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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概念和美的规律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4-06-27 共2060字
论文摘要

  一、美的概念
  
  什么是美?美是自在的,还是被创造的?对于什么是美,本文作者认为:从静态上来讲,美是客体所具有的一种能够引起主体审美愉悦的特定属性。在人这个主体产生以前,自然界就自在的存在着潜在的具有审美属性的各种客观事物,但抽象的、孤立的与人相分离的客观事物对于人来说是个无,于人是无意义的,所以美的事物一定存在于与人的实践相关的领域。从动态上来讲,美则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一种创造性的合目的与合规律的表达。

  自然界原本存在的客观事物对于人和动物具有同样的意义,人与动物都是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下去,但是我们看到动物进化到现在,仍然是只能消极的适应自然界,对自然界的利用程度非常之低,自然界对于动物来说只具备肉体需要的意义。这样的一种低层次,对于具有多种属性的人来说,他是不甘心的,当人决心要将自己从普遍的物种中提升起来的时候,他就必须对象化自己的本质力量,创造出一个属人的世界。在那个未被人化的自然界里,客体诚然也具有使主体获得美的感受的属性,但如果从人的本质这个角度来讨论的话,这样的美是消极意义上的美,具有的只是自在的意义,而与人的自为无关。原始的客观事物或者说纯粹自然的客观事物固然是主体欣赏的审美对象,但对于主体更具审美意义的则是包含了主体创造性活动的客体。主体要创造出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审美对象,说的是人通过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在客观创造世界创造出对象化了的美。

  二、美的规律
  
  美的规律是对在实践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主客体审美关系的一种揭示。因为实践是客观的现实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活动,不能脱离人这个主体而存在,因此,没有人这个主体、没有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就不会存在能够体现人这个优于其他物种、确证人的本质的客体。

  没有这样的客体,也失去了积极意义上的美,也失去了对美的规律的寻找。

  规律作为潜在的存在,需要主体去揭示,且规律只对主体具有意义。动物只是被动的按照它所属的那个尺度去适应自然,而人则积极主动的去发现规律、把握规律、利用规律。规律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分,那么美的规律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根据以上对美的分析,所以本文作者认为美的规律是社会规律,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

  社会规律是在主体的实践中形成的,所以美的规律亦形成于主体的实践当中。马克思通过对人的类本质的考察区分了主体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这里的自由是说主体的活动不像动物的活动只是生产它自己和它幼崽直接需要的东西,也就是纯粹的生理本能的繁衍自身,而是人的生产不仅仅包括这一方面,更重要是为社会进行生产,既创造物质财富又创造精神财富,创造出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东西。自觉是说主体的活动是有着明确的意识与目的的,主体在实践中,不仅能够去认识规律,而且能利用规律,把自己的主观目的变为现实的存在。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形成了主体的全面性、超越性、普遍性,使整个自然界充满了主体的本质力量,因此,人再生产着整个自然界,自然界表现为主体实践的作品和现实。

  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主体总是根据自我的需求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对象世界,必然,这样的一种实践使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得以对象化,使自在的自对象世界具有了属人的意义,于是赋予了客体美的力量,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将自己的作品进行欣赏时感受到美的愉悦,美以这种直观的形式揭示了人的本质力量。由此便可看出,主体的实践活动与美的规律是有着内在的因果联系的,实践是美的规律的重要基础,离开了主体的实践,美的规律便是抽象的。

  三、两个尺度与美、美的规律的关系
  
  主体进行着多种多样的实践,且不断的从物质生产实践、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中获得了某种自由。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马克思这里的两个尺度是主体进行实践活动所运用到的规律,同时也构成了美的规律的内涵。

  动物只具有一种尺度,它的种的尺度是它千万年来既定的活动方式,而人这个主体却可以能动的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他想要的任何一种实践活动,当然包括仅按照自己的内在尺度来进行实践。这里的内在尺度是人这个种的特定尺度,本身人这个特殊的主体与动物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所以,人的种的尺度与动物的种的尺度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这样的一种差别也决定主体可以自由的运用其他种的尺度来进行创造,与此同时,美在这个过程中也就生成了,而美的规律体现着主体在过程中对必然的运用,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自己的自由,这种感受也是一种美的感受。所以,哪里有主体的实践活动,哪里就有美;哪里有美,哪里就有美的规律的生成和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1844 年经济-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
  [2]何林军.“关于”美的规律“的论争及辨析”,《社会科学家》,2002(11)。
  [3] 贾 明.“自由创造与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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