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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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科学的价值过程中公众应具备的观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2-21 共10365字
论文摘要

  当代人类实践的发展对科学价值的合理实现,既提出了紧迫要求,也奠定了现实基础。科学价值系统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同周围的环境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科学价值的实现依赖于一定的环境因素,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其中,公众对科学成果研发和应用的态度成为左右科学价值实现的不可忽视的力量,这也构筑了科学价值合理实现的观念基础。要合理实现科学的价值,公众必须具备以下观念。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理性”是现代哲学体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概念之一,《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理性”:是指与感性认识相对的理性认识;是人从理智上控制行为的能力。这两种解释,分别是指人类的理性认识和理性能力。我们这里讲的“理性”,是主体认识客体运动变化规律的一种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是主体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理性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向自然界索取更多财富,以消灭物质匮乏和辛苦的劳作;二是认识自身和他人,追求理想的社会组织形式,以减少战争并获取更多幸福。

  对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内涵,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和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都做过深入研究。工具理性长期以来一直在理性的母体中孕育、萌芽和成长。自启蒙运动以来,理性被看作社会一切进步的动力和源泉,备受人们推崇。工具理性也正是在理性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推动之后,才被学者们加以重视和研究的。马克斯·韦伯在考察人的行为时,提出了工具理性的概念。韦伯认为,工具理性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也就是说,人们为了达到精心选择的目的,会考虑各种可能的手段及其所带来的后果,以选择最有效的行动方式。在韦伯看来,工具理性关注的是目的、手段和后果的综合。后来,霍克海默将理性分为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主观理性(或叫工具理性)是指,以工具的、主观的意识来理解的理性,它只关心所用手段是否能达到目的,而不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在霍克海默看来,主观理性“最终被当作一种合作协调的智慧能力,当作可以通过方法的使用和对任何非智力因素的消除来增加效率”。可见,工具理性就意味着以最有效的手段达到预想的目的,工具理性在实践中表现为效率优先性和物质需求优先性,工具理性主义者常常把他人或外在事物看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或障碍。具体来说,工具理性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逻辑性。工具理性比较注重严密的逻辑关系,因而数学的精确性和严谨性是工具理性者所推崇的。工具理性者会以数学为工具,对外在的人和事进行准确定位,对其作出确切的结论,而不是仅仅对事物进行模糊不清的、浮于表面的认识;二是现实性;工具理性者会从客观实际出发,把握事物的规律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是功利性。工具理性者受功利主义价值观影响,往往不会考虑人的情感价值和精神需要,只是一味追求所要达到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工具理性者会全面地权衡各种利弊关系,根据目的来制定一系列具体行动计划,并选择最优方案和最佳手段,以期实现低投入和高产出;四是进取性。工具理性者为了实现个人的最大利益,主张采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他们往往带有一定的冒险精神和进取精神。

  关于价值理性,马克斯·韦伯对其的阐释是:“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可见,价值理性只赋予选定的行为以“绝对价值”,而不管它们是为了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者出于责任感、荣誉、忠诚等方面的目的。价值理性只注重行为本身所蕴含的价值,而不考虑行为可能产生的功利性结果。价值理性重视实现社会的精神文化需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正义,它的关注焦点在于人们的行为是否合理,而对物质利益看得并不重要。在价值理性者看来,人们应当逐渐用精神追求和价值意义取代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因此,价值理性者会积极地去关怀人,让整个社会变成具有“精神意义”和人文情怀的世界,而不是只讲求物质利益关系的冰冷世界。价值理性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批判性。社会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有建构也有批判。人们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时,保持一定的批判思维是必不可少的。价值理性会促使人们永远保持批判精神,让人们善于提出质疑并发现问题,并通过严谨的推理和认真的研究最终解决问题。这种批判精神不是极端的怀疑,而是在尊重书本、尊重理论基础上的不断创新,以求不断超越自己,不断实现自己的价值;二是主体性。

  价值理性主张以主体(人类)为中心和以人为本,反对主客二分或主体对客体的胡作非为。价值理性强调主体与客体的和谐统一,如北宋理学家张载“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精神等;三是目的性。价值理性也重视人们行为的合目的性,价值理性也有功利性和现实性的要求,但它并不把功利作为最高目标。价值理性不反对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但它更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双赢,主张个人利益的实现不能以牺牲集体利益为代价。价值理性也不排除对当代人需求的满足,但它更注重后代人的发展,兼顾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是建构性。价值理性并不是“没有目标而造反,没有纲领而拒绝,没有未来应当如何的理想而又不接受现状”。价值理性既包括对现实世界的批判与反思,又有对未来世界的向往与憧憬。有了理想,人们就会不安于现状,力求有所突破,并通过实践活动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要合理实现科学的价值,必须要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一方面,工具理性为科学价值实现提供了物质支撑。价值理性依赖于工具理性而存在,没有工具理性就没有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体现为主体思维对客体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由此产生了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并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知识积淀。在社会实践中,工具理性促使人们改造世界,实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工具理性奠定了物质文明,人们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会进一步体悟人生价值,并自觉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价值理性)。因此,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基础,它为价值理性的实现提供了物质保障和现实支撑。

  另一方面,价值理性为工具理性的实现提供了精神保障。如果任凭工具理性的无限扩张,就会把物质财富当作衡量社会进步的唯一尺度,从而导致人的“物化”和人文精神的萎缩。例如,近代西方知识分子高举理性旗帜,相信科学无所不能,这使得工具理性逐渐侵占了理性的地盘并以异化形式呈现出来,造成了价值理性的失位,进而引发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冲突。可见,由于受自身认知能力的局限,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会遇到难以估量的困难和挫折。因此,在把握规律和克服挫折时,应充分发挥价值理性的引领作用,保持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情操,为科学工具理性的实现提供精神保障。正如M·谢勒所说:“每次理性认识活动之前,都有一个评价的情感活动。因为只有注意到对象的价值,对象才表现为值得研究和有意义的东西。”工具理性解决的是“如何做”的问题,价值理性解决的是“为何做”

  的问题。“如何做”和“为何做”是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决定着实践活动的成败。如果不懂得“如何做”,人们的愿望和需求便只能停留在理想阶段;如果不懂得“为何做”,那就有可能出现“为了做而做”,使自己成为别人奴役的工具。因此,科学价值实现依赖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

  二、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融合

  英国学者查尔斯·帕希·斯诺指出:“现代社会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种文化,一种是人文文化,一种是科学文化。一方是文学知识分子,一方是科学家,并犹以物理学家最有代表性。”斯诺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属于这种文化的科学家们彼此之间尽管也有许多互不理解之处,但总的来说,他们具有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科学作为一种文化,其约束力甚至比宗教、政治和阶级的模式更强。而人文文化是以人道、博爱和人本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它兴起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它与科学文化追求真实、理性至上不同,人文文化追求美与善,并对理性之外的意志、信仰、情感和潜意识给予很大关注。

  随着自然科学在近代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分流渐渐明显,甚至出现了激烈的冲突。哥白尼“日心说”的提出,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逐渐摆脱了对神学的依附地位,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

  科学文化也由此从其他文化中分离出来,这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矛盾和冲突埋下了伏笔。17 世纪,弗兰西斯·培根在其着作《新工具》中,创立了经验主义方法论,为科学文化的弘扬起到了开创性作用。培根大力强调了人的力量和科学知识的作用,并着力突出科学文化相对于人文文化独立性之所在,以促使科学的蓬勃发展。这种做法进一步导致了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分离。提出“我思故我在”命题的着名哲学家笛卡尔,其二元论哲学不仅在本体论上造成了主体与客体的分裂,也在知识论和方法论上造成了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对立。因此,17 世纪的法国数学家帕斯卡尔指责笛卡尔哲学对科学太偏心,忽视了对人的关怀。卢梭在其着作《论科学与艺术》中提出,理性不能用来认识人生,科学不适用于描述人的道德经验。1758 年,卢梭宣布与法国“百科全书派”决裂,这标志着启蒙运动高潮时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产生裂痕。此后,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沿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到了 19 世纪,随着自然科学三大发现(即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的到来,自然科学得到了飞速发展,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也进一步分离。到了 20 世纪,由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提出,自然科学获得了革命性进展,这使科学文化在社会上获得了强势的统治地位,也进一步导致了二者的分离。要合理实现科学的价值,必须首先实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充分融合。其实,作为人类整体文化形态的两个侧面,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不仅在本质上并无矛盾,同时还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为它们的融合奠定了理论基础。

  从观念层面看,二者的思维方式可以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和相互渗透。比如,达尔文在阅读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时受到“生存竞争”观点的启发,从而采用了“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等观点,以说明“生物进化论”的动力机制问题。再比如,人文社会科学中也借鉴了大量自然科学概念,如系统、信息、反馈、结构、功能等,这促使人文社会科学变得更加科学化、系统化、精确化。正如普朗克所说:“并不存在着同人文学科截然对立的自然学科,科学和学术的每一门类都是既同自然有关,又同人道有关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历来以主观性很强为其特征,在适度加入一些自然科学概念和理论后,会增加其准确性和确定性。比如,解释学的运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文社会科学的说服力和可信度,从而可以“反对浪漫主义的任意性和怀疑主义主观性的不断骚扰,从理论上建立解释的普遍有效性”。此外,很多新兴的边缘学科、横断学科、交叉学科等,也促进了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交流,为二者的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方法论层面看,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在研究方法上的互相借鉴,也能促进二者的融合。李凯尔特认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在研究方法上是互相融通的“历史方法往往侵占自然科学领域,而自然科学的方法也往往侵占文化科学的领域”。人文研究在注重观察、定性、直觉、感悟等方法的基础上,常常需要借鉴自然科学中的数据归纳、逻辑演绎等方法,以增加其论着的可靠性和说服力。比如,数量方法在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和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广泛应用,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借用自然科学方法的集中体现。另外,自然科学研究也经常借助一些大胆的想象、偶然的灵感或感性的直观来取得突破。尤其当科学研究迈入复杂的微观世界后,就会涉及人与被观察物的相互作用问题。可见,自然科学研究不能完全做到主体与客体的分离,这与人文社会科学中主体对客体的参与、体验和感悟有异曲同工之妙。普朗克指出:“实际存在着从物理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的连续的链条,这是一个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因此,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体系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的。”研究方法上的互相借鉴,奠定了两种文化统一的可能性,也构成了两种文化交融的重要方式。

  三、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交融

  科学主义的发展是建立在自然科学高度发达基础上的。牛顿经典力学、19 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20 世纪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以及科学在实际应用中对整个社会面貌的根本变革,都为科学主义的兴起提供了现实土壤。《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对“科学主义”的解释是:“一种认为科学是唯一的知识,科学方法是获取知识唯一正确的方法的观点。”

  具体来说,“科学主义”包括以下四层涵义:

  第一,重视科学知识的价值和作用。17 世纪以来,一些科学家十分重视科学知识的价值。笛卡尔认为,真正确定有效的知识仅限于对具有广延性事物的认识,自然科学知识(数学和物理等)就属于这种有效的知识,因而它是唯一的科学。19 世纪后,很多欧洲国家出现了将科学知识推崇备至的科学主义思潮,这种思潮将近代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看作是知识、智慧和真理的唯一合理形式,认为只有科学知识才是最有价值、最有用的。斯宾塞曾说:“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致的答案就是科学,这是从所有各方面得来的结论。为了直接保全自己或是维护生命的健康,最重要的知识是科学。为了那个叫做谋生的间接保全自己,有最大价值的是科学。为了正当地完成父母的职责,正确指导的是科学。为了解释过去和现在的国家生活,使每个公民都合理地调节他的行为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是科学。同样,为了各种艺术的完美创作和最高欣赏所需要准备的也是科学。而为了智慧、道德、宗教训练的目的,最有效的学习还是科学。”

  第二,注重实证研究方法。科学主义者大都坚持“经验-逻辑”原则,主张把实证主义的经验原则与科学语言的逻辑分析结合起来。他们还认为,科学是理性的、合乎逻辑的,因而事实和逻辑就成为科学与非科学划界的标准,也成为评价、检验理论和假设真理性的工具。他们主张,凡是得不到经验、观察支持的概念和原理,一律属于思辨的形而上学,必须抛弃。比如,孔德就提出了科学研究的实证方法(观察、实验、比较等),并指出它们是人们认识事物不可或缺的手段。他认为,科学必须以实验为起点,以实验为归宿,以实验的权威代替神的权威。

  第三,将科学方法拓展到一切领域。科学方法是科学的核心,实证的观念、数学和逻辑的方法,常常被科学主义者普遍地引向各个学科领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以此为背景,不仅自然,而且人生也成为科学方法的作用对象。奥斯特瓦尔德就曾以“能量”理论对伦理学意义上的“快乐”作了“科学”的解释。科学方法往往也被用于哲学中,当实证论以证实原则作为意义标准时,哲学就成为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工具,此时的哲学就表现出了明显的科学主义性质。

  第四,强调科学一元论。科学主义认为,科学是其他一切文化形式的基础,必须通过“科学化”来同化或消解其他文化的独立性。他们强调,要把科学本身的有限原则直接运用于一切文化领域,使科学成为文化领域的公理和一切文化形式的基础;要从科学中概括出一般方法,然后用这些方法对其他文化形式进行重新建构,使其获得“科学”的形态,如逻辑经验主义和某些结构主义者就是如此。此外,科学主义者还坚持其狭隘的科学划界标准,认为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文学、艺术、宗教等人文知识因为不具备“科学”的特征而被排除在科学之外了。

  人本主义(Humanism)(中文又可译为人文主义、人道主义等)是与科学主义(Scientism)相对应的一种西方哲学思潮。人本主义思潮与自然科学成果的结合,既成为启蒙思想家以理性反对信仰、以科学反对宗教的工具,也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和特权、提倡自由民主思想的武器。人本主义后来被赋予了更多含义,它与人的本质、价值、使命、地位、作用和人文主义运动等都息息相关。由于人本主义代表了对人的关怀以及尊重人的人格、自由、尊严,故人本主义也具有了一定的伦理道德性质。如果从政治和社会角度看人本主义,那么它与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说”和相应的民主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当人格主义者、实证主义者和存在主义者用人本主义指称其哲学时,就不仅是将人本主义看作维护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等“天赋权利”的工具,而是进一步肯定了人在宇宙中的核心地位,认为宇宙因人的存在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在他们看来,一切思想应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价值标准应以人为尺度。他们眼里的人本主义,不仅具有伦理和道德意义,还具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意义。

  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由合到分”的过程,在当代又表现出“由分到合”的趋势。

  无论是古中国还是古希腊,科学与人文都是相辅相成、互相融通的,二者之间没有人为的鸿沟。但从古希腊至欧洲的中世纪,科学与人文都包含于哲学之中,呈现出一种浑然未分的状态。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揭示了自然的奥秘,开启了人类智慧,也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随着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运动的开展,人文精神得到了很大发展。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我们看到,近代的人文精神不是孤立地在人文范畴内成长和发展起来的,而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传播被一步一步提升的。希腊的自然哲学最初是对外在的自然感兴趣,只是逐渐地转向内部,转向人类本身而带有人文主义的性质。”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运动进一步解放了人的理性,使人摆脱了神的束缚,并进一步推动了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至此,自然科学开始了自己独立的发展历程,可以说,“近代自然科学是人文主义的女儿”。近代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又从更深层次上启迪了人类理性,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到了 19 世纪下半叶,科学几乎渗透到一切知识领域,人们也相信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随着科学社会效应的逐渐凸显,人们便在一定程度上把自然科学绝对化了,由此而产生了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科学主义思潮。实证主义强调,只有经验的知识才是确实可靠的,只有实证的方法才是确实可行的。一方面,科学成了万物的标准,人们倾向于用自然科学方式来看待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人类自身)。例如,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认为,人好比一架巨大的、极其精细、极其巧妙的钟表;另一方面,人文主义者又会批判科学的“工具理性”,倡导人文精神,主张人的精神追求。如 20 世纪后,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科学主义遮蔽了真实的生活世界,忽视了人的存在,抑制和扼杀了人的创造活力,使人的价值理性迷失。科学主义者强调科学的无所不能,人文主义者批判科学的异化,于是二者越离越远,并极力用自己的思想来影响对方,改造对方。也正因为如此,部分科学家和人文主义者都看到了自身的局限性和对方的优点,并开始反思科学与人文分离的弊端,这又促使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逐渐结合与融通。

  不难发现,人以具体的、统一的方式而存在,人文与科学是从不同角度来展示人的存在方式。人文与科学的分离,导致了人的存在方式的分离。而二者的整合,必将实现人的存在方式的再度统一。人文与科学在经历了漫长的疏离与对峙以后,如何扬弃分离、重新整合,已成为当今时代无法回避的课题。人文与科学从分离走向统一的过程,既意味着广义的“文化”整合,也意味着广义的“科学”整合,这是对人类存在之多重向度的回复,也是对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具体实现。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反对了科学与生活世界(或人文文化)的分离:“至于说生活有它的一种基础,科学有它的另一种基础,这根本就是谎言。”马克思还认为:“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马克思这种将“科学”从通常认为的“自然科学”扩展到“社会科学”,乃至其他科学如哲学、美学,甚至人文等“人的科学”的论述,都给予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总之,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结合,既有其自身的理论依据,也是历史的必然走向。人本主义的理论宗旨是正确的,因为人与社会的问题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永恒主题。科学主义强调理性思维的能动性,而通过理性思维建立起来的自然科学体系,本身就是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我们应当反对将二者分离的形而上学思想,应将二者中的合理因素结合起来,从整体角度和崭新视角来看待二者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结合,不是回到古代的混沌状态,也不是一方“吃掉”或代替另一方,而是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是在发展、前进中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结合,是在更高的科学发展水平上消解科学与人文的分离、对立,并最终实现二者“和而不同”的良好境界。

  四、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协调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人类文化的深层价值理念,已成为人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规范。这一基本规范涉及的是自然的价值与人类需要之关系问题。法国哲学家马塞尔指出,人类占有自然的方式构成了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这里,自然的价值与人类的需要是统一的,人类以自己的需要为标准来判断自然界的价值。这种人与自然间的“需要-价值”关系,就代表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本质内涵。具体来说,人类中心主义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功利层面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观念促使人们为了某种浅显的功利目的,去毫无节制地开发自然,从而破坏了生态平衡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恶化;二是生态层面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观念促使人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以人类的力量处理好对自然界的利用、改造和保护;三是哲学层面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观念认为人类是唯一具有理性的物种,甚至将人类的地位提高到“宇宙的中心”位置。

  生态中心主义是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人类在征服自然和创造出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正是出于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思,生态中心主义才应运而生。所谓生态中心主义,就是以“整体生态系统”为中心来理解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哲学观点。生态中心主义者认识到了自然界具有独立于人的价值和权利,但又过分强调自然界的先在性,否定了人类的主体性及人对自然界的能动性。生态中心主义将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过分强调整体的价值和意义,这有可能出现为了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牺牲人类利益的状况。生态中心主义还过分夸大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低估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冲突。生态中心主义根据“人是自然存在物”这一事实,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作自然界内部两个自然物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关系,这就抹杀了人与自然主客体性质上的对立。虽然大部分情况下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统一状态,但大自然还是会不时地给人类带来种种挑战和灾难,如地震、飓风、旱涝、海啸等。如果人类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征服自然的话,人类将会被自然界淘汰。因此,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同时,也应该对自然界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积极干涉。

  人具有两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自然属性方面,“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是人存在的前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依赖自然才能生存和发展,“生产的原始条件表现为自然的前提,即生产者生存的自然条件,正如是由他本身创造的,而是他本身的前提”。而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特征,社会性将人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人的这两重属性是内在统一的,二者统一于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这种实践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它连接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连接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实践活动中,自然界对人类来说不仅有消费价值,也有环境价值。而生态中心主义者过分强调生态价值,这就暗含了把人看作自然界整体中的一种普通存在物之意,这与“环境价值”和“消费价值”中把人作为“主体”来看待是不同的。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我们既不能无限制地改造和掠夺自然界,也不能完全否定人类消费物质资料、创造美好环境的必要性。要做到保护环境和满足人类需求的统一,关键在于找到它们的最佳结合点。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组织的有机系统,它具有一定的自我生长、自我组织、自我修复能力。因此,只要人类对自然界的消费和改造保持在自然界的自我修复能力限度以内,就不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太严重的破坏。人类还可以利用各种科技手段,积极引导自然环境的健康发展,以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可见,我们既需要改造自然,也必须对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进行评估、反思、约束和规范,以便把人类实践限制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范围以内。

  总之,科学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建制,必然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影响。如果公众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念,科学价值就难以得到真正实现。只有努力增加热心于科学的公众的数量,并提高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才能使科学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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