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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问题与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1-28 共2691字
论文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的种类日益丰富,随之而来的食品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增多。我国是肉类生产、进口和消费大国,肉食产品已成为人民生活必需品,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纵观我国近年来进口肉类产品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不容乐观,而肉类产业攸关我国菜篮子工程,如何主动把握肉类进口规律,加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能力,实现趋利避害,是保障我国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肉类进口现状分析

  据统计,2010年我国肉类进口总量为154.9万吨;2011年我国肉类进口总量190.5万吨,同比增长23.0%;2012年我国肉类进口总量207.9 万吨,同比增长 9.1%;2013 年我国肉类进口总量为252万吨,同比增长21.2%。

  近年来我国肉类进口量不断增长,而随着人均收入的逐步提高,我国对肉类的需求将超过自身的生产能力,直接导致进口肉类总量的持续增长,预计到2050年,我国每年进口肉类货值将达到1,500亿美元。

  我国肉类进口量持续增长,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持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人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对肉类需求急剧上升,从而导致肉类产品供不应求,肉类进口量连创新高;另一方面受养殖成本快速上升、农产品总量持续下降、气候变化等原因,国内肉类价格长期处于高位,相比之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养殖环境、疫情疫病控制等方面具有综合比较竞争优势,加之高额农业补贴,其肉类出口价格较低,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而我国2014年猪肉相对紧缺,所以国外企业加大了对中国的出口力度;同时,近几年我国肉类进口禁令的逐步放开,也为进口增长提供了条件,如解除了对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甲型H1N1流感禁令、批准墨西哥猪肉产品、美国牛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等,这些政策的实行直接扩大了进口肉类的来源渠道。

  二、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存在的问题

  1、进境肉类质量安全问题。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检出的不合格进境肉类产品主要问题有检出莱克多巴胺、标签不合格等。其中,国内外标准不一问题尤为严重,如美国允许使用莱克多巴胺,而我国是明令禁止使用的,这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进境肉类口岸现场查验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进境肉类产品必须在指定口岸卸货查验。随着进口肉类产品业务不断增长,经国家质检总局培训的现场查验人员数量匹配不足;进境肉类产品卸货查验场查验设施不完善;一些进境肉类指定口岸未严格按照总局预警通报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如对来自美国的猪肉产品未批批检测莱克多巴胺;一些指定口岸查验能力与进口总量不匹配,未严格按要求做到对每个集装箱全部卸货查验,查验能力不能满足进口业务需求;还有的进境肉类指定口岸无自动抽批系统,人为决定抽样批次,现场查验人员抽样随意性比较大,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3、现有的检验标准、检验设备和技术问题。我国于 2005 年发布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和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两个肉类标准。GB2707-2005 是 2005 年修订发布的,却没有微生物指标,而GB16869-2005对禽肉的感官检验、微生物、理化指标制定了较高的标准,但是目前我国实验室检验设备和检测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难于适应检验检疫发展要求。

  4、进境肉类存储备案冷库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进境肉类必须存放在经总局备案的冷库中,而未按检疫许可证批准的冷库存放进境肉类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备案冷库设施不够完善,达不到总局对备案冷库的要求。

  5、走私肉类产品安全问题。近年来,肉类走私现象严重,大量走私牛肉通过香港地区和东南亚的地下渠道进入国内,对我国肉牛产业恢复带来不利影响;据业内人士分析,每年全球有60~80 万吨禽肉产品通过香港地区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走私进入国内。

  由于走私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且多是来自疫区,属于问题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风险严重,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三、加强进境肉类检验检疫监管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国施行的进境肉类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即入境前的准入、入境时的现场查验以及入境后的监督管理。检验检疫工作应着力从这三个环节入手,借鉴先进经验,力求做到环环相扣,不断提高通关效率,保障进境肉类质量安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

  1、持续推行进境肉类准入制度。严格限定《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的国家及其生产企业的产品,对向中国出口肉类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管理,按照质检总局25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进境肉类检疫审批管理制度;同时继续做好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肉类存储冷库以及国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的备案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进境肉类口岸的管理。各口岸局应高度重视进境肉类的检验检疫工作,根据口岸进口业务量,配备充足的检验检疫人员和卸货查验设施,严格按照总局预警通报的要求规范抽样检测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应该对各口岸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以统一执法力度,保证进口肉类质量。

  3、积极创新进境肉类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由对货物的查验向对生产厂商的监督转变,对不同国家、不同生产商的不合格货物信息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且及时上报总局,定期通报,形成黑名单;全面推进进境肉类检验检疫智能化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利用多种手段加强检验监管能力。

  4、加快对有关标准的修订及检验技术的研究工作。加大对实验室技术力量和实验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验证等工作达到快速、准确的检测水平,缩短检测周期,提高货物验房速度,以适应检验检疫业务发展的需要。

  5、加强入境后的监管环节。严格按照《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进口肉类收货人销售记录的检查,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鼓励肉类进口商和代理商等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成立相关进境肉类协会,从而规范会员义务,明确自身职责,加强自律意识,提高对整个行业的把控能力。

  6、依法查处走私肉类的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进口肉类的打击力度,建立进境肉类产品安全保障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共同保障进境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进境肉类贸易的正常合法程序。

  主要参考文献:

  [1]耿莉萍.从餐饮与进口环节把好畜禽肉类安全关.北京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

  [2]宋炜,陈明生,李党生.我国肉类进口形式浅析.中国检验检疫,2012.7.

  [3]聂晨,韩华彬.我国进境肉类产品准入制度发展历程浅析.中国牧业通讯,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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