。他这样对这个难题进行描述:如果 A 等同于 B,无论它是一个真正的还是其他的真的,其中的一个就会成为另一个的替代品却不会改变命题的真假性。现在,乔治四世希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威弗利》的作者;但事实上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因此,我们可以取代司各脱《威弗利》的作者,从而证明了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以上关于陈述困惑的论点可以表现在以下方式:

  (1)乔治四世希望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威弗利》的作者。

  (2)司各脱就是《威弗利》的作者。

  (3)因此,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

  现在,这个关于乔治四世的好奇心的困惑可以从两方面解释。第一种解释,是一个关于"替代法则"的关系。 根据这一解释,以下规律,即替代法则的关系是真的。对于任何一个 X 和 Y,如果 X=Y,句子 S 包含 X,句子 S1 含有的 Y 可以被 X 替代,那么句子S1和S具有相同的真假值。现在,我们看来,关于乔治四世好奇的论证的第一个前提,即句子(1)假定它是真的;第二个前提即(2),它也是是真的,因为司各脱真的是《威弗利》的作者。结论即(3)由前提(1)、(2)通过替代法则中的关系得到的。现在,由于上述论点的前提是真的,如果替代法则是一个真正的逻辑法则,那么结论一定是真的。根据罗素观点,上述论证的结论,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正如他提到,乔治四世并不是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相反,乔治四世想知道的是,司各脱是否是写《威弗利》的人。因此,替代法则似乎是不正确的。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替代法则已被看作是一个真正的逻辑规律。因此,这个规律仍是个难题。

  但这一难题的上述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在上面解释替代法则被看作是真正的逻辑规律,这本身就是一个有问题的规律。要知道为什么它一直声称替代法则是一个有问题的法则,我们看下面这个举例:

  (4)单词"OK"是以英文字母表的第 15 个字母开头(句子 S)(5)"OK"是等同于"Good"即:OK=Good(6)因此,单词"Good"也是以英文字母表的第 15 个字母开头的。(句子 S1)这里的第一个前提即(4)是正确的,因为单词"OK"确实是以英文字母表的第 15个字母开头的。第二个前提即(5)也是正确的,因为"OK 和"Good"是同一中文"好"的两个不同的英文翻译。结论即(6),是由前提(4)和(5)在替代法则下得到的。但是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单词"Good"并不是以英文字母表的第 15 个字母开头的。

  也就是说,在这里我们看到:"OK=Good"是真实的,句子 S 中有"OK",句子 S1 中的"OK"可以与"Good"互换,但是句子 S 与 S1 真值不同。句子 S 是真,句子 S1 就为假。因此,对于替代法则我在此举了一个反例。所以,替代法则是错误的。现在看来,既然替代法则是错误的,那么有关乔治四世的好奇的说法违反替代法则就没有什么迷惑的了。

  然而,关于乔治四世的好奇的困惑有不同的解释。在这种解释这个难题并不是一个具有争议性替代法则,而是一个没有争议的同一律。同一律不同于替代法则,替代法则是关于语言规律,而同一律是关于对象的规律。根据同一律:对于任何 x 和 y,如果 x=y,那么 x 具有的所有性质 y 也必定具有,反之亦然。除此之外,第二个解释有两个规律,即出口和进口的规律,是真正的规律。因为这些规律得到的启示在这个难题的第二个解释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例如,下面的句子:

  (7)亚历山大的老师亚里士多德。

  如果句子(7)是真的,那么涉及到亚历山大老师的事也是真的,同样也涉及到亚里士多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句子(7) 有效可以推断(7a):亚历山大的老师是这样的,这是他的真实,他是亚里士多德。允许从(7)推断(7a)规律被称为输出法。

  再看下面的句子:

  (8)《数学原理》的作者是罗素。

  现在,如果句子(8)是真的,那么以下句子也是真的:关于数学原理的作者,是罗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由句子(8)可以有效地推断出句子(8a):"数学原理的作者是伯特兰·罗素".在这里的(8a)是通过把"数学原理的作者"导入在随后的子句,允许从(8)推断(8a)法则被称为输入法。

  从句子(1)乔治四世希望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否是司各脱中,我们可以发现句子(3)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到底是不是《威弗利》的真实作者。

  句子(2)传达出来的司各脱和《威弗利》的作者的关系具一致性,即司各脱=《威弗利》的作者,现在看来根据同一律。适用于司各脱的同样也适用于《威弗利》的作者。

  这个句子(9)表示,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就是《威弗利》的真正的作者。所以,如果句子(9)是真的,司各脱=《威弗利》的作者,即句子(2)就是真的,然后通过同一律,我们发现:句子(10)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是真正的司各脱。现在,通过"司各脱"的命题态度的背景下,从句子(10),我们发现: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司各脱,即(句子(3)),所以,我们看到:

  (a)如果句子(1)为真,那么句子(9)就为真。

  (b)如果句子(9)为真,那么句子(10)就为真。

  (c)如果句子(10)为真,那么句子(3)就为真。

  因此,如果句子(1)为真,句子(2)就为真,那么句子(3) 就为真。也就是说,如果句子(1)和(2)是真的,同一律是一个真正的逻辑法则,那么句子(3)必须是真实的。

  但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即使句子(1)和(2)是正确的,句子(3)也是假的。因此,同一律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逻辑发则。但实际上,同一律是一个真正的逻辑发则。所以,关于同一律的难题可能被叫做在命题态度下的同一律。这里要注意的是,难题的第二个解释似乎是一个更合理的解释,因为这个解释是关于没有争议的同一律,而不是具有争议性的替代法则。所以,我们把难题的第二个解释作为问题的正确的解释。

  2.3 罗素摹状词理论的特点。

  2.3.1 以命题函项代替摹状词。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提出帮助我们认清了"存在"的意义,之所以它在众多摹状词理论中脱颖而出,是因为 "幕状词理论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把存在当作是命题函项的一个属性"但罗素没有给命题函项规定什么明确的定义,只是在《数理哲学导论》第十五章中这样说到:"命题函项就是一个包含有未定成分的表达式,当我们给这些未定成分赋予确定的值时,这个表达式就成为了一个命题。"在罗素认为命题函项就像一个空空的空房间,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东西,其本身就是无意义的,那么这个空房子里只是能够容纳有意义的内容才能称为命题,"一个'命题函项'即是其值为命题的函项"如果我们出现语言混乱,在罗素看来那是因为我们混淆了命题和命题函项这两个概念。

  通过命题函项的工具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日常语言进行的分析是罗素摹状词理论的基础,是解决日常语言的有效手段。把带有摹状词的日常语言进行逻辑分析,把该日常语言转换为含有符号的命题函项的命题,"只有两个东西可以用命题函项完全说明,一个是断定它在一切情形下都真,另一种是断定它至少在一种情形下为真,或者在有些情形下为真"命题函项是以符号的形式对语言进行分析,那命题含项的形式则是取决于判断的形式,那么判断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判断分为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两种判断形式;其中模态判断分为可能判断和必然判断,这两种判断形式只能通过模态词来表示,不能通过命题函项的符号形式区分,如:可能判断"A 可能是《红楼梦》作者"和必然判断"A 一定是《红楼梦》作者",都可以用φ A 来表示;非模态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符合判断;简单判断又包含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这两种形式同样也不能通过命题函项的符号区分;复合判断则有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联言判断表示为?a(φ a∨ψ a),使得 a 在满足φ 中的要求的同时也满足ψ 中的要求。选言判断表示为?a(φ a∨ψ a),使得 a 只能满足φ 和ψ 其中一个的要求,或者是φ ,或者是ψ .假言判断表示为?a(φ a→ψ a),如果 a 满足φ 中的要求,那么 也会满足ψ 中的要求。负判断表示为﹁?a(φ a),即为:并非存在着这样的 a ,使得 a 满足φ 中的要求。

  以命题函项代替摹状词,罗素是这样消除摹状词的:至少有一个 a 具有性质 A,至多有一个 a 具有性质 A,并且 a 具有性质 B,这三个命题为真时,含有摹状词的命题含项才能为真;如果这样的 a 不存在,该命题都不能为真;如命题"我们班的班长是小明"就可以分解为以下三个命题:至少有一个 a 是班长,至多有一个 a 是班长,并且 a是小明,该命题表示为 La(φ a∧ψ a),L 表示有且仅有一个,φ 表示班长,ψ 则表示小明。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特点就是通过命题函项代替摹状词,把含有摹状词的命题中的摹状词消除,把含有摹状词的命题转化为含有命题函项的存在命题。

  2.3.2"初现"与"再现".

  摹状词在命题中往往有初现(prim occurrence)和再现(secondary occurrence)两种形式,在罗素看来解决摹状词问题的关键在于分清初现和再现,他说:"把某个命题函项φ x 中的 x 代以摹状词后,如果得到的是以该摹状词为主词的命题,那么这个摹状词在这个命题中就是初现;如果所得到的只是原命题的一部分,那么这个摹状词在该命题中是再现。"简单来说摹状词在命题函项的取值决定命题的价值。当摹状词运用在大句子涉及摹状词的相关范围,正在讨论中的摹状词的出现叫做初现,当较小句子涉及到摹状词的相关范围,正在讨论中的限定摹状词的出现叫做再现。

  比如我们来看"当今的美国总统"这个摹状词,先来看它的命题函项:有且仅有一个 A,使得 A 是当今的美国总统,且 A 是黑人。 现在我们将摹状词"当今的美国总统"整合带入命题函项中,我们得到"当今的美国总统是黑人"的命题,这时"当今的美国总统"则为初现;而如果将"当今的美国总统"代入以下命题:"总统大选开始了,当今的美国总统不是黑人了"而这时,"当今美国总统"则是再现。带入第一个命题时"当今的美国总统"这一摹状词是组成命题的重要部分,缺了它便不成命题,此命题只包含一个摹状词,所以摹状词在这里是初现;而后者"当今美国总统"则不是原命题中的一个主谓成分,而只是其中的一个非主干命题的成分,所以该摹状词在这里是再现。

  罗素又认为:"在某一命题中,如果其中的摹状词在该命题中是初现,且这个摹状词没有指称对象,那么该命题是假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摹状词"当今美国总统"初现的情况下,说话者承诺了"当今的美国总统是黑人"的存在含义,则整个语句被视为一个真命题。当一个摹状词作为"初现"出现时,它存在于中的命题表达的意义则是这个摹状词的存在与否息息相关,如果这个摹状词并没有一个现实对应物,那么此命题是假的。而在这个摹状词作为"再现"出现时,无论这个摹状词有没有现实的非语言对应物,这个命题都是真的。

  2.4 本章小结。

  本章深入研究了罗素摹状词理论,分别从其内容、特点这两个大方向进行研究,涉及到罗素摹状词起源《指称论》一文,主要是证明罗素的指称观点。罗素对专名进行和定义,从而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了区分,在罗素看来如果让一个简单的符号要成为专名,首先这个简单的符号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现实世界里实实在在存在的,其次说话者对该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的认识是亲知的,当然这个专名必须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摹状词则反之,它所指称的对象并非真实存在,其说话者该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的认识并非是亲知的知识,摹状词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是一个复杂的符号。被称为"哲学典范"的罗素摹状词理论逻辑分析法使一些哲学遗留难题得到解决。罗素摹状词理论使用时主要注意语句的语法形式和逻辑形式两者不能等同, 明确专名和摹状词的进行区分,再对含有摹状词命题的分析。罗素摹状词理论解决了三大难题,分别为一是否定性存在陈述难题,即"金山悖论";二是排中律失效难题;三是同一替代难题。在对于罗素摹状词理论研究过程中发现其特点,也是他不同于别人之处,也是他脱颖而出的闪光点,主要是从命题函项代替摹状词和摹状词"初现"、"次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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