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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支气管哮喘运用空气压缩泵与氧驱动雾化器的效果研究

来源:未知 作者:chunt
发布于:2016-10-20 共4335字
  摘要

        支气管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之一。2000年调查我国0~14岁城市儿童的患病率为0.5%~3.4%[1],近年来发病呈上升趋势,它严重威胁患儿健康,如中、重度哮喘发作控制不及时,很容易引发呼吸、心力衰竭。由于雾化吸入可将药物直接作用于支气管的病变部位,不仅可以稀释痰液、消除炎症、解除支气管痉挛并改善通气,还具有用药量少、起效快、副作用少等优点,已成为临床治疗控制哮喘发作主要治疗手段[2].随着雾化机种类的增加,雾化吸入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其各自优缺点也有所不同,合理选择雾化器及雾化方式对治疗有直接影响。2007年1月~2009年1月我科分别采用空气压缩泵雾化器与氧驱动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120例,并进行了比较,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2007年1月~2009年1月我科收治的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120例。诊断标准按2003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1],临床表现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肺部可闻及哮鸣音,呼气相延长,PEF降低。且起病时间<3天,喘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入院前均未用过激素治疗,无呼吸衰竭及心脏衰竭等并发症,排除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异物及其他引起喘息的疾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60例,男34例,女26例,年龄11月~6岁。对照组60例,男36例,女24例,年龄10月~6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方法
  
  2.1   治疗方法   在抗炎、平喘、止咳、化痰等综合治疗和常规护理的基础上,观察组采用浙江宁波海署医疗用品厂生产的宁音牌药物雾化器(QYW-20mlⅡ型)以5~8L/min氧气流量进行氧驱动雾化含口含嘴吸入治疗;对照组采用德国百瑞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压缩泵雾化器进行雾化含口含嘴吸入治疗,吸入药物均为布地萘德气雾剂(奥大利亚产)0.5mg+吸入用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英国产)0.8ml+生理盐水1ml,每日2次,每次10~15min,直至药物停止喷出,由专门培训的护理人员按使用方法完成操作,两组其他治疗均相同。
  
  2.2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儿雾化吸入4天后治疗效果及总有效率、雾化吸入开始前及雾化吸入结束后血氧饱和度(Sa O2)、雾化吸入过程中患儿不良反应。
  
  2.3  疗效判定  参照国内相关文献[3]将治疗效果分三级:显效:哮喘发作较治疗前明显减轻,喘憋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呼吸平稳,肺部哮鸣音消失或明显减轻,可停用静脉点滴支气管扩张剂和糖皮质激素。好转:哮喘症状有所减轻,喘憋减轻,肺部哮鸣音减少,但仍需使用静脉点滴支气管扩张剂或减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无效:临床症状改善轻微或无改善。显效及好转均属有效。
  
  2.4  统计学处理  结果数据用(x±s)表示,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处理,有效率用x2检验,雾化吸入前后Sa O2比较用t检验。
  
  3  结果
  
  所有患者均按预定方案接受治疗,4天后,观察组显效25例(41.7%),好转32例(53.3%),总有效57例(95.0%),无效3例(5.0%);对照组显效18例(30.0%),好转27例(45.0%),总有效45例(75.0%),无效15例(25.0%)。观察组总有效率显着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观察组Sa O2在雾化吸入前为(91.5±5.1)%,雾化吸入后为(96.3±3.9)%,雾化吸入后Sa O2显着提高(P<0.05);对照组Sa O2在雾化吸入前为(92.1±4.8)%,雾化吸入后为(92.3±4.2)%,吸入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除对照组部分患儿表现烦躁、哭闹外,两组均无明显不良反应。
  
  经x2检验,两组总有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总有效率均显着高于对照组。
  
  经t检验,观察组雾化吸入前后Sa O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雾化吸入后Sa O2显着提高,对照组Sa O2在雾化吸入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雾化吸入后疗效比较[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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