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农学论文 > 农业推广论文 >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理论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14 共3746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村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问题研究
  【第一章】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措施研究导论
  【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理论分析
  【3.1  3.2】青州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与过程
  【3.3】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3.4】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模式分析与选择
  【第五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村民合作社实施模式及策略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2 相关理论分析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专业化概念

  专业化是产业部门根据生产过程而进行的产业分工。按照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专业的条件是:一是范围相对明确,从事社会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二是利用高科技技术;三是教育行业;四是个人、集体具有高度的自律性;五是自律性中直接负有的责任;六是非盈利的服务机构;七是拥有具体的纲领。

  盛洪(2004)关于专业化的概念:"专业化是个人或组织减少不同职能操作的种类;将生产活动用在少的不同职能上。分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将原来生产活动中不同职能分开进行。随着专业化和分工,一个人或组织的生产活动集中于少的职能操作上。"2.1.2 农业生产的专业化。

  农业生产专业化是指将农产品的产销做一个统一的链条,做到专业与一体化相统一,使农产品的原材料,初级、中级产品进入市场,提高产业链的效率和效益。农业生产专业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地区经济专业化。

  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发展使农业生产经营者形成某一种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优势,可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服务质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国际社会农业生产专业化主要有三类:

  一是部门专业化生产。部门专业化生产是指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农业生产领域进一步细化,原来的从属部门进一步细化为独立部门,比如畜禽业,其下属的蛋鸡业、肉鸡业、奶牛业、肉牛业、奶品加工业、肉品加工业等生产部门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脱离其从属的畜禽业,成为独立的专业化部门。

  二是区域专业化的生产。根据自然环境条件的不同,根据区域内的环境进行农产品种植,形成单一产品种植区域。这一区域专业化生产现象在国外表现比较发达。

  三是作业专业化。作业专业化是指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某个环节独立出来,面向更广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从而实现了农业生产工艺专业化。比如收割作业专业化,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负责收割作业的劳动者形成独立的专业作业经济体,面向社会提供农业收割作业服务。

  世界范围内的农业专业化生产是在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制度安排的共同作用下发展起来的。我国自1978年开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业领域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专业化的步伐。按照中国农科院区划所李文娟的《中国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的概念及类型》一文,农业生产专业化是农业经济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国国情,李文娟将农业生产专业化定义为:以生产一种或几种农产品参与区际交流为主,以生产少量其它农产品以满足自身需要为辅的一种农产品商品生产形式。我国的农业生产专业化可划分为:初级生产专业化类型、中级生产专业化类型、准生产专业化类型。

  2.1.3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定义多种多样的,许多专家提出不同的见解,如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准确的定义: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同类生产者或者同类生产的提供者,通过自愿的原则进行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进行互助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对象是社员,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生产资料购买,技术支持,产品销售等一系列的服务。

  综上所述,其特征是:(1)在组织构成上,农民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例很高,其中还包括在这期间的农民、社团、企业、事业单位等,是新的组织;(2)在所有制结构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形成的所有制结构;(3)在收益分配上,农民专业合租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4)在管理机制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自由入社、退社,不强迫,不强求,是民主、自由的新管理机制。

  2.2 相关理论的分析与应用

  2.2.1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制度变迁理论的应用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我国实行的土地政策进行了改革,土地按人口进行分配均包。这种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初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农民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解放,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农产品国际化、市场化的进程加快,这种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的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成本过高,效率很低的短板已经凸显出来。

  诺斯的理论:制度创新分为诱导式和强制式两种。中国的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联合起来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创新的诱因。另外,随着我国加入 WTO,和全球经济的合作日益加强,我国农民生产不足与国际市场的日益增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也强制我国农民进行联合,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7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市场的主体地位。所以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发展。不单单是政府的强制性创新,也不单单是农民的诱导创新,而是农民自愿,政府诱导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创新形式。

  2.2.2 组织理论的应用

  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目标的实现需要有组织特有的形式,而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权力再其中进行干预。农民专业合作仅仅是农民自愿为基础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求有权力。因而权力的明确以及权力的分配就至关重要,不能简简单单的敷衍了事,而是要对此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出其重要的作用。

  当前,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很多与权力相关的问题。合作社权力过小,导致能力不足,无法发挥出其内在的力量,这样就造成了资源的相对浪费。合作社的权力过大会妨碍他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有些合作社为吸引农民加入,扩大合作社规模,对农民的约束性不高,合作社权力限制过多,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在实际中,合作社权利仅限于共同购买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方面,虽然能保护农民利益,但是也导致合作社权力较低造成领导者难以作出正确决策,阻碍了合作社的更高层次发展。因此如何既能保障社员利益,又能促进合作社良性健康发展,保证合作社的权力,是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组织理论还认为,效率提高是组织的最重要功能。提高效率是组织快速发展的前提。组织效率的提高,既包括组织自身效率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经济活动效率的提高。从青州市情况看,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效率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合作社自身运行效率较低,部分合作社很少开展相关活动,效率自然谈不上;另一方面许多合作社活动范围狭窄,功能很少,仅限于共同购买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方面,导致合作社的功能和效率无法充分体现。

  2.2.3 交易成本理论的应用

  科斯(Coase,R.H.,1937)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其根本论点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由于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市场价格技能的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技能的成本过高,而形成企业机制,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的组织体。

  交易成本学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业角度的分析。因为农产品易腐烂,而且对季节和专业机械的要求较高,因此农业资金的应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局限性。当遇到机会主义者或者是投机主义者,特别是有些权力过大的部门的时候,农业的资金极容易被挪用,这就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受到损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很强的优势,在降低风险,降低成本等方面,拥有比单个农民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充分发挥资金、自愿、人力等的优势,同时能够以一个规模的企业形式来与外界进行谈判,因此在降低风险和降低成本方面具有很强的优越性。

  2.2.4 博弈论的应用

  冯·诺依曼(1928)的博弈论,认为:我们把动物利用大自然移动的瘾魂,在决策人期待空间里,形成相对均衡,成为博弈论(摘自《博弈圣经》中《人类未知的蓝色档案》一文)。

  塞克斯顿的理论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动机及发展动机是很重要的内部因素,是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他指出,合作社内部成员是为了追求自身更大的利益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没有达到追求更大利益的目的,其内部的成员不会有很大的积极性,也无法发挥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部优势,并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定性与合作社内部的利润保证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没有一定的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定性不会很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分配及获取相当的利益是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码的条件,如果二者不能协调统一,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会有很强的生命力。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我国形成了很大的规模,专家学者从对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和论证,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独特的理论,这些都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及实践发展的坚强力量。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农业推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