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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与社会工作介入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5-04-27 共6644字

摘要


  0 引言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的人口结构、文化及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我国人口增长率达到最低水平,翟振武认为,计划生育使我国人口减少了 4 亿。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 1975 年到2010 年我国共有 2. 18 亿独生子女家庭产生,城市独生子女的比例达到 80% ~ 90%,农村达到 50%左右。

  这样的家庭结构脆弱,唯一的子女一旦出现意外,家庭就有可能破裂或是分解,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所谓“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生育或者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卫生部发布的《2010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每年新增 7. 6 万个“失独家庭”,人口学家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我国现有的 2. 18 亿独生子女中,会有 1009 万人或将在 25 岁之前离世,届时,中国将有 1000 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在现代风险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往往比多子女家庭面临更多的风险,如家庭结构脆弱、养老功能弱化等。穆光宗认为,无人养老,无人送终,是很多失独父母普遍担忧的残酷事实。

  因此,由失独群体所引发的养老风险得到了社会普遍关注。

  1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表现

  在当前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社区关怀力量不够的社会背景下,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养老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1 养老资本的匮乏( 还可以包括人力资本)

  步入晚年期的失独父母,不仅遭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孤苦,也遭受到疾病、养老等一系列现实困境,在遭遇精神打击的同时也遭遇了经济困难。目前,我国老年人获取养老金的途径主要有儿女赡养费、退休金、养老保险等,但据有关统计,截止到 2010 年,我国只有 24. 1% 的老人以退休养老金作为养老的主要资本。一些失独老人工资较低,缺少养老保险,晚景凄凉。我国现行的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失独家庭的资金补助水准还比较低。2014 年开始,国家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

  城镇独生子女伤残每人每月补助 270 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补助 340 元; 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150 元和 170 元,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补助措施。但相对于“失独家庭”的实际困难以及我国现阶段不断飞涨的物价,这些扶助金还是难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难题。相对于城镇,贫困偏远农村地区失独家庭养老资本匮乏现象更为严重。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但是当家庭失去了未来的重要劳动力,而且父母又逐渐年老、体力不支时,这时家庭的养老资本匮乏严重。单靠政府以及社会那微薄的经济救助是根本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

  1. 2 医疗服务的不足

  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一般都比较差,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存在着诸多病痛和创伤,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身心状况越发堪忧。由于失去子女赡养这一重要的经济来源,家庭自身难以满足养老任务,尤其是医疗服务的需求更是难以得到满足。他们只能依赖社会服务机构,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现有的服务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根据调查显示,截至 2007 年,我国共有 1350 万失能老人,所需服务床位至少为 565 万张,而实际供给不足 173万张,供给缺口高达 392 万张。预计到 2051 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将达到最高峰,届时所需长期服务床位约为 3850 万张,供给缺口更为惊人。如果将供给床位换算为资金,大约为 6000 亿元,约为2006 年社会福利彩票收益金的 35 倍,资金缺口也是十分巨大。目前,我国尚无长期照料服务费用保障,更导致长期照料服务严重缺失。失独老人自身的高风险性使得其长期照料更显不足。许多失独老人年老失能之后需要进入养老机构以获取长期照料,很多情况下却因为没有直系亲属签字而被拒之门外。同样在将进入医院接受救助时,失独老人也会因为没有直系亲属签字而无法得到及时的接收治疗。

  1. 3 日常照料的缺位

  “养儿防老”是自古以来中国父母理所当然的选择,直至今日家庭养老还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对老人进行照料的大都还是子女。在当前中国,家庭养老方面最根本的差别是有无子女,对老年人来说,子女在身旁才是他们的定心丸。随着年龄增长,人体各器官功能发生衰退,生活自理能力不断下降,老人对养老支持需求越来越多。

  然而目前我国的照料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老龄人口的日常照料大部分是由子女承担。而这些对于失独父母来说则是一种奢望,而很多的养老机构都不愿意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加之我国目前福利性质的养老机构数量还极为稀少,难以满足众多失独家庭的养老需求。因此失独家庭老人得到日常照料的唯一途径就只剩下购买家政服务,然而对于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较少的家庭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不幸的遭遇、特殊的身份让这些失独老人面临老无所养的境地。

  1. 4 心理慰藉的亟需

  独生子女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失去唯一的孩子,将给父母带来巨大的伤痛,他们的心灵无处寄托,精神上也极度空虚,自我观念出现了危机。子女的早逝让他们长期建立起来的家长身份认同消失,自我认同不完整、不完善,容易陷入自我封闭的状态,精神易处于崩溃状态。他们害怕与他人交流涉及有关子女的话题,甚至拒绝与他人交往,对于外界始终抱着一种戒备的心理,不愿意看到别人同情、怜悯的目光,因而缺乏与社会的沟通,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出于对没有照顾好子女的自责心理,失独父母常常会产生自我否定、自我厌恶、自我惩罚的情绪,进而对人生意义全盘否定,并沉浸于其中不能自拔,严重影响其晚年生活。

  2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养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可谓丧失殆尽,根本无法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的介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

  2. 1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养老的必要性

  通过社会工作的介入可以改善失独老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促使失独老人有尊严地、快乐地和有价值地度过晚年。

  2. 1. 1 传统的养老模式无法满足失独家庭养老的要求

  家庭养老是我国目前最基本、最传统的养老方式。“养儿防老”是我国的古训,也是进行家庭养老的最基本的人力保障。子女不仅仅可以给父母提供经济支持,进行日常照料,还可以为父母带来精神慰藉。而失去了独生子女的家庭一方面面临着家庭解体的危险,另一方面父母陷入悲痛之中无力自拔。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只能依赖自己,一旦年龄增长生活无法自理,家庭便无法提供其养老需要。

  2. 1. 2 社会工作的介入可以给予失独老人更多的心理慰藉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很多,如缺乏经济资本、医疗照顾等等,但最关键的是失独老人“老无所养,无人送终”精神上的痛苦。以“助人自助”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更擅长倾听受助群体的心声,愿意想他们之所想,结合受助对象的实际状况制定相适应的帮扶目标。在对失独家庭进行帮扶过程中能够站在失独者的立场去思考问题,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帮助他们走出自我,走向社会。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方法与失独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能够更好地从专业角度分析失独者精神层面的实质问题,[5]更有利于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帮助他们走出伤痛,实现自我价值。

  2. 2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养老的可行性

  相对于其它的介入途径,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可行性,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2. 2. 1 社会工作基本特质为介入失独家庭养老提供可能

  社会工作是一门关注价值、原则和方法的学科,其价值观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基础之上的,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社会工作者坚信每个人都拥有价值和尊严,把民主和服务的精神理念视为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的核心和助人技能的指引。社会工作的这些基本特质为其顺利介入失独家庭养老创造了条件。社会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个人、家庭、团体或社区解决问题,预防其问题的发生,调整社会关系以求改善生活与增进社会福利。在介入失独家庭养老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别化的原则根据失独老人及其家庭的需求与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以预防和减缓失独老人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衰退,并努力恢复失独老人受损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关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失独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各种服务和资源,以帮助失独老人解决生理、心理、情绪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2. 2. 2 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助人技能为介入失独家庭提供保证

  社会工作具有专业的知识技术和助人技能,拥有综合性的专业知识是社会工作介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专业社会工作者应具有人类行为、临床心理和统整性等方面的知识。根据国际标准,社会工作者还应拥有在督导指导下的 800 小时的专业实习经历。在国际上社会工作是类似于医生、律师等需专门学习和实习的专业技术。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专业价值观和伦理观; 人类基本需要与多样性的社会文化知识; 与弱势群体相关的知识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和福利政策等基本知识。社会工作者只有在接受专业化教育过程中掌握一套专业的助人技能才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科学分析失独老人及其家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的、且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去关爱和帮助失独老人及其家庭; 协助失独老人充分认识自己、接受现实,并帮助其增强个人能力,预防生理或心理上的迅速退化。在介入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注重方法的传授而不是代替完成,这一助人职能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在介入过程中社会工作采取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和运作程序,以帮助失独老人调适生活环境,促使他们能够拥有正常的社会生活。

  3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养老的几个路径

  3. 1 个案工作---建立专业关系

  个案工作方法是从案主个人或其家庭入手,工作者与案主个人或其家人在一对一、面对面的情境下,以感受到困难、适应不良或有问题的个人及其家庭为工作对象,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为案主及其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以改善其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的一种专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的最终目标在于增进案主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在针对失独老人进行专业服务时,可以运用个案工作方法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多倾听他们的心声。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失独家庭时,要根据其失去子女后内心孤苦、封闭且不愿与人交往的特征,介入前要对其家庭状况进行大致了解,这样有利于与失独者建立良好关系,也是介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在个案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严格遵守社会工作的服务原则,接纳失独老人的感受,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尊严和价值观; 接受他们的问题、缺点、消极的情绪以及破坏性的态度和行为,并且要采取不批评的态度。

  社会工作者要相信失独老人有能力做出决定,而且还应该积极鼓励他们参与计划的制定和策略的选择,让失独老人有权利和机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 同时在助人过程中严格为失独老人保守秘密,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感,从而达到保护案主秘密及与案主建立相互信任的目的。

  在个案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严格遵守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深入了解案主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根据案主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于失独家庭来说,最大的伤痛在于精神层面。很多失独父母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接受失去孩子的事实,不愿意与外界接触,处于长期的自我封闭状态。对于这些家庭,工作者应努力帮助他们接受孩子已经离开这一现实,帮助他们调整好心理,走出心理阴影,开始新的生活。对于经济资本缺乏的失独家庭,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除了要帮助他们走出殇子之痛,还要积极寻求政府、社会的帮助,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团体寻求支援,帮助失独家庭解除生活危机,开始新的生活。

  3. 2 小组工作---形成互动团队

  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也称为团体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组为对象,并通过小组或团体的活动为其成员提供社会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促进团体或小组及其成员的发展,使个人能借助集体生活加快自身的社会化; 协调和发展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发挥团体或组织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健康发展。

  在失去独生子女的打击下,失独家庭的日常生活被彻底改变。他们很少出来活动,不愿意与他人交往,不愿意参加社会性活动,不愿意接受失去孩子的事实。虽然失独者不太愿意外出参加活动与其他人交往,但是很大程度上希望能找到“同命人”,即希望找到与自己有相似经历的人,以分享伤痛和寻求安慰,他们互相倾诉彼此的遭遇,希望能够获得相互的理解,从而达到相互帮助的目的。因此,社会上出现了这种由有相似经历的失独者组成的团体。在这些群体之中他们能寻求到共同语言,相似经历,在一起相互安慰,抱团取暖。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这些团体时,首先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理论知识,调动相关资源,组建失独家庭关爱小组。在小组中,社工应当引导组员进行经验分享和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共同发展。开展专题性的小组活动,在活动中社会工作者要成为活动的制定者、引导者和服务者。

  鼓励失独者自决,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自身潜力。小组工作能够帮助失独者形成互动团队,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社会交往,促进身心健康,开始全新的生活。

  3. 3 社区工作---建立支持网络

  社区工作方法是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旨在确定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发掘社区资源,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化解社区矛盾和社区冲突,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从而促进社区服务质量、福利水平的提高和进步。

  目前,我国在社区层面对于失独家庭养老的关注仅局限于经济支持,精神上的抚慰还是很匮乏的。因此急需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方法、助人技巧和理论知识,帮助他们走出失独阴影。社会工作者在发挥自身正能量的同时,还要积极调动其他社会资源服务失独家庭。在社区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具有这样的职能: 首先是帮助进行医疗服务。失独老人在遭遇心灵伤痛时,身体也易受到多种疾病的侵袭,因此,社会工作者通过设置于社区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失独老人进行医疗服务,这更有利于失独老人的身心疗养; 其次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充当日常照料的指导者。目前我国的社区照顾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太成熟,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难做好老人尤其是失独老人的日常照料工作,因此在失独老人和服务者之间容易发生矛盾,甚至爆发冲突。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一个指导者,向服务者传授专业的服务技巧和知识,以缓和与老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失独老人得到专业的、高水平的日常照料; 最后社会工作者可以成为丰富社区生活的建设者。

  失独群体是一个封闭、孤独的群体,他们一般不愿参加社区活动,而社区自身也缺乏丰富多彩的社会性活动,仅有的活动很难照顾到失独家庭的利益,而且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还有可能触及失独者的伤痛之处,因此他们更不愿参加。社会工作者在介入社区时,可以充分考虑到失独家庭的特殊心理,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保护失独家庭切身利益的活动,帮助失独群体打开心扉,参加社区活动,融入社区生活。良好的社区生活有利于失独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建立正常的社会交往,逐步恢复身心健康。

  4 结语

  随着失独家庭数量的不断增长,失独家庭的养老已经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性难题。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难题,不仅具有经济方面的,还有精神与心灵层面的,这是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种考验。在国家层面上,失独家庭是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却因一些意外的因素面临老无所养的境况,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国家应为这部分人的养老负责; 在实际工作层面,国家或政府的介入有其独到与疏漏之处,这就为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养老留下了空间,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质及其助人自助的宗旨决定了其在介入失独家庭养老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是,在目前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的养老还不深入,这与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在我国的实际发展有密切关系。在“强政府,弱社会”的传统之下,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的空间很窄。现代化不仅需要物质与精神的现代化,还需要社会与人的现代化,社会工作是顺应现代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在现代化进程中一定能够得到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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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李建新,李嘉羽。 城市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研究[J]. 人口学刊,2012( 3) : 31 -41.

  [3]易富贤。 大国空巢: 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23.

  [4]穆光宗。 挑战孤独空巢家庭[M].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 89,92.

  [5]王思斌。 社会工作概论[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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