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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来源:商业经济 作者:李芳
发布于:2022-12-16 共6633字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谋划中国农村巨变新蓝图,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必将产生巨大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建设面临的困境包括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信用意识缺失,法律环境存在缺陷以及农村金融监管力量薄弱。因此,提出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背景下推动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的路径,即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营造农村金融市场的诚信环境、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环境以及注重农村金融监管人才培养。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金融;金融环境;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点工程。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动力源泉,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与金融的良性发展密不可分。新农村建设验证了国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从金融与财政两方面抓起的。农村金融环境的好坏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有直接影响。因此,积极做好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可以推动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的现实需求

  (一)乡村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规模巨大的资金需求

  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以及产业发展都是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需求所涉及的主要领域。农业现代化和产业振兴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乡村产业包含农业产业、新兴产业等。农产品加工运输、水利设施、农业基础设施以及高标准农田等都属于农业产业资金需求的重点领域。而农村电子商务、森林康养、乡村旅游、民宿等则是新兴产业资金需求涉及的主要领域。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需求,另外,物流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道路建设的资金需求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乡村振兴的巨额资金需求需要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中占比较大,并且长期资金需求保持递增的趋势。在我国当前社会融资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种渠道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发行支持农村的特别政策性金融债券或者国债。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面向商业银行发行,由农商行、农信社负责代理,遵守商业化原则,从而使乡村振兴领域投入的资金额度得到增加,使筹集到的资金更好地用于乡村建设。其次,争取从资本市场得到融资。最后,乡村振兴可以从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乡村振兴基金组织、农机金融租赁公司、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组织中获得资金。

  (三)乡村空间形态转变需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空间布局转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空间形态发生了巨大转变,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空间布局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都对乡村振兴的空间布局问题保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如通信设备、电力、水利、农村道路等也日益完善,乡村空间布局由从前的单线联系逐渐发展为现代网络联系,已有的金融网点无法匹配乡村发展需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支付、存取款等服务逐步走向电子化,造成了金融网点、机器设备等大规模闲置的现象。即便是银保监部门和央行严格监管农村金融网点的撤销与合并,但对金融网点调整的限制也给予了适当地放宽,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提前做好金融网点的布局规划工作,争取尽早落实好金融机构及金融网点的转型升级[1]。

农村金融

  二、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供需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就供给层面而言,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现阶段,在我国农户生产较为分散、缺乏有效抵押物且农业生产波动大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逐渐显现,而促进农村金融的蓬勃发展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举措。与城市对金融服务体系过度倾向不同的是,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在农村本土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优势具体表现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以及搜集农村经济信息等方面。

  就需求层面而言,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从投资与消费两方面入手,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更好地发展。一是投资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切实从深度、广度两个维度努力提升,可以帮助农村地区投入的资金来源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并且农村产业的发展也为农村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二是消费方面,建立专门的、多层次的农民金融体系有利于农民资金管理渠道的稳步拓宽,在农村地区大力普及信托、证券及保险业务,不仅可以打破传统、单一的储蓄存款等理财渠道,还可以帮助农民实现收入的提升。

  (二)金融功能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就资金融通层面而言,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制定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以便于农村产业及农民顺利实现融资,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一直以来,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户有效抵押物不足、城市金融机构对农村产业发展了解不够、躲避风险及利润最大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村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扎根于农村本土地区,对农村地区生产经营状况更加了解,因此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且农村金融机构比非正规金融更具市场竞争力。

  就风险管理层面而言,由于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是波动性和季节性,所以其极易受到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为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导致了风险聚集问题,且尚未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朝多层次方向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为农户提供金融衍生产品及服务,增加交易量,有效缓解相关波动性及风险类问题。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困境

  (一)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缺位

  在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国有银行正在从农村地区逐渐撤离。农行的经营方向也从农村地区转向城市地区,而农村地区的业务主要是为极少数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优质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及支持。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已逐步演变为粮食类银行,其只在对农产品收购方面起到政策性引导作用。基于此,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据了主要位置,处于垄断地位。然而,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规模普遍不大,缺乏融资能力,内部管控能力不足,金融工具短缺,不良资产所占比例过大,致使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及农户多元性、分散性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2]。

  (二)农村金融市场信用意识缺失

  现阶段,由于我国农村地区高等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村民的信用意识淡薄,且大多数个体户内部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更有甚者出现做假账等违法行为。良好的信用管理环境是维护金融机构安全、稳定运营的基本前提;农村缺乏健全的信用系统,大大阻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由于农村地区尚未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并且对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也缺乏有效的信用数据作为支撑,所以无法对农户的信用等级情况进行精准评估,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贷款等经营行为的出现。由于专业信用数据信息管理人员及采集人员的匮乏,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是通过村干部、农信社等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息采集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到位,信息采集效率低下,致使信用信息更新速度迟缓,对农户的信用情况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户文化水平较低,对贷款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诚信意识淡薄,贷款时盲目跟风而没有结合自身经济条件,甚至部分农户在贷款到期时出现逃避还款、拒绝还款等不良行为。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诚信文化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信贷的健康环境,致使金融机构授信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幅增加。

  (三)农村金融市场法律环境存在缺陷

  法律环境的建设情况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现阶段,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稳步发展,尽快完善法律环境是大势所趋。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法治环境建设起步较晚,法律上很多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完善,甚至存在法律空白的现象,信用管理环境的发展也十分艰难。部分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存在农村金融市场资源被过度压榨的现象。农户、商户尚未树立诚信观念且缺乏信用意识,导致违背诚信的事件时有发生。金融经济生态资源环境具有平衡性,过度地掠夺生态资源必定会遭遇反噬,健全金融信用环境、完善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可以为保护金融生态资源、推动绿色再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依据[3]。

  (四)农村基层金融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与日俱增,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双管齐下,监管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大大增加了监管的压力,从客观角度对农村金融监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状况不容乐观,金融监管局限在行政层面,致使社会各界的力量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国银保监会主导了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工作,县级部门属于直接监管层,但其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人员配备不到位,央行下面的支行或分行一般只分配三名以下的办公人员负责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工作,人手的严重短缺致使基层部门只能向农信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调员工才能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自家人管自家事的现象频繁出现。基层农村金融监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高学历人才,且尚未树立风险意识,组织培训学习的机会也不多,员工通常运用常规模式进行监管,综合性管理人才极度匮乏。农村金融监管基础设施不健全,工作场地大多借用央行基层分行作为办公地点,给基层员工办公带来诸多不便,无法满足常规工作要求,致使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监管配备的基础力量严重不足,与农村地区复杂多变的金融状况不相匹配,不能切实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

  四、构建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环境的路径选择

  (一)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

  第一,有效激发政策性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加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入力度,以吸引更多社会性、商业性投资,激发“乘数效应”,从而推动农业的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银行,不仅要尽职尽责地履行好其基本职能,还要对农业政策性资金做到统筹规划及合理运用,大力投入到扶贫、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农业科研、农业市场服务以及农业产业化等领域,使农业政策性金融相关业务的运营效益、使用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第二,有效激发国有商业银行的支农作用。国际上普遍将商业银行称作是“万能银行”,商业银行有着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所不可企及的优势。因此,一是要充分利用好农行在支农方面的优势,对农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二是要制定城乡差异化利率政策,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金融网点并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第三,加速农信社改革进程。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因为政策调整而导致的坏账予以核销。二是推行信贷优惠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少对农信社投入农业资金的营业税征收额度。三是在股份制基础上改革农信社的产权制度,吸引战略投资者的目光,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选择恰当的契机实现上市融资。四是基于国际上的经验,农信社的改造应遵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及要求进行,确保农信社的真正主体是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

  第四,促进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规范化。一是在法律条文中进一步明确民间金融主体地位的合法性,推动其可持续发展,确保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合规,提升对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二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监管范围内纳入民间金融,对那些借贷范围广、涉及自然人众多的民间借贷行为予以严格监测,对地下钱庄、高利贷等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基于市场准则及法律法规制度构建市场退出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监控风险,规避金融突发事件,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运行的规范化提供助力。三是对民间金融组织市场准入门槛予以适当降低,为金融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挖掘有利资源帮助其越过发展中面临的重重阻碍,使民间金融组织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对象。四是根据三农特点尝试设立股份制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为民间金融组织提供指导服务及业务咨询服务,从而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范围,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4]。

  (二)营造农村金融市场的信用环境

  第一,强化信用宣传力度。政府应积极针对农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文化知识培训,提升农户综合素养;大力宣传诚信教育与普法教育,帮助农户树立诚信意识;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村民等建设工作,营造讲诚信、重信誉的良好氛围。

  第二,建立个人、企业征信体系。从公安、税务、土地、房管、保险、车管等部门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中搜集与农户和农村企业有关的信贷信息和用户基本信息,以便于对农户及企业的信用等级和额度进行评定,完善信用数据档案,政府各部门与银行之间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第三,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提升农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估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设立风险补偿机制,拓宽资金补偿渠道,加大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力度;开发由担保公司代为担保等农村新型信用担保模式;有效利用房产、土地等农村现有的抵押资源,对满足规定要求的及时发放贷款,从真正意义上为农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四,针对失信与守信行为制定奖惩制度。应强化财税、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媒体平台和征信系统网站曝光失信金融中介机构、个人及企业的名单,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公安部门对涉事企业直接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

  (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环境

  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要具备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法律环境。一是要健全《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制度,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法人,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基于农村金融实情,制定《合作金融法》,使农村合作金融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二是要在监管范畴内合理地纳入农村民间金融相关活动,杜绝一切影响社会安定、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金融活动。此外,应秉承公正的原则进行执法。树立政府信用和形象,切勿行政干预过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的效率。

  大力构建并优化健康的农村法治环境和司法环境,提升涉农贷款的诉讼效率,为农村金融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对《刑法》等法律条文中的相关内容予以完善,增强对恶意逃废债或者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健全《物权法》有关内容,扩大抵押物涉及的范围。健全征信立法,优化调整相关信用规则,保护守信者权益,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使维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与农村合作金融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农村金融案件的特点有涉案数量多、资金少、人员居住不集中、交通不便利、执法难度系数大等,因此,要简化农村涉贷案件的办理流程,提升执行效率和审判效率,为农村金融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农村司法机关应集中人力和精力、增强执行力,对不良贷款予以依法清收,从而达到震慑违法行为的效果,打造健康和谐的法律环境。政府部门应避免对司法的过度干预,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为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法律支撑,激发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助力的热情,切实优化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

  (四)注重农村金融监管人才培养

  专业的人才队伍是差异化监管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农村金融监管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监管人员基本不达标,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以实现人才队伍的整体提升:第一,尽快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人员选拔机制,规范选拔标准,对选拔录用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使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显着提高。第二,基层管理组织在选拔人才时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权威性,并为专业型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第三,出台农村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人才引进、自主培养等形式,为农村金融发展输送专业人才,强化城乡合作力度,引导各行各业人士积极投身于农村金融的建设和发展中,助力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五、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金融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本质上而言,构建农村金融环境应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从而优化农村司法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只有农户收入得到稳步提升,不断壮大农村经济,才可以使农村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提升,维护资金良性循环,帮助农村金融环境从本质上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罗军。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J].中国金融,2021(8):25-29.

  [2]杜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金融需求及农商行服务创新问题探究[J].学习论坛, 2021(3):36-41.

  [3]张林,温涛。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问题与破解路径[J].现代经济探讨, 2021(5):8-11.

  [4]李教广。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发展探索一评 《农村金融理论与实践》[J].中国农业气象, 2022(3):11-14.

作者单位:衢州学院
原文出处:李芳.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商业经济,2023(01):144-14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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